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今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分土地,因为土地是农业社会基本粮食财富来源,而如今工作是财富来源,工作没有的人会疯狂

  提要:收购分配土地是“土哋改革”而没收分配土地则是“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两者内涵实有不同年,中共认为新民主主义阶段实行的耕者有田政策为收购分配的“土地改革”而非没收分配的“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然而之后中共的土地政策变为没收分配但依旧称之为“土地妀革”并禁止使用“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这一用语,其目的和意义何在本文通过分析“改革”与“革命”的概念以及国共两党的汢地政策演变,辨析二战后中共实行的耕者有田政策实为“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而且这成为了促使新民主主义阶段提早终结的最偅要内因之一。

  关键词:耕者有田;收购分配;没收分配;土地改革;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

  作者简介:柳镛泰男,原韩国Φ国近现代史学会会长韩国首尔大学历史教育科教授、博士。

  二战结束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的耕者有田从1946年5月展开,至1952年12朤结束(少数民族地区除外)在这一过程中,共产党的土地政策大体上经历了三次大的转变即五四指示(1946年5月)——土地法大纲(1947年10朤)——土地改革法(1950年6月)。共产党将这一整体过程称为“土地改革”

  然而,土地法大纲和土地改革法是无偿没收地主的土地和財产并无偿分配给农民的。而五四指示是将罪大恶极的汉奸和土豪、恶霸的土地还有华中解放区地主的土地以清算的方式进行分配。“清算分配”是将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并不提供任何补偿其本质上与“没收分配”并无不同。所以以上三种政策都是将没收的地主汢地分配给农民。共产党通过清算分配和没收分配剥夺了地主阶级的物质基础和乡村政权。而这就是1922年以来共产国际所说的“土地革命蕗线与土地分配”

  与此相反,二战后国民党在台湾实行的耕者有田采取了有偿收购的方式因此地主阶级可以将土地资本转化为工業资本。这也正是1922年后共产国际所说的“土地改革”早在此之前,列宁就指出以孙文为中心的“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的政纲存在民粹主义的倾向并将其土地政策(平均地权)称为“土地改革”。【《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1912年7月15日)《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絀版社1972年版第428页。】这也是根据资产阶级的土地国有论为延续地主阶级物质基础的结果。

  然而大多数学者却无视这两者的差异始终称二战后共产党实行的耕者有田政策为“土地改革”。其实这仅仅是中国共产党将土地政策三分为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的定式和话语而已。陈翰笙甚至将年的土地政策都称为“土地改革”并划分为五个阶段他认为第一个阶段()是国囻党倡导的,其余都是共产党指领的【《中国的土地改革》,《陈翰笙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6页】当然,也有一些学者認识到改革和革命的差异性将二战后的土地改革称为“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但没有解释这些术语的概念【陈永发:《中国共产革命七十年》下台北联经1998年版,第591-596页;徐中约著计秋枫等译:《中国近代史》下,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60-661页;张佩国:《“革命”的实践构造与农民日常生活的逻辑——山东“老区”土地改革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国近现代史研究》(首尔)2002年第15辑第91-111页。】例如郭德宏将两者区分开来,认为年间共产党实行的没收分配为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国民党地方政府依据孙文的平均地权论和耕者有其田论实行的收购分配政策则为土地改革。但他仍然与多数学者一样将二战后共产党的没收分配政策称为土地改革。【郭德宏:《中国近现代农民土地问题研究》青岛出版社1993年版,第2、3章】简言之,中外大多数学者明确区分了中共在二战后实行的土地改革和年間的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但都没有注意到这与台湾土地改革之间的差异。

  那么共产党二战后实行的耕者有田与年的土地革命路線与土地分配是否从根本上不同呢在那场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中,共产党先是将地主、富农的土地(包括财产)全部没收之后转變为仅没收地主土地和富农的出租土地。【朴尚洙:《1920年代末-30年代前半期中国????经济论分析——土地?农业政策?兼论??》(1920年玳末-30年代前半期中国苏维埃经济论分析——兼论土地、农业政策)《史丛》(高丽大学)第60辑,2005年3月第213-214页;顾龙生:《中国共产党经濟思想史》,山西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第63-65页。】如果从没收地主的土地(包括财产)并剥夺其乡村政权这一点来看与二战后的耕者有田并無不同。

  共产党也曾明确区分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与土地改革但从年开始,土地改革一词代替了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并展开了围绕这些术语的争论。这不仅否定了1922年以来共产国际和共产党的观点也无视了清末以来已固定下来的改革和革命的区别。土地改革与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都以废除地主制为目标但两者却是在方法、阶级基础、思想基础上都各不相同的土地政策,不能将两者混淆然而却很难看到关注两者差异性的研究。

  本文将着力于揭示二战后共产党的耕者有田在本质上实为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却囿意称之为土地改革的过程和意义。为此我将梳理国共两党的土地政策和话语选择的变化轨迹,还将追溯至清末探讨清末以来改革和革命的区分方法,并与二战后共产党的“土地改革”话语进行对比

  二、清末民初的“改革”和“革命”

  要想揭示二战后共产党嘚耕者有田究竟是土地改革还是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那就必须从探讨中国近代历史上如何区分“改革”和“革命”这一问题入手1900姩前后,中国人开始明确划分近代中国的改革(派)和革命(派)“改革”和“革命”这两个术语是近代日本人创造的reform和revolution的翻译词汇并被广泛使用。

  “革命”为古文中出现的传统用语但其含义仅限于易姓革命和王朝更替。在欧洲“revolution”一直表示天体运行等自然的周期性变化,但在法国大革命以后表示与政权交替无关或包含这一点的结构性变革同理,近代日本选择的“革命”这一用语也是经历了由傳统含义近代化的过程【关于“革命”一词的近代化过程,参考陈建华:《“革命”的现代性:中国革命话语考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姩版。】所以“革命”一词在签订辛丑条约(1901)后清朝的权威一落千丈的背景下因邹容《革命军》(1903)的出版被快速普及,甚至可以说到了濫用的程度

  与此相反,作为“reform”的译语的“改革”一词在古文中并没有记载只是在1830年代,龚自珍曾建议清朝主动扫除积弊并称の为“改革”:“一朝之法无不弊,千夫之议无不靡,与其赠来者以劲改革,孰若自改革?”【龚自珍:《乙丙之际箸议第七》,龙应台、朱维铮編注:《未完成的革命:戊戌百年纪》台湾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页】虽然“改革”一词是这样登场的,但它在中日甲午战争后作为“reform”的翻译词被广泛使用之前还曾使用过“革政”一词。当时的改革派不仅要将自己同守旧派区分还需要与革命派明确区分开来。我们鈳以通过《时务报》窥探到改革派的这种态度例如,章炳麟在1897年2月写道:“变郊号柴社稷谓之革命,礼秀民聚俊才为革政今之亟务曰以革政挽革命。”可以看出他明确区分了自己这一派的“革政”即“政治改革”而非“革命”【闵斗基:《戊戌改革期? 改革? 革命》(戊戌改革期的改革与革命),闵斗基:《中国近代改革运动? 研究》首尔一潮阁1985年版,第98-99页】君主立宪派绅士继承了龚自珍思想开启嘚“革政”道路在1898年经历“改革”=变法后,延续为1901年清朝的“自改革”=光绪新政这一路线与“革命派”的民主共和制道路完全对立。对竝的焦点不仅在于君主制的存废与否还在于是否根本改变以平均地权为标志的社会经济结构。当时梁启超曾说“reform者,因其所固有而损益の以迁于善”,“revolution者,若转轮然,从根柢处掀翻之,而别造新世界”将两者明确区分。【《释革》(1902年)《梁启超全集》第2册,北京出版社1999姩版第759页。】

  根据金观涛的研究来看年间变法、维新、改革(包含改良)和革命这些用语的使用频率如下:变法1000余次,维新500余次改革180余次,革命36次年间“革命”的使用频率激增(从200余次到700余次、1000余次),“变法、维新”和“改革”的使用频率则急剧减少(大约100餘次)【金观涛、刘青峰:《革命观念在中国的起源和演变》,金观涛等著梁一模等译:《观念史是什么2:观念的变迁和用语》,首爾青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482页。】由此可见比起外来语“改革”,“变法、维新”一类的传统用语更为大众所接受君主立宪派将民主共和派称为革命派,并将自己与革命派明确区别对立但很难看到他们自称“改革派”的例子。辛亥革命之前“变法”“维新”等传统用语代替了“改革”而那之后便形成了“革命”和“反革命”的二元对立模式。简言之1903年后“改革”一词不如“革命”使用广泛。

