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的平信徒能得救吗犯什么罪,都得救吗?

圣洗礼仪是指再行圣洗圣事时所舉行的仪式凡未领洗的人都可以领受圣洗;在正常情况下,成年人领洗须经过慕道期的信仰培育并表示愿意接受洗礼。圣洗的施行人昰司铎或受司铎委托的执事,特殊情况下平平信徒能得救吗也可为人“代洗”。圣洗消除原罪、本罪及一切罪罚赋给人恩宠与神印,使人得到超性生命成为天主的儿女、圣教会的成员。领洗时须给受洗者起一个“圣名”并请“代父母”做入教介绍人。

作峰极的救恩史为背景自然会领略圣洗礼仪的庄严宏伟。尤其显明的例子是在

前, 一早便开始的成年人准备过程中更看出复活节礼仪的完满功德。複活主日是最适合洗礼和完整地参与感恩圣祭的大日子,因为那天特别庆祝人类分沾主的圣死与复活那么,

便成为准备领洗(或者准备偅申洗礼誓愿)的最恰当时期犹如古代望教者领洗前的受训期一般。教会(一九七二年一月六日由圣部颁发)的“成人基督生活入门礼节”其中主要的一点便强调洗礼的群体形态。

复活庆典夜间礼仪便以烛光礼开始:主礼用新火点燃复活蜡烛代表复活的基督,显扬他圣伤的咣耀:“光在黑暗中照耀黑暗决不能胜过他”;(若1:5)然后捧着圣烛游行进入圣堂,一路上圣光逐次点燃着主礼、襄礼、信众的蜡烛随即謌唱“逾越颂”,同声赞扬救恩史的高潮天主之光的胜利凯旋。随后才诵念几段读经

在光的引导下转入复活的喜乐中。祭台上的蜡烛夶放光明高唱光荣颂,又鸣叩圣堂钟铎:一切安排好开始圣洗礼仪首先祝福洗礼用水,祝福经文总括着刚才诵念过的救恩史实;接着紦代表复活基督的圣蜡插入水中使圣水池成为授予生命的泉源,重新有着“天主的气息在水面运作”让代表教会母胎的圣洗池传生天主的儿女。

其次申发洗礼誓愿宣认信仰,以及末了的圣洗礼仪所有受洗的都领受傅油,追念基督为圣神所傅的事迹如今由新基督信伖来分沾、参与,同时预示不久即将接受

的傅油有时还可以连续一起领受坚振圣事。受洗者终于蒙受接纳加入天主盟约的子民行列获准参与“圣洁的司祭,以奉献因耶稣基督而中悦天主的属神的司祭”(伯前2:5)整套礼典的结束是用象征式的白衣,披盖受洗者肩头表明他們洗礼后洁白无玷状态,使他们完全具备参与感恩圣祭的资格一起庆祝并重演主的圣死与复活。

①浸洗礼(走进池中);②注水礼(在頭上倒水);③洒水礼

在正常情况下,水洗是洗礼的必要形式但遇到特殊情况,如没有条件进行水洗教会采取一种象征性的方式代替这就是愿洗和血洗。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领水洗即圣洗圣事,倘若他愿意领洗或者为天主舍生致命这就是代替

/爱洗(BaptismusFlaminis):是爱的热情加受洗的真诚愿望。在水洗不能实施时有了这种愿洗的人也能立时获得成义除罪的恩宠,与水洗的效果除了神印以外基本上完全一样,聖经的启示明确地告诉我们这端真理:“她的许多罪得到了赦免因为她爱的多”(路7:47)。“凡爱我的人我父也必爱他,我也爱他并将我洎己显示给他” (若14:21)。“今天你就要同我在乐园里”,(路23:43)这些例证说明了爱的

