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囚: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嘚 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 员会、村囻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 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 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因此,你大伯的弟弟也患有精神病依法是不能担任监护人的,其监护人可以由其關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担任如果亲属、朋友不愿意担任,可以由居委会在亲朋间指定或由居委会直接担任
村委会说归监护人就归監护人,说村集体收回就村集体收回
今年土地确认监护人为持证人农田补帖还是五保人姓名,监护人可以继续领取吗
今年土地确认监護人为持证人。农田补帖还是五保人姓名监护人可以继续领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