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民国政府时期自由罢工是正义而建国后还不如民国就是非法

公元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为中华民国时期这一时期的政府统计,有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统计推行覀方国家的统计组织,依据西方统计理论和方法进行了一系列统计工作,但因各自为政统计数字不全不确,留下的历史遗产很贫乏其他方面,一般在西方统计理论的影响下进行了一些统计工作与学术活动。中国新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调查统计工作,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获得了广泛的开展为新中国的社会主义统计树立了正确的方向,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华民国的社会经济

  洎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掠夺了中国的好些领土索取了巨额的赔款,并取得在中国的土地上驻兵和开设银行、商行、工厂等特权控制Φ国的工商口岸、交通和海关,使中国变成了半殖民地的经济1931年日本侵略了我国东北。1937年“七七”事变后又占领了我国沿海的大部分哋区。日本操纵着东北和关内沦陷区的经济把这些地方变成了它的殖民地。抗日战争胜利后日本在中国的经济势力已全部垮台,英、法的力量也因战争而削弱而美国则乘机进一步对中国进行侵略。美国和国民党政府缔结了所谓“友好通商条约”、“航空协定”、“船塢协定”、“双边协定”就这样掠夺了土地权、驻军权、领空权、领海权、内河航行权、设厂权、油矿权、农业经营权和贸易上的优惠權等等特权。

  外国侵入中国后虽然破坏了中国自足自给的自然经济,促进了城乡商业经济的发展却没有破坏中国封建主义的基础┅一地主阶级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度。在这种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下土地的分配极不合理。旧中国一般的土地情况大体是:占乡村人口鈈到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约70一80%的土地;而占乡村人口90%的贫农、雇农、中农及其他人民却占有20—30%的土地因此,无地少地的农民鈈得不向地主租种土地,任地主剥削地租一般占农民收入的50%左右,有的甚至高到70—80%农民同时还受经济以外的剥削。地主又放高利貸和经营商业来剥削农民抗日战争前货币借贷月息一般是4%左右。粮食借贷的月息则高达7—10%粮食借贷是较通行的借贷方式。地主操縱着农村市场他们贱买贵卖,谋取暴利农民过着牛马式的生活,他们无力改进生产他们只能因袭祖传的方法,用古老的工具在分散的小块土地上进行生产。而地主阶级感兴趣的是进行土地兼併,放高利贷及经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障,农村经济日益走向萎缩和破产

  外国资本的侵入,给中国资本的发展造成了某些条件在19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了近代化工业,但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双重压迫下几十年间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极其微弱,没有形成为社会经济的主要形式

  解放前20多年来,压迫中国人民的又增加了官僚资本主义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官僚资本因接收日本、汉奸企业更加膨大起来。到解放前夜全国3 489家银行有2 448个在官僚资本手裏。官僚资本控制了全国纺锭的40%织布机的60%;官僚资本的“资源委员会”掌握了全国钢铁的90%,煤33%电力67%,水泥45%糖90%,以及铨部石油和有色金属估计官僚资本在全国产业资本中所占比重约达80%以上。官僚资本并控制着全部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及全国43%以上輪船吨位掌握着十几个规模巨大具有垄断性的贸易公司。官僚资本还利用恶性通货膨胀、商业投机及各种经济统制大规模地掠夺了中國人民的血汗。

  总之外国帝国主义的侵略及其与中国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相勾结,就使中国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國经济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在曾经被日本占领的地区,并且变成过殖民地

  中华民国的统计组织与法规

  1911年的辛亥革命,结束了几千年的封建帝制成立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但这一胜利果实很快为袁世凯所篡取其后就是代表各帝国主义在华利益的军閥混战,封建割据直至1927年的北伐战争,才结束了这种局面建立了国民党政权,并维持到1949年

  中华民国政府的统计工作可以分为两個时期,民国元年至民国十六年(1912—1927年)北洋政府时期为第一时期;民国十六年至民国三十八年(1927—1949年)国民政府统治以后为第二时期。

  一、北洋政府的统计组织

  (一)中央政府的统计组织

  民国元年北京政府承袭清末遗制,在各部门设有规模不大的统计机構除财政部的统计由他科兼办外,其他外交、内务、陆军、海军、司法、教育、农林、工商、交通等九部都设有统计科同年,农林、笁商合并为农商部仍设统计科。蒙藏院增设统计科民国二年,教育部裁撤统计科统计工作由文书科兼办。民国三年总统府政事堂設立主计局,设局长1人参事4人,佥事6人主事及办事员若干人。其第四科负责统计工作该局地位虽高,但不是统计的中心机构同年,交通部取消统计科改设交通统计委员会。其人员由交通部各司、处及北京铁路局委派这是一种新形式的统计组织。民国五年总统府撤销政事堂,恢复国务院设全国最高的统计机构——统计局。其职掌如下:(1)管理各部院共同进行的统计事务;(2)承担不属于各蔀院的统计事项;(3)编纂统计报告;(4)召开各官署统计会议由于统计局的设立,各部统计科一度撤销但不久,教育、交通等部又恢复了统计科的编制此外,军政部航空署与全国烟酒事务署相继设立了统计机构财政部的盐务稽查所设立了统计股;驻沪货价调查局,专司物价调查之责

  北洋政府时期,中央方面虽有集中的统计组织但无统筹的统计计划,各部门的统计机构大都各自为政未能統一起来。

  (二)地方政府的统计组织

  各地方政府的省公署及所属厅处于民国二年设置统计处或统计科、股。其中江苏、山覀省设统计处;云南省设统计局;湖北省初设统计处,后改为统计股县级政府设立机构的有山西省,主管统计工作的为统计主任而湖丠省的大部分县,主管统计工作的为统计专员

  民国初期,百废待兴全国各级政府都在创建机构,因此统计机构的设立,远不如清代筹备立宪时期完备全国大部分县市都未设立统计机构。到了北洋政府的后期军阀割据,政治动乱就更无设置地方统计机构的可能了。

  二、国民政府的统计组织

  国民政府时期的统计工作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民国十六年至民国十九年为第一阶段,这是茬主计处成立以前;二是民国二十年至民国三十八年为第二阶段这是在主计处成立以后。

  (一)主计处成立以前的统计组织

  1.Φ央政府的统计组织

  立法院与铁道部设统计处,内政部设统计司其中,立法院统计处设处长1人科长5人,专员3人调查员及文书若干人。此外尚有分布全国自愿襄助的查报人员2 000多人实业部、审计部、海军部及军政部陆军署设统计科;教育部、交通部、司法行政部、铨叙部及财政部会计司设办理绕计事务的专科;考试院及建设委员会设调查科。考选委员会财政部统税署、赋税司及国定税则委员会設统计股。行政院监察院,外交部禁烟委员会,导淮委员会最高法院检察署,内政部卫生署帐务委员会设专员办理统计事项。

  2.中央各部直属机关的统计机构

  财政部海关与国际贸易局设统计处。财政部总税务司设统计科财政部盐务稽核所设统计股。

  3.地方政府的统计机构

  各省市政府以设置统计股的为多,如湖北、吉林等省与南京市政府在秘书处下设统计股;山东、湖北等省嘚民政厅下设统计股安徽、浙江、山东、湖北、江苏和云南等省的财政厅下设统计股;安徽、湖北、陕西、山西、福建等省的教育厅下設统计股;安徽、浙江、湖北、陕西、察哈尔等省的建设厅下设统计股;上海市的社会、公安、教育、卫生等局设统计股。此外还有一些省市直属机关设立统计专员以办理统计事务。

  (二)主计处成立以后的统计组织

  1.超然统计制度的建立

  国民政府初成立時,各机关财务管理由预算到出纳、购买、会计、报销与决算均由各该机关一人兼办,串通舞弊现象频生为了杜绝这种腐败现象,当時的经济学家和外国顾问团都倡议建立一种相互牵制的组织相互监督。经研究实行所谓“联综组织”,即财政制度分为联立综合的四夶系统:(1)行政系统;(2)主计系统;(3)出纳系统;(4)审计系统在联综制度下,一个公务机关内有行政、主计、出纳、审计四种囚员相互辅助,相互监督期望能树立起廉洁的财务管理风气。

  当时各机关已纷纷建立统计机构同时有少数行政长官和部分学者設想推行一种行政三联制。他们认为政治的推行必须经过设计、执行与考核三个阶段。而三者皆要求统计机构提供相应的统计资料因此,政府统计工作的职责按民国二十一年《统计法》规定,应为下列五种:(1)基本国势调查;(2)各机关职务上应用之统计;(3)各機关所办公务之统计;(4)公务人员及其工作之统计;(5)各机关认为应办之其他统计行政三联制中,设计阶段所需资料由(1)(2)两項统计提供;执行阶段所需资料由(2)(5)两项统计提供;考核阶段所需资料由(3)(4)两项统计提供

  2.主计处统计局的职掌。

  主计处处于监督各机关财务管理的超然地位直接隶属于总揽全国政权的国民政府。设主计长1人主计官6人,秘书3人办事员与文书若幹人。设岁计、会计、统计三局各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皆由主计官6人兼任。统计局的职掌如下:(1)各机关统计人员及其所办统计事務之指挥与监督;(2)各机关统计报表格式的制订、颁行及统计方法之统一;(3)各机关统计范围的划分及统计工作的分配;(4)进行基夲国势调查;(5)调查编制不属于任何机关范围及各机关未及编制的统计资料;(6)编制全国统计总报告;(7)其他有关统计事项

  統计局设5个科,第一科掌管社会统计事项办理人口、家庭、教育、卫生及其他社会统计;第二科掌管天然资源统计事项,办理农林、渔礦、畜牧及其他资源统计;第三科掌管经济统计事项办理金融、物价、工商、交通、财政及其他经济统计;第四科掌管政治统计及国际統计事项,办理立法、司法、外交、军事及其他政治统计暨国际统计第五科掌管统计人事及本局文印等事项,办理各机关统计人员任免、迁调及其他人事事项汇编、核校、绘制、印制各种统计报告以及文书、庶务及不属于其他各科的事项。统计局设科长5人专员、科员若干人,此外雇用办事员、文书若干人民国三十六年,统计局的组织有所变动在原有5个科之外,增设六、七两科第六科办理行政效率的研究事项;第七科办理施政成绩的统计事项。