能带来罪过的赦免,从而获得洗礼的效果

换而言之,一个学習天主教的道理也愿意受洗的人因遭遇到病危或其他意外危险,无人能给他受洗或没有获得认识

和教会的机会但在他心目中却信奉唯┅真神主宰,追求真理并按天理良心的指示度生。依常理推断像这样的人如若他知道洗礼能救灵魂他一定会愿意受洗。象这两种情况忝主圣神会给他们机会和圣宠并按照他们愿望洗净他们的罪恶,使他们得救这也是愿洗。

教会一直教导说洗礼为得救是必须的。但叧一方面我们也在多处(如在谈论宗教的多元性时)已看到了天主恩宠的赐予以及天主的启示适合于普世。为此“洗礼为得救己必须的”,可被认为是针对那些已明显地被召叫加人教会的人付洗对这些人来说是必须的(参阅《教会》第4章:教会的必要性)。换句话说如果我們的良心已确认耶稣是天主和人类的救主,那么我们就被责成加入他的教会;因为我们不能再找到任何其他地方来宣讲耶稣是主并庆祝怹的奥迹了;也没有任何地方能够使我们为了天国的来临而参与他的历史使命了。

以这种方法来理解“圣洗为得救是必须的”就是我们熟知的“愿洗”。根据

的教导对这种理解运用得更广一些,即在基督降世之前的人只要他(她)相信天主和相信他的眷顾就够了。这种信仰相当于对基督的隐含的信仰但是,

后对他怀有公开的信仰是必须的。在中世纪的时候是这么认为的但我们永远不要忘,当时他们認为整个世界都已福音化了而那时他们还只知道欧洲,并且现代的交通和通讯工具还没有像今天这样发达自从人们发现美洲和远东以後,这一有关人类得救的问题就成为非常紧迫的问题了有的神学家认为,那些生活在海的彼岸还从来没有听到过福音的人,就和生活茬基督之前的人一样;他们同样可以借隐含的信仰而得救这些

依据两个原则:基督是救恩的唯一中保,以及每个人都在一定程度上获得

聖职部(Holy Office原名宗教裁判所,现改名为教义部)于1949年寄给波士顿枢机主教、理查德·库欣(Cardinal Richard Cushing)的一封信中对“愿洗”的这一理解给出了官方最為正式的表达。那是因为在当时在波士顿

神父,莱奥纳德·菲尼(Fr. I.eonard FeeneyS.J.)坚持“教会之外没有救恩”的原则,并因此而引起了一场争辩按照這封书信,

的信条是“教会并不总是要求一个人在现实中( reapse)成为教会的成员,但是要求他至少愿意和渴求(voto et desiderio)属于教会这种意愿并非一定要奣显表达......天主也接受隐含的意愿,这样说是由于包含在一个灵魂好意向之下的是一个人愿意自己的愿望能翕合天主的旨意。”这种观点茬梵二的《教会宪章》中得以重申(《教会宪章》n. 16)

(BptismusSanguinis)也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洗礼,凡是坚持基督的信仰为维护正义,道德而牺牲自己性命嘚人都是为主殉道为主殉道其罪过可以完全获得赦免。换而言之一个愿意信教尚未受洗的人,在教会受迫害时为证明他对天主的信仰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肯背弃天主。在这种情况下天主会藉着他所流的血洗净他的罪污使他得救,这也是血洗椐《玛窦福音》记載耶稣对于血洗的态度:“凡在人前承认我的,我在天上的父前也必承认他”(玛10:32)“谁为我的缘故丧失了自己的性命,必要获得性命直到詠生” (玛10:39)与愿洗一样除了不赋神印以外,血洗与水洗有同等的效力

也对这两种特殊的施洗形式进行过论述:圣奥斯定说:“为殉道者祈祷(对他们)是一种侮辱,我们反倒应该请他们代祷” (《训道词》转自《天主教教理释义》P204)他还认为:“不但为基督的名字而殉道可以代替所缺的洗礼,而且在时间短促不及授予洗礼的情况下信心与悔改也可以代替洗礼”。圣盎博罗削在参加未受洗而遇害的伐伦丁尼二世嘚葬礼时说:“因为他曾经祈求过他必定已得到了一切.......他虔诚的愿望洗涤了他”。戴尔都良称为主殉道为“血的洗礼”圣希彼廉认为殉道者为慕道者,他们接受了最光荣、最伟大的洗礼即血洗(书信,七三21)。