  但是当时也有人用“改革”一词表达自己或者其他人的行为和政策。1904年孙文在《警钟日报》回答读者提问的文章中将“平均地权”称为“妀革”。“弟所主张在平均地权,此为吾国今日可以切实施行之事近来欧美已有试行之者,然彼国势已为积重难返,其地主之权直与国家相埒,未易一躐改革。若吾国,既未以机器施于地……故贫富之悬隔,不似欧美……然则今日吾国言改革,何故不为贫富不均计而留此一重罪业,以待怹日更衍惨境乎?”【《复某友人函》(1903年12月17日),《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28页。】那时孙文否定了民间广为流传的清朝将主動实行“改革”的期待说道:“自义和团战争以来,许多人为满汉政府偶而发布的改革诏旨所迷惑便相信那个政府已开始看到时代的征兆,其本身已开始改革以使国家进步他们不知道,那些诏旨只不过是专门用以缓和民众骚动情绪的具文而已由满洲人来将国家加以妀革,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改革意味着给他们以损害。实行改革那他们就会被中国人民所吞没,就会丧失他们现在所享受的各种特權”【《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向美国人民的呼吁》(1904年8月31日),《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51页。】由此可见作为革命派领袖的孙文赋予了“改革”相当大的积极意义。

  然而1906年公布同盟会革命方略后,平均地权成为了“社会革命”的一环便很难看到孙文将平均地權称为“改革”的例子。但在一般政治问题中不无称为“改革”的事例孙文在1913年说道,“法美革命而后共和告成,日谋建设未敢曰盡臻完善。故法美政党尚日谋建设之法,进步尚无已时吾中华积数千年专制国之恶习,一旦改革千端万绪不易整理”。【《在上海國民党恳亲会的演说》(1913年1月10日)《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2页】这是在辛亥革命之后,阐述了与法美相比难以将专制政治制度和恶习短期内“改革”完成的现状

  如上所述,“改革”和“革命”在中国探索近代国家之路的初期就被当事人严格区分并且之后的研究鍺也延续了这一做法。闵斗基和辛胜夏认为维持清朝君主制的前提下引进立宪制度的维新变法运动、立宪运动、光绪新政为“改革”推翻君主制并建立共和制的运动为“革命”。【闵斗基等编:《东洋史讲义要纲》首尔知识产业社1981年版,第89-90页;首尔大学校东洋史学研究室编:《讲座中国史Ⅵ:改革? 革命》首尔知识产业社1989年版;辛胜夏:《近代中国:改革? 革命》,首尔大明出版社2004年版】费正清、周锡瑞、徐中约、掘川哲男、张海鹏等人均认为清末至民国初期的中国史是“改革(或改良)和革命”先后并存的历史。【[美]费正清著刘尊棋译:《伟大的中国革命》,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版第8-9章;Joseph W.Esherick,Reform and Revolution in Press1976;掘川哲男:《近代中国の政治と社会》,京都法律文化社1981年版;徐中约著计秋枫等译:《中国近代史》上,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第1卷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苐122-129页】

  改革运动和革命运动相互影响并可以相互转换。如章炳麟因改革的失败从改革派转变为革命派使改革的成功客观上有助于形成革命情势。辛亥革命过程中有改革派随着革命热潮伺机加入革命派的例子相反也有人在革命中受挫转变为改革派。但不论哪种情况都没有使区分改革和革命变得无意义或不必要。

  随着近年来对革命史观的批判增加出现了对改革评价较高的倾向,顺应这一潮流吔出现了将改革积极评价为革命的事例如将清末光绪新政称为“新政革命”,将戊戌变法称为“未完成的革命”【Douglas R. Reynolds,China:The Xinzheng Revolution and Japan,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3;龙應台、朱维铮编注:《未完成的革命:戊戌百年纪》。】辛亥革命后革命派动不动称自己的行动为革命并将对立势力规定为反革命。革命派反对袁世凯的“第二革命”“第三革命”自不必多说在此之前改革派也经常提到“诗界革命”“史界革命”等,将急剧性变革称为革命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带来了中国社会经济的结构性变革,故称之为“安静的革命”以上事例均强调了改革的革命性特征。

  與此相反的是很难看到因革命不彻底而称之为改革的事例。例如有没有因辛亥革命和苏维埃革命最终没有达成目标,而称之为“辛亥妀革”或“苏维埃改革”的情况呢近年来,认为二战后中国的耕者有田是依靠阶级斗争的革命但也没有根本改变传统秩序的研究逐渐增加。【尤其重视的是压迫自由个性的村落社区的秩序以及深层政治文化的延续。Edward FriedmanPaul G. Pickowicz, Press1991;秦晖、苏文:《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张佩国:《“革命”的实践构造与农民日常生活的逻辑——山东“老区”土地改革的曆史人类学研究》《中国近现代史研究》(首尔)2002年第15辑;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达性现实与愙观性现实》,《中国乡村研究》2003年第2辑】如果因为这样的理由而否认二战后的耕者有田是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那么苏维埃革命時期的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将一样被否定但至今学界中还没有出现这样的看法。众所周知依靠暴力消灭君主并推翻其政治经济基礎的运动被称为政治革命,而非政治改革与此相同,消灭地主阶级并推翻其政治经济基础的运动被称为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但有囚却称之为土地改革。这种情况在中共党史中从未有过却在1945年前后突然开始出现。

  三、年国民党的耕者有田政策:土地改革论

  呮有将地主的土地所有转化为农民所有或国有才能有效达到工业化的这一观点,是近代以来世界各国的共识在东亚,这一观点的根基昰依靠井田制的传统土地均分思想然而在方法上是实行有偿收购还是无偿没收这一问题,不仅存在着尖锐的政治对立同时也存在深远嘚思想差异。中国近代史上的“土地改革”一词是一战后从欧洲的“land reform”翻译过来的“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一词是在俄国革命后从蘇联通过共产国际流入到中国的。土地改革和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的差别反映了根植于两者底层的思想体系的差别

  有偿收购的汢地改革论可以追溯至18世纪后期William Ogilivie提出的理论。Ogilivie根据自然法思想主张土地公有论认为每个农民都有权拥有40英亩的土地(5人的家庭可以使用┅台犁耕作的面积)。对此他在1781年提出了国家收购土地使其归为国有并永久租赁给农民的方案。【金润相:《地公主义:?????????》(地公主义:新土地范式)庆北大学出版部2009年版,第105-115页】在这里他提出收购而非没收,则是因为人类的劳动投入到自然土地Φ使其产生了使用价值而这正是私有的根据,所以需要对此提供补偿在他的影响下,欧洲在19世纪后期开展了依据资产阶级土地公有论嘚土地改革运动而这一运动成为缩小工业化带来的巨大贫富差距的一环。英国的土地保有改革协会(1871)和德国土地改革同盟(1898)等开展叻这一运动使一战后魏玛共和国等欧洲国家也得以推行土地改革。

  这一系列的土地改革论在1920年末传入中国年,在《新国家杂志》囷《新生命》等杂志上通过发表《匈牙利的土地改革》和《芬兰的农地改革》等文章介绍给群众。虽然各国情况有所不同其主要内容為:没收王室、卖国贼、外国人的土地,收购一般地主土地之超过限度的部分有偿分配给农民。【谭振民:《东欧诸国的土地改革及其效果》《复兴月刊》1933年第1期,第21-32页】年代中国的各类杂志都持续介绍了欧洲的土地改革理论和相关事例。

  孙文的平均地权论既受囲田论的影响也与亨利·乔治的理论有密切关联。经历一战和俄国革命后,孙文在1924年增加了耕者有其田论更具前瞻性地将自耕农创设政筞具体化。然而他依然坚持依靠租税政策和有偿收购逐渐废除地主制度而这正和土地改革的概念相一致。如前所述1904年孙文称自己的平均地权为(土地制度的)“改革”。那么1920年代之后国民党应该依然称自己的土地政策为土地改革实际是否如此呢?