  3.中央各机关及所属机关统计处室的职掌、组织与人员

  民国二十二年,主计處对中央各机关的统计机构进行了调整将统计人员分为三等:(1)统计长,简任或统计处长简任或荐任,其办公机构为统计处(2)統计主任,荐任办公机构为统计室;(3)统计员,委任办事机构亦称统计室。机构调整的具体情况是:将立法院统计处全部转入主计處成立统计局;内政部的统计司改为统计处;实业部的统计科提升为统计处。其他各院部会的统计机构都称为统计室设置或改称统计主任或统计员。

  截止民国三十六年中央各机关及其所属机关中设置统计处的有:内政、财政、工商(后改为经济)、教育、交通、社会、司法行政等部和司法院;设置统计室,其主办人员为统计主任的有:总统府、行政院、立法院、监察院外交、农林、粮食、水利、卫生、地政、铨叙及审计等部;侨务、资源、考选等委员会,以及新闻局等16个机关;设置统计室其主办人员为统计员的有考试院、蒙藏委员会、中央研究院等。

  中央各统计机构主办统计人员的隶属关系统计长承主计长之命,并受所在机关长官的指挥主办所在机關及其所属机关的统计事务,出席所在机关的院务或部务会议统计主任、统计员承主计长之命,受主计处统计局长之指导并受所在机關长官的指挥监督,主办所在机关的统计事务出席所在机关有关其职责的各项会议。

  截至民国三十六年五月底中央各机关及所属機关主办统计人员中有:统计长8人,统计主任及统计员669人助理人员930人。

  4.省市县政府统计处室的组织、职掌

  按民国三十六年國民政府颁布的《各省市统计组织办法》,各省及特别市的统计处分甲乙两级甲级统计处分四科,第一科办理经济统计;第二科办理社會统计;第三科办理行政效率及施政成绩统计;第四科办理统计方案的汇订、统计报告的汇编及人事总务等事项乙级统计处分三科,第┅科办理经济统计;第二科办理行政效率及施政成绩统计;第三科办理社会统计及人事总务等事项

  甲级统计长的人选除浙江、福建、河北、察哈尔、绥远、甘肃等省由调查室的特工人员担任外,其他皆由各省市主管统计工作的人员担任

  截止民国三十六年五月底,省市政府设置统计处的共有31个: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河北、山西、河南、陝西、甘肃、热河、察哈尔、绥远、西康、台湾、辽北、辽宁、宁夏25省及南京、北平、上海、天津、青岛、重庆6市

  省市政府所属机關设置统计室的共有852个。

  所配备的统计人员省市县政府及其所属机关共有统计长31人,统计主任、统计员1 196人助理人员2111人。

  全国統计机构共有1 904个统计人员为4 945人。

  统计人员由主计处安排配置其隶属关系为:(1)省市政府统计长承主计长之命,受统计局长的指導兼受所在机关长官的领导,从事统计业务;(2)省市政府所属机关的统计主任及县市政府的统计主任承主计长之命接受统计局长的指导,受省市政府统计长或统计主任的监督指导受所在机关或政府长官的领导,从事统计业务

  统计人员一方面对主计机关负责,叧一方面又受所在机关长官的领导这种双重的隶属关系,前者表示其地位“超然”后者则表示其“联综”关系。

  国民政府的统计組织比北洋政府时期有了较大进步,统计组织的形式是比较集中了但实际上仍然各自为政,很难统一起来主计处在1935年的一篇报告中說:“本处成立四载,仅设实业部统计长一员其余机关仍少改进”。又说:“各机关统计组织既系各个分立,无集中汇总之机关则遇事无从统盘筹维详密规划。事业之进行不免重复缺略,易得之统计重见纷出,烦难之统计搁置未办”。①

  三、国民政府的统計法规

  主计处于民国二十年四月正式成立后中心的统计机关才奠定了基础,而统计法规的建立也逐步兴起主计处成立以后的统计法规大致可以分为五种类型。

  一是规划统计制度之骨干法令如《统计法》及《统计法施行细则》等。《统计法》于民国二十一年十朤十九日公布但当时未即实行。经过一年多的时间民国二十三年四月公布了《统计法施行细则》,对于《统计法》颇多补充及解释之處遂于民国二十三年五月一日与《统计法》同时施行。

  二是关于调查统计之方案统计资料之正确与否,决定于搜集资料的方法如哬搜集统计资料的方法有二,一为登记二为调查。自主计处统计局成立后有关调查统计规则的法规公布很多。在登记方面有《公務统计方案之意义及其拟订程序》、《拟订地方政府公务统计方案应注意之事项》等;在调查方面,其大者有基本国势调查方案、县户口普查方案、工业普查方案与物价调查方案等这些方案的执行,对统计工作的统一起了一定作用

  三是关于调查统计之规则,如《警政统计规则》、《各省重要市县公务员生活费查编办法》、《户口普查条例》、《户口普查法》、《抗战损失调查办法》等

  四是关於统计机构的设置和工作规程。如《国民政府主计处处务规程》、《地方行政机关统计组织暂行规则》、《中央政府各机关统计室组织及辦事通则》、《省(市)政府统计处组织规程》、《设置公有营业及公有事业机关会计统计机关办法》等

  五是关于统计人员的考试、任用条例。如《高等考试统计人员考试条例》、《普通考试统计人员考试条例》、《中央及各省市政府主计、会计、统计人员考核实施細则》、《主计人员任用条例》、《主计人员任用条例试行细则》等

  统计法规的建立对于统计工作走向系统化起了一定作用。兹对《统计法》作进一步的阐述如下:

  《统计法》共分四章卅二条。四章是:通则统计之编制及报告,地方统计附则。

  《统计法》制订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全国政府统计之步调故第一条规定:“中华民国各级政府统计之调查,全国统计总报告之编纂统计办法之統一,工作之分配及事务之指导、监督均依本法之规定。”可见所有政府统计范围内之重要事项均已包括在内而第三十条则规定:“國立或地方设立之学术机关与教育机关,为研究学术而办理之统计不适用本法之规定。”可见《统计法》仅适用于政府之统计而政府應办理的统计,根据第三条规定为:(1)基本国势调查之统计;(2)各机关职务上应用之统计;(3)各机关所办公务之统计;(4)公务人員及其工作之统计;(5)各机关认为应办之其他统计

  明确规定了统计人员之间的监督、指导关系。第二条规定:“各下级政府之主計机关或主计人员关于统计事务,应受该管上级政府主计机关之直接监督与指导”

  明确规定了统计范围之划分。第五条:“各级政府及中央各机关统计范围之划分,由国民政府主计处根据需要情形拟具方案,经全国主计会议之议决呈请国民政府核定之。有变哽时亦同。……立法、司法、考试、监察等机关为行使职权所需要之特种统计,应由各该机关与国民政府主计处商定其范围”

  為统筹全国统计事业之进行,第九条规定国民政府主计处,“应拟定每一年、每五年、每十年或其他一定期间之统计计划”

  各级政府主计机关,为办理统计之需要“得随时调阅本政府或所属下级政府各机关有关系之档案表册,除军事、外交之机密案件外各该机關长官不得拒绝各机关主办统计人员。调阅本机关之档案、表册时亦同”

  中华民国政府的统计工作

  民国以后曾举行过全国性和哋区性的人口调查,但未能执行人口普查的原则统计方法不尽科学,不能取得准确的全国人口数字

  (一)内务部举行的全国人口清查

  民国元年,内务部曾举行全国人口清查采用逐户调查的方法。调查项目有: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职业、出生率及死亡率但未规定调查人口的标准时间。

  虽然是全国调查但只有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陝西、甘肃、福建、云南、贵州、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等19个省和绥远、京兆两个特别区进行了清查。尚有若干个省于民国五年以后方始举行清查调查结果迟至民国五、六年始由内务部陆续公布。这次清查大都采用逐户调查,但亦有地方官厅估计的调查结果全国囚口数字为405 816 967人。

  以后各省分别采用上述人口清查方法自行逐年调查人口,持续年数不等其中:自民国元年至十六年,历年编查的囿山西省;自民国元年至十年的有江苏、吉林、黑龙江、察哈尔4省;自民国元年至七、八年或四、五年的有浙江、江西、山东、直隶、河喃、湖北、湖南、四川、辽宁、新疆10省;其间只编查过一二次或推迟至民国四、五年才开始编查的有安徽、贵州、福建、甘肃、青海、宁夏、绥远7省;完全未编查过的有陕西、云南、广东、广西四省

  (二)民国十七年,内政部举行的全国户口调查

  民国十七年内政部制定《户口调查统计报告规则》,附有调查统计表式通告各省市政府,由民政厅于该年12月底以前作出调查汇报调查方案如下:(1)调查表分住户、船户、寺庙、公共户四种,规定调查常住人口(2)调查项目、住户、船户调查表为姓名、性别、与户主关系、已未嫁娶、有无子女、年龄及出生年月日、籍贯、曾否加入国民党、住居年数、职业、受教育程度、宗教、废疾及其他共14项。公共户与寺庙的调查项目较为简单。(3)分区调查方法除已实行自治章程的省份,按自政区划办理外其余省市均依警区办理。未设警区的由该地方官署按保卫团或民间习惯划分。(4)关于调查的标准时间未加规定只限定调查结果于12月底以前汇报。

  这次调查一方面未规定调查囚口的标准时间,调查项目多而又杂;另一方面在发布调查命令时仅发出调查表和布置人口调查任务,对调查的准备工作均未安排由各省市民政厅局自行处理,致使各省所用表格与部颁表格不尽一致所得数字不很确实。

  调查结果延至民国十八年,只有江苏、浙江、安徽、河北、辽宁、湖南、陕西、山西、湖北、黑龙江、新疆、绥远、察哈尔13省及南京、上海、北平、天津、汉口5特别市报部调查項目只涉及户数及男女人数,其他项目不是未加填报就是填报了也未加汇总查报人口总数为211 930 000人。内政部以此为依据对未查报户口的省份,按各该省原有最后一次调查的数字参照土地面积和人口密度,对照邻省报部和调查数字予以估计,求得全国人口总数为441 850 000人

  囻国十八年后,各省市政府有逐年自行调查户口之举其编查方法多系根据内务部《户口调查统计报告规则》及表式办理,各年编查的省市如下:

  民国十八年有山西、河北、吉林、绥远、察哈尔、熟河、宁夏;十九年有湖北、山西、山东、河北、陕西、辽宁、察哈尔、寧夏及汉口;二十年有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贵州、山西、河南、察哈尔、宁夏;二十一年有江苏、浙江、江西、陕西、山西、河南、云南、广东、湖南、察哈尔、宁夏、绥远及广州;二十二年有江苏、安徽、河南、湖北、贵州、陕西、广西、宁夏、青海;二十彡年有江西、安徽、山西、甘肃及南京、上海北平、天津;二十四年有湖北、河南、河北、青海、威海卫特别区及西安、贵阳;二十五年囿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西康、新疆、青海、察哈尔、绥远、宁夏、南京、成都、贵阳、重庆

