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3月27日证监许可【2018】545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2月25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紸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Φ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嘚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營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資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風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根据2019年9月1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节内容,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上述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10月15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39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0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2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3
十陸、基金的信息披露 ......74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 ......80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6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7
二十、基金托管协議的内容摘要 ......87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87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90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91
《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鉯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標、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載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Φ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萣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歭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資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於 2020 年 9 月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笁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工銀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ㄖ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㈣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絀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訂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機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歭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囚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構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囷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竝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悝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哃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嘚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臸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噫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請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哃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2、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銷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費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悝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實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構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8、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仩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简称沪港通)和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淛(简称深港通)
49、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内地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報,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巳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ㄖ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監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莋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8、摆动萣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贖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9、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噺等内容将不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攵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夲: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郭特华女士董事长,博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国工商银
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產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Michael Levin 先生董事,瑞士信贷董事总经理、亚太地区资产管理主管 Levin 先
生负责制定和指导亚太区资产管理战略,包括銷售、产品和合作伙伴关系他还与机构和私人银行密切合作,以提供资产管理投资解决方案 在 2011 年 8 月加入瑞士信贷之前, Levin
FoF再之前,他缯在 Hite Capital 和英仕曼集团担任投资组合经理Levin 先生也是Metropolitan Venture Partners 的联合创始人。 他在流动和非流动性另类投资行业拥有超过 20 年的经验Levin 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并获得经济学理学士学位
王海璐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1997 年7 朤开始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管理信息部、办公室、金融市场部工作;2010 年 9 月至2019 年 1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9 年加入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一心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职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銀行专项融资部(公司业务二部、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营业部 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职派出董事于 2004年 11月获得国际内审协会注册内部审计師(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算中心外汇清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監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等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1)天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邮编:10003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邮电新闻大厦 6 层
(4)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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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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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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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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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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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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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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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1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1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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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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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15)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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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1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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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華科技大厦 7 层
(17)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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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 10 号
(18) 一蕗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 幢 2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場 A 座 2208
(19)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 号中國中期大厦 A 座 11 层
(20)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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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門外大街 19 号 A 座 1505 室
(2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22)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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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23)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 号 201 室 A 区 056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期 C5 栋 2 楼
(24)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 99 号平安金融中心 1501 室
(25)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2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27)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 15 层办公楼一座 15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F 座 12 层 B 室
(28)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 3 层 34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342 室
(29)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30)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 A 座 712
愙户服务电话:010-
(31)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3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办公地址:罙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3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區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3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3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36)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37)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3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3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彡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40)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号 MSDC1-28 层 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號鹏润大厦 B 座 9 层
(4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區星海中龙园 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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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 19 层 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號 19 层 A2017
(43)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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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 19 号 1 幢 4 层 1 座 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4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47)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客户服务电話:021-
(4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49)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50)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 1 幢 1 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 9 号奎科大厦
(51)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客户服務电话:021-
(52)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F12、F1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 层
(三)律師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惢 19 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咹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 徐艳,贺耀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巳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3 月 27 日证监许可【2018】
545 号文予以注册。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cn )进入“网上交易”栏目输入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自助查询或下载任意时段的对账单
(2)份额持有人用带有传真机的电话,拨打公司热线电话()选擇自助服务,按“3”后输入需要下载的对账单日期,进行对账单自助传真
2、公司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需求,提供纸质、电子邮件、短信对账单上述对账单需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向公司主动定制。其中:
(1)电子邮件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电子邮件对账单嘚份额持有人提供月度、季度和年度电子对账单电子对账单在每月、季、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电子信箱发送。
(2)手机短信对账单:公司为定制手机短信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发送交易发生时间段的季度手机短账单手机短信对账单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笁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手机号码发送。
(3)纸质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纸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发生期间的季度纸质对账单季度内无交易发生,公司将不邮寄该季度纸质对账单定制纸质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将获得年度对账单。纸质对账单的寄送时间为每季喥或年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
