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件复印件1份(A4纸)
2.印制签发:教育部统一印制,且由省级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
3.报到单位填写: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或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或 深圳市宝安區人才服务中心 或 富士康科技集团 或
富士康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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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报到应提交的证明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印章齐全、清晰以避免重新办理的困扰。
2.随集团入户深圳者如因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接收函未下达可凭集团录用通知书来集团报到,10月30日前补齊合格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再办理落户手续
3.如因欠学校贷款暂未发《毕业证》或《学位证》者,报到时需提交学校相关部门絀具的证明原件
4.如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丢失,报到时需出示全国四六级委员会开具证明的原件(若证明正在办理中请暂时以学校教務处证明原件代替,后续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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