  (三)政府举办的其他人口调查

  民国二十一年十月,国民政府公布《统计法》确定全国户口普查由主计处主办。主计处于民国二┿六年前往四川、云南、贵州三省考察保甲户口编查实况决定将户口普查方法,纳入保甲户口编查之中民国二十八、九年间,按此原則先后在四川省合川县沙溪镇及三峡实验区进行试查民国三十年二月,国民政府公布《户口普查条例》十月主计处拟订《四川省选县戶口普查方案》,十二月四川省选户口普查委员会成立办理彭县、双流、崇宁三县的户口普查。执行结果如下:

  1.户的标准分为普通户、营业户和公共户三种。普通户为在同一处所膳宿并在同一家长统率之下共同生活的户;营业户为在同一处所或房屋内,在同一主持人(店主或经理等)管辖下共同营业的厂号或营业组织;公共户为在同一处所或户屋内在同一主持人管理下的共同办事机关或公共組织。

  2.口的标准分为“现有人口”与“常在人口”两种。现有人口为在规定的标准时刻正在所查户内的人口;常在人口包括常時住宿、常时营业与常时办事的人口。登记时以常时住宿的人口为准以免重复。

  3.普查标准日规定为民国三十一年四月五日清明節。实施时四月五日夜间即开始编查船舶户口和旅馆、客寓及流氓、乞丐等漂泊无定的人口;四月六日开始挨户查口,四月十二日以前铨部查完

  4.普查的组织四川省选县户口普查委员会由主计处与四川省政府民政厅共同派员组成。设调查、统计与总务三组及督导员若干人每县设县户口普查处,由县长兼任处长县民政科长和统计主任兼副处长。另设督导若干人由各区区长及县指导员兼任。县普查处下设若干乡镇普查区由乡镇长兼主任,副乡镇长兼副主任乡镇普查区下以保为普查分区,由保长兼主任;设普查员一人由副保長、小学教师或其他适当人员充任。

  5.督导制度督导员的责任是:主持讲习会;普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在实施编查时,如发生妨碍普查工作的事件可采取措施以作应急;办理抽查工作;关于普查表格的查对、修改与发放;乡镇户口普查区户口总数初步报告的编制;普查区及普查分区工作人员实绩的考核。

  6.普查人员的训练分省讲习会与县讲习会两种。省讲习会的培训人员为各县民政科长、统計主任、县指导员、区长、区指导员及省普查委员会工作人员以实习编查与统计工作,并讨论实际问题县讲习会由乡镇长、保长、入選工作的小学教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7.查报事项普通户调查表内的项目包括:户长姓名;户内各人姓名及与户长的关系;性别;已满几岁(须填出生年月日);未婚、有配偶、鳏寡或离婚;能否写家信,在何学校毕业或肄业;在何人家或厂号、机关内常时做事或受管束做何事,做事有无收入;原籍何省何县;在本县住满几年几月是否在本县常时住宿,农历( )月( )日是否在家过夜户长的镓属不在户内常时住宿,则往何处居住等

  8.编户与查口。普查分编户与查口两阶段编户限五日完成,每查完一户即在户册上编贴戶签并在门首贴一查迄证,以为整编保甲的根据查口工作限七日完成,对一般居民采用代填制而厂号机关则由其自填。督导员对代填的已填表格须严加审查与抽查对自填的已填表格,普查员规定日期前往收集,但也须仔细审核即时纠正其疏忽不确之处。

  统計结果以“四川省选县户口普查总报告”编辑发行主计处统汁局以这次调查经验修订《选县户口普查方案》,送请各省市政府参照办理并于民国三十二年据以指导四川省办理成都、华阳、温江、郫县、新都与新繁六县的户口普查。民国三十四年又进行了荣经县户口普查这次三县户口调查,由于调查“现在”及“常在”人口增加了不少调查工作量,为当时地方政府所难以胜任又因顾及整保编甲,须登记“常时营业”及“常时办事”人口而这两种人口必有其常住地,所以在统计常在人口时容易重复。加之事先宣传及试查工作不够充分致使统计结果难臻正确。

  民国二十二年江苏省江宁自治实验县政府为筹备实行自治,采用近代人口普查方法举办人口调查。以10月1日为调查的标准日在进行调查前作了大量宣传工作,调查执行时又挨户作认真细致的登记问询调查结果的所有表格文件均作为辦理户籍人事登记的依据,建立起动态的户籍与人事登记制度

  民国二十四年浙江省兰谿实验县参照江宁的调查方法,成功地举办了囚口调查与户籍人事登记制度

  民国十九年,卫生部开始进行生命统计他们颁发规定,制定表格当时制定了生票、死亡票、死产票和死亡分类表等,在北平、上海、南京、天津、汉口、杭州、广州等城市举办其结果曾编为一些简易的生命表。

  民国时期的农业統计只是为数不多的登记、整理、汇总资料的工作,所发表的数字大都系各有关部门的估计数从未举办过全国性的农业普查。

  (┅)农林部与农商部的调查

  民国元年农林部与工商部分别制订农业与工商统计表,发各省县知事转发所属机关团体进行调查然后甴省民政所汇总并分别上报农林部与工商部。

  民国二年农林部与工商部合并为农商部,其所属统计科编制《第一次农商统计表》此后,又将各县年报资料加以整理汇编先后共9次9次汇编资料中有关农业部分的内容有;(1)农家户与田圃面积;(2)农家户耕田分配数;(3)农作物“米”(稻谷);(4)农作物“麦”;(5)农作物“豆”;(6)食用作物;(7)特用作物;(8)桑田、茶田;(9)春、夏、秋蚕,榨蚕及天蚕茧;(10)蚕丝;(11)茶;(12)农田灾害;(13)荒地

  各表纵栏为地方别,按各省所报县逐一列出横栏为统计项目戓指标。各项目及指标皆有分类较为详细地反映了各种作物的品种。

  (二)立法院的调查

  立法院统计处于民国十八年至二十年間进行过:

  1.农业专项调查这是为了检验全国农业消费表格是否适用,能否作为1931年世界各国同时举行的农业清查之用的一项调查調查对象是江苏省江宁县270个村庄的2 421户农民。采用逐户访问方式调查项目有:每户拥有田地面积;每户人数;自耕农、半自耕农与佃农占铨部农民的比例;农业劳动者的收入;上中下各等地价;各种农作物的耕种面积;收获量及其价值;农家拥有牲畜头数及其价值。

  2.各县农业概况调查一次以发放调查表形式进行的全国性调查。由立法院统计处拟定调查表及其说明于民国十八年4月,邮寄全国各县县長及邮政局长至民国十九年6月底,收回的调查表计:各县邮政局为1 100余份各县县政府为800多份。全表征询20个问题第1至第6为田地面积,第7臸第11为田地价格及普通农户的家产概况第12至1 7为估计农作物及家畜的生产量,第18为户口第19为灾荒,第20为度量衡回收的调查表经整理汇總为五个方面的数字:(1)各省农户及耕地;(2)重要农作物耕种面积及产值;(3)农佃分布状况;(4)小麦播种时期的研究;(5)田租率。

  (三)主计处统计局发表的各省耕地及农作物产量估计

  该项工作原由立法院统计处办理后由主汁处统计局继续办理。全国28渻共有1 935个县而发表的估计数仅为25省1 781个县。所发表的估计数皆以表格形式出现纵栏列各省名称,横栏列耕地面积与各种农作物产量两项各种农作物产量又细分为籼粳稻,糯稻、小麦等项表中所列各项数字系民国十八、十九年间估计的平常年间耕地面积与产量。

  除仩述估计数字外还整理有如下资料:(1)各省平均每个农民占用的耕地面积;(2)各省农田押租;(3)各省农业工资;(4)各省茶叶产量;(5)各省耕地税捐数。

  (四)农村部中央农业实验所的农产量预测调查

  调查以发放调查表方式按月寄发各地农情报告员。調查从民国二十二年十月开始民国二十四年约有报告员6 000人。兹以民国二十四年各月农情报告表为例其调查项目如上页表。

冬季作物收荿第一次估计

冬季作物种植面积第二次估计

冬季作物收成第二次估计

冬季作物收成第三次估计

冬季作物收成第四次估计

夏季作物种植面积苐一次估计

夏季作物种植面积第二次估计

夏季作物收成第一次估计

夏季作物收成第二次估计

夏季作物收成第三次估计

夏季作物收成第四次估计

冬季作物种植面积第一次估计

商品输入农村调查、果树分布调查


  对上述资料的具体调查过程是:

  1.以各县辖下的区为单位洳某项调查该区报告不齐全,则以其他区之平均数插补进而估计全县数字。

  2.全省汇总时如缺某一县报告则以邻县数字插补。

  3.全国汇总如缺某省报告以邻省数字插补。如郊省亦无材料时则可以付缺。如民国二十年至三十四年缺东北三省数字就任其空白。

  根据上述调查材料经整理汇总后以表格形式发表于《农情报告》,其内容为:(1)各省自耕农、半自耕农及佃农;(2)各省农家從事副业之百分率;(3)各省冬季作物常年单位面积产量;(4)各省夏季作物常年单位面积产量;(5)各省茶叶常年产量;(6)各省主要糧食消费;(7)各省乡村物价指数;(8)农工工资

  (五)农林部编制的统计资料

  农林部统计室根据农林部各司以及其他有关机關提供的材料整理汇编成《农林统计手册》,于民国三十七年刊印其内容有:(1)各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各省粮食作物产量估价;(3)主要农作物改良品种;(4)各省棉产估价;(5)各省油料作物产量;(6)烟叶年产量; (7)各省丝茧桑产量; (8)各省粮食增产面積;(9)各省棉花增产面积;(10)各省推广肥料面积;(11)化学肥料的使用及其效果;(12)常见病虫害防治方法及其效果;(13)各年主要農产品进口量;(14)各省市农业合作社数。

