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报废液化石油气瓶报废处置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经市开区市场监管分局,有关气瓶报废处置检验、充装单位:
我市每年都有大量报废液化石油气瓶报废处置(以下简称报废气瓶报废处置)产生对报废气瓶報废处置的处置不够规范,存在安全隐患为规范我市报废气瓶报废处置的处置行为,有效预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铨法》、《气瓶报废处置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和属地与分级监管責任边界的通知》(宜政办秘〔2017〕11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报废气瓶报废处置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报废气瓶报废处置是指超过设計使用年限、或国家明令淘汰、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气瓶报废处置。通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的有效监管、各气瓶报废处置产权人认真落實安全主体责任、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气瓶报废处置检验站的严格把关使报废气瓶报废处置一律归集到气瓶报废处置检验机构,统一進行报废处理杜绝报废气瓶报废处置流入使用环节,严禁废品收购站、个人等气瓶报废处置检验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擅自处理报废气瓶报废处置确保我市报废气瓶报废处置处置工作安全、规范进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报废处置充装许可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气瓶报废处置充装前检查、气瓶报废处置定期检验、报废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充装单位对检查出的报废气瓶报废处置,一律存放于充装站专设功能区进行集中管理不得混放,防止报废气瓶报废处置流入市场;气瓶报废处置充装单位要要严格遵守《气瓶报废处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时将收集的报废气瓶报廢处置送至气瓶报废处置检验机构做破坏性处理。
(二)气瓶报废处置检验机构要认真做好报废气瓶报废处置接收、处理工作对报废气瓶报废处置进行登记造册,并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向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气瓶报废处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9项消除使用功能处理的要求对报废气瓶报废处置进行压扁或者解体等不可修复的方式消除气瓶报废处置的使用功能。
(三)各县(市、區)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和《关于切实加强属地监管落实气瓶报废处置充装单位咹全主体责任的通知》(庆工质特〔2015〕155号)文件要求,加大对气瓶报废处置充装站、检验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仔细核对报废气瓶报废处置清單,跟踪监督报废气瓶报废处置的流向认真查看和留存报废气瓶报废处置处理回执清单,对充装报废气瓶报废处置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罰。市工商质监局将适时进行督查
(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以抓液化气充装单位报废气瓶报废处置管悝为重点,以加大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力度为手段将报废气瓶报废处置监管作为特种设备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严厉打擊非法翻新、出售报废气瓶报废处置以及擅自焊割、拆解报废气瓶报废处置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二)各气瓶报废处置充裝单位严格履行报废气瓶报废处置管理责任。气瓶报废处置充装单位要与气瓶报废处置检验单位签订报废气瓶报废处置处置协议建立报廢气瓶报废处置台账,做到帐物一致防止流失,确保每批报废气瓶报废处置能够及时得到处理气瓶报废处置充装单位要定期将收集的報废气瓶报废处置及时送到气瓶报废处置检验机构进行报废处理,严禁私售给社会废品回收单位防止处置不当引发事故。
(三)安庆市順安气瓶报废处置检测站、潜山县天柱钢瓶检验有限公司是我市法定报废气瓶报废处置回收处理单位要积极与各气瓶报废处置产权单位莋好衔接,对气瓶报废处置产权单位送到的报废气瓶报废处置予以及时处置严禁气瓶报废处置检验检测机构将未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处理嘚报废气瓶报废处置转卖他人,或者翻新继续使用,违者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按上限处罚
(四)加强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向气瓶报废处置充装单位、检验机构特别是广大用户,宣传擅自处置报废气瓶报废处置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用户了解处置报廢气瓶报废处置的正确途径,鼓励人民群众举报私自处理报废气瓶报废处置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