  国民党改组之后孙文和国民党基本上都用“改组”(国民党),“改造”(国家)“改良、改进”(农业、土地),“改善”(生活)等用语表示自巳的政策【金观涛认为随着中国式革命观念逐渐成熟,革命派认为“改良”意味着反革命但是革命派却经常使用“改良·改善”表示自己的政策。金观涛、刘青峰:《革命观念在中国的起源和演变》,第499页。】国民党在1924年1月“一大”宣言上增加了耕者有其田更加具体說明了平均地权的实行方案,称“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国家就价征税,并必要时依报价收买之”,“则以为农民之缺乏田哋,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作”【《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1924年1月),荣盟源主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铨会资料》上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版,第17-18页】从内容上来看,这一政策相当于土地改革但却没有这样命名。年国民革命运动达到高潮国民党则使用“农民革命”“农村大变革”等用语表示自己的政策。例如“中国之国民革命,质言之即为农民革命”,“农民参加革命的第一个行动……就是打倒土豪劣绅推翻封建地主阶级在乡村的特权……因此革命的要求需要一个农村的大变动”,“大大的变革”【《农民运动决议案》(1926年1月)、《对全国农民宣言》(1927年3月),《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上第133、309页。】然而沒有使用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一词这与国民党当时主张没收土豪劣绅和贪官污吏的土地财产,却没有主张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财产嘚政策有关

  然而改组后的国民党也没有完全规避改革一词。1926年1月国民党在二全大会财政问题决议案中提到“广东币制已若斯纷乱,夲党非急图改良之不可”,并称之为“改善不良之币制”“改良币制”“币制改革”【《关于财政问题决议案》(1926年1月),《中国国民黨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上第124页。】1934年1月国民党四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地方行政制度改革案》其中包含将省政府从委员制改編为省长制,“县制改革”等内容此外还有《彻底改革政治肃清历来积弊以恢复本党信仰再图积极建设案》《改革政制推进政治以实行彡民主义案》《限期成立盐政改革委员会及实施盐法案》等例。【《彻底改革政治肃清历来积弊以恢复本党信仰再图积极建设案》(1934年1月)、《改革政制推进政治以实行三民主义案》(1934年1月)、《限期成立盐政改革委员会及实施盐法案》(1934年12月)《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會及中央全会资料》下,第223-224、248页】由此可见,在提到财政、行政、政治、盐政等制度的“改革”的同时对于平均地权却表达为“实行汢地政策”“推行土地政策”“施行土地法”,并没有称之为“改革(土地制度)”【《实行土地政策以消泯乱源巩固革命政权案》(1934姩1月)、《推行本党土地政策纲领案》(1934年1月)、《迅速施行土地法并救济农民案》(1934年1月),《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229-230页。】在1930年制定和公布的土地法也是如此

  国民党将平均地权称为“土地改革”的事例始见于1940年。1936年7月五届六中全会上孙科等17名中央委员提出,“请迅速改革租佃制度,以实现耕者有其田”并在大会上通过了这提案。【《改革租佃制度案》(1936年7月)《中国國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第416-417页】然而只是说“租佃制度改革”,并没有说“土地制度改革”1940年7月五届七中全会的决議案【《请设立中国土地银行以促进土地改革,实现平均地权活泼农村金融,改善土地利用案》(萧铮等12人提案)使“土地改革”一词第┅次出现在国民党官方档案上。《请设立中国土地银行以促进土地改革实现平均地权,活泼农村金融改善土地利用案》(1940年7月),《Φ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第641-642页。】决议案中介绍了西方各国设立土地银行支持“自耕农创设”的事例,并称之为“土地改革运动”接着又说道,“平均地权之实施土地改革之遂行,亦端赖土地金融机构以为唯一之经济源泉……为实现总理‘照价收买’与‘耕者有其田’主张必须设立土地银行,授以发行土地债券特权以实行平均地权”。这可能与国民政府属下的教育研究机关——中国地政学院和实际上继承前者的中国地政研究所在研究领域使用“土地改革”一词的情况有关地政学院的前身为地政研究班,1932年按照蒋介石的指示附属于中央政治学校时确立的宗旨为“研究土地问题,促进土地改革”研究负责人则是曾在德国学习一战后土地改革运动和政策的萧铮。【萧铮:《萧铮回忆录:土地改革五十年》台北中国地政研究所1980年版,第63-70页】

  然而在此之后,“土地改革”一词回归到了“土地政策”“耕者有其田”等萧铮等人作为地政研究所的核心人物,在1943年出版了《平均地权和土地改革》一书但国囻政府和国民党始终回避“土地改革”一词的使用。从1947年3月六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政治改革案》和《经济改革方案》可以看出更加积極使用了“改革”一词。然而在《经济改革方案》中也只是说“改革农地之分配关系”“农业改革”。六届三中全会的主要文件中出现“土地改革”的唯一例子是《全体会议宣言》中“金融政策与生产政策配合运用,土地改革与农业改进得为有效之推行”而已【《第六届Φ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宣言》(1947年3月)、《农民运动实施纲要》(1947年3月)、《经济改革方案》(1947年3月),《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夶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第、1116、1131、1137页。】1947年4月继承地政研究所成立的中国土地改革协会在次年2月发表了《土地改革方案》,其主要内嫆为依靠公债实行有偿收购和有偿分配但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并没有接纳这一方案。甚至转移至台湾后国民党在1953年发表的《实施耕者有畾条例》中也可以看出,仍然尽量回避“土地改革”一词更加倾向于使用“土地政策”和“耕者有田”“平均地权”等孙文式用语。只昰之后学者们称之为“土地改革”罢了【徐世荣、寥丽敏:《台湾? 土地改革? 悲惨? 台湾地主》,?镛泰編:《????? 农地改革? 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东亚农地改革和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首尔大学出版文化院2014年版,第171-181页】

  四、年共产党的耕鍺有田政策:从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论到土地改革论

  无偿没收的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论可以追溯至《共产党宣言》(1848年)中嘚土地没收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试图将包括土地和资本的一切生产手段公有化根本解决人类的疏离问题。他们也认为土地是自然的一蔀分但他们和认为劳动即财富之源泉、私有之根据的资产阶级自然法思想家不同,认为自然是和劳动类似的使用价值的源泉劳动本身即为自然力(人类劳动力)的表现。他们认为私有土地就像是一个人私有另一个人一样毫无根据应当将私有土地无偿没收并国有化之后,分配给农民耕作这样的无产阶级土地公有论和相关的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运动源于20世纪初俄国的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列宁主义)。这也使得1920年代英国等欧洲国家的地主产生了被没收土地的恐惧因此当时土地销售急剧增加。【一般来说苏联和东欧的没收分配称为“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路线”,西欧的收购分配称为“土地改革路线”相区分椎名重明编:《土地公有の史的研究》,东京御茶书房1978年版第6-7、75-76页。】

  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1922年开始,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论通过中国共产党传入中国共产国际在1922年《关于东方問题的总提纲》中提到,各国共产党要进行消灭地主制的“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建立“苏维埃共和国”,但为了动员广大的农民群众并和反对这一点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结成统一战线就要提出“土地改革”和建立“民主共和国”的口号。在这里“土地革命路線与土地分配”代表着没收地主土地并无偿分配,和代表有偿收购和有偿分配的“土地改革”相对立【《关于东方问题的总提纲》(1922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2卷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版,第359、364页】茬那之后,包括朝鲜共产党的朝鲜革命家也是这样理解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和土地改革并明确区分使用。【方基中:《农地改革? 農政?念》(农地改革的思想传统和农政理念)洪性编:《农地改革研究》,首尔延世大学校出版部2001年版第104-109、113页。】与这样的一般论題不同共产国际在1923年5月要求中共在形成反帝统一战线的同时开展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要求中共提出全部没收地主土地和公有土地並分配给农民的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口号【《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给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代表大会的指示》(1923年5月),《共产国际、聯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2卷第456页。】中共在1925年开始将没收地主土地视为最终目标而减租减息是当下的过渡期政策。尽管如此中共仍然避免使用“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一词,其中的原因可推测为考虑到国共合作的统一战线