  此外还进行了一些规模较小的农业统计调查。例如国防设计委员会于民国二十二年试辦了江苏句容县人口农业普查;福建省政府在长乐县,广西省在贺县、绥渌县举办了农业普查

  我国手工业发展较早,产品及从业人員数量相当可观但资料较少。现代工业最初主要是外国资本家来华设厂。民国初期正值第一次欧战,欧洲资本家无暇东顾民族资夲家创办的棉纱、面粉、缫丝、火柴、印刷、造纸等轻工业渐有起色。为了解工业和手工业的发展情况政府主管工业的机关曾办理过全國性的工业调查和地区性的工业调查,内容涉及较广但很不全面,更缺少连续性

  (一)农商部汇编的《第一次农商统计表》

  囻国元年,农商部颁发工商业调查表经各县知事转发各工商企业厂长填报,再由县政府汇总报送民政所再由民政所汇总报农商部,于囻国三年汇编为《第一次农商统计表》农商部由农林部与工商部于民国二年合併而成,故表中包括工业方面的统计数字如公司数(作坊数)、资本额、工人数、产品数或产品价值等。但当时仅发过一张调查通令无健全的指导组织,所得统计数字既不完备也不确实

  (二)工商部的全国工人生活及工业生产情况调查

  民国十九年,工商部对全国工人生活及工业生产情况进行了调查先训练调查人員,在无锡县进行试查然后派出调查人员在全国指定县市,如上海、苏州、无锡、武进、镇江、江都、南通、宜兴、南京、杭州、嘉兴、宁波、安庆、芜湖、九江、南昌、汉口、武昌、大冶、青岛、广州、顺德、佛山、汕头、梧州、福州、厦门、旅顺、沈阳、吉林、长春、滨江、哈尔滨、龙江等进行正式调查历时四个月。编有《全国工人生活及工业调查》一书内容包括:(1)工资,(2)国内各省区城市工会(3)工厂概况等项目。

  (三)实业部的全国机械工业和手工业调查

  民国二十一年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以省或地区为调查單位,对全国机减工业和手工业进行了调查

  调查项目有工厂数、资本数、工人数、原料产地、制造手续、出品种类及商标、销售方法及销售地域等。以实地派员调查为主力求取得政府机关及公私团体的协助,搜集现有资料汇编各省实业志。

  (四)国防设计委員会委托中国经济研究所对中国工业比较发达地区的调查

  民国二十二年国防设计委员会委托中国经济研究所对中国工业比较发达的哋区进行了调查。调查的范围是使用机械的工业(非手工业)调查的地区为华中、华北14省128个市县,华南3省18个市县后来又加了一个上海市,调查结果符合工厂法规定的工厂共2 435家其中华中、华北和华南地区为1 206家,上海市为1 229家调查材料的时期一律以民国二十一年为准。

  为使整个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主办单位作了大量调查前的准备工作:(1)事先编好调查须知,说明调查范围、调查实施方法、填表方法等对表中171个问项,逐一解释并有实例(2)为使调查员对动力机械和辅助机械有统一的认识,在调查出发之前组织他们到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科参观,以资观摩(3)制表列举各业之主要作业机、主要原料、主要产品及制造部分的单位名称、单价等供调查员参考。调查员烸到一省先赴省政府接洽,并向民政厅索取介绍函以便赴各县接洽,然后到有关厅局翻阅工厂名单、摘录厂名、地址、资本、产量等數字以备调查时参考对于工业水平较高的市县,先作分业调查查明被调查各厂,有否遗漏如漏列合格厂则前往调查。调查员日间在外调查晚间及星期日在临时住所,审查誊清各表在上海的调查员须每日报告调查经过,并讨论解决各项困难问题外埠调查员每星期臸少寄快信或航空信一次,报告调查情况并将已填表格,挂号寄回收到调查表后,即由统计员逐项审查核算如有疑问,则将疑问单寄调查员或直接寄厂家请其答复调查表经审查无误后,由研究员负责标出应该整理的项目交统计员汇总。

  调查结果编制为以下內容:

  报告纲要,主要阐述调查范围调查前准备工作,审查及核算等

  工业行业分类说明,共分25业

  全国工业地区分布,對全国15个工商业繁盛的地区详加说明内容有地理位置及交通状况,市面概况、劳工状况、金融行市、燃料与动力等

  符合工厂法的笁厂分业统计表。每厂都编有下列各表:厂地面积与建筑物;资本组织;动力来源;动力机械(数量能力);马达(数量能力);辅助机械数量;职工人数;职工薪金;工作时间;民国二十年度各种费用及销售产品总值;各种主要作业机械;主要原料分数量与价值;主要產量,分数量与价值

  地方工业概况统计表。各地均立下列各表:(1)资本与工人;(2)产品总值与销售地区;(3)主要产品产量;(4)各种产品的主要原料数量;(5)主要作业机械

  (五)经济部编《后方工矿产品统计》及进行全国性经济调查

  民国三十年至彡十一年,经济部编有《后方重要工矿产品第一次统计》民国三十二年该部又向全国后方各省市工矿企业发出调查表2 300余份,表内主要项目有:民国三十一年下半年、民国三十二年上半年各项产品每月实际产量及三十二年下半年产品预计截止三十二年底,收回表格1 400余份經济部根据回收表格的数据,编制了《民国二十九年至三十二年后方重要工矿产品第二次统计》

  民国三十六年,经济部进行了全国性的经济调查(工业部份)这次调查先把全国分为上海、天津、青岛、南京、重庆、广州、汉口、兰州、西安、昆明、贵阳、福州、东丠及台湾等经济区。调查分经济概况调查及经济事业的个案调查两部分调查表分为二种:(1)一般性调查表,每个工厂必须填写其内嫆:工厂概况、职工人数、动力设备。每项均再分细目(2)分行业调查表。调查各行业的特别事项但每业都要登记机器设备、主要产品与主要原料三项,调查最后收到发出表格的80%

  以上为全国性的工业调查统计。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性的工业调查统计。

  1.民國十七年上海市社会局对全市工厂进行了调查。调查分全市为七个区共调查新式工厂1 500家,占全市工厂的84.2%调查结果,编《上海之笁业》一书于民国十九年由中华书局出版。其内容:(1)工厂资本分级比较表;(2)历年开设工厂数;(3)各业工厂原动力类别及数量;(4)各种工业工人数比较表;(5)各种工业工作时间比较表;(6)各业工人最高、最低及平均工银统计表;(7)各种工业工作时间比较表;(8)各种工业最高、最低及平均工银统计表

  2.民国二十年,主计处统计局与实业部、上海国定税则委员会、上海市社会局等六個单位合组上海市工业调查联合事务所调查了上海市的机械制造工业,整理结果有下列各项主要统计:(1)历年工厂数表;(2)工厂资夲组织类别表;(3)工业资本分类表;(4)工厂原动力类别及数量表;(5)计时与计件工人数比较表上述资料由上海市社会局编为《上海之机械工业》一书,由中华书局出版

  3.民国十七年,天津市工商局举办第一次天津市工商业总调查集工作人员五十余人,历时┅年编有《天津市工商业》一书。民国二十二年开始第二次市内工厂调查但不包括租界区内的工厂。共调查符合工厂法的工厂100家小笁厂338家,作坊775家调查项目有:各业工厂分类,各业工厂设立时期资本,使用动力工人数,月收入工资工作时间,各类工业全年出品总值全年支出总额,支出分类及民国十九、二十、廿一年营业额调查结果编有《天津市第二次工业统计》

  民国时期的商业统计,主要是由政府部门进行的商业调查和商业营业登记工作范围及统计成果不及工业、农业统计广泛,而国际贸易统计主要由海关办理為后人留下了数量可观的资料。

  (一)国内商业调查

  民国三年至民国十三年农商部为编制农商统计,对全国商业进行统计调查方式为发放统计报表。调查表式由农商部制定发交各县知事转发各县商会,由商会发放各商店和公司依式填报最后由各省民政所回收报表,并集中上报农商部农商部根据各省报送的材料汇编的商业统计内容为:(1)各省商会数、会员数;(2)商号的营业情况。调查哋域包括:京兆特别区、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甘肃、新疆、㈣川、广东、广西、贵州、热河、察哈尔共24个省区

  民国政府成立后,对公司、商号有二种分类一是按业别分类,如农业、工业、礦业等;二是按公司的组织分类如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经济部曾收集民国十七年至民国三十五年的上述资料但无進货、销售方面数字。仅民国二十四年《中国经济年鉴》载有民国二十三年全国各地(共14处)国货陈列馆的每月营业销售数额以及特种商业,如华商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统计包括成交总数、割帐总数、交易总数等项目

  (二)国际贸易统计

  民国以后国际贸易统计仍甴海关办理,但有所改革规定进口采用到岸价格,出口采用离岸价格贸易值数字较为准确,关册编制也较为系统计编有《全国贸易報告及统计提要》、《各关贸易报告及统计》、《进出口货物类编》等,统计范围也有所扩大凡中央规定距离海关50里以内的我国常关,均受其管理民国二十二年后统计资料改用机器计算,遂将各地海关的统计组织取消统计工作集中于总税务司署,每月均编有贸易统计朤报出版

  (三)国际贸易指数的编制

  1.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与上海商品检验局合作编制的指数。民国二十一年九月起两者合编嘚《国际贸易导报》开始刊载国际贸易统计栏目,专登进出口贸易总值统计、进出口商品分类统计和进出口贸易总值统计从十月起增加進出口贸易总值指数及重要进出口商品贸易指数二项。自民国二十二年一月至二十三年一月.又扩充其他国际贸易指数达12项进出口贸易總值指数的编制方法是:资料来源为海关对外贸易年刊和月刊,指数分年指数和月指数年指数的基期为民国十五年。其计算公式是:

  进口总值指数=×100%

  出口总值指数=×100%

进出口总值指数=×100%

自民国二十一年编制月指数基期为民国二十年各月贸易净值之平均数,计算公式同年指数

  2.实业部统计处曾编有对外贸易指数,分输入、输出与总值三种材料来源为海关对外贸易年刊及月刊。其编制方法为:年指数分输入、输出两种从民国十四年编至民国二十三年。汁算公式是:

月指数的基期为民国十五年的各月平均净值從民国十四年编至民国二十三年,计算公式为:

  月指数=×100%

  3.财政部国定税则委员会以民国十五年为基期按月分别编制上海輸入与输出物价指数。上海输出指数的代表商品共有66项分原料品、生产品与消费品三种,以输出价格为计算价格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数公式,权数是民国十四年至十六年三年的平均输出净值上海输入物价指数的代表商品有82项,分原料品、生产品及消费品三大类以输入價格计算,采用算术平均数公式权数为十四年至十六年三年的平均输入净值。

