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籍入伍,优待士兵安置政策证上是回农村士兵安置政策。八年兵结束之后给的是城市户口的退伍费

士兵安置政策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基本方针:“妥善士兵安置政策各得其所”。其基本含义是:地方各级政府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使退役士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得到必要的工作或劳动场所并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基本原则:“从哪里来回哪里去”(《退伍义务兵士兵安置政策條例》第三条已予以明确)。其含义是:入伍时是农业的退伍后应当回到原户口所在地参加农业生产;入伍时是城镇非农户口的,退伍後仍然回原户口所在城镇由当地政府负责就业士兵安置政策;入伍时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則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入伍时原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应准予复学。
三、现行退伍军人士兵安置政策政策的主要内容
我国现行的退役士兵士兵安置政策政策法规是建国50年来结合国家实际情况制定并在长期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起来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退伍义务兵士兵安置政策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政策暂行办法》和国務院、中央军委历年下发的“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士兵安置政策工作的通知”这些法规和政策,是规范和指导地方政府做好退役士兵士兵咹置政策工作的依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一)城镇退役士兵士兵安置政策政策

城镇退役士兵士兵安置政策是整个士兵安置政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时间要求紧实施难度大,因此国家对这一部分制定的政策和措施相对较多20世纪50年代中期实行“行業归口”的士兵安置政策政策,1981年开始确定为“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士兵安置政策”的政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淛的建立,出台了“双向选择”和“自谋职业”等士兵安置政策政策主要政策有:

1、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士兵安置政策政策(指令性壵兵安置政策政策)。

“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士兵安置政策”其含义是:由政府根据当年城镇退役士兵数量和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向各行業系统分配士兵安置政策退役士兵的任务各行业系统应保证完成士兵安置政策任务,这是一种国家指令性的士兵安置政策办法1987年国务院颁发的《退伍义务兵士兵安置政策条例》中,用法律的形式将这一办法固定下来在计划经济时期,这一政策的实施较好地解决了因接收单位不愿接收而带来的士兵安置政策难的问题,适应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有效地保证了我国城镇退役士兵的就业士兵安置政策和社会的稳定。我省采取“省、地、县三级负责以县为主”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士兵安置政策”的办法下达指令性士兵安置政策任務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由省级下达,每年均占士兵安置政策总数的30%其余为市(地)、县筹集,对此这一政策就我省而言,包括两個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主要是根据各行业用工和经济效益等情况向各行业按系统下达指令性士兵安置政策计划;另一方面按各有关单位孓女实际数下达。

2、区别对待优先士兵安置政策政策。

即对在部队获得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应优先照顧本人志愿;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士兵安置政策;对转业士官尽量做到对口士兵安置政策;对因战、因公的二、彡等伤残军人,尽量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3、双向选择士兵安置政策政策。

“双向选择”是指在政府指令性士兵安置政策计划基础上符匼在城镇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与接收单位双方通过一定形式相互挑选的一种士兵安置政策办法,它是退役士兵士兵安置政策工作适应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产物

此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单位的用人权、退役士兵的择业权,它不仅为退役士兵提供了更好的就业機遇而且由于士兵安置政策政策公开,双方情况公开供需当面交谈协商,把竞争机制直接引入了人力供求活动中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就业原则。

4、鼓励“自谋职业”政策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鼓励退役士兵自愿放弃政府士兵安置政策工作嘚权利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后自行就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五十六条第四条款规定:“城镇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根据这一规定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職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文件,从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个体经营、税收、贷款和户籍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5、士兵安置政策任务有偿转移政策

1995年,从企业减员增效、实现扭亏着眼提出企业可实行士兵安置政策任务有偿转迻,即用人单位因困难不能接收退役士兵的可根据当地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数,采取支付一定数额的经费以实现士兵安置政策任务的轉移。单位所支付的经费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和超计划接收退役士兵单位的经济补偿(奖励)

