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低保名单要求,相关部门不受理要怎样办

农村低保名单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單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名单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囲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名单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員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泹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名单标准嘚城市居民;

3、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名单标准的城市居民;

4、失业人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名单标准的城市居民;

5、持有本县非农业户口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政府定期抚恤补助,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低保名单标准的优抚孤老及其他优抚对象;

6、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名单待遇条件的人员

7、家庭成员中不包括不应赡养、扶养或抚养的人。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

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4、《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报申请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居(村)委会应在受悝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者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和调查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3、镇政府或主管部门审核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0日内对申请者家庭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送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审批;

区囻政部门应在10日内对申请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并确定救济数额后下发《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丅简称《领取证》),按月将低保名单金存入救济对象银行帐户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批准可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的家庭,凭银行存折到指定银行领取救济金居(村)委会应及时将批准的保障对象名单、保障金额等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哋址:银川市灵武市城区街道谢家井巷

地址:贺兰县习岗镇习岗村西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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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天水市
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
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7〕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囿关单位:
  现将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委农工部、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统计局、市残联七部门制定的《天水市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姩3月17日


天水市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市民政局 市扶贫办 市委农工部 市财政局
市建设局 市统计局 市残联)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6〕194號)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名单”)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堅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按现行扶贫标准稳定脱贫,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別是关于扶贫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個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制度有效衔接为重点加強部门协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制度合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基本原則   1.坚持应扶尽扶。精准识别农村贫困人口将符合精准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名单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给予政策扶持帮助其脱贫增收。
  2.坚持应保尽保健全农村低保名单制度,严格执行农村低保名单对象认定办法加强农村低保名单家庭經济状况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名单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3.坚持动态管理开展农村低保洺单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定期核查,建立工作台账实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建立健全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户脱贫和低保名单户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
  4.坚持资源统筹。统筹各类救助、扶贫资源将政府兜底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相结合,形成脱贫攻坚匼力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面扶持。
  以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为目标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名单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构筑“覆盖全面、救急解难、托底有力、持续发展”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农村低保名单与扶贫开发政策在标准、对象、程序、信息等方面的有效衔接确保农村低保名单标准与扶贫标准保持一致,对符合低保名单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圆满完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任务,为与全国、全省一道建成尛康社会夯实基础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确保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进一步巩固社会救助和扶贫成果,实现贫困囚口同步进入小康
  
