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动车还未落户 文山市最后期限来啦……
为了规范文山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根据《关于加强文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的相关规定文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时限为2019年4月14日。由于在此期间出现了因电动车号牌不足导致电动车注册登记暂停办理的情况现结合实际,對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注册登记时限由4月14日延期至4月21日,全市各办理地点均可办理
须办理登记的電动自行车种类
(一)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二)在用的未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
1.文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开化北路241號);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山支公司(新闻路1巷1号);
3.文山市交通管理便民服务点(卧龙新区中天世纪御进园A5幢05-06铺);
4.文山市雅迪电动车专卖店(开化中路金地相府对面);
5.文山市三鑫机电城摩托车市场豪爵专卖店;
6.文山汇展车市(腾龙北路)
1.车辆所有人应當携带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并交验车辆;
2.到办理点后填写电动自行车申请表由工作人员对发票、证件进行核对,交验車辆符合要求的,核发号牌、行驶证;
3.如车主身份证非文山市户籍的要提供居住证或有效的相关证件(如学生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
(一)自2019年4月21日起,我市将只办理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的登记
(二)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的,应当提供该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規范》(GB)(简称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在全国实施,它是电动自行车强制规范是国家标准。
关于脚踏功能:不变依然要求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关于整车质量:放宽,由40kg调整为55kg(含电池)
关于最高车速:放宽由20km/h调整为25km/h
关于电机功率:放宽,由240W调整为40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