更有些人并非因自己的过失而未认识基督及其教会,却诚惢寻求真神并按照良心的指示,完全愿意遵照真神的旨意而生活这些人也可以获得救恩,因他们接受了“含蓄的洗礼”

因此,洗礼盡管是天主教礼仪中的第一圣事但在追求形式、效果的时候,也更加重信仰的内涵

从外在性的礼仪来看,愿洗和血洗实际上只是一种潒征但在神学意义上它与水洗具有同等的效力。经过了愿洗和血洗的平信徒能得救吗假如有幸存活下来,那么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必須补礼即施行水洗,以获得神印及将来领受其它的圣事的资格

圣女爱美楞霞(一月廿三日)在为信仰殉道时,也没有领过洗礼她所领的昰血洗。耶稣曾许过:“谁为我的缘故丧失了自己(本性的)的性命必要获得(超性的)性命”(玛10:39)教会每年于12月28日纪念白冷郡为耶稣圣婴殉身嘚婴儿们,把那天定为“诸圣婴孩”日(占礼)尤能说明相信愿洗、血洗两端真理是教会的传统,勿庸置疑

圣洗所使用的材料是真正自然沝。断定是不是真正自然水不是按化学的分解,而是按一般人普通的评判照此原则,河水、

等不论甘苦清浊冷热,因被一般人视为嫃正自然水都是有效的材料。

、果汁、酒、醋等虽是流质而且有水的成分,但因不被一般人视为真正的水故为无效的材料。

至于茶、咖啡、汽水、稀汤等水分极多,杂质极少惟因失掉水的名称,可能有效而不是确定的

施行圣洗时,确定无效的材料自然绝对不許使用。同样有确定有效的材料绝对不许用不确定有效的材料。只有在急迫情况中若没有确定有效的材料,则许可用不确定的材料茬数种不确定有效的材料中,应当选择比较确定的几时不得已用不确定的材料,如茶施行圣洗时,应加条件“若是有效我洗尔......。”過后如属可能应用真正的水重行洗礼,并加条件“徜尔未受洗我洗尔.......。”在有效的材料中有清水不许用浊水,甘苦冷热无关为胎兒付洗时,许可在水中加入少许消毒药水

施行简式圣洗时,可用普通水不需要用圣洗圣水或普通圣水。施行正式圣洗时应严格使用聖洗圣水。圣洗圣水的祝圣向来在复活节的望日举行此外何时需要,何时得祝圣圣洗圣水惟应遵守制定的礼仪(法典八五三条)。

圣洗的动作就是用水洗涤受洗人用授洗的三种方式浸、注、洒皆可有效,水量多寡不论只要一般人视为真正的洗涤即可。

如何算是真正嘚洗礼呢学者以为水必须在身上有所流动,方可称为真正的洗礼流动是洗的第一个要件,所以仅用湿手或湿棉擦摸而不使水流动不算真洗,至少不能确定有效同样用洒水式付洗时,可能只有一二滴水落在身上即便稍有流动,亦不能确定是洗礼故此圣教会禁止用灑水式付洗(

八五四条)。洗礼的第二个要件是水必须与受洗人的身体实际接触不然,不算洗礼例如仅洗及受洗人的衣服,或给胎儿付洗时仅洗胎衣,或仅洗头上的疮痂或脓液均为无效。只洗头发未洗头皮不一定有效。洗礼的第三要件是洗礼受洗人洗礼全身当無问题,洗礼一部当分开说。洗头或洗前额一定有效因为这是人的重要部份。洗胸、肩、颈等重要肢体大概有效。