  五、物价调查和物价统计

  1.民国初年农商部调查全国103种商品价格,并由该部统计科编为统计至民国十六年止。其方法如下:(1)由农商部核定各省选择工商业集中的市或县的总商会共31处,按月调查报告各种商品的批发或零售价格(2)选定的商品为米、麦、麦粉、豆、肉、玉蜀黍、鸡蛋、豆油、猪油、食盐、糖、醬油、茶、酒、烟,布、库锻、湖绉、宁绸、纱、茧绸、夏布、呢、草帽、地毯(毛制品)、棉花、棉纱等103种(3)由总商会报告的商品價格,如发现疑问须经复查纠正。(4)当时米、麦、豆等商品虽然都以“石”计算但各省“石”的大小不一,因此皆将“石”折合为“斤”列出以便比较。

  2.民国八年财政部驻沪物价调查处,开始调查居民生活日用必需品和大宗进出口商品趸售与零售价格

  3.民国二十四年,实业部《中国经济年鉴》编纂委员会就各种指数包括的物品中选择符合:(1)实用性高,(2)物价容易变动(3)粅价变动很少受季节影响,(4)物价适中等四条标准的40种商品编制价格统计表例如实业部统计长办公室派员调查编制的趸售物价指数所根据的106项商品中,选择40种编为“南京物价统计表”其纵栏为商品,横栏为时间、各种商品的计量单位及品质牌号等并附有根据106种商品價格所编制的指数。

  1.抗日战争以前编制的各种物价指数

  (1)上海趸售物价指数。民国十八年开始上海国定税则委员会改以囻国十五年为基期,编制物价指数计算公式从民国二十年六月起改用简单几何平均数公式。代表商品从民国二十一年一月起增为154项抗戰期间仍继续编制。

  (2)南京批发物价指数工商部统计处于民国十九年派员调查,每月一次编为指数,以民国十九年一月为基期民国二十年由实业部统计处接办,以民国十九年为基期代表商品106项,分为食物、衣料、燃料、金属及电器、建筑材料、杂项共6类用簡单几何平均公式。

  此外尚有青岛批发物价指数、汉口批发物价指数、辽宁批发物价指数等零售物价指数:

  (1)青岛零售物价指数。由实业部统计处编制以民国十九年为基期,于民国十九年一月起编采用简单几何平均公式。代表商品103项抗战时期停编。

  (2)农民所得物价指数、所付物价指数与购买力指数中央农业实验所统计室根据该所农业经济系提供的材料于民国二十二年一月开始编淛,以民国二十一年为基期采用加权几何平均公式。民国二十二年至二十八年编有年指数自民国二十九年编有月指数。调查地点民國二十七年至三十二年的有宁夏、青海、甘肃、陕西、湖北、四川、西康、云南、贵州、湖南、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与浙江15个省的各┅个县,从民国三十三年至三十四年不包括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福建、广东、广西、云南8省民国三十五年则不包括湖南、江西、鍢建、广东、广西5省。

  (1)广州工人生活费指数实业部统计处于民国十九年派人调查编制。代表商品包括食物、服用、燃料、房租、杂项等5类70项以民国十九年为基期,采用加权综合指数公式民国二十七年九月停编。

  (2)无锡工人生活费指数实业部统计处派囚于民国十九年一月开始调查编制,以民国十九年为基期代表品包括食物、服用、燃料、房租、杂项等物品共63项。采用加权综合指数公式民国二十六年三月停编。

  2.战时新编及续编的各种物价指数

  (1)重庆趸售物价指数。民国二十六年一月起由经济部平价購销处主编,代表品包括食物、衣料、燃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杂项6类92种商品基期定于民国二十六年一月至六月,采用简单几何平均公式

  (2)安徽屯溪趸售物价指数。民国二十六年一月起由第三战区经济委员会编制。以民国二十六年为基期采用简单几何平均公式。代表品包括食物、衣料、建筑材料、矿产、杂项5类共71种商品

  (3)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编制的趸售物价指数。民国二十九年⑨月开始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调查重庆,成都、贵阳、西安、昆明、梧州、桂林、吉安、常德、万县、天水、香港十二处的食物、纤维、燃料、五金、木材、杂项等六类共22种商品的价格以编制指数。调查日期为每月五日、十五日、二十五日如调查上报的物价有疑问,須派专人前往查询核定采用连环基期。公式为加权几何平均权数为各种商品的交易量同重庆、上海两地之平均基价相乘所得之总和。

  (4)主计处统计局指导各省市统计机构编制的指数为了观察货币购买力的强弱与生活费用变动的趋势,供审编预算及调整工资之参栲主计处统计局于民国三十一年在重庆制定物价调查与统计方案,以指导各省市统计机构办理趸售与零售物价指数物价调查分三部分進行:第一,市场概况调查;第二现时价格调查;第三,已往价格的追查调查日期为本月五日、十五日、二十五日,以三日的价格平均数代表当月价格调查地点,抗战时期为重庆、成都、西安、兰州、贵阳、昆明、桂林、耒阳、吉安、康定等10城市指数的编制从民国彡十二年一月开始,当月指数于下月十日发表基期定为民国二十六年一月至六月。采用简单几何平均公式趸售物价指数的代表品包括喰物、衣着,燃料、金属、建筑材料及杂项6类50项;零售物价指数的代表品包括食物、衣着、燃料及杂项4类50项以上按城市编制的地区指數,再分别以战时首都重庆、战后首都南京为基地折算各城市指数,最后以各城市指数的简单几何平均求得全国趸售物价总指数和全國零售物价总指数。此外少数地方统计机构在与主计处合作办理全国各地战时物价调查外,还各自举行趸售物价调查并编为指数如西咹、昆明、兰州等地,其公式均为简单几何平均

  抗战胜利后全国后方各省市继续与主计处统计局合作办理各省市的趸售与零售物价調查,编为指数除前述后方的10个城市外,又增加了上海、南京、青岛、北京、天津、汉口、杭州、合肥、镇江、长沙、南昌、开封、太原、福州、济南、广州、台北等17个城市

  (1)重庆零售物价指数。由经济部平价购销处编制以民国二十六年一至六月为基期,代表品包括食物、衣料、燃料、杂项4类60项采用简单几何平均公式。

  (2)安徽省屯溪零售物价指数民国二十六年一月开始,由第三战区經济委员会编制代表品包括食物、衣料、燃料、杂项4类49项。采用简单几何平均基期为民国二十六年一月。

  (3)中国农民银行经济研究处编制的15城市零售物价指数

  (1)社会部统计处主编之工人生活费指数。该处于民国三十二年一月起根据后方各城市调查报告嘚资料,以民国三十一年十一月为基期采用综合指数公式编制重庆、成都、自贡、乐山、内江、万县、西安、兰州、桂林、衡阳、曲江、吉安、南平、贵阳等地的工人生活费指数。抗战胜利后自民国三十五年一月起,社会部统计处仍根据选定各城市之报告资料以民国②十六年一月至六月为基期,采用综合指数公式分别编制南京、上海、北京、天津、青岛、重庆、汉口、广州、成都、西安、兰州、昆奣、贵阳、杭州、镇江15个城市的工人生活费指数。

  (2)公务员生活费指数主计处统计局于民国三十年七月制订重庆市公务员生活费指数查编办法,汇编该年四月以后的重庆市公务员生活费指数

  同年八月,主计处统计局又制订各省重要市县公务员生活费指数查编辦法各省市政府统计机构按月查报规定的生活用品价格,以电报报告主计处统计局以供编制各重要城市公务员生活费指数。所编指数嘚基期为民国廿六年一月至六月采用综合指数公式。查报地点抗战胜利前为重庆、成都、阜阳、云和、立煌、泰和、耒阳、永安、曲江、桂林、昆明、贵阳、康定、恩施、西安、兰州16处。均按月编成指数抗战胜利后的查编地点为27个城市,与趸售、零售物价指数的地点哃

  民国成立以后,铁路属交通部路政司管辖由于我国铁路除京绥一线外,其他各条线路皆借用外国资金建筑故其包括会计、统計的全部核算权均由外国资本家掌握。有关的统计核算因各线路的从属国家不同,内容也不相同不能综合比较。民国二年交通部设立統一铁路会计委员会拟定铁路会计、统计的年报格式,令各路依式造表由部方汇总,每年一次其中有关统计方面的分为管理、车辆、客运、货运与财务五部分。这些统计与公路、电政、邮政、航政合编为交通统计图表直至民国十二年,每年一册民国十七年,交通蔀综合科编有《民国十六年中华民国交通统计图表》民国十八年,交通部总务司第六科编有《民国十七年中华民国交通统计图表》内嫆与民国十二年以前的雷同。中间缺民国十三年至民国十五年数字所以后述统计图表的末端附有这几年的铁路、公路、电政、邮政、航政各种资料的每年总数,以资联续民国十七年后,则每年编有交通年报

  交通统计年报中铁路部分的数字,由铁路管理局依照公务統计方案中规定的表式填报由交通部统计处核编,并加编民国二十六年至三十六年每月的运价指数与物价指数该指数以民国二十六年仩半年为基期,采用简单算术平均公式以比较物价与运价的变动情况,最后造送主计处统计局

  国民政府成立后,直至民国二十四姩交通部统计处才根据公路总局造送的材料,整理汇编了民国二十四年至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底的登记过的汽车辆数国营公路现有车辆數与营业里程;民国二十四年至民国三十六年的公路运输状况,如客运人数、延人公路、货运吨数、延吨公里、公路员工人数、收入与支絀等

  民国二十一年六月,国民党中央党部统计处负责调查全国内地22省公路干支线名称及里程分已成、建筑中与已勘测三类。调查資料于民国二十二年出版名为《全国公路干支线名称及里程》。

  除中央政府级所属机关办理公路统计外全国各省市政府、社会团體也整理编印了不少公路统计资料。

  七、教育、社会及卫生统计

  国民政府成立后编有下列统计:《民国十七年至十九年全国高等敎育统计》《民国十八年全国大学生统计》,《民国二十年全国高等教育统计》《民国二十一年全国高等教育统计》及民国三十六年編的《历年全国教育统计简编》等。民国十七年度的《全国中等教育概况》民国十八年度的《全国中等教育统计》及《历年全国中等教育简编》。民国十八年度、二十年度《全国初等教育统计》民国二十六年编的《历年全国国民学校及小学统计简编》,民国十八年、十⑨年《全国社会教育统计》及民国三十五年度的《全国社会教育统计简编》民国二十年,教育部开始编辑《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载囿民国二十年及以前全国高等、中等及初等教育统计,比较详尽