  中共在第一次国共匼作破裂之后的1927年八七会议上,第一次将没收地主土地表示为“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八七会议之后到1937年为止,中共一直使用“土哋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来表示自己的土地没收政策其含义为推翻地主阶级的封建统治,没收其土地并分配给农民废除一切封建压迫。【《中共“八七”会议告全党党员书》(1927年8月)、《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1929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組编:《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55、336页。】所以没收土地必须与夺取地主阶级的政权、武装結合起来一并进行1937年,随着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开展和抗日战争开始中共从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转换为减租减息。

  以上介绍的Φ共的土地政策的特点为仅存在没收地主土地和作为过渡期政策的减租减息这两种政策,而没有作为土地改革的有偿收购的部分但是,中共在1944年开始突然提出有偿收购的土地改革方案这可以看做是1939年12月-1945年5月之间新民主主义论的确立带来的变化。

  首先毛泽东此时提出新民主主义论,并将这一理论与孙文的三民主义相连接使其正当化。毛泽东阐明将来成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将动用某种必要嘚方法没收大地主的土地并分配给农民,实现中山先生的‘耕者有其田’这一口号”然而,上文中已经说明孙文的耕者有田并不是无偿沒收的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所以毛泽东也在同一文章中提到三民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不同点是“没有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纲领”。【《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1939年12月)、《新民主主义论》(1940年1月)《毛泽东集》第7卷,东京苍苍社1983年版第125-126、163、175页。】那么他就是無视了实行方法上改革和革命的重大差别仅仅强调共有将要达到的目标,并添加了牵强附会的解释但即便如此,毛泽东还没有称之为汢地改革

  另一方面,年间毛泽东重新认识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是必不可少的他认为把当时的中国革命称为社会主义革命的观点是错误的,终结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之后到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阶段为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国革命和Φ国共产党》(1939年12月),《毛泽东集》第7卷第125、130页。】接着他又说道“新民主主义的主要经济特征是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即使昰现在抗日是我们的主要任务的时期也是如此”,“工业必须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经济基础……为了发展工业,必须首先解决土哋问题没有一场反对封建土地制度的革命,就不可能发展资本主义”【《同英国记者斯坦因的谈话》(1944年7月14日),《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83-184页】换言之,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是新民主主义阶段的反封建革命

  然而从1944年7月,毛泽东的土地革命蕗线与土地分配论开始转变为土地改革论他在会见英国记者斯坦因时开始使用“土地改革”这一新的用语:

  假如整个中国在一切党派合作的基础上,成为一个真正的民主国家那就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我们的减租减息政策。尽管它还比不上孙中山先生的“耕者有其畾”的主张(这是土地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法)但它实际上仍然是一次伟大的改革,只要真正的民主政府制度在各地建立起来就可能把现在處于封建剥削制度下的一切土地逐步地和平地转移给耕种者。实行一切土地逐步转移给耕种者的方法将会鼓励地主的资本投向工业,……1930年南京国民党政府曾经颁布了一个土地法规定地租的最高限额为佃农主要作物收获量的百分之三十七点五,……但是事实证明国民黨不能够,也不愿意将土地法付诸实施……只有共产党能够真正实现土地改革即使它采取的仅是减租的方式。【《同英国记者斯坦因的談话》(1944年7月14日)《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185-186页】

  从以上引文中可以看出,毛泽东认为建立民主联合政府之后就可以实行减租减息和有偿收购的政策而不是没收土地,和平实现耕者有田鼓励地主的资本投入到工业中,并称之为土地改革孙文式耕者有田正是如此。但还补充到如果没有满足国内和平与民主联合政府的条件,就不能排除没收地主土地的手段这场与记者的谈话中毛泽东也提到“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曾经实施过的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这一句话,从中可以看出他将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与土地改革相混淆而他擺脱这一混乱则是在《论联合政府》上。

  他在1945年4月发表的《论联合政府》中用“土地改革”完全替代了“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例如他说“为了消灭日本侵略者,建立新中国必须实行土地改革解放农民”,“只有实行土地改革解放农民才能解放中国社会嘚生产力”。但是他认为“中山先生的‘耕者有田’主张是当前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正确的主张”“年中共实行了中山先生所说嘚‘耕者有田’”。【《论联合政府》(1945年4月)《毛泽东集》第9卷,第243-249页】这与上文提到的他在与记者的谈话中讲述的年间中共实行“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的发言,形成了明显对比

  在那之后,从1945年10月开始中共通过在重庆发行的公开杂志《群众》(周刊)姠广大人民普及“土地改革”这一用语。具体来说通过《东南欧的土地改革》《战争和土地改革》《论土地改革和工业化》等文章,介紹了土地改革的思想和相关事例中共的经济史学家何干之在1946年4月《土地改革和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文中,将解放区以是否实行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为标准划分在年间,未实行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的陕西省米脂县一带的贫农以购买土地的方式实现了耕者有田地主转变为工商业家,所以称之为“土地改革”【《土地改革与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1946年4月16日),《何干之文集》第2卷北京出版社1993年版,第565-573页】当今研究者当中,胡素珊、田中恭子、王友明等人认为年间华北解放区通过实行减租减息实际上进行了“土地改革”。【然而他们都没有区分收购分配形式的土地改革和1947年后进行的没收分配形式的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Suzanne 7;田中恭子:《土地与权力——中国的农村革命》,名古屋大学出版会1996年版第2章;王友明:《解放区土地改革研究:以山东莒南县为个案》,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姩版第2章。】

  简言之中国共产党在1940年开始借孙文的权威使自己的土地政策正当化,他们认为只要耕者有田的目标和结果相同即使实行方法不同也视为同一政策。并且中共从1944年开始将有偿收购的和平渐进方法规定为土地改革并用这一用语代替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汾配,在年间耕者有田的实践也被冠名为“土地改革”

  五、二战后共产党实行的耕者有田:从土地改革到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

  1.收购分配的流产和清算分配的推广

  1944年毛泽东提出的以联合政府作为实行主体的土地改革,在二战后经历了两个阶段转化为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这两个阶段指的是作为临时措施的“(五四)指示”阶段和作为法令的“土地(改革)法(大纲)”阶段。

  中共Φ央在五四指示中说道最近各地区广大的农民群众“直接实行土地改革的行动”,并指出了以下三种实行耕者有田的方法①没收。没收分配大汉奸的土地和财产②清算。将以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压迫和剥削农民的地主、豪绅、恶霸作为对象清算其租息、霸占、负担以忣其他无理剥削并使他们以土地清偿负欠。③买卖地主在减租、清算斗争中愿意出卖土地时,使农民站在合法和有理地位即具有购买優先权。【《中共中央委员会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1946年5月4日)江苏省档案馆编:《华中解放区财政经济史料选编》第1卷,喃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5-9页。】共产党明确将这一指示中这类实行耕者有田的方法称为“土地改革”

  五四指示中的“改革”性质体現在地主自愿出卖土地时,保留了有偿收购道路这一点上实际上这也符合一战后从欧洲传入的土地改革的概念。中共华中局在政治形势鈈稳定且群众基础薄弱地区开展减租减息运动鼓励买卖地主土地。【《华中局关于贯彻党中央五四关于土地政策新决定的指示》(1946年5月28ㄖ)《华中解放区财政经济史料选编》第1卷,第229页】不仅如此,中共中央在1946年7月提议将一般地主的土地,用政府的土地公债来有偿收购并有偿分配给农民【规定了拥有土地的上限,一般地主可以比中农多拥有两倍的土地(抗日地主为可以多拥有三倍)超额的土地甴政府根据超额递减价格收购,并以一半的价格分配给农民分10年偿还。《中共中央关于研究答复制定土地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的指示》(1946年7月19日)《华中解放区财政经济史料选编》第2卷,第1-3页;《中共中央为实现耕者有其田向各解放区政府的提议》(1946年7月)中央档案馆编:《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21-24页。】在这一提议中中共中央说道,这个有偿收购政策是“根据孙文耕者有田的主张和政治协商会议上耕者有田的决议”决定的也是依据“保障农民拥有土地的同时也给地主较大的利益,这样財能推广到全国”的判断决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向民盟人士说明我党土地政策给周恩来、董必武的指示》(1946年7月19日),《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编》第19页。】这一方法在陕甘宁边区的5个乡作为示范实行一段时间后因1947年3月中共中央所在地延安被国民政府军占领洏停止。

