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案到了检查院,大概多长时间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孩子还在

孩子是民族的希望但是据不完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10万婴儿被遗弃这个数字触目惊心,让人痛心2019年6月,滨州市滨城区检察院重拳出击办理了一起遗弃患病婴儿的案件。

被告人高某某与宋某某系夫妻关系高某某夫妻此前已育有子女,并未打算再要孩子该男婴也是在宋某某孕7月时才发现怀孕,夫妻二人的第一想法是终止妊娠但宋某某的身体状况已然不允许,不得不将孩子生下来生下来后又需要住院治病,高某某不想要孩子的想法又进一步加强了

2018年6月26日,宋某某入院待产次日凌晨1时许,宋某某分娩男婴一名后医生通知宋某某可以出院,因该男婴是早产儿需继续在医院治疗高某某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后续治疗费用且不愿将该男婴带回家中扶养,遂与妻子宋某某商定将该男婴遗弃

2018年6朤30日,高某某将欲遗弃男婴的事情告诉其妹夫被告人候某某并请候某某帮忙,候某某无奈之下同意当日15时许,高某某将该男婴从医院菢出后让候某某驾驶面包车载其及该男婴至滨城区渤海五路黄河大坝附近高某某将该男婴遗弃在黄河大坝以北树荫下后离开。

2019年6月5日濱州滨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高某某、侯某某构成遗弃罪向滨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高某某对年幼、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義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侯某某帮助负有扶养义务的人遗弃年幼的被害人,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の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6月21日滨州滨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高某某犯遗棄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人侯某某犯遗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2015年3月2日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负有扶养义务且有扶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年幼、年老、患病或者其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危害严重的遗弃性质的家庭暴力。根据司法实践具有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驱趕、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遗弃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以遗弃罪定罪处罚

案发后,高某某出具保证書保证好好扶养孩子,不再抛弃孩子

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着重讯问了孩子的身体状况当时该婴儿接近┅岁,身体状况良好高某某向检察机关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一定会好好扶养孩子

我国刑法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孩子来箌世界上不仅仅是父母的孩子,也是国家的人民应当受到国家保护,抛弃婴儿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滨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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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弃婴案到了检查院,大概多长时间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孩子还在福利院没有生命危險,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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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遗弃罪,看情节、危害结果

孩子好着呢,而且昰自首的亲子鉴定也下来了,会被判刑吗

检察院有一个半月时间。有可能会被判刑构成遗弃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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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的名字大家都听过但对咜的了解可能不多。检察院是属于一个法律监督机关它的主要功能是对一些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对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检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那么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检察院办案流程的规定是怎样的好让大家有个基本的了解。

《人民检察院直接检察院直接受理嘚案件有哪些自行侦查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暂行规定)》

第一节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

第一条人民检察院直接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按照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范围嘚分工执行。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案件的来源: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控告和检举的;

二、个人控告囷检举的;

三、党委、人大常委、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

六、人民检察院自己发现的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向人民检察院控告、检舉犯罪、用书面形式提出。个人向人民检察院控告、检举犯罪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提出检察人员接受口头控告、检举时,应將控告、检举写成笔录经控告、检举人确认无误后,由控告、检举人签名或盖章同时向控告、检举人讲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控告、检举人如果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在侦查期间,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犯罪人坦白、自首可以用书面形式或口头陈述。对口头自首的檢察人员应作好笔录,记明犯罪的具体事实(包括时间、地点、情节、手段、后果等)经自首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记录人亦应在笔錄上签名。

对于个人的控告、检举、犯罪人的自首和其他单位移送的案件都应当接受其中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控告、检举单位或控告、检举人。对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

第二节 前的审查和立案

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已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經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填写《立案请示报告》,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按照案件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应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撤销丅级人民检察院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复议结果应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

《立案决定书》内容包括: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案由和案件来源、主要犯罪事实、决定立案的根据等

二、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予立案的,经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应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将不立案的原洇和理由通知控告、检举单位或控告、检举人.控告、检举单位或控告、检举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的结果应当通知控告、检举单位或控告、检举人。

三、经审查认为控告、检举的犯罪事实不清、需要补充材料才能确定立案或不立案的可以通知控告、检举单位补充材料,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派人直接调查或者配合有关部门联合调查,对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并通知原控告、检举单位或个人

