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文号:政教综〔2015〕180号 |
关于将普通高中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地方配套資金纳入2016年预算的报告
2015年全省取消普通高中经费择校费公办高中经费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出现缺口,为推动各地建立高中经费生均公用经費拨款标准进一步完善我县普通高中经费经费保障机制,请将普通高中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地方配套资金纳入2016年预算以2015年省补资金97万元,经测算县财政应按24.25万元预算配套
附件: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高中经费公用经费省级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号)
备案编号:粤ICP备号
传真:3 会计咨詢: 继续教育咨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政府大楼3楼
我区制定公办普通高中经费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肖世艳)为推进普通高中经费教育发展我区制定了公办普通高中经费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从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到2016年执行到位2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经费生均公用經费标准按每生每年300元拨付,2016年按每生每年400元拨付
据了解,2014年之前我区公办普通高中经费生均公用经费执行的是每生每年200元。自治区財政厅和教育厅日前联合制定了广西公办普通高中经费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开支范围包括:维持学校正常运轉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标准所需经费由同級财政负担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自治区制定的是最低标准有条件的市可适当提高。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