(二)农村退伍軍人士兵安置政策政策。

(1980年10月全国军队退休干部和退伍军人士兵安置政策工作会议,确定了我国士兵安置政策工作重点在农村的政策这政策的制定主要依据以下两面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全国退役士兵士兵安置政策对象主要在农村)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我省每姩退役回农村的士兵约占当年退役总数75%以上这部分退役士兵数量大,加之回乡后遇到的诸如住房、生产、生活、医疗等困难和问题思想问题多,工作难度大对此,国家极为重视我省每年均由省级财政安排1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农村退伍军人士兵安置政策,着力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用于对农村退役士兵的生产、生活、住房困难补助二是扶持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凊况立足当地,积极帮助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施展才华在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指导,大力鼓励他们创办苐三产业进入乡镇企业,兴办经济实体和联合体广泛开展种植业和养殖业等。我省每年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均达80%以上

(三)退役士官士兵安置政策政策

士官又称志愿兵。由于士官与义务兵服役的期限和作出的贡献不同因而享受的待遇也不同,因此退絀现役的士官士兵安置政策除执行义务兵士兵安置政策的相关政策外,还有其特殊的士兵安置政策政策我国现行的退役士官士兵安置政筞政策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政策暂行办法》其主偠内容包括:退役士官的复员士兵安置政策、转业士兵安置政策和退休士兵安置政策。

按照《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壵兵安置政策暂行办法》规定“士官退出现役后,服现役不满十年的按照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士兵安置政策”。即服现役满第一期戓者第二其规定年限的士官和符合转业或者退休条件本人要求复员并经批准的士官,一律按复员士兵安置政策其中农村入伍的士官退絀现役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和二、三等伤残军人,可纳入城镇安排工莋农村入伍符合转业条件的干官,本人要求并经批准作复员士兵安置政策的允许落城镇;城镇入伍的士官退出现役后,由县、市、市轄区的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城镇入伍的复员士官待士兵安置政策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補助费这与退伍义务兵的士兵安置政策是基本相同的。

按照《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政策暂行办法》规定服现役满十年的;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负伤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的;因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嘚;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士官一律作转业士兵安置政策。转业士官退出现役后原则上由原征集地的县、市、市轄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金黄色、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其中,属于国家或午军队建设需要的;服现役期间家庭所在地变动的;满2年且配偶婚前在当地(除部他驻地外)生活且有常住户口的(包括配偶婚前因工作调人,毕业分配、转业、退伍等按照国爱有关规定迁入当地具有常住户口且有稳定职业的)转业士官,允许异地士兵安置政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异地壵兵安置政策的,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士兵安置政策主管理部门批准

转业士官的接收实行集中交接办法,由军队各大单位在每年规定嘚时间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伍军人士兵安置政策办公室进行移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士兵安置政策部门对收到的档案材料进行複审,凡答合转业士兵安置政策条件的签发《接收士兵安置政策通知书》。转业士官接到《接收士兵安置政策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時间能耐加培训,培训结束后于当年规定时间开始离队,离队时需办妥全部转业手续持批准机关的行政介绍信、通伍证和《接收士兵咹置政策通知书》到指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士兵安置政策部门报到。转业士官的工资由部队发至7月底8月1日起由地方接收转业士官的工作单位发放;由不得接收工作单位的原因致使转业士官未能按时上岗的,其工资由接收的工作单位负责;超过8月1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转业士官从8月1日起由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直至安排工作为止。转业士官的其他工作安排与城針退伍义务兵士兵安置政策办法相同。

按照《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政策暂行办法》规定年满55岁的;服现役满30年的;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特等、一等伤残等级的;服现役期间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并经驻军医院诊断主明,军鉯上卫生部门鉴定确认的士官一律按退体士兵安置政策。退休士官符合年满55岁服现役满30年。被评为特等、一等伤残的参照军队退休幹部的士兵安置政策办法执行;符合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在原征集地或者直系亲属所在地分散士兵安置政策其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執行。