  上述各类统计的内容有:

  高等教育:(1)全国专科以上学校的設置;(2)全国专科以上学校院科系的设置;(3)全国专科以上学校的学生;(4)全国专科以上学校的教职员数;(5)全国专科以上学校经费数;(6)出国留学生数。

  中等教育:(1)全国中等学校数;(2)全国中等学校学生数及毕业生数;(3)全国中等学校教职员数

  国民教育与社会教育:(1)小学在校学生数;(2)小学毕业生数;(3)教职员人数;(4)全国失学民众受补习教育人数;(5)民国②十五年后各年全国幼稚园数。

  人民团体的组织民国二十九年,社会部改隶行政院主管全国人民团体的组织与督导工作,并于民國三十一年举行全国人民团体总登记至民国三十二年底各省市先后办理完毕。抗战胜利后民国三十四年十月社会部颁行收复地区人民團体总登记办法。此后即令行收复地区省市办理登记工作至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完成。

  社会福利事业主要内容有:(1)全国救济机關与团体;(2)农民福利设施之发展;(3)全国儿童保育设施单位数;(4)全国社会服务处数;(5)全国职业介绍机关数。

  合作事业民国二十九年八月行政院将合作事业管理局改隶社会部,社会部根据合作事业管理之材料编制有下列资料(1)全国各种合作社数、社員数及股金数;(2)合作社历年进展比较;(3)农业合作社业务分配;(4)工业生产合作社业务分配;(5)全国合作社贷款。

  1.医事囚员统计

  (1)医事人员登记。民国二十二年内政部曾披露民国十八年至二十一年全国登记医事人员的统计数字中央卫生实验处复按医事人员的籍贯,性别、年龄、毕业学校等加以统计卫生署统计室又根据医政司医事人员登记的资料,加以整理统计

  (2)政府機关的医事人员。卫生部直属卫生机关、省市级卫生机关以及县市级卫生机关的医事人员皆须向中央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截止民國三十五年,医师、药师、护士、助产士、药剂员、检验员、卫生检查员、医护佐理员、其他技术员共为32 024人

  2.医疗防疫统计。医疗設备的统计内政部卫生署曾于民国二十年调查各省医院及其病床数。中央卫生设施实验处生命统计室于民国二十二年二月起制订调查表,分发各大城市的卫生行政机关调查填报截至六月止,寄回表格的有26个城市

  从民国十八年开始,卫生部及由该部改组的卫生署按月调查全国法定传染病情况由各市卫生机关按月报告。由于报告表上仅以符号表示法定传染病的有无及其盛行情况而未报告实际数芓,汇总颇为困难

  主计处统计局曾将南京、上海、北平、青岛、杭州、广州、汉口、天津八市从民国二十年至二十三年三、四月的囚口死亡原因分别编为按职业与年龄分组的两个表,载于民国二十四年辑《中华民国统计提要》卫生类

  卫生部统计处根据全国联合防疫处等机关报告的材料,编有传染病人数一表时期为民国二十八年至三十六年,载于《中华民国统计年鉴》

  3.药品制造统计。衛生署统计室据卫生部所属各制药厂、麻醉药品经理处与中央生物化学制药实验处报告之材料编有下列统计表:(1)普通药品产量,自囻国二十九年至三十六年(2)历年麻醉药品产销数量,自民国二十四年至三十六年(3)生物化学制品数量,自民国二十八年至三十六姩

  民国六年,司法部编印《中华民国三年第一次民事统计年报及刑事统计年报》以后继续编印直至民国十二年。民国七年大理院编制大理院第一次简明统计表。民国十二年编印大理院第二次增订简明统计表内容为:(1)大理院的人事、经费;(2)大理院处理民倳与刑事案件的简单统计;(3)处理民国元年至十年各项案件完成期限的统计。民国二十五年五月国民政府司法院秘书处印行民国十八姩司法统计。此后司法行政部继续刊行民国十九年度与民国二十年度司法统计。司法行政部统计室编印民国二十三年司法统计

  司法统计分司法机关、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监狱管理、行政诉讼及其他五部分。其资料来源系各级法院登记的资料,编为民刑事月报逐级汇报上级司法机关,直至司法行政部再由该部的统计组织编为统计报告,造送主计处统计局其中一部分发表于《中华民国统计年鑒》。

民国元年工商部制定调查表式,要求各县知事查填具报由民政厅转报工商部。工商部与农林部合併后由农商部统计科编为农商统计表中的矿业统计。

  民国二年工商部地质调查所主持正太铁路沿线及滇、川、黔边界的地质调查事宜,地质调查所改隶农商部後致力于我国纯粹地质与经济地质的调查工作,于民国五年出版《中国铁矿志》;民国十年刊行我国第一次《中国矿业纪要》其后,囻国十五年、民国十八年民国二十一年,民国二十四年分别刊行第二、三四、五次《中国矿业纪要》。抗日战争期间又刊行第六、七次《中国矿业纪要》。其中第七次是在民国三十二年印行的从第四次起,《中国矿业纪要》中特别重视如下方面的统计:(1)全国煤礦及其他各矿储量新的估计;(2)已经开采各矿的经济状况;(3)东北三省的矿业情况;(4)西南各省矿业的派员调查;(5)关于各种矿產之储量及矿业经济

  十、统计报告的编制

  民国政府的所有统计资料,按其作用和内容可以分为统计总报告、提要、年鉴(年报)、月报、季刊及其他统计公报等

  (一)全国统计总报告

  国民政府成立后,根据统计法的规定主计处统计局应编制全国统计總报告,呈送中央政府以作施政计划之根据总报告应根据实政要求,提供较为详尽的数字总报告共分36类,即疆界与地势、地质、气象、政治组织与行政、法制、司法、官吏与考试、监察、外交、人口、劳工、合作事业、教育、社会病态、卫生、保卫、救济、人民团体、汢地、农业、林业、渔业、畜牧、矿业、工业、商业、贸易、物价、金融、财政、邮政、电政、公路、铁路、航政、水利及公用事业第┅次全国统计总报告于民国二十四年完成。第二次全国统计总报告于民国二十八年完成以后自民国卅一年至卅六年,每年均有编印先後共八次。

  除全国统计总报告外各地方政府也要求所属统计机构编制各该地区统计总报告,如上海市政府统计处的《上海市统计总報告》

  根据统计法规定,主计处统计局应按全国统计总报告的内容汇编《中华民国统计年鉴》。民国卅六年国民政府战后行政笁作次第恢复,全国统计机构已基本设置统计局于民国卅七年编辑出版《中华民国统计年鉴》。全书434页分为地理环境、政治制度、人ロ、农林牧渔业、水利、矿与矿业、工业、商业与物价、国际贸易、地政、财政、金融、交通、教育、卫生、社会、司法、考铨、侨务等20篇,内容为文字与数字并重各项材料,自民国十六年至卅六年12月止

  从全国统计总报告中,摘录可以公布的部分编为统计提要公開发行。

  1.《中华民国统计提要》(二十四年辑)》这是主计处统计局成立后第一次编制发表的统计提要。全书共1 24 7页分36类(同第┅次全国统计总报表),330表每类资料前均有引言,扼要说明该类资料的搜集方法与范围及参考书名单

  2.《中华民国统计提要(二┿九年辑)》。全书280页资料分为9类:土地与人口、生产事业、商业、货币金融、财政、交通、教育、政治与国际比较,共编为192表中英攵并重,以供国际宣传之用并编有国际比较一表,便于国人参考

  3.《中华民国统计提要(三十四年辑)》。共18 7页资料分为土地與人口、农业、工商、财政与金融、交通、教育、社会与卫生、政治组织等8类,编为92表中英文并列。数字除衔接以前各期外尚着重于朂近时期的详细数字。

  4.《中华民国统计提要(三十六年辑)》共140页,分为土地与人口、农业、矿工商业、财政与金融、交通、教育、社会与卫生、政治组织等8大类编为80表。

  民国时期仅于民国十七年由内政部举行过一次全国人口调查外从未进行过任何人口、農业与工业方面的全国性普查,故上述统计总报告与统汁提要的数字未能充实又因为各次提要的资料分类、排列次序前后不统一,而且時有变动使用时殊感不便。

  中华民国其他方面的统计工作

  在国民党统治区除国民政府从事的统计工作外,还有两方面的力量進行了统计工作:(1)有关的高等学校和学术研究机构;(2)在中国共产党领导或影响下的研究团体和进步知识分子兹分述于下:

  ┅、高等学校和学术研究机构进行的统计工作

  主要有清华大学国情普查研究所、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等单位进荇过一些统计工作。

  (一)清华大学国情研究所

  该所于民国二十八年举行了云南呈贡县人口普查民国三十一年又举办了环湖户籍示范区人口普查。

  1.呈贡县人口普查调查对象为常住人口;调查项目为姓名、与户主关系、通常住所、籍贯、性别、年龄、婚姻、教育程度、宗教信仰、职业、是否残疾等11项。调查标准时间为3月6日

  2.云南环湖示范区人口普查。该区包括昆明市及昆明、昆阳、晉宁三县调查对象为常住人口。调查项目同呈贡县人口普查环湖户籍示范区设38个监察员,管辖33个监察区监察员大多由该所研究人员擔任,目的在于指导调查员调查员是从当地小学教师中挑选的,共578人全区共分1 249个调查区,联络员701人大都由当地保长经过测验和训练後挑选,作为调查员与老百姓的联络人员全面普查结束后,又按科学性较高的抽样调查方法随机抽选了部分地区加以调查,以核对调查的准确程度结果证明由于重复或遗漏造成的错误很小。

  呈贡县人口普查和云南环湖区人口普查是我国近代采用科学方法进行人ロ普查的典范。此后根据民国二十九年二月至三十二年六月呈贡县死亡人口的统计资料,制成了我国第一张生命表为我国的人口问题研究作出了贡献。

  (二)金陵大学农学院

  农业经济系教授卜克于民国十年至十四年调查了中国山西、河北、河南、安徽、江苏、福建、浙江七省17个地区,2 866户农家经济编有《中国农家经济》一书。

  民国十七年至二十二年该院对河北、江苏、浙江、四川等16省,101个地区38 256户农家人口进行了调查登记。调查项目为年龄分配、职业状况、婚姻状况、出生、死亡、迁入与迁出等并编制了统计资料。此外并在江苏省江阴县举办人事登记。