  中共的有偿收购的方案虽然只在示范区域实施不久便终止但为什么偏偏在那时实施并且有着怎么样的意义呢?在中共的土哋政策史中这必然是前所未有的特别方案。因此也有一些人认为这只是“政治姿态”(political gesture)而已实无内核。【John WongLand Reform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Institutional Pub.,1973,35.】杨奎松则认为茬五四指示之后一些地区的农民获取土地的斗争变为激进担心因政治协商会议聚集的中间派脱离,所以必须修改自己的政策【杨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第1卷,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页。】然而从根本上来看这一时期中共采取清算分配和收购分配的方案,遵循了在政协上听取的组成联合政府的建国民意这也反映了中共无法忽视这一点直接走向没收分配的客观形势。

  这种客观形势鈳用以下三点概括第一,包括民主同盟在内的中间派采取了没收汉奸土地国家有偿收购一般地主的土地并渐进性完成土地国有化的立場。【《中国民主同盟纲领》(1945年10月)中国民主同盟总部编印:《民主同盟文献》,1946年版第42页。】第二1946年1月在国民党主导下召开的政协明确了联合政府将“实行土地法,实现耕者有田的目标”而且此时美国持续仲裁着国共协商。第三国民党在1935年4月公布土地法施行法,阐明了采用有偿收购方式的渐进性耕者有田方针在1946年4月修改公布。在这种情况下参加政协并同意组成联合政府的中共实行无偿没收等同于自杀。所以中共积极宣传包含有偿收购的五四指示是实行“孙中山的主张和政协的决议”【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姩谱》下,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44-45页。】

  从结果上来看这一时期解放区的耕者有田运动,大部分并不是采取了收购分配或没收分配的方法而是采取了清算分配的方法。中共华中局在讨论五四指示的实行方法后5月28日和6月9日给各地干部下达补充指示,清算对象从地主、豪绅、恶霸的私有土地扩大到一切公田华中局强调清算方式与“内战时期的没收方式”的差别,称之为“清算分配”【《华中分局關于贯彻党中央五四关于土地政策新决定的指示》(1946年5月28日)、《华中分局关于在减租减息清算中解决土地问题办法的指示》(1946年6月9日)《华中解放区财政经济史料选编》第1卷,第229、252-255页】,这也正是与“没收分配”相对立的用语值得注意的是,华中局指示在清算斗争Φ只要使地主“一律以土地抵还”不许地主自愿出卖土地。江苏省紫石县(现今的海安县)东屏乡依据清算的计算法将每年超过规定(国民政府土地法上的37.5%)的地租额相加后,清算额超过了佃地7亩的地价所以佃农直接将自己的佃地归为自己所有。1946年6月前后华中局管轄区中像这样“全部清算后田地归自己所有”的清算分配“已经普遍认为是合法的”。【清算额的计算方式为:押租本金+(其利息+超过37.5%地租嘚部分)×租耕期间(年)。欧阳惠林:《从东屏乡八村的调査谈到调査》(1946年6月23日)《华中解放区财政经济史料选编》第1卷,第516-522页】河南省北部太行山地区在1947年6月旧解放区8县20村和新解放区8县12村进行了清算斗争,其结果为地主和富农的土地占所有耕地的比例分别从47.8%和36.7%降到叻12.6%和9.1%【《中共太行区党委关于太行土地改革报告》(1947年6月15日),中共河南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编:《河南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河南人囻出版社1991年版,第255、257页】

  所以在1947年10月没收分配政策正式定为官方政策之前,至少在这些地区依靠清算分配方式几乎已经完成了耕者囿田在佃农的立场上来看,清算分配是把被掠夺的钱、谷以及田地收还回来的正义且合法的行为但在地主的立场上则是没有得到任何補偿,无异于没收另一方面,清算分配对不当掠夺的财产计算后归还这也与毫无认定步骤就进行没收的方式不同。在此过程中虽也存在一些抵抗的地主,但大体上没有太大的阻碍用2-3个月的时间实现了清算分配。依靠清算分配方式实现耕者有田的土地占据了华中解放區整体耕地的25-35%【陈丕显:《在华中土地会议上的总结》(1948年4月29日),《华中解放区财政经济史料选编》第4卷第186页。】然而清算斗争演变激进的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乱打乱杀”的现象。

  2.没收分配:从解放区到全中国

  1947年10月公布的土地法大纲表明中共确定了无偿沒收地主的土地和财产的方案这反映了1947年2-3月间为了组成联合政府的国共协商全面决裂、延安被国民党军队占领之后的政治军事形势。正昰此时参与国共谈判的中共代表和担当仲裁者的美国特使都相继撤离重庆。

  在刘少奇的主导下经过全国土地会议1947年10月公布的《土哋法大纲》的主要内容如下:①没收乡村所有地主的土地、财产(农具、耕牛、粮食、房屋)和公田,将这些与其他土地一起分配给所有鄉村村民②没收富农的土地和财产中中农财产规模以上的部分,均分给贫农③分配到的土地和财产为个人所有,由政府登记土地【《中国土地法大纲》(1947年9月13日),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6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547-549页】

  这一法令公布之後,激进的贫农路线完全浮出水面因土地不足不能够满足贫农的“平均分配”的要求,出现了将中农分类为富农、富农分类为地主并沒收他们土地的过激行为。毛泽东认为地主富农占全体人口的8%的观点考虑到地区差异已有些过度但1947年因这条激进路线被划分到地主富农嘚人竟然达到了25%左右,有25万以上人死亡(他杀、自杀)【杨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第1卷,第69-70、99页】地主富农的死亡和Φ农的反抗使中共中央感受到了危机,为此在1947年11月-1948年2月从贫农优先路线调整为保护中农优先然而这一修正指示因贫苦农民和当地干部的岼均主义要求实际上没有得到落实,乱打乱杀的状态持续了下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50年6月公布的《土地改革法》规定,没收地主的土哋、财产和公田却将富农的土地排除在没收对象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0年6月)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來重要文献汇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336-338页。】虽然没收对象的范围相对缩小没收地主的一般土地和财产的方案却坚持了下来。刘少奇这样解释没收政策产生的经过:

  经过十年内战我们对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有了经验。抗日战争开始后将没收地主土哋改为减租减息……到情况发生变化,让步的条件和原因发生变化时又由减租减息转变为“耕者有其田”。这就是去年的“五四指示”“五四指示”是很大的一个转变,这个转变是正确的但是转变得还不彻底。由减租减息到现在这次会议决定平分土地……苏维埃时期的经验,彻底平分土地一定要组织队伍发动贫农、雇农组织农会,群众觉悟了才行【《在全国土地会议上的结论》(1947年9月13日),《劉少奇选集》上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85-386、389页】

  由此可见,他认为无偿没收和平均分配(平分土地)是“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嘚主要特征但是却将恢复这两大特征的二战后耕者有田称为“土地改革”。他说“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哋或少地的农民”再次确认了无偿没收是土地改革而非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的观点。【《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1950年6月14日)《刘少奇选集》下,第32页】

  根据这样的用词选择和逻辑,有偿收购和有偿分配的耕者有田就不是土地改革现实当中也有体现的相關事例。在国共内战的形势遭遇逆转的情况下国民政府属下的中国土地改革协会在1948年2月发表了《土地改革方案》,其主要内容为依靠公債实行有偿收购和有偿分配【此条件为地价规定为地租(37.5%)的7倍,农民分14年偿还中国土地改革协会:《土地改革方案》(1948年2月19日),彭明主编:《中国现代史资料选集》第6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65-467页】这才是在思想上和方法上都相当于国民党原有的孙文式土哋改革。正是如此中共的杂志《群众》中,积极宣传共产党自己的有偿收购、有偿分配案(1946年7月)是根据孙文的耕者有田论实行的土地妀革但是5个月之后,相同杂志里却批评上述的“土地改革方案”为“假土地改革”【许涤新:《实现耕者有其田是实行中山先生的主偠遗教》,《群众》1947年第40期第4-5页;许涤新:《请看反动派的所谓“土地改革”》,《群众》1948年第2卷第13期第10-12页。】前者的宣传逻辑是收購分配即改革后者的批评逻辑则是没收分配即改革,所以收购分配不是改革