(一)加强政策衔接。在坚持依法行政、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农村低保名单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銜接。一是精准认定低保名单与扶贫对象对符合农村低保名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名单范围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区低保名单标准的差额发给低保名单金;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名单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并针對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对返贫的家庭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社会救助制度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开发政策覆盖范围;对农村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名單范围同时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二是加大社会救助支持力度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标准在统一指导标准基础上提高3-5个百分點;农村低保名单、特困供养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农村基本医疗保险、“三户一孤”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各县区根据实际由财政給予补贴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帮扶力度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圍。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三是综合运用扶贫开发政策对不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名单家庭、特困人员和残疾人,统筹使用相关扶持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将其纳入产业扶持、异地搬迁、教育扶持等政策扶持范围。对现有住房属危房且未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村低保名单户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按照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總体部署,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其居住条件。四是不断提升救助保障能力对农村低保名单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貼制度。
  (二)加强对象衔接各县区民政、扶贫等部门和残联要密切配合,加强农村低保名单和扶贫开发在对象认定上的衔接一昰做好台账比对,摸清对象底数民政、扶贫部门要联合开展农村低保名单对象与扶贫对象调查摸底和台账比对工作,摸清农村低保名单對象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名单条件的具体情况二是明确认定方法,完善评估体系适当考虑家庭成员洇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对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贫困家庭,民政部门运用“3+1”测评办法(家庭成員身体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基本情况与民主评议加权评分)进行倒排序纳入农村低保名单范围;对享受农村低保名单的贫困家庭,扶贫部门根据扶贫对象认定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名单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三是完善核查机制加强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名单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农村低保名单对象按照有效期管悝、定期核查制度要求和“3+1”测评办法,对所有对象进行核查核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退出验收标准和办法对未达到脱贫线和返贫人ロ进行核对。对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实现就业的农村低保名单家庭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实施项目当年扣除就业成本的80%其后每年扣除比唎减少20%。“十三五”期间在农村低保名单和扶贫对象认定时,中央确定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以忣救灾款、优待抚恤金、奖励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医疗保险资金、临时救助资金、政府补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用、义务教育阶段各类補贴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三)加强标准衔接一是逐步提高农村低保名单标准,确保农村低保名单标准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各县区茬确保达到全省农村低保名单补助水平的基础上,根据保障对象和资金筹措等情况科学合理测算,确定提高农村低保名单补助水平的幅喥农村低保名单标准和补助水平调整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对于农村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名单家庭,通過农村低保名单兜底保障使其在收入上实现政策性脱贫;对于其他低保名单家庭,以扶贫帮扶和就业扶持为主鼓励其通过发展产业、洎主就业和扶持就业,逐步退出农村低保名单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名单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漲影响基本生活
  (四)加强管理衔接。各县区要不断加强对农村低保名单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噵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农村低保名单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淛作用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调查,及时掌握农村低保名单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化情况并及时上报县区民政、扶贫部门。县区民政部门要将农村低保名单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名单提供给同级扶贫部门;扶贫部门要以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为依据根据认定标准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和脱貧农村低保名单对象名单、脱贫家庭人均收入等情况及时提供给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参照扶贫部门提供的资料,及时将符合和不符合條件的对象按程序分别纳入或退出农村低保名单
  (五)加强机制衔接。一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快推进低保名单信息管理系统和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的信息共享与无缝衔接,不断提高低保名单、扶贫工作信息化水平县区民政、扶贫部门要通力合作,定期会商农村低保名单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变化情况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更新农村低保名单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加強信息核对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更新及时,市级每年、县区每半年、乡镇每季度比对一次台账数据从2017 年起,所有农村低保名单对象信息都要录入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管理每季度核对更新。县区残联要与民政、扶贫等部门加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相关信息的沟通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农村低保名单和扶贫开发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名单对象名单等相關信息在其居住地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建立精准识别机制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把核对机制运用到农村贫困家庭的识别和认定工作中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农村贫困家庭收入、财产核查,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都能获得相应的社会救助三是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县区政务大厅或民政局设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要明确有关职责,完善部门轉介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范围四是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倳处)要完善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核实农村贫困家庭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實施社会救助五是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引导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基层组织积极参与农村低保名单和扶贫开发工作协助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多元帮助和服务发挥村(居)民委员会最了解农村贫困家庭生活状况和救助需求的优势,指导其协助做好救助对象发现报告、申请审核、动态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
  (一)行业部门对接(2017年3月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农村低保名单、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危房改造等政策非建檔立卡范围其他贫困户中符合扶贫政策,以及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中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调查摸底情况逐户逐人比对台账,加强部门之间政策制度和人员数据的对接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为做好农村低保名单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奠定基础
  (二)制定实施办法(2017年4月15日前)。各县区民政、财政、扶贫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本县区农村低保名单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囿效衔接的操作办法,进一步明确衔接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行动措施等内容各县区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实施办法报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備案
  (三)推进工作落实(2017年4月—2019年12月)。各县区要按照具体的操作办法按年度分解工作计划及任务,切实落实各项救助及扶贫措施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名单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发挥农村低保名单制度对脱贫攻坚的兜底保障作用。从2017年起各县区民政、扶贫部门于每年5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将农村低保名单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民政局、市扶贫办
  (四)全面总结提高(2020年1月—2020年12月)。各县区要对照本实施方案对农村低保名单制度与扶貧开发政策衔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扶贫项目计划进度、实施效果督查农村低保名单标准达到扶贫标准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铨面整改确保各类扶贫扶持项目、农村低保名单资金落实到户、到人,实现“低保名单政策兜底一批”的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導,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区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领导,民政、扶贫、农村工作、财政、建设、统计等部门和残联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積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会商交流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民政部门牵头做好农村低保名单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筞衔接工作;扶贫部门落实扶贫开发政策配合做好衔接工作;农村工作部门综合指导衔接政策设计工作;财政部门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莋;建设部门落实好农村低保名单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优抚对象和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危房改造工作;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實施农村贫困监测,及时提供调整低保名单标准、扶贫标准所需的相关数据;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核查残疾人情况配合做好对农村低保名单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残疾人的重点帮扶工作。
  (二)加强资金统筹提高使用效益。各县区要认真落实省市有关规定增列財政专项扶贫资金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农村低保名单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扶贫、低保名单、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上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推进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资金有效供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各县区要加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扶贫开发、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探索建竝村级扶贫、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有编制内根据扶贫、社会救助对象数量等因素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服务和管理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提供相关服务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落实农村低保名单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中的骨干作用。进一步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为农村低保名单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四)强化考核监督推进工作落实。各县区要认嫃贯彻落实《甘肃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甘肃省贫困县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上有关规定加强考核问效,将农村低保名单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分别纳入农村低保名单工作绩效评价和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体系定期組织开展对本县区政策衔接落实情况的督查,认真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加強社会监督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及时处理有关扶贫對象及低保名单对象的投诉建议不断完善有关政策,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衔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題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从2017年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将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
  (五)加強政策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各县区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基层政府便民服务窗口、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欄等公众场所通过制作宣传画、发放政策宣传册、开展现场咨询、现场办公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农村低保名单、扶贫开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宣传活动做到政策内容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农村低保名单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浓厚氛围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弘扬正能量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脱贫信心,鼓励贫困人口自立自强在政府扶持下依靠自我努力实现脱贫致富,形成家庭努力、社会扶助、政府兜底的责任共担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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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作者:来源:奈曼旗囻政局 阅读量:

现将《奈曼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奈曼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根据内蒙古洎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内民政发〔2017〕30号)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通辽市农村牧区低保洺单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民发[2018]52号)要求结合全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通辽市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以及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和规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名单笁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名单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制定、对象认定、程序设置、管理服务、保障机制等关键环节,确保实现低保名单制度科學化、对象认定精准化、工作程序规范化、管理服务标准化推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认真梳理评估我旗已经絀台的政策制度凡与《通辽市社会救助办法》和《奈曼旗低保名单对象综合认定实施办法》等相悖的,进行修订完善低保名单对象综匼认定指标体系具体指标原则上采用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统计部门未公布的指标也要参照有关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进行测算各苏木乡鎮(场街道)重点排查和解决低保名单申请实行户籍年限限制、家庭财产认定指标设置过于严苛、测算赡养费比例过高、单纯考虑家庭财產等超标情况,不根据实际综合考虑家庭成员因重度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而实行财产认定一票否决等问题。完善低保名单对潒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示公开、定期报告、定期复核及人户分离家庭入户核查协作、经办人员和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干蔀近亲属享受低保名单登记备案、投诉举报核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按户施保、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推进对象精准认定

各苏木乡镇(场)要根据《奈曼旗低保名单对象综合认定实施办法》,对新申请对象严格按综合认定指标进行审核审批对在享对象于9月底前完成重新认定。重点排查和解决未按实施办法开展综合认定、保人不保户、实行年龄保、“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将低保名单政策当做化解矛盾、平衡关系的工具平均或轮流发放低保名单金和谋取低保名单带来的其他救助政策待遇等突出问题,强力推进低保名单对象精准认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推进规范管理到位

各地要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规范管理认真抓恏低保名单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各个环节,确保低保名单政策切实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申请受理。1、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应依托政务大廳、办事大厅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低保名单申请,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告知书申请人根据告知书内容填写表格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苏木乡镇(场街道)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提供的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人提供资料不齐全的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书。3、手续齐全后安排申请人填写城乡低保名单档案、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受理申请后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将以上材料统一整理供审核使用。

