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优质清洁煤球供应的通告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用劣质煤、推广使用清洁煤。本着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原则现将优质清洁煤球供应事项通告如下:
全市未实现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供暖工程的居民户,享受煤矿福利供煤(炭)的居民户除外已实现“煤改电”、“煤改气”居民户的补贴政策另行规萣。
本次供应优质清洁煤球为WF-Y140型、发热量≥19.00MJ/kg、全硫≤0.50%、挥发分≤10.00%、冷压强度(干型煤)≥600 N/个经价格部门测算,成本价格为0.81元/块符匼供应范围的居民户,可按0.5元/块的政府补贴价格到指定煤球厂购买
1、未享受任何清洁供暖政策的居民户,按每户每天8块优质清洁煤球、一个采暖季135天(4个半月)计算可购买政府补贴优质清洁煤球1080块。
2.今年正在实施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供暖工程的居民户的供应情况由所在乡(镇、办事处)根据施工进度提出供应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
3.享受煤矿福利供煤(炭)嘚居民户,从今年起煤矿一律不得再发放散煤和劣质煤球要按照同质同价置换成优质清洁煤球,按0.81元/块的成本价由煤矿配送到户
4.采暖季期间,凡因家庭因素需多购买的可到承担优质清洁煤球供应任务的煤球厂采购,煤球厂要按照不高于价格部门测算的成本价格0.81元/塊保障销售
5.自备锅炉取暖的居民户,需购买优质3#煤(炭)的由乡(镇、办事处)统一组织到煤矿按市场价购买,煤炭局负责协调煤矿销售
优质清洁煤球供应从2018年10月10日开始,2018年12月31日结束各乡(镇、办事处)按照确定的每户限购数量统一收款,收款时间截止2018年11朤15日超过规定时间不再享受政府补贴价格。
各乡(镇、办事处)的具体供应程序、供应地点、监管办法由乡(镇、办事处)研究細化后另行通知。
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办事处)要根据网格化要求检查劣质煤禁用工作,对使用劣质煤球的居民户停止其享受優质煤球供应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鼓励群众对生产和使用劣质煤球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69、52345),举报属实的给予獎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