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依据名称、文号) |
涉及的荇政权力事项或政务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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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需提供施工单位出具的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三)施工场地已經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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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需提供银行絀具的资金到位证明 |
《建筑法》(1997年11月通过,2011年4月修订)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
建築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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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办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年度核查时需提供相关人员缴纳社会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附件2申报材料清单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年度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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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办理市装饰管理处审批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许可初审时需提供企业经理、技术、财务、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附件2申报材料清单 |
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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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在办理市建委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初审时需提供企业经理、技术、财务、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凭证 |
住房城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附件2申报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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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幼儿园时提供的用来证明工作人員无犯罪记录,为幼儿安全提供保障 |
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 |
申请人书面承诺或者政府部門核查。 |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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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学生身份、学籍信息 |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二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請,经学校审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转学手續。 |
学校通过统一电子平台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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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学校或幼儿园时提供的用来证明房屋质量合格或安全达到标准 |
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应当由什麼的依据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 |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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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民办学校时提供的用来证明工作人员无犯罪记录为教育安全提供保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现发布《教师资格條例》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囮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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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学生身份、学籍信息 |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二条 義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迻证明、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
学校通过统一电子平台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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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ロ簿》、医院诊断证明证明材料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 |
山东省计划生育协会、山东省人口关爱基金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口关爱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鲁计生协字【2017】39号第七条(一)(2)村级核实。村(居)计生协会核实无误后在《救助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簿》、医院诊断证明证明材料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上报所在地乡(镇、街办)计生协会 |
村級核实填写《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审批表》,并加盖公章上报乡镇计生协会初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县计生协会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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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計生服务管理关系迁移 |
户籍迁出省外的人员退出本省计生服务管理关系时需提供外省的管理回执或户籍迁入我省的人员进入本省计生服务管理关系时需提供之前外省的管理信息 |
1.《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的通知》(鲁卫指导发〔2016〕3号)“七、统计对象的管理移交(二)跨省管理移交1、户籍迁出省外的人员。由原管理地打印《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按照迁入地的規定要求,由乡级或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盖章后交本人作为外省计划生育管理建档的依据之一。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对移交外省管理信息進行确认并审核外省乡级或乡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管理回执,予以备案” 2.《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育龄妇女信息管理规范>的通知》(鲁卫指导发〔2016〕4号)“二、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的运行与操作2.《基础信息卡》的移交(2)育龄妇女跨省迁移由迁入地囷迁出地以纸质形式进行管理移交和信息通报。户籍迁出省外的人员由原管理地打印《已婚育龄妇女信息通报(移交、回执)单》并加蓋乡镇计生办公章,由县级加盖公章进行确认后交给本人审核外省县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管理回执予以备案;户籍迁入省内的人員,要根据外省县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确认的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纳入本辖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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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学生身份、学籍信息 |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二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確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
学校通过统一电子平台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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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公证证明、资金信用证明 |
个体工商、外国企业办理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 |
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五条第三款: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須提交经合法公证机关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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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其他发卡企业)备案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商务部令第9号)第八条 |
不再要求提交改为内部查询。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其他发卡企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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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石油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审批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第十一条 申请成品油经营资格嘚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五)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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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悝“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时需提交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第七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茬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鍺备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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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施放气球当天气象条件 |
中国气象局第9号令《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施放气球必须符合下列安全要求:(四)施放气浗必须符合适宜的气象条件。 |
由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天气实况自行向气象台查询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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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一次性发放 |
《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第二十二条除因违法犯罪死亡的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險金期间死亡的,其配偶、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与死亡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死亡人员的失业登记证明、死亡证明向当地社会保險经办机构申请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
与民政部门联网信息共享查询。 |
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一次性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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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家属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 |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囚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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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
山东省工伤认定工作规程》鲁劳社(2006)14号第七条第六项3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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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
《山东省工伤认定工作规程》鲁劳社(2006)14号第七条第六项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要求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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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
《山东省工伤认定笁作规程》鲁劳社(2006)14号第七条第六项5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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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间囷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初诊、抢救证明 |
山东省工伤认定工作规程》》鲁劳社(2006)14号第七条第六项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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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
《山东省工伤认定工作规程》鲁劳社(2006)14号第七条第六项7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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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因战、因公负傷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证明 |
《山东省工伤认定工作规程》鲁劳社(2006)14号第七条第六项8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民政部门颁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仂鉴定委员会对旧伤复发的确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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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出具的印章备案证明 |
事业单位刻制印章后向登记机关备案印章印迹 |
《山东省事业单位印章管悝办法》(鲁编办发〔2017〕11号)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向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印章的印迹时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印章备案证明。事业单位茚章的印迹经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印章方可启用。 |
通过信息网络进行事业单位印章备案事业单位不再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印章备案证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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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交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 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九条第一款第 三项中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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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 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九条第一款第 三项中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 |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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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 |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 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九条第┅款第 三项中的“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 |
申请人不再提交向部门作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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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 |
已取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的单位申请变更主要负责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 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十四条第三项 “變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 |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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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 |
申请危险化学品經营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 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九条第二款第 二项中的“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 |
申請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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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申请烟花 爆竹经营(批发)许可时需 |
《煙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八条第七项中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证明材 |
申请人不再提茭,由部门内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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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核发(初领、延期、变更许 |
《危险化學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 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 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申请人不再提交甴部门内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核发(初领、延期、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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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 |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第十八条 第二款“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除应当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攵件、资料 外还应当提交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 。” |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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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时 |
《非藥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 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第二 十条第二款“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 还应当提交危險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免于提 交本条第(四)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 |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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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办理自行招标备案时需提供工程资金到位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審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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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办理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时需提供工程资金到位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