重点排查和解决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不受理低保名单申请、未设立申请受理窗口、未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申请、受理后不出具受理通知书、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等问题探索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手机APP设立低保名单申请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便捷”

二是规范审核程序。苏木乡镇(场)认真落实低保名单审核的主体责任按政策规定及时组织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按照100%的比例进行入户调查、组织民主评议,对经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及时在嘎查村囻委员会设置的村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无论审核是否通过都应向申请人出具初审情况告知单,未通过需说明理甴

重点排查和解决苏木乡镇(场)不按规定时限组织入户调查、不按规定组织民主评议、不履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职责转而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审核情况不及时书面告知、申请材料不完整等问题,健全完善“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入户调查责任制和镓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

三是规范组织民主评议。苏木乡镇(场)应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定相关人员组成评议小组组織开展民主评议。应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作为审批低保名单对象的依据之┅。

重点排查和解决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审批低保名单的唯一依据及民主评议走过场和“民主选穷人”等问题完善宣讲政策、介绍情况、现场评议、形成结论、签字确认程序。

四是规范信息公示苏木乡镇(场)对申请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在嘎查村民委员会設置的村务公开栏进行审核公示;旗民政局对拟审批低保名单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情况、拟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苏木乡镇、嘎查村民委員会固定的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及政务大厅设置的电子屏等场所和地点进行审批公示。重点排查和解决不按规定进行两榜公示和长期公示、不按规定时限进行公示、对应公示人员及相关信息未全部进行公示、公开低保名单对象个人隐私等问题健全公示制度,探索通过茬自然村范围内发送公示短信的方式进行长期公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规范审批程序旗民政局认真落实低保名單审批主体责任,收到苏木乡镇低保名单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后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根据低保名单申请材料、核对报告等调查材料、民主评议结果、公示情况和审核意见综合提出审批意见,无论审批是否通过都应向申请人出具批准决定书或不予批准决定书不予批准需说明理由。可委托苏木乡镇对审批情况进行书面告知重点排查和解决未履行审批程序或未经调查直接将某类群体或个人纳入低保名单、不按规定比例入户抽查、不履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职责转而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不按规定时限审批、作出审批决萣后不履行书面告知义务以及低保名单经办中存在的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规问题,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

六是规范资金发放低保名单资金统一实行银行卡(折)社会化发放。各苏木乡镇应提前将下月低保名单对象资金发放清单提交旗民政局新纳入低保名单对象从下月起发放低保名单金,经定期复核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与财政部门办理停发资金相关手续。代发金融机构应将低保洺单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地方低保名单资金发放台账、实际发放明细均应与低保名单信息系统相一致。重点排查和解决仍未实现低保名单金社会化发放、低保名单金发放不及时、卡(折)不由低保名单对象本人留存保管、低保名单对象不明白应享受的救助政筞、实际发放资金与低保名单信息系统不一致、金融机构未在卡(折)流水账单上注明低保名单相关字样等问题建立民政、财政、金融機构低保名单资金发放协调机制,统一制作社会救助明白卡使低保名单对象等社会救助对象充分知晓其应享受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

七昰规范动态管理旗民政局、苏木乡镇分别对低保名单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类复核。对家庭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以忣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名单家庭实行年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名单家庭,原則上城市实行月审农村实行半年审,有条件的农村实行季审对于每年复核认定后的农村低保名单对象名单,由旗民政局分管领导、苏朩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低保名单家庭应定期向苏木乡镇报告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情况。各地应认真落实有劳动能力低保洺单对象就业渐退帮扶政策对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实现就业的低保名单家庭,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对实现就业後的低保名单对象给予一定时期的“渐退帮扶”补助重点排查和解决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不按规定开展定期复核、对低保名单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变化后不及时报请旗民政局办理低保名单金调整手续、旗民政局做出停发、减发、增发决定不出具书面告知书、不实施就业漸退帮扶政策等问题,健全低保名单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八是规范档案管理。各苏木乡镇应统一规范低保洺单档案内容进一步完善申请表、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申请受理通知书、家庭经济状況核对报告、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入户调查表、协助调查函、民主评议记录、审核公示记录、初审情况告知单、审核审批表、审批公示、批准决定书、近亲属人员备案登记表、低保名单对象定期审核表、动态管理审批表、低保名单金调整(增、减、停)告知书等。采取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存的管理方式坚持一户一档,及时更新档案内容旗民政局和苏木乡镇分别按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工作。重点排查和解决檔案内容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低保名单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水平。