、足、臂等大概无效。

洗礼时水要直接接触皮肤流湿皮肤。水是一种最有意义的质料水是湿的能够清洁污秽,这表示圣洗怎样清洁灵魂上的污秽沝是凉的能温和身体的热度,表示减少欲情水能消灭事物,又是赐生命的工具如洪水消灭罪恶的人类。红海消灭了埃及的军队水又昰生命的必须品,可以用来做生命的标记在旷野中梅瑟从磐石中将水引出,解了百姓的口渴金口·若望讲论若望福音第五章所记载的“贝特匝”的水池,这样说:“圣洗池不同那水池……虽然全世界人都来,他的圣宠都不减少,因为这里不是天神搅动那些水,而是神圣,圣洗的圣宠好比太阳的光,虽然照耀那么多的地方都不受减少。”

水是生活主要因素所以在新旧约中水常象征生命。自教会初期大约直箌十四世纪授洗的方式通常是将受洗者的全身浸入水中,只有头部露出水面授洗者使受洗者的头三次浸在水中,同时念“我洗你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或“* *我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你授洗”这就是所谓的浸水式洗礼,这浸水式所象征的意义是洗洁、死亡、复苼虽然比较明显,却有许多不便所以教会多用现行的注(倒)水式洗礼,经过神父授洗我们就成为天主的子女;一个“新人”和“穿上基督”的人,从此我们便隶属于这一位“原属于他,并称他为父”的主(参阅格后5:17;罗6:1—11)

施行圣洗合法的方式是应当遵守各地敎会礼书开列的方式:或用浸水式、或用倒水式,并警守主教团的规定(法典八五四条)

依据《基督徒成人入门圣事礼典》规定在诵念┅次必要的经文时,把受洗者的头浸入水中三次或施洗者在受洗者头上注(倒)水三次。

①浸洗式:主礼者按着受洗者把他整个人或头部,浸入水中三次每次扶起,每次浸入水中时呼号一位圣三的名字:(圣名)我因父(浸第一次)、及子(浸第二次)、及圣神之名(浸第三次)给伱付洗。(《基督徒成人入门圣事礼典》220条)

②注(倒)水式:受洗者把头倾斜主礼从洗礼池取水,把水三次注(倒)在受洗者头上以圣三之洺付洗:(圣名),我因父(第一次倒水)、及子(第二次倒水)、及圣神之名(第三次倒水)给你付洗(《基督徒成人入门圣事礼典》221条)

先起一個圣名说:“* * * 我给你授洗,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不可多加“阿门”。此外还有一个必要条件,就是施洗者和说“* * * 我给你授洗......”的必須是一个人不然,不能说“* * * 我给你授洗”为此,施洗人诵经时若受洗人自行洗礼、或被第三人洗礼、或自行下水,皆为无效施洗囚在受洗人的头上倒水、或用手把受洗人的头浸入水中、或双手捧扶受洗人的头使之受活水的冲洗,皆是有效的洗礼

领洗时划十字、傅油、披白衣、授蜡烛的意义

划十字圣号与宣读天主圣言都是意味着候洗者将属于基督,并以启示真理的光照来启发信德的回应

授洗之后,主礼“授予白衣”表示新受洗者已获得新生,心灵圣洁成为基督的人所以应保持心灵圣洁如似这块白衣一样,直到主耶稣光荣地再來以获得永生

授蜡烛:表示新受洗者在基督内成为光,成为光明之子并保持信德善度一生在教会的大家庭内活出基督的精神点燃自己,照亮别人

傅油:即主礼在新教友头上傅手,然后又在其额上傅上由主教特别祝圣的油(圣化圣油)并诵念指定的经文,在头上傅手表礻赋予圣神的恩惠。在额上傅油则表示圣神的印证授予领受者一种特别的使命或任务,即与基督结合分享他的司祭、先知、君王之职以嘚永生

圣洗在人的灵魂上印上不可磨灭的神印,这印号为祝圣受洗的人使能履行基督徒的敬礼和见证生活,由于这神印圣洗礼是不可偅领的

为了圣洗圣事的极端重要,吾主耶稣把施行圣洗的权力授给了任何一个有识别能力的人其人纵然为非公教人,甚至为教外人呮要他有相当的意思,即愿意作圣教会所作的圣事并用有效的材料与经文,圣洗即为有效(法典八六一条)

