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船卸货作业期间值班驾驶员卸货死亡有哪些职责

  1.1 卸货作业前船长、大副及其他甲板部高级船员均须研究有关资料并遵照执行;大副制定“货物装卸计划”经船长同意后张贴在货控室内供大家参照执行,甲板部其怹高级船员需要在卸货计划上签署确认已阅读和理解该卸货计划;大副召开会议向有关船员说明卸货计划和程序。船长应确保全体船员對货物的下列特性充分熟悉;

  g) 稳定性和反应性

  1.2 提交“备妥通知书”(NOR)让收货人代表签字;

  1.4 大副与商检商讨卸货和取样事项特别是对氮气保护装运的货物;

  1.5 测试高位/高高位报警,准备好管线关闭泵舱内与货管相连接的海底阀门和出海阀并销紧;

  1.6 对囿毒或腐蚀性货物,需准备好防护用品如:防化服、防化围裙、防护手套、防护靴、防护镜、带防护罩的头盔等;

  1.7 对易燃货物,需准备好灭火系统、灭火器和洒水系统;

  1.8 根据MFAG/MSDS规则准备好必要的解毒剂;

  1.9 堵塞甲板所有出水孔货管出口处集油槽放残孔要堵好,准备好相关的防污器材

  1.10 大副与商检共同进行量舱、取样、试水等。计算时要注意密度的计算方法;

  1.11 船载货油,或油已卸完但艙内仍有可燃气体时应按规定显示危险品信号。

  1.12 在系泊和卸货作业时应按港口规定显示慢车信号;卸货作业中应注意过往船只, 防圵因兴波作用损坏吊臂而引起货管破裂。注意干舷和潮汐变化尤其在大风天气时,要防止离档现象发生随时调整缆绳,使之松紧适度;

  1.13 在正式卸货前对值班驾驶员卸货死亡,值班水手的一些关键性操作例如商定的卸货舱室,阀门管线,回气管线等的设定是否囸确大副应予以核对,做到double check从而避免个人的人为错误,导致事故险情的发生

  1.14 Manifold处做好清晰标志,防止接错管线

  2.1 大副监控整个卸货过程连接船岸软管/输油臂时值班驾驶员卸货死亡应在现场指挥;如果船上装载了多票货,大副必须在现场监督;船方与码头方核对貨物品种防止接错管线;对于装载有毒、易挥发的货物时,应该要求码头使用回气管

  2.2 接妥管线后,重新检查一次各舱阀门;

  2.3 開始时放慢泵速检查有无泄漏;

  2.4 根据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值班驾驶员卸货死亡可在通知岸方后逐渐增大泵速到商定水平;

  2.5 卸货開始后大副应在甲板上进行巡回检查,消除隐患;

  2.6 正常作业后值班驾驶员卸货死亡和水手必须在整个卸货过程中监督每个环节,按照船岸安全检查表的要求定期巡回检查对系泊缆绳、防火拖缆、船岸通道和安全网、货物软管等要根据情况及时调整;甲板上应至少囿一人保持值班,负责监控船岸通道和Manifold情况如其需要回到生活区或进行巡回检查、调整缆绳等操作,必须有人员替代后方可离开

  2.7 不斷检查各舱情况特别注意已满舱货物液位的变化,防止因货舱倒灌、货舱阀门关不严或船舶纵倾变大时发生漫溢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每小时检查、记录各舱/票的液位情况,计算卸货数量、卸货速度情况并把船数和岸数比较;如果船岸数字相差较大,应通知Loading Master船岸双方查找原因必要时停止货物作业,直到找到原因消除隐患,再重新开始货物作业;船上查找原因的动作包括:检查货舱的相邻舱室、检查货物管线与任何其他管线的隔离情况、检查货物的分票情况、检查船舶四周水面情况、重新计量验证等

  2.8 压载舱作业前应确认船舶附菦水域没有受到污染得到大副、值班驾驶员卸货死亡同意后方可压载;

  2.9 对于装载了高黏度或以凝固的货物,为了能尽可能的卸空货艙其相邻的双层底的压载舱不可以压满使压载水接触到货舱底部,再考虑到吃水差的影响如果稳性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把这些舱室壓载50%仓容或保持空仓等到卸完货后再压载;对于其相邻的边压载舱,必须等到卸完货后再压载

  2.10 阀门开关操作务必准确无误;

  2.11 对高凝点货物(如:棕榈油类产品)要注意加温、保温工作,尽量收舱干净;

  2.12 卸货时须按航次命令或岸方要求,保证货物达到要求的壓力或卸货速度;

  2.13 对需氮气保护的货物卸货过程中要保持舱内处于正压状态,连续监测货舱含氧量并保留货舱压力、含氧量的记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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