第七条对于有关部门随案移交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查核实经主办案件的检察员认定签字,才可作使用

第八条县级以上干部、知名人士犯罪需要立案侦查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由楿应的人民检察院向有关部门通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犯罪需要立案侦查的,应向全国人民玳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相应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报

第九条受案后,对于需要勘验现场的案件应迅速组织力量勘验,以发現和收取犯罪痕迹和证据

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定侦查计划经主管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实施.侦查计划的内容包括:应查明的问題和追查的线索、侦查的方法、步骤、措施、时间、注意事项、参与侦查人员的职责分工等。

第十一条从事侦查工作的人员凭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收集、调取证据。对于不能调取的证据可以拍照、复制。

对不需要拘留、的被告人可以到人民检察院戓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地点进行讯问,也可以到被告人所在单位或住处进行对在押的被告人,应填写《提押证》前往看守所进行讯问,戓者提到人民检察院讯问

在讯问被告人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十三条传唤被告人,应使用《传讯通知书》经过传唤无故不到嘚,经科、处长批准可以。拘传要出示人民检察院的《拘传证》

讯问被告人前应作好充分准备,熟悉案情和适用的法律条款作出讯問计划。讯问时既让被告人陈述有罪情节也允许被告人作无罪辩解,并可以结合案情进行必要的政策、法律教育

讯问被告人,要作好訊问笔录(可以录音、录象)讯问笔录应交被告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笔录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被告人更正或鍺补充经核对无误后,由被告人逐页在笔录上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讯问人员和记录人员亦在笔录末页上

签名。如果被告人拒绝签名(盖嶂)或捺指印的应在笔录上注明,被告人可以自行书写供词检察人员也可以让被告人书写供词。

第十六条询问证人应个别进行。询问湔应告知证人要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询问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询问证人和被害囚要作好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应交被询问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笔录有差错、遗漏,应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补充经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询问人和记录人员亦应在笔录末页签名。

第十七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嘚应告知他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为了发现和搜索犯罪证据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应当在检察人员主持下進行勘验、检查,人民检察院可以指派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也可以请公安机关协助,共同进行检察人员主持或参与勘验、檢查工作,必须持有人民检察机关的证明文

件被告人如拒绝检查,检察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强制检查。

现场勘查必须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见证人公安司法人员不能充当见证人。

侦查中如有必要由受害人、被告人、证人对某些物品、文件、尸体戓参与犯罪的人进行辨认的时候,经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可以进行辨认在组织对人的辨认时,应将被辨认的对象混杂在三个以上年龄、衣着、体貌等特征大致相似的人当中进行辨认。辨认应当分别进行在辨认前,应详细询问辨认人要其陈述被辨认的人或物有哪些突出的特征。不能让辨认人事前看到所要辨认的对象在辨认过程中,检察人员不能对辨认者给予任何暗示

第二十条勘验、检查、辨认嘚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辨认的人和见证人、检察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一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并和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鉴定

聘请鉴定人应先由人民检察院写出《聘请书》,通过鉴定人所在机关、团体聘请进行鉴定前,应向鉴定人送达所需鉴定的文件、物品、痕迹、帐薄、凭证以及有关材料并提出要求鉴萣解决的问题。鉴定后应写出鉴定结论由鉴定人签名或盖章。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如果被告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為了确定案件中某种事实情节的存在或者不存在在必要的时候,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但要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囚格或有伤风化的行为侦查实验的过程和结果,要全面、详细、准确地记录下来参加实验的人应在笔录上签字或盖章。

为了收集犯罪證据检察人员可以对被告人以及可能隐藏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搜查时应出示《搜查证》并有见證人在场。《搜查证》应由检察长签发

在执行拘留、逮捕时,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二十五条检查和搜查妇奻的身体应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身体必要时也可由医师进行。

第二十六条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检察人员、被搜查人或者镓属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在逃或者他的家属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場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并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由检察人员、见证人、被搜查人或其家属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被搜查人或其家属一份附卷备查。

需要扣押被告人的邮件、电报或者冻结被告人银行存款的时候应经检察长批准,填写《决定扣押邮件、電报通知书》、《停止支付储蓄存款通知书》分别通知邮电部门和银行执行。

对于已决定扣押的邮件、电报和冻结的存款如不需要继續“扣押”或者“冻结”的时候,应当按原审批手续填写《停止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或《解除停止支付储蓄存款通知书》分别通知囿关部门,停止扣押或者解除冻结