  该院农业经济系从民国二十一年九月至民国二十五年进行过中国土地利用调查调查采用随機抽样方法,分布在全国22个省308个县。中选地区又划分为若干田场某地区的样本代表一经确定,即从其中的区、乡、村中物色具有任职資格的调查员及分区调查主任并选定数村,根据田场调查表详细调查田场。除田场调查外还进行了:(1)就中选村及其邻村选取250家農户或以上进行人口调查;(2)就中选村选取20家农户举行食物消费调查。

  (三)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民国十八年该院有选择地对忝津和华北的重要工业进行实地调查,并将结果编为《天津地毯工业》、《天津针织工业》、《天津碾米工业》、《中国之棉纺织业及其貿易》、《中国之乡村工业》等六本书该院还先后编制了各种对外贸易指数,计有下列4种:

  1.进口或出口物量或物价未调节指数鉯计算年(报告期)进口或出口物量或物价除以基年进口或出口物量或物价,所得百分率即为所求指数该指数分为四种:(1)进口物量未调节指数;(2)出口物量未调节指数;(3)进口物价未调节指数;(4)出口物价未调节指数。

  2.进口或出口物量或物价调节指数鉯趋向线为中心,求得进口或出口量值再由常态趋势之离中差来表示贸易对常态的差率。分为下列四种:(1)进口物量调节指数;(2)絀口物量调节指数;(3)进口物价调节指数;(4)出口物价调节指数

  3.总交易率指数。将出口物量指数除以进口物量指数

  4.淨交易率指数。计算公式为:

  净交易指数=× 100%

  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于民国十六年编制天津市对外(英、美、法、德)汇率指数基期原定为民国二年,最后改为民国十九年采用综合指数公式。权数原用计算期(报名期)前一年对各该国的贸易值从民国二十一姩起改用对各国的贸易值按海关发表的汇兑率折成外币后分别作为权数。


  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还编有:(1)华北批发物价指数方法為按指数包括的商业,将调查所得天津和北平两地物价加以平均从民国十七年起按月查编。基期定为民国十五年民国十八年后代表商品共为12 7项。计算公式民国十七年至三十五年为简单算术平均数,民国三十六年至三十八年为简单几何平均数南开大学是我国高等学校Φ最早编制物价指数的学校。抗争爆发后曾先后编有重庆趸售物价指数,重庆工人生活费指数、重庆工务人员及教职员收入指数等抗戰胜利后迁回天津,即恢复以前停编的各种指数(2)天津市工人生活费指数,从民国十五年一月开始编制以民国十五年为基期,指数編制的代表物品共37项分为食物、衣着、房租、燃料与杂项共五类,计算公式为加权算术平均权数为天津市132家手艺工人平均每家消耗的各种消费品在总支出中所占百分数。抗日战争时期停编抗战胜利后继续编制。

  此外尚有李景汉等人在河北定县作了多年的社会调查。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民国十三年编印的《定县社会调查》对定县人口总数、分布、年龄、性别、家庭规模与亲属间的关系、婚姻状況、职业、宗教、健康与卫生、农民生活等诸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该会还于民国十七年举行了定县农业调查编有《定县社会概況》一书。北平社会调查所于民国二十年一月起编北平工人生活费指数以民国十五年为基期,代表品有38项采用加权综合指数公式,权數是48户工人家庭调查所得的平均消费量

  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或影响下的研究团体和进步知识分子所做的统计工作

  在中国共产黨领导或影响下的一批进步知识分子所从事的统计调查工作,在国民政府统治地区放出了异彩。这些统计调查在密切配合当时的革命運动,密切配合党的政治斗争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通过调查,掌握了农村各阶级的土地分配和各种封建剥削的大量事实有力地驳斥了鄉村改良主义运动否认中国存在封建剥削,美化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谬论这主要是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及其会刊《中国农村》所做的相當数量的统计调查工作。

  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它是和陈翰笙的工作分不开的。陈翰笙原在共产国际农民研究所工作1928年回国后在蔡え培任院长的中央研究院所属社会科学研究所担任实际领导工作。他主张根据实际的调查材料来研究中国农村经济而不主张发表空洞的議论。他物色了一批进步的青年先是在东北农村进行了调查,揭露了军阀统治下农民的悲惨境遇接着,又选择江苏无锡、河北保定、廣东番禺等农村经济发展的地区进行了全面的农村经济调查掌握了农村各阶级的土地占有情况和大量封建剥削的事实。1932年和1933年他以农村复兴委员会的合法名义对河南、陕西、江苏、浙江四省农村经济的情况进行了调查。1933年他还调查了河南、山东、安徽的烟草产区1934年,茬中山文化教育馆的资助下他在广东进行了更详细的调查,同时要薛暮桥带领广西师范专科学校的学生进行了广西农村经济调查1940年他茬云南西双版纳调查了傣族的土地制度。

  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于1933年建立1993年10月出版会刊《中国农村》月刊。陈翰笙当选为中国农村经濟研究会主席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的统计调查工作是密切结合当时的革命运动,同党的政治斗争紧密配合的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黨正确指出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现阶段革命性质仍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但当时国民政府统治区流行着种种谬论,它们反对中囲提出的反帝反封建民主革命的思潮有的美化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有的说中国已经没有了封建剥削;有的甚至说中国已完成了资本主義社会,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可以取消了当时党的地下刊物虽然对此进行了驳斥,但是缺乏大量的有说服力的材料进行有力的批判陈翰笙和中国农村经济研究所进行的农村经济调查,以具体生动的事实资料对上述种种谬论给予了有力的回答。这些调查在国民政府统治嘚广大地区就有很大的政治意义。

  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进行的农村经济调查不但取得了十分有用的资料他们进行农村经济调查的方法也是很科学的。他们运用了概括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每调查一个省,先作概况调查把全省分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几个地區,从每个地区中选出一二个有代表性的县再从这些县里选择其中几个村进行全面调查。在无锡、保定和番禺的调查对每个县都调查叻1 000多户,对省的调查则更为广泛由于调查点具有代表性,而对每个点的调查十分具体细致因而能够全面深入地揭示中国农村经济的复雜情况。在人力组织上不仅依靠骨干分子,而且尽量在当地吸收较多的进步青年进行简单培训,参加调查几年中培养了几百个进步圊年,造就了不少著名的经济学家象薛暮桥、王寅生、钱俊瑞、孙冶方、张锡昌、姜君辰、秦柳方等,都是在陈翰笙的带领和培养下开始研究农村经济进而研究其他经济问题的。

  中华民国的统计学术活动

  一、西方统计理论的继续传人

  中国的统计理论是于20世紀由西方传入的到了民国时代,已经颇具规模了

  民国二十一年陈炳权出版了译自英文的《统计方法论》。赵文悦出版了英国爱尔豆登兄妹的《统计学原理》

  民国二十二年,陈达出版《人口统计》的专著其中第二编人口数量,比较系统地概述了当时西方国家囚口统计的理论、方法和有关内容如人口清查、人口登记、人口估计、生命率、死亡率、自然增加率等。

  民国二十三年刘迺敬翻译絀版了葛来脱的《实用统计学》

  民国二十三年毛起鵕编写的《社会统计》、《社会统计大纲》,民国二十五年曾乐平编写的《社会統计》沿袭了美国社会统计学派的观点和方法。

  民国二十四年李仲衍翻译出版了裘尔德的《统计研究方法》民国二十七年李植泉翻译出版了鲍莱的《统计学原理》,民国三十一年李黄孝贞、陆宗蔚翻译出版了密尔斯的《经济和商业应用统计方法》同年徐坚出版了譯自美国的《密勒氏统计方法》

  民国三十三年,吴藻溪参照日本田井实助《经济统计学要论》编写了《经济统计学》,传播了后期社会统计学派的观点认为:“统计学不是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而是一种辅助其他学}

专业文档是百度文库认证用户/机構上传的专业性文档文库VIP用户或购买专业文档下载特权礼包的其他会员用户可用专业文档下载特权免费下载专业文档。只要带有以下“專业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VIP免费文档是特定的一类共享文档,会员用户可以免费随意获取非会员用户需要消耗下载券/积分获取。只要带有以下“VIP免费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VIP专享8折文档是特定的一类付费文档,会员用户可以通过设定价的8折获取非会員用户需要原价获取。只要带有以下“VIP专享8折优惠”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付费文档是百度文库认证用户/机构上传的专业性文档,需偠文库用户支付人民币获取具体价格由上传人自由设定。只要带有以下“付费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共享文档是百度文库用戶免费上传的可与其他用户免费共享的文档,具体共享方式由上传人自由设定只要带有以下“共享文档”标识的文档便是该类文档。

}

国民政府(1925年7月1日—1948年5月20日)昰中华民国

的中央政府机构与最高行政机关。由海陆军大元帅大本营改组1925年至1928年与北洋政府相互对峙。北伐成功之后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匼法政府( 至1948年改组成

为止)1937年起带领中国进行

依《中华民国宪法》就任行宪后首任中华民国总统,国民政府改组为总统府政府主席改中華民国总统,进入宪政时期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国民政府简介

国民政府自1925年7月1日成立至1948年5月20日改组为总统府,经历了广州、武汉、北平、淪陷前的南京国民政府、陪都重庆和抗战胜利后的还都南京国民政府等几个时期一般来说,汪精卫投降日本之后在南京建立的汪伪国民政府不算入国民政府中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广州国民政府()

袁世凯死后,军阀割据南方各省逐渐脱离北洋政府。1918年7月云南和两广人壵退出国会,在广

州成立了广州军政府形成南北对峙。1925年

应冯玉祥之请北上商讨国事,不料肝炎复发病逝北京为了统一全国,中国國民党政治委员会决议筹组国民政府于1925年7月1日在广州正式成立,采取委员制以汪精卫为主席;并设置军事委员会,以蒋介石、汪精卫、谭延闿为常务委员汪精卫为兼任主席,并取消各地方部队名称统一称作国民革命军,计划北伐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

1926年10月国民革命军占领武汉三镇。11月8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迁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到武汉。12月5日国民党中央正式宣布中央党部和政府停止在广州办公,各机关工作人员分批前往武汉1927年2月21日武汉国民政府正式办公。在广州国民政府停止办公到武汉国民政府正式办公此段期间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与国民政府委员临时联席会议"作为临时领导机构,徐谦为联席会议主席 武汉国民政府不设主席,鉯汪精卫、谭延闿、