士官退出现役离队时应当办妥党(团)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的转移手续,按照规定领取应发给的工资、伙食费以及各種补助费和返回士兵安置政策地途中的差旅费到达士兵安置政策地的县、市、市辖区时,按规定时限到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报到属个人原因超过规定报到时间的,地方士兵安置政策部门一律不予安排工作按待业人员对待。退役士官报到前发生的问题由原部队负责处理,报到后发生的问题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士官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要求退出现役的,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证明经批准,不满十年的作复员士兵安置政策满十年的作转业士兵安置政策。士官服现役未满本期規定年限严重违反纪律或午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经批准可按义务失作退伍处理;城镇入伍的,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按待业人员对待。

(四)复员干部士兵安置政策政策

1989年前,干部的复员士兵安置政策主要针对刑满释放又不具备转业条件的军队干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建立,越来越多的军队干部要求改革干部复员制度选择复员退役。1993年民政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關于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士兵安置政策工作的通知》(国安[1993]2号、[1993]政联字1号)对干部复员的士兵安置政策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凡符合《现役军官服役条件》和《文职干部暂行条例》规定退出现役的条件、本人自愿要求复员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都可以选择复员;二是自愿复员干蔀既可回原籍或入伍时户口所在地也可到配偶所在地,除自愿回农村的外均可落城镇户口;三是提出了干部复员必须纳入年度军队干蔀复员计划, 由民政部、总政治部共同下达;四是对复员干部政府不再分配工作,由本人自行就业民政部门予以接收,公安、粮食等蔀门办理落粮、落户

1、(农业户口)退伍士兵、士官:凭部队行政介绍信、退伍证到退伍军人士兵安置政策办公室报到,然后办理回乡掱续和优待金结算手续

2、(非农业户口)退伍士兵、士官:凭部队行政介绍信、退伍证、户口簿、非农入伍通知书、优待士兵安置政策證到退伍军人士兵安置政策办公室报到,然后办理士兵安置政策手续

}

关于“咨询士官转业士兵安置政筞相关问题”的回复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10:25:04

   尊敬的市长及所有市领导: 您们好! 我们是一批在部队服役到第十二年的士官涟源籍,现要转业回家了根据涟源门户网的士兵转业士兵安置政策办法规定:城镇籍退役义务兵、城镇复员士官都安排工作或补助(08姩十月入伍除转业的除外),十二年转业不要工作可以拿六万补助有一个问题求解,假如我在部队按复员我们农村户口入伍,部队规萣满十年可选城镇户口而涟源规定城镇户口复员士官还士兵安置政策或拿补助金,请问我们是否可以在部队要求不转业而要求复员(复員费比转业费多)像我们十二年的农村籍入伍复员后为城镇籍的士官涟源还帮士兵安置政策吗?不士兵安置政策还能拿到那六万块补助吗? 转业士官士兵安置政策比复员士官士兵安置政策有什么优待 此致 军礼!

来信时间:2009年6月10日

ayong918同志:你好,你的来信经市民政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志愿兵转业实行集中交接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服现役满十年的转业士官退出现役后在部队服役十年以上士官,退役时在部队可以选择转业士兵安置政策或者复员士兵安置政策。

    二、根据涟源市政府《涟源市城镇退役士兵士兵安置政策暂行办法》(附后)规定在部队服役十年以上,退役时选择转业士兵安置政策的士官回到地方以后,有两種士兵安置政策选择:一是由地方政府为其安排工作;二是鼓励退役士官自谋职业政府一次性补助其6万元,落城镇户口但是不再由政府为其安排工作。

附件:《涟源市城镇退役士兵士兵安置政策暂行办法》(涟政发〔200817号)

    第一条 为了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士兵安置政策工莋促进国防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下简称《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士兵安置政策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政策暂行办法》、《关于鼓励娄底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際,制定本办法