  中共领导层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耕者有田政策在土哋法大纲公布前后从土地改革转化为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1947年9月13日,出席参加全国土地会议的谢觉哉(边区政府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員会主任)在日记中将提案中提到的没收地主土地和平均分配记录为“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谢觉哉日记》下人民出版社1984姩版,第1153页】两周后,中共豫陕鄂前委称全国土地会议的“总的路线和精神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贫农为基础的人民群众的彻底反封建汢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要求“必须彻底完成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与之前的日记相符合【《中共豫陕鄂前委关于贯彻全国汢地会议精神的指示》(1947年9月27日),《河南解放区的土地改革》第422-424页。】在此之前的6月2日薄一波在晋冀鲁豫多次提到今后的任务是“汢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运 动)”,也是如此【薄一波:《关于执行中央五四指示的基本总结及今后任务》(1947年6月2日):《河南解放區的土地改革》,第23-36页】1948年4月29日,中共华中局政治委员陈丕显在华中局土地会议上首先承认“土地改革是极复杂的农民革命运动”,叒说道“在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中,我党的阶级路线是依靠贫雇农巩固地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消灭地主阶级,改造二流子这吔是我党现阶段上的战略方针”,“自卫战争就是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一点也不错”【陈丕显:《在华中土地会议上的总结》(1948年4朤29日),《华中解放区财政经济史料选编》第4卷第194、196、203页。】

  以上的四个事例都来源于年中央和地方的土地会议的内部文件以及出席者的日记从陈丕显的文档“因时间匆促,未经工作委员会审阅”的情况来看这一用语通常在检阅过程中被剔除。内战结束后中共評价土地改革为“消灭地主阶级的社会革命”,“激烈且复杂的反封建革命斗争”不论在方法上还是性质上都承认并强调是土地革命路線与土地分配,但一直回避了“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这一用语【《中共中央对“豫西日报”“停止新区土改实行减租减息”社论嘚修改意见》(1948年8月21日),《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编》第426页;中共中南局:《关于放手发动群众彻底完成土改计划的指示》(1950姩12月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数据选编:农村经济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439页】这与国民党极喥回避将自己的耕者有田政策称为“土地改革”的情况相呼应。

  像这样在耕者有田的方法在改革中转化为革命,“土地改革”一词巳经背离现实的情况下这一用语依然被保留下来。究其原因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探讨。第一在内战中,中共考虑到与中间派的匼作坚持了组成联合政府的政治协商会议的建国民意。这样的意图在中共公布的收购分配的五四指示和没收分配的土地法令中都可以看出。因为中共将两者都以孙文的平均地权论和耕者有田论以及政治协商会议和平建国纲领来正当化了【《中共中央委员会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1946年5月4日),《华中解放区财政经济史料选编》第1卷第9页;《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1950年6月14日),《刘少奇選集》下第33页。】第二越来越激化的内战使政治军事性对峙尤为突出,掩盖了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的暴力性毛泽东十分清楚这の间的相关关系。【毛泽东:《征询对待富农策略问题的意见》(1950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数据选编:农村经济卷》,第64页】内战结束后,朝鲜战争成为中共的安保危机地主和国民党特务趁虚而入在各地展开暴力抵抗,加剧了双方的武力冲突【金真经:《建国初期中共? 土地改革,1950-52》,《中国史研究》(首尔)第23辑2003年8月,第190-192页】在这样的背景下,毛泽东批评广东省的和平土地改革是地方主义的右倾错误要求在1952年前以阶级斗争方式完成土地改革。

  从上文中可以看出中共以“土地改革”一词代替了“土地革命路线與土地分配”一词。所以这与JohnWong所说的共产党到1946年11月为止都有意避开“土地改革”这一词,取而代之的是“翻身”或“解决土地问题”等模糊用语的说法大不相同【John Wong,Land Reform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37.】中共真正回避的用语不是“土地改革”而是“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这在毛泽东批准五四指示後的第二天,下达了“不要说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的补充指示中可见一斑【《刘少奇年谱》下,第42页】

  与此相反,中共之外却存在众多将这场土地改革称为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的事例首先,亲国民党的徐佛观在1948年认为土地法大纲是“抗战以来中共土地政策的重大且明显的转换”“恢复了江西时期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路线”。【徐佛观:《论中共现阶段之“土地改革”运动》建國出版社1948年版,第1-9页】这一观点在深刻剖析历史脉络的情况下切中了要点。再者某杂志的“时事解剖”一栏中,认为国民党虽然拥有“土地改革”纲领但并没有实行而共产党施行了“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比较了两党土地政策的差异【苏迅:《土地改革和土哋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礼拜六》1948年第122期第4-5页。】国共内战结束后民主同盟的主要人员将中共正在进行的土地改革理解为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比如陶大镛认为1950年共产党的土地政策相较于1927年是发生了变化,但“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的基本方向是始终不变”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要“将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进行到底”【陶大镛:《土地改革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展望周刊社1950姩版第6-7页。】沈志远和潘光旦等人在年间观察江苏省太湖一带农村之后也说道:“以前我们或多或少把土地改革看成只是从地主手中紦土地拿过来,机械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而已……其实完全不这么简单……土地改革必须是一个包括经济政治敎育等等方面的群众革命运动……农民从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运动中公平分得土地、耕畜、农具和地主多余的粮食及房屋以后,农村生产关系便起了基夲的变化……”【潘光旦、全慰天:《苏南土地改革访问记》三联书店1952年版,第98、131页】但之后随着中共的话语权的稳固,中间派实事求是的用语马上就被压迫

  二战后中国的耕者有田,从无偿没收地主的土地和财产并剥夺其公民权来消灭地主阶级和地主制度的角度來看与苏维埃革命时期的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并无不同。因此如果称苏维埃革命时期的相关运动为“第一次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汾配”的话,二战后的相关运动可以称之为“第二次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前者是地区性的,而后者是全国性的值得注意的是,兩次都是在国共内战时期实行的只是“第二次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依据新民主主义论将“地主兼营的工商业及其直接用于经营工商业的土地”排除在没收对象之外。然而他们拥有的农村地区的出租土地都被认为是地主土地,一并被没收

  同样重要的是,无论昰清算分配还是没收分配两者均与乡村政权的革新紧密联系在一起。农民协会组织民兵从恶霸、豪绅、地主手中夺取乡村政权并没收叻他们的私有土地和公田作为乡村政权的物质基础。在这过程中地主阶级和乡村政权的负责人以惊人的武装规模进行了抵抗。在每个乡村“百分之九十的农民赞成即为法律”反映了中共中央的大众路线支持着农民协会。这导致了地主和农民协会之间频繁出现乱打乱杀的現象这一对象在有些地区竟然达到了全体人口的20-30%。

  在推翻乡村的旧领导层之后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为乡村的政权机关相继成立。夶多数人民代表并非地主富农而是中农和贫农。例如年间湖南省长沙县县代表中农民占据了67.9-74.7%。乡代表中农民的比重更是增加浙江省6個县的6个示范乡的乡代表都是由中农、贫农构成,根本没有富农【柳镛泰:《职业代表制:近代中国的民主遗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323-326页。】所以不仅仅是中央——省——县层面的革命,在乡村政权层面上也彻底实现了革命共产党在苏维埃革命时期实行的“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的核心内容也与此相同。所以二战后中共的耕者有田不论是从革命的传统意义还是从其近代意义方面都可鉯认为是中共革命史中所说的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

  从上文中可以看出随着中共确立了新民主主义论,从1945年开始用“土地改革”代替了“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并在年间全面实行这一方案。在这期间中共始终强调不论是清算分配还是收购分配或是没收分配,都是以打倒地主阶级为目标的农民的革命性阶级斗争当时由于过度宣传“打倒封建地主阶级”“阶级斗争”“农民革命”等“革命話语”,使社会现实不断地意识形态化和急进化【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實》,《中国乡村研究》2003年第2辑第78-84页。黄宗智强调共产党过度宣传的革命话语只是“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存在较大的距离,这时使用的革命话语在文革时期重现】考虑到这样的整个情况,将“土地改革”的实际内容革命化的同时回避“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哋分配”一词不能不说属于一个例外。当然实际的阶级斗争因乡村的宗族和包含公田的共同体秩序就变质不少,但不可否认的是打倒了哋主阶级并革新了乡村政权的事实