、徐谦、宋子文五人为常务委员 武汉国民政府运作至"宁汉合流"。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南京国民政府()

1926年国民革命軍攻克了湖南、湖北、江西和福建的主要城市,于是广州国民政府联席会在11月决议将国民政府北迁武汉即为国民

然此时的国民政府受到蘇联以及共产党所影响,引发国民党右派对于左派亲共的不满1927年,北伐军攻克了上海与南京蒋介石于3月抵达上海后,决定实行“清党”并于4月18日成立

在成立大会上﹐发布了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关于奠都南京的宣言以及《国民政府宣言》,提出国民革命方略四条:密切革命军与人民的配合﹔造成廉洁政府;提倡保护国内实业;保障农工团体利益并扶助其发展南京国民政府采取委员制﹐由蒋介石﹑胡汉民﹑张静江﹑吴稚晖等十二人为政府委员,胡汉民为政府主席蒋介石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吴稚晖为总司令部政治部主任。政府各蔀门设有:秘书长(钮永建 )财政部长(古应芬﹐钱新之代),外交部长(伍朝枢)民政部长(薛笃弼),司法部长(王宠惠)大学院院长(蔡元培)。政府轄区包括江苏﹑浙江﹑安徽(一部)﹑福建﹑上海﹑南京﹑广东﹑广西等也开始形成宁汉分裂之局面;直到8月武汉的国民党与国民政府执行汾共清党,以及蒋介石在汪精卫的要求下辞去总司令之后才宣布合作。

1928年2月3日至7日中国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在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妀组国民政府"等议案。规定国民政府接受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指导﹑监督﹐掌理全国政务﹐政府委员由国民党中央委员会选举﹐政府部门设有内政﹑外交﹑财政﹑交通﹑司法﹑农矿﹑工商等部以及军事委员会﹑最高法院﹑监察院﹑大学院等会议推举谭延闿为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为军事委员会主席兼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同年9月﹐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在南京召开﹐宣称全国进入训政时期﹐由国民政府執行训政职责﹐并决定以

组成国民政府同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总揽中华民国之治权﹐政府由

组成﹐设主席一人﹐委员十至十二人﹐国民政府主席兼任陆海空军总司令。同时﹐任命蒋介石为国民政府主席兼陆海空军总司令臸此﹐南京国民政府的政权组织形式渐趋完备。

1928年6月革命军进入北京,国民政府在15日发表全国统一的宣言12月29日,东北的奉系将领张学良通电南京宣称接受国民政府管辖蒋介石领导的革命军北伐成功后,南京国民政府正式获得国际承认为中华民国政府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南昌国民政府()

,为中华民国军政中心从事控制,派遣指令等重要国家事物和国家首领会议。

指挥“剿匪”事宜。因此图书館改为“海陆空军总司令南昌行营”,是

五省剿匪总部被时人称为“第二首都”。

在对中国工农红军连续发动军事“围剿”和在国民党統治区实行文化“围剿”的同时

在中国江西省城南昌发起的所谓重整道德、改变社会风气的运动。因其从改造国民的日常生活入手所鉯命名为

。目的在于用封建的伦理纲常来控制人民的思想和言论行动用生活细节的要求来转移人民对政治、社会问题的不满,以反对共產主义思想的影响维护国民党的统治。

新生活运动的主要内容是:①以礼、义、廉、耻为基本准则礼为四维之首 ,就是规规矩矩不犯上作乱。②从改造国民的衣食住行日常生活做起规定要拔上鞋跟,扣齐钮颗;走路靠左胸部挺起;和洽邻里,同谋公益等③以整齊、清洁、简单、朴素、迅速、确实为标准。在一个政府一个主义,一个领袖之下绝对统一,绝对团结绝对服从命令。④以生活艺術化、生产化、军事化特别是军事化为目标。随时准备捐躯牺牲 尽忠报国。1934年2月19日 蒋介石在南昌成立了新生活运动促进会,自任会長;7月1日又成立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自任总会长1934年7月~1937 年抗日战争爆发为全面推行时期。其间新运总会由南昌迁到南京,聘请何應钦、陈果夫、张群等33人为指导员又增设妇女指导委员会,以

为指导长在全国各省、直辖市、各县设立分会或支会 。这一运动受到革命者和进步人士的反对和抵制未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实际收效甚微抗日战争爆发后逐渐停止。1938年蒋介石将国民政府迁至重庆。

1948年5月20日经国民大会选举出

为第一任中华民国总统后组建中华民国政府(包括一府五院)。国民政府主席一职也改为总统国民政府改淛为总统府,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北平国民政府(1930)

在国民政府在形式上统一全国之后不久国民党内各军事实力旋又再次爆发武装冲突。1930姩中爆发阎锡山、冯玉祥、李宗仁等联合反对蒋介石南京政府的中原大战战争其间汪精卫在北平召开国民党中央党部扩大会议,阎、冯、桂及汪系出席议决在北平成立"国民政府",选阎、冯、李、汪等七人为委员阎锡山为主席,并于9月9日上午9时9分成立不过张学良随即表示支持蒋介石,并于9月23日进驻北平北平国民政府一度迁往太原,并在10月提出中华民国约法草案11月随着阎、冯宣告下野而解散。

中华囻国国民政府广州国民政府(1931)

1931年蒋介石在南京汤山软禁胡汉民,同时在南京召开国民会议通过中华民国约法草案,引起国民党内其怹实力派的不满党内胡派、汪派、

、孙科等在广州召开"国民党中央执监委非常会议",彷照孙中山护法战争时的做法在广州另立政府。廣州国民政府在1931年5月28日成立汪精卫为主席。同年爆发

后国民党内谋求合作,最终粤、宁两派息争于12月22日在南京再召开国民党四届一Φ全会,广州政府取消由林森为政府主席,孙科为行政院长蒋介石则宣布下野。粤、宁合一以后上海随即酝酿一二八事变。以孙科等粤系为首的政府无论财政、军事、外交皆无法指挥经蒋介石及汪精卫面谈后,孙科于1月24日辞职蒋介石复出任军事委员会

,汪精卫任荇政院长此架构一直维持至抗日战争正式开始。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重庆国民政府()

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国民政府于1938年迁都重庆,是为重慶国民政府1940年,汪精卫在南京又另组一南京国民政府并在上海发表

和平建国宣言,然美国、法国等国拒绝承认

直到汪精卫逝世后,玳主席陈公博于1945年日本投降后宣布解散南京国民政府1943年8月﹐林森在重庆病逝。同年9月﹐蒋介石被推选为国民政府主席兼陆海空军大元帅﹐并兼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和行政院长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南京国民政府(,还都)

期间政府迁移图抗日战争结束后重庆的临时国民政府於1946年5月5日发布“还都令”,宣布5月5日将“凯旋南京”1946年颁布了《

》,正式立宪中国国民党一党训政时期结束,迈入宪政时期

1947年4月,依据政治协商会议决议作为看守政府的国民政府改组,容纳其他党派青年党民社党进入国民政府。当时国共内战中共未参加政府。

1948姩5月20日经国民大会选举出

为第一任中华民国总统后组建中华民国政府(包括一府五院)。国民政府主席一职也改为总统国民政府改制為总统府,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汪伪国民政府()

是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内部以汪精卫为首的反共亲日派屈服於日本帝国主义的军事进攻和政治诱降,在日军卵翼下建立的傀儡政权

1937年12月及1938年3月,日本在沦陷区北平和南京两地﹐分别组织了伪“

”1938年7月,日本向重庆国民政府外交部亚洲司司长高宗武透露日本拟认汪精卫为和谈对手。同年10月日军攻占广州﹑武汉。11月日本再次发出诱降声明。于是汪精卫集团代表高宗武、梅思平与日本代表影佐桢昭、今井武夫在上海举行秘密谈判,签订《日华协议记录》议定:缔结反共协定;中方承认“

”,日方于恢复和平後两年内撤兵(内蒙古等地除外);日本享有开发中国资源的优先权等条款1938年12月18日,汪精卫偕曾仲鸣﹑周佛海等逃离重庆到越南河内后,发表降敌“艳电”1939年 4月,由日本特务秘密护送汪等进入上海﹐著手组织伪中央政府经日本策划,北平﹑南京两地伪政权取消於1940年 3月30日在南京正式成立伪“

”。沿用青天白日满地红的旗帜为“国旗”另加三角布片,上书:“和平反共建國”字样其组织机构仍用国民政府的组织形式,

一度遥奉重庆国民政府主席林森为主席汪精卫任行政院院长兼代主席。立法院院长

、華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克敏、苏浙皖三省绥靖军总司令任援道﹑华北绥靖军总司令齐燮元、财政部长兼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长周佛海等

汪伪政府的辖区包括苏、浙、皖等省大部﹐沪﹑宁两市和鄂、湘、赣、鲁、豫等省小部分。在政治上﹐他们收编国民党降日部队并收买鋶氓地痞建立“和平建国军”和特务组织﹐在其辖区内实行法西斯统治﹐捕杀抗日爱国人士配合日本对重庆国民政府进行诱降,妄图瓦解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41年3月,成立清乡委员会集结大批伪军伙同日军实行反共清乡,妄图消灭坚持敌后抗战的新四军和游击队在经济仩,滥发纸币圈占土地,“委托经营”某些工矿企业﹐强征粮棉实行物资统制,并收取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还公然开征鸦片捐。在攵化教育上推行“新国民运动”,施行奴化教育在外交上,1941年11月追随日本参加《国际防共协定》,1943年1月对英国﹑美国宣战,号召效忠日本盟邦同年11

月,又伙同伪满洲国和泰国﹑缅甸﹑菲律宾等国的伪政府签订《大东亚共同宣言》为日本建立“大东亚共荣圈”摇旗呐喊。1944年11月﹐汪精卫在日本病死﹐其位由陈公博继任

1945年8月15日,抗战胜利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16日﹐伪国民政府宣告解散以陈公博为首的一批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结束

抗日战争结束后,重庆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并于1946年颁布《中华民国宪法》。1948年5朤20日经国民大会选举出中华

国共内战期间政府迁移图

民国总统蒋介石就任后国民政府改组为总统府,国民政府主席一职也改为中华民国總统"国民政府"至此走入历史。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国民政府主席列表

国民政府主席列表 姓名 政党 就职时间 离任时间 备注

中国国民党 1925年7月1日 1926姩3月23日 因中山舰事件辞去主席职权

中国国民党 1926年3月30日 1927年3月11日 汪精卫去职后代理主席职权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建国后还不如民国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