简单的可将领洗礼分为大尛两种。只有主教、神父和六品能施行大礼的洗礼即用一切圣教会所决定的礼节。小礼就是在紧要的时候没有神父在场或不在教堂内,没有任何人奉教的或外教的,只要他妥当地举行授洗的礼节便可替人授洗,特利腾教理书说:“一切的教友都该知道怎样授洗你們教要理时都应该教导望教者怎样授洗”。

不过照法典的规定圣洗的合法施行当由法定人执行。先就正式圣洗说正式圣洗的正常施行囚是主教、司铎、执事(

八六一条)。这却不是说任何司铎在任何地区为任何人得任意施行圣洗。法典规定(五三○条一号)在本堂區为所属民众施行正式圣洗乃特别委任本堂司铎。其他司铎在该区施行正式圣洗需要本堂司铎或地方正权人的许可。此等许可在必要時,可以合法推定游客,如果方便并立刻能作应回本堂区受洗。不然可由所在地之本堂司铎手中受洗。成人受洗至少满十四岁者,应告知主教施行洗礼以昭隆重(法典八六三条)。在他人的地区纵然是给自已所属的居民,也不许施行正式圣洗(法典八六二条)在传教区,倘若尚未划分本堂区或准本堂区关于施行正式圣洗的权限,应当遵守各区的单行法及惯例

侵犯施行正式圣洗的权利是犯夶罪,为父母者如无重要理由,不许擅将子女送至外教区受洗

及执事等圣洗正常施行人不在或被阻,则传道员或其他由地区教长授权擔任付洗职务的人均可合法地施行洗礼(法典八六一条二项)。过去除了有死亡之危险外,平平信徒能得救吗不可施行洗礼连主教吔无权许可平平信徒能得救吗施行圣洗。不过在我们中国因缺少司铎,圣教会特准于司铎不在时,男女教友可以给新生的婴儿施行洗禮(中国公会二六二条)

过去在有死亡危险时,虽然任何平信徒能得救吗甚至非公教人士都可施洗,但有

;有男教友时不用女教友;父母不许为子女施洗等规定,如今完全取消

总之,圣洗圣事既为救灵的必要方法人灵的牧人,尤其是堂区主任应当努力训练教友尤其是助产士及护士,应使他们知道施洗的正确方法(法典八六一条二项)

代父母是施洗时特别请来的人,作受洗者的神父母因为领洗是重生,一个人出生后便要父母照顾他所以一个人领超性生命的时候,应该有代父、代母照顾他的灵魂终身尽导师之意。圣奥斯定勸代父、代母说:“你们记着你们在天主台前是自己代子女的保证者”。代父母即是作领洗的见证保证这个人有领洗的条件。而且他們是领洗者进入教会的证人他们代表圣教会欢迎新的份子。需要多少人作代父、代母呢尽可能给与每一位受洗人一位代父或代母。

代父母的数目普通只限一位与受洗人异性亦无关系。最多不得超过两位(法典八七三条)请一位时,最好男请代父女请代母。请两位時当系一男一女。

超过两位本为一个严重的违法行为又按圣师高利略的意见,请两位与受洗人异性者为代父母亦为大罪。但若代父毋超过两位而司铎又无法阻止,应设法使其中二人实际执行代父母的任务其他仅为证人在傍观礼。以后在圣洗簿中只登记代父母二囚,证人从略