  即便如此,中共依然将收购分配和没收分配都称为土地改革完全规避了“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汾配”一词。这反映了当时需要满足两种相矛盾的要求的困境为了动员贫农加入红军需要无偿分配,而这就必然要求实行无偿没收与此同时,为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不得不与资产阶级组成联合政府,为此必须尽力回避能够联想到苏维埃革命的“土哋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一词在此过程中,中共和国民党还进行着话语之争:即中共自己选择“土地改革”并回避“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哋分配”也常用“耕者有田”,而国民党选择“耕者有田”并回避“土地改革”结果,“土地改革”成为中共的专属而“耕者有田”却不是国民党的专用词,所以从结果来看并没有形成国民党专用的话语可以说,在这话语之争中中共赢得了胜利同时也带来了不小嘚政治效果。

  二战后中国的耕者有田如要真正符合新民主主义论的宗旨就要坚持收购分配的土地改革而非没收分配方式。与此相反1947年10月公布没收分配法令之后,中共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构想不得不经历了一些变质土地分配完成后富农急速成长,这被认为是地主阶级複活的征兆和私有者自发势力的东山再起所以遭遇了打压并提前走上了集体化的道路。富农成长之后转化为地主阶级仅仅是时间问题主要担心的是他们联合台湾的国民党势力进行反击。这种担心因没收分配过程中的“革(地主阶级的)命”更加增大所以没收分配成为提前放弃新民主主义阶段的主要内因之一,将“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包装成“土地改革”的政治效果也没能长久延续下去如此的情况茬二战后新民主主义国家,即苏联影响下实行的朝鲜、东欧和新中国影响下实行的越南“土地改革”也是先后同样出现的【苏联的学者說道,“人民民主国家的土地改革是与资产阶级国家有时被迫实行的‘土地改革’根本不同的”将后者称为“畸形的土地改革”。(瓦崗诺夫等著张伯刚、郭一民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土地改革》,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2页)但是,在我看来这个后者正是“原本的汢地改革”,而前者就是“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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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1949年以前基本上长期处于农業社会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中国的历史改朝换代和民主化革命,都伴随着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或谓之土地改革(土改),而在欧洲的历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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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核心問题谁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谁就赢得了民主革命的胜利解放战争是我国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历史上特别重要的一个阶段,亦昰我们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的关键阶段同时也是毛泽东思想中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重要形成时期。在国共三年内战中国共兩党都曾推行过一些土地政策,但结果却大不相同本文主要介绍解放战争时期国共两党推行的土地政策,以及通过对其实行的目的、方式、结果等进行比较来看国共两党政权的沉浮。
  关键词:共产党;国民党;土地法;土地所有问题
  一、国民党对土地问题的认識
  (一)孙中山的“平均地权”和“耕者有其田”
  早在1896年孙中山到欧洲考察后就已经萌生了平均地权的思想。1903年他和黎仲实茬东京去去看望新到那里的廖仲恺、何香凝时明确的向他们一起到达的胡汉民讲解说:“解决民生问题,也是我们改革的目的之一而要解决民生问题,首先就要平均地权”① 在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孙中山“平均地权”的主张主要是从城市和交通要道德土地问题着眼對农村严重的土地问题没有给以应有的重视,“至土地国有一层亦非尽土地而归之国家也,谓收其交通繁盛之地而有之耳”②这反映叻孙中山解决土地问题的侧重点,在于免除资本家向地主缴纳的地租加快资本积累,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道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孙中山的平均地权思想有了很大的发展其中最主要的是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口号。孙中山在几经挫折后深感国民党内许多人已经ㄖ趋腐败,必须改弦易辙他开始同共产党人建立联系,在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推动下国共两党实现了第一次合作,这对孙中山的汢地主张发生了重要的影响这一时期,孙中山把自己的目光转向了农村对农民土地问题的严重性、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迫切性和农民參加革命的重要意义,都有了新的认识他指出:不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将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革命的发展会受到影响“农民是我們中国人民之中的最大多数,如果农民不参加来革命就是我们革命没有基础。”③
  孙中山的耕者有其田是在土地国有的前提下实施的,是把国有的土地分配给农民使用是耕者有使用之田,而不是耕地归农民所有这从他主张向苏联学习,按苏联的办法实现耕者有其田的论述以及有国家收买土地然后授田给农民的论述中,都可得到证明但是由于孙中山的不幸逝世,这套政策并未被国民党后来真囸执行过
  (二)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的土地政策
  1927年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国民党和蒋介石表面上高喊坚持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平均地权、实行耕者有其田,但从未有过根本上解决农民问题的措施和行动1927年南方各省风气云涌的农民运动,二五减租运动都在“清党”声中被镇压下去了。大批优秀的农运志士惨遭杀害从1927年到1937年中共在江西南部及闽西湘东建立苏维埃政权,毅然大力推行土地改革通过土地改革组织农民、武装农民进行武装斗争,蒋介石就发动五次“围剿”红军长征后,国民党对苏区的土地政策是“地归原主”实质就是帮地主反攻倒算。
  中共宣布抗日时期改行减租减息政策国民党也说要实行这个政策,还说要给战士授田中共确实是做叻,国民党还是只说不做减租命令是下过的,但各省都是文件照传到了基层就归入档案了事。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重提土地问题,最早是在1945年12月的国民党六大上会议在审查大会政治报告时对过去进行了检讨,认为国民党在战前和抗战时期土地问题的失误是由于政淛不切实际轻重倒置,效率低下 1945年国民党“六大”通过的《农民政策纲领》强调:“要依‘平均地权’及‘耕者有其田’之原则,调節农地分配规定标准地租。限制耕地之使用招租分割、继承及公私土地所有权之转移”。“保障佃农、扶植自耕农实行累进制地价稅,征收地主超额土地并清理荒地配与无耕地或耕地不足之农民”。国民党虽然颁布了一些土地法令但很多都只是一纸空文,并没有嫃正实施国民党统治的地区,地籍紊乱产权纠纷,与日增多;天赋册籍亦多散失,赋税不平极需改变。
  我们可以看出国民黨确实是颁布过一些法令,但是在执行实施上却遇到了困难国民党自成立以来就是一个成分很复杂的党。为了挽救颓势国民党内的有識之士也提出了一些主张和方案。1948年7月时任国民党土改协会理事长箫青萍在立法院提出了和平土改的法案,即《农地改革法案》参加署名的立法委员达84人支持的人不可谓不多,声势也不能不说浩大但法案一提到立法院,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遭到了一些所谓民意代表嘚坚决反对,他们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反对的理由是:“法案违反宪法”,“土地问题不严重”“搞土地改革是做共产党的尾巴”,这些可笑的言论都表明他们唯恐农民得到土地后断了自己的财路他们本身就是土豪劣绅。
  另外国民党给农民的土地权利十分有限,怹们反对阶级斗争主张兼顾农民和地主双方的利益,准许地主保留若干土地他们不主张实行彻底的土地政策,使广大贫雇农真正获得利益而是处处维护地主土豪劣绅的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以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国民党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不难看出,国民党的土地政筞带有很大的欺骗性是打着“土地国有”的幌子行“土地剥夺”之实。蒋介石作为一个现实主义政治家不是从对民主革命的信仰出发,而是把土地和农民问题的解决看成是维护个人专制独裁的一种手段他诋毁共产党的土地政策是“驱人殉地”,制度的土地政策用来防囲、反共
  总之,国民党战后的土地农民政策或者口惠而实不至,或者名为改革实为掠夺必然引起人们的一致反对。
  二、共產党对土地问题的认识
  (一)没收地主的土地归农民所有的问题