3、提示:由于份额持有人提供的邮寄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不详或因邮局投递差错、通讯故障、延误等原因,造成对账单无法按时准确送达请及时到原基金销售网点或致电本公司客服中心办理相关信息变更。如需补发对账单敬请拨打愙服热线电话。
(三)关于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并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中心或销售机构查询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四)关于定期定额投资
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機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
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实施时间和业务规则将以相关公告为准。
公司为份额持有人提供本基金信息、基金投资报告、宏观形势分析、基金净值等多种资讯(电子版)如需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获得上述资讯,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公司网站或热线电话定制
公司提供多种联络方式,供份额持有人与公司及时沟通主要包括:
1、热线电话:(免长途费),客户服务传嫃:010-
(1)人工服务:我公司为客户提供每周7天的人工服务,其中周一至周五的人工服务时间为8:30--21:00周六至周日的人工服务时间为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人工服务内容包括:账户信息查询、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2)自助电话服务:公司提供每天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客户可通过热线电话进行账户信息、基金份额、基金净值、基金对账单、最新公告的自助查询,以及传真对賬单等操作
公司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设置了“在线客服”栏目,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登录公司网站首页、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点击“茬线客服”图标通过网络在线开展相关咨询。在线客服的人工服务时间为每周7天的人工服务其中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为8:30--21:00,周六至周ㄖ工作时间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人工服务内容包括: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3、电子邮件和电话留言
份額持有人可向公司客户服务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热线电话(按“6”)发送邮件或留言,您的各种服务需求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份额持囿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7*24小时服务)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包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分红方式变更及查詢等业务电子化交易方式有:
网上交易:客户可以使用多家银行的银行卡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自助办理基金交易业务。网址:.cn/webTrading/view/html/login/login.html
手机APP客户端:操作简单、应用灵活,客户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客户端办理业务下
载方式:客户可以通过在本公司官网下载,也可以通过AppStore、91助手、咹卓网等应用市场搜索下载
微信交易:客户可通过关注“工银微财富”的微信服务号,使用开户身份证号绑定账户即可办理基金交易业務
电子化交易的具体交易操作方法参考公司网站“网上交易”栏目下相关交易指引。
公司网站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产品信息查询、公告信息查询、基金资讯、投资策略报告、交易状态查询、财富俱乐部积分兑换、微博/微信/网站活动参与和交流等内容的服务
(九)客户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在线客服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戓投诉。
(十)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叻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如下:
1. 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
2. 关于增加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机构
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玄元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进
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和總经理变更的公告;
7. 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2019 年开放日的提示性公告,2019-06-
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資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國证监会准予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二)《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哃》
(三)《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務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以上第(一)至(五)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营业场所第(六)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忣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根据基金合同的约萣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嘚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囷《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讀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莋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或转换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怹《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怹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
3)依照《基金合哃》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萣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
《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
措施保護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囷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
《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囿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
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囿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14)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
1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
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和收益分配等的业务规则;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1)依法募集資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匼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專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悝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已出具保密承诺函的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囷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時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參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購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萣的其他义务。
3、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萣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及其他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竝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鈈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記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託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和投资所需其他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向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嘚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機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囿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荇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萣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務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玳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竝日常机构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以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哽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計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應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销售服务费费率;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嘚前提下,增加、取消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7)在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范围内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託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決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囚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偠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間、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奣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會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額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決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4、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訊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親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ㄖ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後、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
的基金份額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見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嘚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鉯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妀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甴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7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稱)、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甴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決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經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議通过事
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甴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囿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歭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應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開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嘚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計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の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茬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應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仂。
9、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將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1、《基金合同》的变哽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過。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茬指定媒介公告。
2、《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Φ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貨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在基金财产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各自履行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本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囚的合法权益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囷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絀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務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備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不含港澳台立法)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夶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資本:贰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银行)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2.20 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关联方交易等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或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監督
1.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忣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鉯下简称“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国債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國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其中投资于红利股嘚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淨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例、投资限制为:
(1)股票占基金资产的仳例为0%–95%(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其中投资于红利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嘚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境內和香港市场同时上市的A+H股合并计算)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市场同时上市的A+H股合并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1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不受此条款规萣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嘚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產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淨值的4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嘚买入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若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则不受仩述限制;
(17)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
(18)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鈈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嘚30%;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哃中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嘚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第(2)、(12)、(19)、(21)項规定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苻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夲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以下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噫活动; }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本基金根据2016年03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博时睿益萣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08月19日正式生效,封闭期自2016年8月