①作代父母必须获得邀请,由领洗人自已邀请假如领洗者是小孩,则由其父母邀请或其代理人邀请。假如上述等人都放弃邀请代父母的权利则由本堂神父或施洗者指定代父母。代父母应有能力并且愿意担任此职务(法典八七四条一项一号)②代父母必须满十六岁,不过教区主教有权另定当代父母的年龄如果有正当的理由,本堂神父或施洗人也可许可不符合法定年龄的人当代父母(法典八七四条一项二号)③代父母必须是领过洗的天主教徒,且已领坚振和圣体圣事并具备相称于此职务及信德的生活(法典八七四條一项三号)。④亲生父母或丈夫、妻子不可作代父母(法典八七四条一项五号)⑤在授洗倒水的时候,代父代母应该用手按着受洗鍺肩上,如代父母因事不能到场另一个可以代替他或她。代父、代母和自己的代子、代女便结神亲这神亲便是配婚的阻挡。

基督教人壵虽不能正式当代父母但新法特别许可他与天主教徒一起作圣洗的见证人(法典八七四条二项)。

凡愿意而且有相当准备的人都可以领洗每个人有权利领洗。况且自从耶稣临升天前吩咐众门徒给万民以授洗的权利“人除非由水和圣神而生,决不能进入天主的国”所囿的人都该领洗才能获得救恩。

①用心研究天主教的教义了解自己所信的是什么,与自己的密切关系领洗后是否能按自己的信仰度生活。

②培养自己的平信徒能得救吗在领洗以前使自己的信德逐渐加深,走向完全和成熟的道路境界为此,要参加教会的所有活动如主日天进堂参与弥撒圣事,共同祈祷参加唱经班,守大小斋守教会的一切诫命等,摒弃自己过去的一切迷信行为和思想及违反天主教敎义的不良习气进而养成天主教的信仰生活精神。

③以上的准备要有一定的时间在这期间要口头传教,接受福音培养信德悔改一切罪过全心皈依天主,经过思想的彻底转变在任何情况下不动摇,不受社会影响这样一般需要半年或更长些时间。

①教友父母的婴孩怹们出生后8——15天绝对要领洗,这是教会世代从宗徒传下来的习俗在旧约中天主指定婴孩,出生后第8天该受割损礼——预表圣洗圣事悝由是小孩有突然死亡的危险,而他们除了水洗没有其他得救的方法。

②外教人何时应该领洗?成年人即是开了明悟的人应尽快领洗。“归向上主不要迟延,不要一天一天地拖延”(德5:8)同时,成年人应当有相当准备才领洗教会为考察一个人是否诚心领洗入教,必须有彡个条件才可领洗:

a、愿意领洗(否则领洗无效)

B、应该有信德。斐理伯对那位太监说:“你若全心信便可以领洗” (宗8:37)。一个人没有信德洏领洗他只是领了这圣事的神印而不会领它的效果。

c、应该痛悔自己的罪不痛悔自己本身的罪就不会领受这圣事的效果。因此领洗湔该熟悉天主教的教义,不应该等领洗后才学习道理!没有相当准备而领洗的人将来有可能会背叛教会、羞辱教会。

这是简单的仪式为怹人施洗的一种特殊的形式只能在人病危或军人开赴前线,或某人将远行而长期不归来不及接受正规洗礼的情况下进行的。这时不論男女老少,甚至教外人只要他能按照天主教的意向和仪式注水在领洗者的头上,同时诵念经文洗礼即有效。简单的洗礼方式在中国忝主教会惯称为“代洗”亲生父母一般不能给自己的子女代洗。

代洗的规则:要用自然水:如

、河水、泉水等其它的水不行。

①要为受洗者取一个圣名(洗名)即一位圣人或圣女之名,请这位圣人或圣女作他(她)的主保并以他们为信仰的楷模。

②代洗人把水分三次倒茬受洗人的额上同时口念施洗的经文“某某(口呼受洗人的洗名),我因父(倒水)及子(倒水)及圣神(倒水)之名给你受洗”

③要按天主教会规定の意,愿为之代洗

④要将受洗人的姓名、圣名、出生年月日,代洗人姓名记录下来交于本堂神父

(1)对不省人事的成年人,应讲下列六端噵理使他信奉:①宇宙间只有一位真主宰,就是天主他赏善罚恶。②一个天主包含三位:圣父、圣子、圣神③天主第二位圣子降生荿人,叫耶稣基督他为人受难被钉在十字架上,救赎了我们人类④人有不死不灭的灵魂。⑤痛悔自己一生所犯的罪恶求天主宽恕。⑥愿领洗为得救享永福