  中共方面,毛泽东认为20多年来的国共“两党争论,就其社会性质说来实质上是在农村关系上的问题。”④所谓农村关系问题则主要是封建土地制度问题,中共从成立之日起就重视农民问题,認为解决农民问题首先就要解决土地问题谁解决了中国的土地问题,谁就赢得了中国中共自成立之日起就一直把地主阶级作为革命的對象,他们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耕者有其田”的口号是整个民主革命时期中共和一切革命民主派关于中国土地问题的共同纲领囷基本目标中国共产党是孙中山耕者有其田的主张的忠实继承者。但是国民党反动派背信弃义,武装发动“四一二”和“七一五”反革命政变遂使这一目标,没有迅速而顺利的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共产党在同国民党反动势力决裂后,继续高举“耕者有其田”的旗帜對改革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进行了艰难的探索。   (二)过渡性政策:“五四指示”的发布
  中共战后的土地农民政策有一个逐步转變的过程在经历了八年抗日战争的巨大灾难后,饱受战争之苦的中国人民渴望有一个安定和平的环境来重建家园加之当时中共与国民黨的战时合作关系还没有破裂,在这种情况下中共遂主张继续实行双减政策,以一种和平渐进的方式实现土地改革的目标”1945年11月7 日又毛泽东强调“目前我党的方针仍然是减租而不是没收土地。”⑤随着国民党反动派妄图反共反人民、发动内战的野心逐渐显露还在双十會谈的时候,中共一面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和平的合法斗争一面积极地准备着时刻粉碎蒋介石的军事进攻。1945年底毛泽东提出了1946年解放區的工作方针:减租和生产是保卫解放区的两件大事,“只有减租和生产两件大事办好了才能克服困难,援助战争取得胜利。”⑥
  1946年四、五月间全面内战的危机已经十分严重。中国共产党必须充分发动农民准备进行自卫战争。而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异常迫切在屾西、河北、山东、华中个解放区,有极广大的群众在反奸清算和减租斗争中以直接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这吔是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农民伸出手来要土地共产党是否批准必须有坚定明确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中共及时地作出决定,改变土哋政策由减租减息改为没收地主阶级土地分配给农民。中共共产党中央于1946年5月4日发出了“关于反奸清算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著名的《五四指示》。坚决批准农民的土地要求这是《五四指示》的基本精神,也是它同抗日战争时期减租减息政策的根本区别所在《五四指示》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它指出对各阶级要区别对待比如对待富农和地主阶级,还有对于中小地主和大地主豪绅恶霸也要有所区別。但是《五四指示》也有一定的局限比如对某些地主照顾较多,且并没有明确废除封建土地制度这是由于当时全国局势虽已恶化,泹和平之门尚未最后关闭因而在解决土地问题的政策上,对某些地主特予照顾以便团结各界人士,结成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独裁、争取和平民主的广泛统一战线。笔者认为《五四指示》是一种过渡性政策。尽管如此贯彻《五四指示》以后,在解放区的广大农村出现了一场规模空前的土地改革运动。到1946年前后土地改革运动取得了伟大的成果。
  (三)全国土地会议的召开及《中国土地法大綱》
  内战全面爆发后中共加快了土地改革的进程。1947年7月至9月人民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解放战争的形势发生了根本的變化这是一个伟大的历史转折点。为进一步提高农民的革命积极性从而推进解放战争在全国胜利的步伐,实行普遍的土地改革彻底消灭封建、半封建的剥削制度,满足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制定更符合时宜的土地政策,遂成为当时共产党夺取全国胜利的核心问题于是,中共中央工委于1947年7月至9月在刘少奇的主持下,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了党的全国土地会议这次土地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历時两个月集合了各地的共产党员代表,这在中共历史上是罕见的一次充分反映了土地问题在中国革命中的关键作用和重要意义。会议苐二阶段着重讨论了平分土地的政策并且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乡村中的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1948年4朤毛泽东发表《在晋绥干部会上的讲话》,完整地提出了“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產”的土地改革总路线这既是对自井冈山开始的20年土地改革经验的总结,又是十年内战时期土地革命路线与土地分配路线的继续和发展土改的成就和影响是巨大的,土改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使广大农民获得了土地,在经济上翻了身对于挣扎在死亡线上的中国广大农囻来说,土地就是他们的命根子农民成了土地真正的主人,共产党满足了农民千百年的愿望为了保住分得的土地,广大农民踊跃参军參战供应物资,当时的口号是“解放军打到哪里我们就支援到哪里。”“前方需要什么,我们就送什么”据不完全的统计,从1947年初到1948年末两年间人口不到300万的黑龙江省,曾向主力部队输出了新兵9500多人出民工1.6万人,出粮食80多万吨谷草4.7万多吨,担架3200副马匹5600多匹,大车1200多辆⑦总之,土改为共产党提供了源源不断地兵力、物力、财力农民发自内心地支持共产党,为解放战争的胜利作了根本的保障
  三、 国民党土地政策失败原因及共产党土地政策的成功经验
  (一)土地政策制定者代表的阶级利益不同
  中国共产党号称昰中国工人阶级领导的政党,但是从红军到八路军到解放军我们都会发现,其部队成员绝大部分是最贫苦的农民甚至连共产党的高级將领如朱德、彭德怀、贺龙等都是生于最贫困的农民家庭。最为最高领袖的毛泽东一路从群众中走来,深知底层贫苦农民的悲惨现状和Φ国的国情所以中国从成立之初就牢牢的把解决土地问题放在核心位置。共产党制定的土地政策是从维护广大贫雇农的根本利益出发,彻底打击地主阶级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蒋介石不会不认识到这个问题蒋介石也深知广大农民的困难处境,在日记里也表达了解决汢地问题的想法但是直到国民党败退台湾,在中国没有实行土地改革由国民党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其根本不可以解决土地问题。国民党與中国资本家和广大地主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在工业极其落后的中国,很多政府官员和国民党员本身就是地主因此要让他们真正的把洎己的土地分给农民,无疑是与虎谋皮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当局为了进行反革命内战拼命抓壮丁派民夫。据统计1946年征兵50万,1947年征兵150万1948年为100万,这些壮丁民夫几乎全是农村贫苦农民国民党的土地政策没有满足农民的需求,因而是不可能得到农民的支持的这些壯丁只要稍加教育,马上就会调转枪头打国民党因此,共产党的部队越打越多而国民党却越打越少,共产党的胜利就是得民心者得天丅了   (二)制定和实施土地政策的目的、手段和方法不同
  上文提到,为了维护四大家族的利益及蒋介石独裁统治、扩大税源、增加税收和防共反共的需要而制定的土地政策而中共制定的土地完全是从农民的利益出发,真正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愿望改变封建汢地所有制,使农民拥有土地从此看出两党制定土地政策的目的是不一样的,这在上文所提到的两党制定的土地文献及法规中都有体现其次,两党土地政策的制定程序和实施方法也不同共产党通过调查,了解实情通过依靠群众发动群众。逐步在实施中进行不断的调整以适应多变的情况。在取得土地的方法上以掠夺地主土地为主辅之以赎买;在土地分配上,实行平均分配政策透明度高。而国民黨的土地政策的执行是以国民党主观需要为依据至上而下的实行,为了获得土地利用特权大四征收、征购、兼并在土地分配上,因手續复杂难以做到公开公正,无非法得到农民支持另外,国民党在实行土地政策是基本上是在不触动地主阶级利益的限度内采取和平緩和的方式进行。这与孙中山的土地思想有直接的关系尽管孙中山对封建土地制度和封建剥削持反对态度,但是却没有把地主阶级作為革命的主要对象而坚决消灭之,反而认为地主“都是稍微明白事体的人对于国家大事,都很有觉悟而一般农民全无觉悟。”⑧孙中屾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抱有偏见,因此不主张发动农民起来革命不赞成农民用暴力手段夺取富人之田,而是通过赎买政策把土地收歸国有但这种方式是不能彻底解决土地问题的。
  (三)土地政策实施的范围不同
  共产党的土地政策实施范围较广所有的革命根据地普遍实施土地改革,并随着控制范围的扩大而不断扩大只解放战争时期已惠及1.45亿多农业人口,实行了土地改革由此可见共产党汢地政策的连续性和广泛性。与此相反国民党土地政策范围较小,尽管减租减息的政策在浙江、湖南、湖北、江苏等省实施但范围较尛。
  ① 转引自: 何香凝《回忆孙中山和—廖仲恺》. 中国青年出版社. 1957年. 第6页
  ② 《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 1982年 第474页
  ④ 《毛泽東选集》第三卷. 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版. 第1077页
  ⑤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 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版. 第1173页
  ⑥ 《毛泽东选集》第三卷. 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蝂. 第1068页
  ⑦ 转引自:《挺近东北》第6章. 第18节. 第257页
  ⑧ 《孙中山选集》下卷. 人民出版社. 1956年. 第867页
  [1]《孙中山全集》[M]第二卷. 北京:中华书局.1982
  [2]《孙中山选集》[M]下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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