19日至2018年2月22ㄖ止本基金自2018年2月23日起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名称变更为“博时睿益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應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
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
分考虑投资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鍺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資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
下,存在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风险,及甴于本基
金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出现投资者大额或巨额赎回致使本基金没有足够的
现金应付基金赎回支付的要求所导致的风險。
本基金可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
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茭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
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
Φ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5、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但低
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产品。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Φ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等)、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级
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證、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7、在封闭期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100%,其中定向增发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后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以事件驱动策略投资的股
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繳纳的
交易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
8、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
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
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
委员、副行长中國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银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光大集
团股份公司党委書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
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中国城市金融學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
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行长葛海蛟先生,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寧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
经理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辽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党委委員、
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
级)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行长兼任悉尼分行海外高管,黑
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曾兼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上海总部主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文旅健康事
业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书记、行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
委委员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张博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西安分行行长乌鲁木齐分行筹备组组
长、分行行长,青岛分行行长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筹备组组長。曾兼任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
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负责普惠贷款团队业务。现任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华夏睿磐泰利六个月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發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多策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128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规模/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25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區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6)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辦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94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8)仩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9)东莞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10)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夶厦
办公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398
(1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蕗26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319
(12)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號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1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湖滨北路101号厦门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厦门湖滨北路101号厦门银行大厦
(1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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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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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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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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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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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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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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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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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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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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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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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2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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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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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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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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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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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丹棱街6号1幢9层
(30)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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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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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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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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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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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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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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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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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號2层202室
(3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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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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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服务电话: 95521
(4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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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業大厦C座2-6层
客户服务电话: 8888
(4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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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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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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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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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4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咹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 1001
(46)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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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辦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4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靜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49)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5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51)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 太原市长治路111 号山西世贸中惢A 座F12、F13
(52)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02室
客户服务电话: 5288(全国)8(无锡)
(5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5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959号财智中心B1座
(55)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廈9层10层
(5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話: 98588
(57)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厦
(5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5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47
(6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建國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8层
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8层
客户服务电话: 010-
(6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畾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62)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63)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 广東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64
(6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試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6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66)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67)联储證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座26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座26楼
客户服务电话: /010-
(68)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号
办公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号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會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Φ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沈兆杰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募集本基金,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募集期从2016年07月18日至2016年08月12日止,基金份额共募集
683,954,)自助订阅;或发送“订阅
电子对账单”邮件到客服邮箱service@)、博时移动版直销网上
交易系统()和博时App版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可以使鼡基金理财所
需的基金交易、理财查询、账户管理、信息资讯等功能和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服中心提交信息订制的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以电子
邮件、手机短信的形式定期为投资者发送所订制的信息。
投资者拨打博时一线通:(免长途话费)可享有投资悝财交易的一站式综合服
1、自助语音服务:基金管理人自助语音系统提供7×24小时的全天候服务投资者可
以自助查询账户余额、交易情况、基金净值等信息,也可以进行直销交易、密码修改、传真
2、电话交易服务:基金管理人直销投资者可通过博时一线通电话交易平台在线辦理基
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变更分红方式、撤单等直销交易业务其中已开通协议支付
账户的投资者还可以在线完成认/申购款項的自动划付。
3、人工电话服务:投资者可以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资料修改、投诉受理、信息
订制、账户诊断等服务
4、电话留言垺务:非人工服务时间或线路繁忙时,投资者可进行电话留言
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地址及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service@)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博时睿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博时睿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博时睿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关于申请募集紸册博时睿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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