然后带领他发痛悔,并按规则为他代洗并把他的姓名、圣名、出生年月日等资料交给本堂神父,以便病愈后给怹补礼并教育他道理

(2)对于不省人事的病人,在为他洗礼时前加念一句:如果你愿意领洗其他按规则进行就可以了。

说:“没有义人連一个也没有;人人都离弃了正路,一同败坏了......因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罗3:10—23)”为得救,主亲自肯定圣洗的必要性(谷16:16;若3:5)孩子本身虽没囿犯罪,但当他一进入这世界就是进入了一个罪恶的环境。虽然他是纯洁的但他是人,便要负起传统给他的包袱他在诞生时,己有與生俱来的堕落人性为原罪所玷污,也需要在圣洗圣事中重生好能由黑暗的权势中获得解放,被带入天主子女的自由国度(哥1:12—14)因为铨人类都被蒙召进入这个国度(弟前2:4)。

教会聆听主基督的训导迫切地再三要求任何人,不可阻挡儿童借着圣洗的恩赐来到基督跟前。为囚父母有责任使婴儿在出生后数星期内领洗在婴儿出生后,甚至出生前应尽快联系堂区主任司铎为婴儿请求施洗,并做适当的准备決定婴儿接受洗礼,培养他们信仰的责任是父母双方的决定。父母应先加强自己信仰生活才让孩于接受自己的信仰。如果教会和父母鈈在婴儿出生后尽快让他接受洗礼便剥削了婴儿成为天主子女的无价恩宠。基督徒的父母应体认到让婴儿受洗正符合他们身为抚养者嘚职责,即是养育天主托付给他们的生命

至于还未受洗而夭折的儿童,其本身又获得主耶稣的宠爱(喜欢)经上记载,耶稣说:“你们让尛孩子到我跟前来不要阻止他们,因为天国正属于这样的人(路18:16,谷10:14)”因此,我们肯定那些未接受洗礼就死去的儿童必然有得救的途径。圣神给众人提供参加基督的逾越奥迹的可能性其方式只有天主才知道。因为天主愿意众人得救并认识耶稣基督(弟前2:4)。

一方面赋与鉮印不能重领,另一方面是救灵魂的必要方法那么对它的效力发生怀疑时,怎么办呢关于此问题,新法比旧法的答案清楚多了法典仈六九条规定:如果怀疑某人是否领过洗,或所领的洗是否有效不应马上重付圣洗,先该仔细查考假如经过查考之后,仍然不能确定此人是否领洗或所领的洗是否有效,则应附条件为之重付圣洗(法典八六八条一项)至于在基督教领过洗的人,如归依天主教时也應先查考该教付洗时所使用的材料和经文仪式,同时对成年人领洗时的意向以及施洗者的意向也加以询问。经过详查之后如对洗礼物嘚效力仍有疑问,则应附条件重施洗礼(法典八六八条二项)如遇上述情形,必须重施洗礼时应向当事人(如果是成年人)说明圣洗聖事的道理,以及怀疑洗礼效力的原因假如当事人是小孩,则向其父母说明原因然后才得重施洗礼(法典八六八条三项)。

根据以上原则凡人只说自己受过洗礼而不能指出施洗人为谁,应当有条件的补行洗礼(会议圣部一七二四年一月五日谕)拾获弃婴除确知受过洗礼外,虽然身佩字条说明已受洗礼仍应施以有条件的洗礼(法典八七○条)。但对世俗教友护士,助产等人所施的洗礼不许不加辨别,一概予以补行(传信部一八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谕)要领圣秩者,要生养于公教家庭不许只因是由传教先生或其他俗人代洗,戓圣洗簿中没有登记而重领圣洗(传信部一八四八年九月三十日谕)。

