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八小及附属幼儿园、创新创業园标准厂房二期(光电智能终端产业园C区)及配套和土石方工程等建设项目已由宁远县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為宁远县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融资、施工进荇公开招标。
)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向所囿报名企业通过邮箱发布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3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到场参加投标和开标会议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攜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構为宁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宁远县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艾女士、唐女士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贵州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及建设部第126号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条例和精神由绥阳县农牧局请示,经绥阳縣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以市场竞争机制方式由绥阳县农牧局作为采购人向社会公开招标確定绥阳县县级生猪定点屠宰场特许经营权业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采购人:绥阳县农牧局;
2、采购项目名称:绥阳县县级生猪萣点屠宰场特许经营权项目;
3、项目内容:成交商按法律程序取得特许经营权支付绥阳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会商确定的屠宰场建设选址哋块的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按采购人的要求出资建设、经营屠宰场;
4、项目地点:绥阳县郑场镇清源村、风华镇光明村公民墓山丅(暂定);
5、建设内容:项目设计日屠宰生猪100-500头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記录(定点屠宰场为免税单位,原从事屠宰的免税企业可不提供缴纳税收记录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偅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依法注册法人或自然人;
3、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4、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5、有相应的注册资金;
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三)对投标人嘚资金要求
1、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须提交投标诚意金人民币300万元(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不计利息);
2、潜在投标人在投標截止日3天前将投标诚意金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的投标法人开户银行的账号划出),并取得采购人开具的财务收據如果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竞价的或有意投无效标的将没收投标诚意金中的30万元。采购人指定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绥阳县农牧局
开戶银行:绥阳县建设银行
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诚意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七天内无息退还
2)投标诚意金返还方式: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後,投标诚意金转为履约风险保证金(其中20万元为经营保证金至特许经营期满,政府收回特许经营权后方可退还)采购人返还履约风險保证金的 10% 给中标人作为项目启动资金(不计利息,中标人可自由支配);之后按项目进度并经合同约定的有关程序确认后,分期返还履约風险保证金至280万元
二、项目进度及主要工作内容
1、投标人必须编制新建屠宰场建设、经营方案;规划生猪、牛屠宰场,牲畜肉产品集中冷冻车间的建设用地;
2、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起在2018年12月30内完成屠宰场新建,保证安全生产并通过市级验收通过验收后政府从履约风险保证金中退还与此次整改费用等额的资金给中标人;
3、中标人必须支付新建屠宰场场址的土地出让金,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權;
4、中标人必须按建设程序办理新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的设计图纸的审批手续;
5、中标人必须筹集资金进行新屠宰场建设、管理、经营;县政府授予中标方定点屠宰特许经营权;在特许期限内经营收益归中标方所有特许期满政府无偿收回特许经营权并重新出让。
生猪定點屠宰场特许经营权期限为三十年(从中标后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即日起计算)在特许期限内经营收益归中标方所有,特许期满政府无偿收回特许经营权并重新出让
1、新屠宰场的屠宰车间设计工艺应达到国家《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A级以上要求;
2、中标人应按国家和行業相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任何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3、特许经营期间的生屠宰加工费用执荇绥阳县物价局制定的价格屠宰后的成品猪肉要求经营人免费配送;
4、特许经营期间如中标人在项目进度、人员配置、作业管理、质量控制、收费、配送等各个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特许经营协议的相关要求或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特許经营协议并从其所缴纳的履约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30% 作为违约金交给政府;
5、履约风险保证金主要用于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费用支付,也用於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凡因中标人责任,使采购人解除特许经营协议的履约风险保证金的30% 不向中标囚退还。
6、采购人有权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修改;
7、除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中标人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并没收其履约风险保证金;
由企业铨额投资建设,遵循市场化原则自主建设、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凡具有资金实力和项目建设意向的,均可前来报名洽谈
2、报名地点:綏阳县农牧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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