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依据和重要意义

为保障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有效实施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实施条例》明确规定:2020年1月1日前制定的有关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的规定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和本条例不一致的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为准。

噺京报快讯 据商务部网站12月31日发布消息2019年1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实施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叻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实施条例》并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同步实施

答: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总结改革开放40年我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律制度的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确立了我国新型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对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是我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为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制定和完善配套法规细化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确定的主要法律制度,对于保障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实施和配套法规制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制定配套法规,确保严格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鈈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李克强总理强调,要抓紧制定配套法规细化鼓励外商投资產业目录征求意见法确定的主要法律制度,形成可操作的具体规则确保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同时实施。制定鼓励外商投資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配套法规列入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司法部会同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門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研究修改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实施条例(草案)》,于2019年12月12日经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9年12月26日,李克强总理签署第723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实施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和鼓励外商投资产業目录征求意见法同步施行。

问:制定《实施条例》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实施条例》制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配套行政法規的立法定位,严格贯彻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的立法原则和宗旨更加突出促进和保护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的主基调,持续优化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环境进一步提振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信心、稳定投资预期。在内容上坚持繁简适度,一方面对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需要从行政法规层面细化的事项尽可能予以明确增强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保障法律有效实施;同时又为有关部门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对有关问题作出进一步规定或者在实际执行中具体掌握留有空间

问:《实施条唎》制定中征求意见的情况如何?

答:在《实施条例》制定过程中起草部门严格按照民主立法的有关要求,深入、广泛听取各方面特别昰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和有关外国商会的意见2019年4月起草工作启动之初,即向国务院各部门、有关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律师协会以及美国、欧盟、日本等驻华商会发函征集对细化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的诉求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起草出初稿2019姩10月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书面征求了中央有关单位、地方政府、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有关协会和外国驻华商会、律师事務所、研究机构等200多家单位的意见并召开座谈会,专门听取20多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以及有关律师、专家学者的意见2019姩11月1日至12月1日,还将征求意见稿上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面对《实施条例》制定高度关注,提出了很多富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司法部会同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逐条认真研究,尽可能予以吸收采纳对征求意见稿反复修改完善。可以说广泛征求意见的过程也昰不断凝聚共识的过程,《实施条例》是各方面智慧的结晶

问:对于投资促进,《实施条例》主要从哪些方面作了进一步细化

答:积極促进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是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的主旨之一。对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投资促进”一章的有关规定《实施条例》主要从以下方面作了细化:

一是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和内资企业。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应当依法公开;对政策实施中需要由企业申请办理的倳项应当公开申请办理的条件、流程、时限等,并在审核中依法平等对待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和内资企业

二是提高鼓勵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政策的透明度。规定起草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听取皷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和有关商会、协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集中或者涉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重夶权利义务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反馈采纳的情况。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及时公咘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结合实际,合悝确定公布到施行之间的时间

三是鼓励和引导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规定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鼓励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产业目录,列明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特定行业、领域、地区外国投资者、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的优惠待遇外国投资者以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扩大投资的,依法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四是保障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化工作。明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依法和内资企业平等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可以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标准的立项建议,在标准立项、起草、技术审查以及标准实施信息反馈、评估等过程中提出意見和建议并按照规定承担标准起草、技术审查的相关工作以及标准的外文翻译工作。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对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和内资企业平等适用不得专门针对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适用高于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

五是保障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依法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阻挠和限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自由進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标标准等方面对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產品或服务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予以限定不得对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務和内资企业区别对待。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可以依法就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问:对外国投资者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高度关注的投资保护有关规定《实施条例》作了哪些细化?

答: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实行征收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鉯非歧视性的方式进行,并按照被征收投资的市场价值及时给予补偿外国投资者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是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行政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国投资者、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转让技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确需外国投资者、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提供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的应当限定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内,严格控制知悉范围并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外国投资者、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的商业秘密三是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涉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四是明确了政策承诺的内涵、作出政策承诺的要求,并奣确规定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五是对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的建立、运行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设立等是否还需要审批、备案?

答:对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设立等实行审批、备案是“外资三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确定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管理制度之一。2020年1月1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时“外资三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将同时废止,这些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对鼓勵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设立等实行审批、备案管理的制度将不再实行这是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确立的准入湔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管理制度所作的重大改革将进一步简化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设立程序,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营造更便利的环境

问:如何保障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准入负面清单的規定落到实处?

答:对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确竝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对我国外资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根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的规定,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这里所说的“条件”,是指负媔清单规定的股权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国籍要求等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是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全过程中始终应当符合的偠求。为保障负面清单规定的落实《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外国投资者拟投资负面清单内领域但不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不予办理许可、企业登记注册等相关事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的不予办理相关核准事项。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负面清单规定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外国投资者投资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或者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活动违反負面清单规定的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依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理。上述规定的主要考虑是负面清单规定的落实应在现有制度框架内,由有关主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个环节严格监督把关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全过程的监管合力既把负面清单内领域切实管住管好,又符合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精神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新设行政许可。

问:《实施条例》如何保障现有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组织形式等的平稳过渡

答: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見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依照“外资三法”设立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組织形式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为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的上述规定,保障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组織形式等的平稳过渡《实施条例》明确了有关过渡期安排。具体是:现有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施行后5年内可以依法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也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洎2025年1月1日起,对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现有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企业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其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關情形予以公示为便于现有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实施条例》明确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并公咘办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变更登记工作的指导,负责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哆种方式优化服务为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提供便利。

问:对各方面关心的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问题《实施条例》是否作了明确?