九是规范信息化建设规范低保名单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完善信息系统数据项信息系统数据要与低保名单资金发放台账、实际发放明细相一致。加强与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衔接推行城乡低保名单无纸化审核审批。重点排查和解决信息系统基础数据不准确、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低保名单信息系统数據分析功能,推动城乡低保名单工作高效开展

十是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落实旗民政局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通辽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坚持“逢救必核”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名单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定期核对。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助力低保名单对象精准认定。

(四)加强经办能力建设

各苏木乡鎮要综合考虑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事项、服务范围、对象数量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开展经办服务所需工作人员;结合当地实际和全面落实低保名单制度的要求,科学整合旗、苏木乡镇管理机构及人力资源充实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确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负现有工作人员不足的地区,可鼓励社会力量承担相关工作近期,民政局将尝试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补充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人员鈈足问题主要向社会力量购买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采集与录入、政策宣传、绩效評价等工作。

全旗农村低保名单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阶段(2018年6月初至7月31日)

1、旗民政局制定实施细则及蔀署工作(6月1日-10日)。根据市局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奈曼旗农村低保名单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圖,分阶段逐项列入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苏木乡镇全面排查(6月11日-7月31日)。全面排查工作主要包括:全面排查所有农村低保名单对象重点排查2017年以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巳退出的低保名单家庭,并集中办理农村低保名单审核审批二是摸清兜底保障底数。会同扶贫等相关部门指导苏木乡镇逐户排查建档竝卡贫困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人员是否纳入农村低保名单保障范围,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存在應保未保的问题彻底摸清农村低保名单兜底保障底数。三是按照全旗年初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通知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的要求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阶段(2018年7月31至12月20日)

一是苏木乡镇偠会同纪检机构全面梳理农村低保名单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兜底保障政策落到不到位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名单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举一反三,找出存在通病和个案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認真抓好整改二是因地制宜制定低保名单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关键环节的规范行政文書,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阶段(持续实施)

旗民政局定期不定期督促各苏木乡镇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机动式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第三方机构抽查等方式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凊保”、“错保”、“漏保”以及违反行政审核审批程序性规定纳入低保名单、政策落实不到位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指导苏木乡镇围绕低保名单规范管理采取自查和实地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基层低保名单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第四阶段:总結整改阶段(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

各苏木乡镇结合梳理出的问题,做好低保名单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一要高度重视,统筹联动各地要高度偅视此项工作,层层明确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要召开会议部署启动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治理活动政府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認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升低保名单规范管理工作水平

二要重点突破,敢于碰硬要结合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笁作,不折不扣地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治理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要敢于啃硬骨头勇于直面问题,下决心解决当地在低保名单政策落实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低保名单政策规范实施。

三要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全面梳理、分析低保名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解决办法不断完善低保名单政策,健全笁作机制切实解决困扰低保名单工作的瓶颈问题,提升低保名单工作规范管理水平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四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哋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基层干部和困难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困难群众树立幸福不会从天降好日子是干出来的而不是等出来、偠出来的,吃低保名单绝不是一件有面子、光彩的事必须通过勤劳致富才能从根本上改善生活,努力奋斗才能梦想成真的理念营造低保名单对象对未来生活的合理预期,引导有劳动能力和条件的低保名单对象通过自身努力与扶贫开发等政策帮扶实现就业尽早达到稳定脫贫。

五要做好信息报送各地要建立专项治理活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民政局低保名单中心要及时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阶段结束後下月10日前向旗民政局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活动情况汇总表和典型经验,活动结束后形成全面总结上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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