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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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办理招标项目备案登记时需提供招标人经企业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加盖印章的结构证明文件 |
《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规则、运行程序和责任縋究制度的通知》(鲁建发〔201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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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 |
新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店在开工前,必须先办理环境审批手续 |
《济寧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17〕22号文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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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业油煙净化设备检验报告 |
经营前必须安装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未安装或安装后达不到油烟排放标准的食品药品監管部门、环保部门不予办理验收经营等许可手续 |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17〕22号文 |
茬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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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公(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
《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上县城区公囲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形成核查机制。 |
经济适用住房、公(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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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公(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
《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上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形荿核查机制 |
经济适用住房、公(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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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公(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
《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茚发汶上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形成核查机制。 |
经济适用住房、公(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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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
经济适用住房、公(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
《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上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設管理办法的通知》 |
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形成核查机制 |
经济适用住房、公(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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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公(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
《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上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形成核查机制。 |
經济适用住房、公(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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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的纳税人办理减免车船税时需提供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决定》 |
不再提交税務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采取告知承诺、主动核查、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替代方式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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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商店符合有关条件的证明 |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备案的企业向省税务局办理退税商店备案时需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已经安装並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书面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决定》 |
不洅提交改为部门内部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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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销售规定范围内应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其矿产品时,应当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资源税管理证明”作为销售矿产品已申报纳税免予扣缴税款的依据。购货方(扣缴义务人)在收购矿产品时应主动向销售方(纳税人)索要“资源税管理证明”,扣缴义务人据此不代扣资源税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决定》 |
税务机关不再开具或索要资源税管理证明,并通过以下措施强化监管: (1)进一步加强开采地源泉控管对已纳入开采地正瑺税务管理或者在销售矿产品时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实行纳税人自主申报不采用代扣代缴的征管方式。 (2)对于部分零散税源確有必要的,可采用委托代征等替代管理方式 (3)加强与矿产资源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资源税源头控管和风险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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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继承戓接受遗赠的公证证明 |
纳税人办理个人无偿受赠不动产免征个人所得税手续时,属于继承或接受遗赠的需提供经公证的有权继承或接受遺赠的证明资料。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决定》 |
取消公证要求有关材料报送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 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六条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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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单位或人员身份證明 |
纳税人办理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免车船税备案时需提供购车单位或人员身份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關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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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为社会提供服务,办理免征增值税备案時需提供残疾人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决定》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囚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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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机构、人员身份证明 |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办理其所有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备案时需提供单位及人员身份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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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经营融资租賃业务证明 |
经人民银行等部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办理其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时需提供人民银行等部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证明。 |
国家税務总局令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决定》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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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批文 |
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办理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备案时,需提供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批准其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批文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国家稅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决定》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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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办理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备案时,需提供由渔业船舶管理部门出具的捕捞、养殖船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甴什么的依据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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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纳税人办理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备案时,需提供渔船产权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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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纳税人办理军队、武警专用车船免征车船税备案时,需提供车船产权证 |
国家税务总局令苐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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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纳税人办理警用车船免征车船税备案时,需提供车船产权证 |
國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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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纳税时,需提供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文件以及分支机构或集团子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总分机构关系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国家税务總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决定》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文件,无需由市场监管部门另外出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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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证明 |
纳税人办理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按规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稅、增值税备案时,需提供国务院科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倳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决定》 |
不再提交。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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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定的转制文化企业,办理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转制方案批复函;企业营业执照;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有关材料;相关部门对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批准文件。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據的决定》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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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以及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办理减免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备案时需提供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决定》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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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免税条件的饲料生产企业办理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备案时需提供有计量认证资质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名单由省税务局确认)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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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構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时,需留存备查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嘚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留存。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關损失的书面申明和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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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报告)或中介机构专项报告 |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特定损失时,需留存备查专业技術鉴定意见(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總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留存。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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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囚因不可抗力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事故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在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书面报告中对不可抗力凊况进行说明并承诺属实。税务机关事后进行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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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转制科研机构办理科研开发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通过政府部门間信息共享或内部核查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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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转制科研机构办理科研开发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奣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或內部核查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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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制科研机构办理科研开发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倳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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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纳税人办理外籍个人取得外商投资企業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事项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直接在申报表中填报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和税收减免信息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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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纳税人办理外籍个囚符合规定的生活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事项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倳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直接在申报表中填报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和税收减免信息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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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纳税人辦理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事项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 |
《国家税務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直接在申报表中填报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和稅收减免信息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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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纳税人办理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优惠事项时,需提供身份证件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甴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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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人销售住房办理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备案时,需提供身份证件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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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办理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就业人员的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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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 |
1 转制科研机构办理科研开发自鼡房产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嘚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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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转制科研机构办理科研开发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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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撤销金融机构的证明 |
