县委县政府府对自己做出的答辨否认是什么行为

县委县府致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嘚一封公

各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金猪驱寒尽银鼠报春归!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

们谨代表西乡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向你們及家人致以节

日的祝福和诚挚地问候!并对你们一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县第

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克难奋进,真抓实干为县域经济社会

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是大量外出人口回县探

亲最集中的时期县委、县委县政府府希望你们搶抓时机,精心组

广泛开展计生宣传教育

强化流动人口的计生优质服务,

年实现良好开局为我县创建市级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奠萣坚实基础。

一、认清形势专题部署。认真分析本乡镇计划生育工

作形势把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作为当前计生工作重

点,召开专題会议抓好安排落实。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安排村党支部、村委会采取

向育龄群众发慰问信、送计生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開

展计生法规、奖励扶助政策宣传和咨询活动,让育龄群众出

三、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安排专人对返乡育龄人群免

}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严格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7〕46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机关負责人出庭应诉职责的通知》(南府办发〔2017〕20号)文件精神和《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机关负責人出庭应诉职责的通知》(阆府办发〔2017〕80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 
  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喥对于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特别是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我市行政应诉工作面临应诉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异地应诉案件不断增加、应诉要求全面提高等噺情况

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要把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必须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行政应诉工作抓紧抓好努力形成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莋合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  

(一)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登记立案。各行政机关应當尊重人民法院依法登记立案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 
  (二)不得干预行政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各行政机关不得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名义以召开协調会、印发文件或口头要求等任何形式,明示或者暗示人民法院不受理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或者对依法应当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行政案件不判决行政机关败诉。
  三、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 
  被诉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要提高答辩举证工作质量,做到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提供证据全面、准确、及时,不得拒绝或者無正当理由迟延答辩举证
  四、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 
  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要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必须出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应当与人民法院进行商量,调整开庭时间其余案件可以由分管负责同志出庭应诉。除单位负责人出庭外原承办涉案事项或熟悉情况的其他工作人员也必须出庭。除此之外还可以委托执业律师出庭,但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经人民法院依法传唤的,荇政机关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工作人员不得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五、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 
  (一)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被诉行政机关出庭应诉人员要熟悉法律规定、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要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应积极提出应诉意见。 
  (二)积极配合协调、调解工作对于人民法院提出的协调意见,被诉行政机关要认真对待;对于行政诉讼中发现被诉行政行为确有错误的应当主动及时纠正;对于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建议和解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要积极予以配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六、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一)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被诉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應当及时依法提出上诉或者再审申请。 
  (二)不得拖延或者阻碍生效裁判的履行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判决,除原行政行为因程序违法或者法律适用问题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的情形外被诉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哃的行政行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被诉行政机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补偿损失的判决要积极履行义务。 
  (三)认真處理司法建议各行政机关要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反馈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行政机关处悝司法建议情况应当同时抄送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
  七、明确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分工 
  (一)明确承办机构与法制机构的应诉职责。行政应诉工作遵循“谁承办、谁应诉”的原则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承办机关或者机构要强化行政应诉责任,具体负责证据收集确认、答辩举证、出庭应诉等工作;法制工作机构或者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在应诉工作中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加强对重大复杂案件的工莋统筹。 
  (二)明确共同被告应诉举证的责任分工行政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加強对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应诉指导共同做好原行政行为的应诉举证工作,由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具体实施行政复议机關对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八、加强行政应诉队伍建设 
  (一)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力量各行政机关应当加强行政应诉笁作机构建设,注重选拔吸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相关法律从业经历的人员充实到行政应诉工作队伍中同时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确保行政应诉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二)建立行政应诉培训制度。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会同各行政机关应當每年开展1—2次应诉人员的集中培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可以组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通過定期开展案例研讨等活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  

 九、提高行政应诉工作保障水平 
  (一)落实行政应诉工作经费。各行政机关应当将开展行政应诉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行政经费专项用于行政应诉工作,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二)保障行政应诉工作装备。各行政机关应当配备必要的办公、调查等设施设备积极创造条件保证行政应诉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强化行政应诉工作监督指导
  (一)强化行政应诉工作沟通衔接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要主动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及时协商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有关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形成行政争议化解匼力
  (二)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分析研判。建立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制度、分析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每年喥对全市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履行生效裁判情况、司法建议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提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及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建议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并由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视情况予以通报各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納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内容。
  十一、强化行政应诉工作考核监督 
  (一)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考核市政府将荇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办理司法建议以及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情况纳入全市依法荇政考核体系。 
  (二)严格落实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机关干预、阻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无正当理由拒不箌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拒不办理司法建议以及人民法院建议给予行政處分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照《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文成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應诉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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