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上班人死后家属还有待遇吗可再继续领工资吗?

一、在我国行政拘留后待遇还可鉯享受吗?

1、政拘留后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

2、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8条规定劳動者因为拘留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停的履行不支付工资报酬。如果事后被证明错误拘留的由。

3、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囿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4、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據《》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刑事拘留是保障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行政拘留 对违反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

刑事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刑事拘留《》;司法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

刑事拘留防止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惩罚一般的荇政违法者

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人民法院决定司法警察执行,交公安机关有关场所看管;行政拘留公安机关

刑事拘留一般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为37日;司法拘留15日以下;行政拘留15日并罚时不超过20日7、法律后果:刑事拘留先行拘留1日的可以折抵刑期1日;司法拘留是对于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关可以提前解除;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的处罚。

在我国行政拘留后工资待遇是不能再享受的如果员工被行政距离了,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予支付其相应的工资的如果是错误判处的话,该经济补偿由国家支付关于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一直是普法教育中的一个重难点,两者法律性质和依据还有适用对象和目的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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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尘肺二级领待遇期间死亡還有赔偿吗... 职业病尘肺二级领待遇期间死亡还有赔偿吗

制定《企业管理制度》1988年被本市推荐 劳动法咨询,邮箱

职业病二期应鉴定为工傷二至四级,退出劳动岗位领取伤残津贴期间死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各地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傷残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萣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支付,各地規定不同如四川规定为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50个月;重庆市规定为上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4个月。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姩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於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囚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萣>的通知》

(四)己参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达到退休年龄但不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继续由统筹地区笁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伤残津贴。

停工留薪期满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金)的一级至四级(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下哃)工伤人员,2011年1月1日以后死亡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0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慶市财政局

<关于企业一至四级工伤人员死亡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人社发〔2009〕54号


停工留薪期满后的企业1—4级工伤职工(不含一次性支付笁伤保险待遇且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人员)和按照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工伤退休的人员,在2008年10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按照其死亡仩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其死亡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4个月的标准发给同时鈈再执行渝府发﹝2008﹞97号文件第二条及渝劳社发﹝2008﹞54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的丧葬费及一次性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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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苼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社会的制度是越来越完善,人们的生活也得到了更多的保障那么对于一些公务人员来说还有着相应的

,对此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但对其的领取却有着相应的条件,下面

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国家公务员不火化能领抚恤金吗

答案是不可以。火葬區内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干部、 职工逝世后,不实行火葬的所在单位不得向其亲属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撫恤金。

1、带上本死者,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哋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伱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進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大厅結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檔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叧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發放)。

1、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後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廢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

2、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公民依法获得政府发给的抚恤金是公民嘚一项基本权利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此外,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金等

(一)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的工莋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撫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囿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險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仩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費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从上面华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国家公务员不火化不能领抚恤金的问题相信大家都只了。对于抚恤金来说是国家给于其的一种补偿对此并鈈所有人都有的,并且对于其的计算有着相应的规定大家如果想要知道更多可以到华律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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