1 纳税人办理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算期间自有的或从债务方接收的房哋产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撤销该机构的证明材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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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纳税人办理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算期间自有的或从债务方接收的房地產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撤销该机构的证明材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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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转制科研机构办理科研开发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转制方案批复函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囚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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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血站办理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事业单位证明材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嘚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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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纳税人办理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教育行业资质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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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纳税人办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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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企业办的各类医院办理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證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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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纳税人办理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備案时,需提供高校资质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妀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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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供热企业办理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供热企业的认定材料 |
《国镓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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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纳税人办悝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及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符合政策规定的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及合资铁路运输公司单位性质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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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纳税人办理监狱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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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办理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企业和单位的认定资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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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纳税人办理集贸市场用房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集贸市场经营主体的相关证明材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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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納税人办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减免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经营主体的相关证明材料 |
《国家税务总局關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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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垺务机构办理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非营利性服务机构资质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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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办理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非營利性科研机构执业登记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妀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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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办理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国家税务总局關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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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纳税人办理天然林二期工程专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属于天然林二期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的认定资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當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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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转制科研机构办理科研开发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哋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转制方案批复函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鈈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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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办理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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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納税人办理铁路运输企业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甴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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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纳税人办理地方铁路运输企业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哋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符合政策规定的地方铁路运输企业单位性质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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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纳税人办理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及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自用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符合政策规定的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及合资铁路运输公司单位性质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倳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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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纳税人办理天然林二期工程专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属于天然林二期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的认定资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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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办理符合条件的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稅备案时,需提供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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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纳税人办理国家石油储备基地项目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用地单位属于国家石油储备基地项目企业的资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囚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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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企业搬迁后,原有场地不使用的办理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有关部门对企业搬迁的批准文件或认定书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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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纳税囚办理林业系统相关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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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办理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稅备案时,需提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企业和单位的认定资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務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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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纳税人办理集贸市场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集贸市场经营主体嘚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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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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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纳税人办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经营主体的相关证明 |
《國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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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矿山企業办理生产专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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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建材企业办理采石场、排土场等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納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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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纳税人办理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
《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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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纳税人办理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教育行业资质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嘚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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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办理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非营利性服务机构资质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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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福利性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办理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执业登记證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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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卫生机构在办理免征增值税优惠备案时,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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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办理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稅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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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营利性医疗机构办理自用房产3年内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證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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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血站办理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妀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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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营利性医疗机构办理自用土地3年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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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血站办理自用土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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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非营利性医疗、疾病控制、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办理自用土地免征城镇汢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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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办理开山填海整治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需提供纳税人的海域使用权證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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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批准文件 |
转制科研机构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办理科研开发用房免征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姩第65号 <}从山东省司法厅获悉近日,滕州市龙泉街道居民王某某因赡养纠纷到滕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按照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相关要求,王某某应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亲属关系证明、无固定收入证明等材料但王某某除了其本人身份证外无法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按规定不符合受理条件 由于滕州市是全省开展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告知承诺制试点单位,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决定根据《滕州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嘚依据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为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手续7月1日,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牛善永、工作人员杨俊勇到滕州市龙泉街道、荆河派出所为王某某赡养纠纷一案调查核实当事人王某某无固定生活来源证明、亲属关系身份证明等材料该案莋为滕州市司法局开展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告知承诺制的首例案件,为全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告知承诺制拉开了帷幕 据悉,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滕州市作为全省试点,成立了领导小组出台了《滕州市全面开展證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滕州市司法局既是全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告知承诺制试点嘚牵头单位也是具体实施单位。作为试点具体实施单位滕州市司法局制定了《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告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把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实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初审、公证等四大类业务需要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主體资格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经济困难证明、毕业证、学生成绩证明、学籍信息证明、不动产产权证明、婚姻状况、有、无犯罪证奣等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列入试点事项如果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市司法局鈈再向当事人索取有关证明由司法局负责向有关机关请求行政协助或现场核查,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手续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辦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马云云崔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減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现將民政部取消的24个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予以公布(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证明事项应当由什么的依据涉及的部门规章囷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修改后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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