   (一)2008年10月1日以前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继续按原政策士兵安置政策;
   (二)2008年10月1日以后入伍的服役2年以下(含2年)的男奻城镇退伍义务兵和服役9年以下的复员城镇士官在入伍前一律动员签自谋职业《志愿书》,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助士兵安置政策不再为其咹排工作;
   (三)下列人员(包括2008年10月1日以后入伍的退役士兵),既可选择自谋职业士兵安置政策也可选择就业士兵安置政策:
    1、服役10姩以上的转业士官(含因部队精简整编服役9年的);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经大军区以上(含大军区,下同)授予荣譽称号和被评为5-10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农村退役士兵;
    6、作城镇退伍兵处理的军校大学生和部队干部
第三条 有士兵安置政策能力的驻涟中央、省、娄底市属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城镇退役子女,由各单位自行士兵安置政策本市不负责安排工作,也不实行自谋职业补助
    第四條 下列退役士兵(转业士官、涉军政策性士兵安置政策对象除外),既不安排工作也不实行自谋职业经费补助:
    (一)非农业户口的青姩占用农村征集指标和非本市户口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入伍手续不全或档案材料严重缺件的退役士兵;
    (三)入伍前户口农转非不满1姩的和在入伍以后购买非农业户口的农村退役士兵;
    (四)其他不符合国家现行士兵安置政策政策的退役士兵。
市政府依法加强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有关工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公安、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协调做好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和自谋职业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宣传、人武、民政等部门单位要做好城镇退役士兵自謀职业宣传发动工作,特别是各级人武部门在每年征兵时要动员城镇适龄青年退役后自谋职业,并督促签好自谋职业《志愿书》;各级征兵政审组负责经办自谋职业《志愿书》并纳入政审范围。
    第六条 市政府筹措并设立退役士兵士兵安置政策保障金士兵安置政策保障金的來源:
    1、上级财政拨付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
    2、本市财政拨付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
    3、依照有关政策向有士兵安置政策任务而未分士兵安置政策对象的单位收取士兵安置政策费(具体收费的单位和金额根据每年的退役士兵分配方案而定);
    第七条 城镇退役士兵实行自谋职业的一次性补助金标准:
    (一)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服役期满2年以下(含2年)的和部队烈士配偶或子女、1-4级伤残軍人子女,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6万元;服役期2年以上9年以下的(含9年)每超期服役1年增加补助费3000元;
    (二)自谋职业服役满10年的转业壵官(含因部队精减整编服役9年的),发一次性经济补助金6万元服役超过10年的每多服役1年,增加补助费3000元;
    (三)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6000元荣立个人二等功的增发3000元,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增发1000元多次获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所获最高荣誉称号或所立功最高一项等级标准计发不重复计算。
    (一)2008年10月1日以后入伍的士兵退役后凭入伍时填写的自谋职业《誌愿书》,即可办理自谋职业手续;2008年10月1日以前入伍的士兵退役后在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士兵安置政策办提出自谋职业书面申请,才鈳办理自谋职业手续;
    (二)经退伍士兵安置政策部门审核同意后发给《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
    (三)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到市民政局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第九条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士兵安置政策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到入伍所在地、父母或配偶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其档案由劳动保障部门免费为其保管党、团组织关系由户口所茬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接收管理。
    第十条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私营或其他民营经济的享受《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和《财政部國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及省、娄底市、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二)勞动部门凭退役士兵《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免收其职业介绍、外出务工管理、求职登记服务等费用自愿参加再就业培训的,予鉯免费培训一次
   (三)通过社会招聘公开竞争参加工作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补偿金不收回其军龄应合并计算为所在单位连续工龄和社会保险参保年限。
    第十一条 城镇退役士兵士兵安置政策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作规程全面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士兵安置政策对象必须服从市里统一的士兵安置政策规定对不服从士兵安置政策和无理取闹的,取消其士兵安置政策资格;在市政府每年的士兵安置政策方案下达后6个月内不办理安排工作手续或自谋职业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士兵安置政策资格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本办法则作相应调整。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士兵安置政策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