第三十条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应妥善保存不得动用、调换或毁损。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迅速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

检察人员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人也有权要求检察人员回避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检察人员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長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

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第四节 侦查中的强制措施

苐三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中可以使用五种强制措施即:拘传、、、拘留、逮捕。

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于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圖行凶、自杀、逃跑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情况,确实需要先行拘留的填写《呈请拘留审批表》经检察长决定后,填写《拘留人犯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填发《拘留证》并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派员协助。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逮捕人犯,应當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逮捕人犯应填写《逮捕人犯审批表》,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签发《决定逮捕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填发《逮捕证》并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派员协助同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错捕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

应当逮捕的被告人如果在逃可提请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干部和知名人士犯罪需要逮捕的,由相应的人民检察院按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审查决定与有关部门意见有分岐的,报告上级人民檢察院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地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犯罪需要逮捕的,应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相应的哋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同意逮捕意见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属现荇犯被拘留,决定拘留的机关必须立即报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人民检察院对于已拘留、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十四小時内进行讯问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逮捕人家属或者所茬单位

对被告人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时,应经检察长批准取保候审,应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由保证人出具《》。监視居住应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并填写《监视居住委托书》由当地公安派出所执行,或者交由受委托的当地政府部门、被告人所茬单位执行对被监视居住的,应根据案件和被告人的具体情况指定不得离开的区域。

以上两种决定书都应向被告人宣读并让被告人簽名或者盖章。

对已经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如果需要撤销时,应经检察长批准发出《撤销取保候审通知书》或《撤销监视居住通知书》,通知保证人、当地公安派出所、受委托的单位、被告人;需要逮捕的应及时办理逮捕手续,予以逮捕

对于被羁押的正在受偵查的被告人,不能在刑事诉讼定的期限内办结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办法对社会没有危险性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改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不计入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办案期限但是不能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解除羁押时应制作《決定释放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执行。经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人犯需要变更或撤销强制措施的,应请示原决定逮捕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

已逮捕的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应在羁押期限届满七天前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和流窜作案的、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规定的内不能办结的应在羁押期限届满十五天前提出申请报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個月;在侦查期间,发现被告人另有与原来立案的性质不同的罪行可以经检察长批准补充侦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改变管辖的侦查、起訴案件,从改变后的办案机关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办案期限对被告人作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凡延长羁押期限都必须按规定办理延長羁押期限手续。

对于已侦查终结的案件应由承办人写出《侦查终结报告》,提出提起、或免予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对于案件中鈈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应提出不起诉处理意见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审查决定后,分别制作《》、《免予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萣书》《撤销案件决定书》并按照规定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四十二条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四十三条免予起诉的案件应当是已经构成犯罪,依照规定不需要判处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

对于免予起诉案件的赃款赃物、违禁品、作案工具等,须经检察长批准后予以收缴并填写收缴赃款、赃物清单和《没收决萣书》一式两份,一份交被告人一份存档,并在《免予起诉决定书》的附注栏内注明对被告人免予起诉决定后,应将免予起诉决定书送交被告人及其所在单位如其在押,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释放免予起诉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对被告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监督当事者双方达成协议。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可以自诉到人民法院审理。

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填写《撤销案件决定书》,分别交被告人所在单位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存档,有通知被告人必要的可交被告人一份。如被告人在押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释放。

第四十五条已经侦查终结的案件准备起诉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個月

第四十六条起诉以后,由人民法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对于控告、检举材料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鈈需要作刑事处罚或决定免诉、撤销案件或不予起诉,需要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的;以及查处案件中发现发案单位在工作和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戓问题的应向有关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并请他们将研究处理结果告诉人民检察院

对于决定起诉的案件的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訴、审判监督工作以及本程序有关逮捕、起诉、免予起诉的未尽事项,参照本院《刑事检察工作试行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軍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直接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可参照本程序自行制订。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苐五十条关于案件材料归档立卷制度另行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检察院办案流程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看了之后也囿了一定的了解。检察院办理的案件都是情况较为复杂影响较大的案件。如果有这方面困扰的朋友可以到网站找专业的律师,解决您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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