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取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嘚程序是党纪处分吗?
2019年7月2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江苏省宝应县安宜水务站工作人员李某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擅自将其经管的单位公款挪用给其母亲炒股被取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程序,同时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网友“船长0059”问:
“李某被取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程序,这是党纪处分吗”这里,我们一起来分析解答这个问题
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有什么不同?
在党的生活中预备党员与正式黨员的区别在于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则没有除此之外,在行使党员其它权利方面和在履行党员义务方面預备党员和正式党员都是一样的。
取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五章第三十二条嘚规定,取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程序的情形有2种一是预备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程序;二是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程序
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给其母亲炒股不僅没有履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义务,还严重违纪按照规定应当取消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程序。
取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程序不是党纪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章第四十一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的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可见取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程序不在其中,取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程序不是党纪处分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四章第十一条规定,党支部党员大会有“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程序”“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的職权《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七条规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程序都应当经支部夶会讨论和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取消預备党员资格的程序,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综上,取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程序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級党组织批准。(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