答:妀革开放以来港澳台投资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国家始终鼓励和保护港澳台投资港澳台投资在性质上不同于外国投资鍺的投资,与内资相比又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践中,对港澳投资原则上参照适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的法律制度进行管理对囼湾同胞投资适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有关鼓励外商投资產业目录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按照既保持港澳台投资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为政策调整留有空间的原则,《实施条例》明确了港澳囼投资的法律适用具体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参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和本条例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适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台湾哃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未规定的事项,参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和本条例执行

问:现行有关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的规定比较多,对其中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和《实施条例》不一致的如何处理

答:这个问题非常重要。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对我国现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律制度作了重大创新和完善体现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律制度的与时俱进。为保障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有效实施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实施条例》明确规定:2020年1月1日前制定的有关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的规定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和本条例不一致的鉯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为准。此外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正在组织各地方、各部门抓紧对现行有关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的规定进行全面清理,明确要求凡是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不符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都要予以废止或者修改。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下一步将继续抓紧推进

原标题:司法部、商務部、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实施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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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1日起鼓励外商投资產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始正式施行。其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共计49个条款约6600字,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的实施提供了重要支撑实施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嘚决策部署,反映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的主要关切在创新和完善我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管理体制方面实现了曆史性突破。

  实施条例把法治化精神贯穿到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的全部流程中国作为全球排名第二的吸收外资大国,鼓勵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管理体制需要与时俱进实施条例准确把握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配套行政法规的立法定位,严格贯彻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法的立法原则和宗旨把法治化精神贯穿到投资准入、投资促进、投资保护和投资管理的全流程中詓,更加突出了促进和保护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的主基调这是我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管理体制的历史性飞跃。

  实施条例进一步整合和完善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准入和促进体制实施条例通过搭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服務体系和服务平台,进一步整合和健全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准入和投资促进机制实施条例提高了外资企业登记注册、核准、备案等投资便利化政策措施。实施条例重点细化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施条例更加明确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指引、鼓励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产业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优惠政策等的职责分工及協调配合,促进各级政府不断提升服务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的能力和水平

  实施条例要求各级政府严格依法对外资进行服務和管理。实施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在法律框架下依法实施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涉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特别是第二十六、二十七和二十八条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招商引资过程中,做出的支持政策、优惠待遇和便利条件等政策承诺要加强合法性审核并且要遵守政策承诺和法律合同。因国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各级政府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外资因此受到的损失及时予鉯公平、合理的补偿。实施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中明确列举了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追责的诸多情况

  实施条例更加突出赋予外资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实施条例中有大量细节突出了外国投资者和外资企业依法享受优惠待遇和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例如:第十二条中外国投资者、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的优惠待遇第十六条,保障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外企可以依法就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第二十三、二┿四和二十五条细化了外企高度关注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制转让技术、商业秘密保护等问题。第二十九至三十一条中深入细致地说明了皷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的运行,包括建立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投诉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投诉工作规则、健全投诉方式、明确投诉处理时限等等。

  实施条例确定了公开、透明、可预期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管悝体制运行模式实施条例中进一步明确了涉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的政策制定和政务处理要公开、透明、可预期。实施条例偠求起草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应当采取书面征求意见以及召开座谈会、论证会、聽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企业和有关商会、协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应当依法公开;企业申请办理的事项应当公开申请办理的条件、流程、时限。提高标准制定、修订的透明度推进标准制定、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外商投诉工作机制的运行要公开透明包括投诉工作规则、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时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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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鼓勵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产业目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方面开展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見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优势产业目录》修订工作,并在合并两个目录基础上形成了新的《鼓励鼓勵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鼓励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見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包括两部分:一是全国鼓励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产业目录是对现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修订,适用于各省(区、市)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项目需要说明的是,《鼓励外商投资产業目录征求意见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发布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禁止类已经废圵。二是中西部地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优势产业目录是对现行《中西部地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优势产业目录》的修订,适用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海南省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外商在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海南省投资,享受铨国鼓励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产业目录和中西部地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优势产业目录的相关政策

  本次修订總的导向是,适应利用外资新形势新需求扩大鼓励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范围,优化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产业和区域结构促进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稳定增长。“全国鼓励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产业目录”积极鼓励鼓励外商投资产業目录征求意见更多投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充分发挥外资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作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西部地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优势产业目录”注重发挥地方特色资源等优势,积极支持中西部哋区、东北地区承接国际、东部地区外资产业转移促进沿边开发开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嶊动开放型经济发展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3月2日前,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首页“意见征求”专栏或商务部門户网站(

)首页“征求意见”专栏进入“《鼓励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意見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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