公教人受洗的证据是圣洗簿或是两个可靠的证人如对第三人无損害,一个不能怀疑的证人作证或对成人受洗,本人宣誓作证即为已足(法典八七六条)。异教人归化时不准不加辨别,滥行补洗(圣职部一八七八年十一月二十日谕)详加考察之后,证明圣洗有效不许再洗。证明无效则应不加条件授以洗礼。不能证明时则授以有条件的洗礼(传信部一八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谕)。

异教人归正时应守的程序如下:无条件补洗时,一如教外人受洗并无特别掱续。若在异教受的圣洗有效则应宣誓弃绝异端,公认圣教信仰然后告解,并予以正式赦免未满十四岁者,不须宣誓弃绝异端亦鈈需要补礼(南京传教训言六三三条)。如对以前的洗礼不能确定有无效力则应宣誓弃绝异端,公认圣教信仰告明初次洗礼后所犯的諸罪,补行有条件的洗礼(若主教许可只行简式洗礼),最后予以有条件的赦免

洗礼在任何日子皆可举行,最好是在主日如有可能,在复活节前夕举行(法典八五六条)至于洗礼的地点,除紧急情形外应是教堂或圣堂(法典八五七条)。所谓圣堂是教区内由主教祝圣的为圣堂其余的都是教堂。

成年人领洗照规定应在所属堂区的教堂举行,婴儿则在其父母所属的堂区教堂内领洗但有正当理由,则可在圣堂外举行洗礼(法典八五七二项)

每个堂区的教堂应有洗礼池,堂区内的其他圣堂为了信友的方便,地区教长也可允许甚至命令建立洗礼池(法典八五八条)。如果路途遥远或因其他原因,将领洗者不便去所属教区教堂领洗则可在所属教区内的其他圣堂领洗;假如仍有不便,则可在较近的教堂或圣堂领洗如果近处无圣堂,则可在任何适当的地方领洗(法典八五九条)但不可在私人住宅施行洗礼,除非有紧急原因或地区教长因重大理由特别允许,才可在私人住宅行洗礼(法典八六○条一项)在正常情形下,也不鈳在医院内施行洗礼除非教区主教规定,可在医院举行圣洗圣事此外,有紧急原因或其他牧灵原因,也可在医院行洗礼(法典八六○条二项)

假如施行洗礼时,没有代父或代母在场则施洗者应想办法找到至少一位证人,好能证明某人确实已领洗(法典八七五条)为证明洗礼,原则上只要有一位可靠的证人声明就够了但如果领洗者是到达成人年龄后才领洗,则他自已宣誓自己已领洗其证明也算数(法典八七六条)。

洗礼举行地的本堂神父应将领洗人及其父母、代父母及施洗人的姓名,从速登记于圣洗簿内同时将领洗的地點与日期,以及领洗者的出生日期一并登记在圣洗簿上如果有证人也应登记(法典八七七条一项)。如领洗人为非婚生子女亦应登记其姓名,至于他的父母有下列情形才应登记:

①、生母为谁已成公开或者以书面或在二证人前自动申诸登记。②、生父为谁有公开的文件证明者或者生父本人在本堂神父和二证人前声明他是生父者,才应登记在其他情形下,只登记领洗人的名字不必提及其父或母亲(法典八七七条二项)。领洗者如为养子女应登记养父母的姓名,同时如果该地民法规定,应登记生父母的名字时则应按上述一、②项的指示,并参照主教团所订法规登记生父母的名宇(法典八七七条三项)。

倘若施洗人不是本堂司铎而是其他司铎或执事,本铎叒不在场则施洗者应将施洗事通知洗礼举行地的本堂神父,以便依八七七条一项的规定登记(法典八七八条)

1、《圣经》,天主教思高版

2、《神学辞典》,天主教上海教区光启社1996年6月。

3、《天主教法典》(中文版)河北信德社,2003年9月

4、《天主教教理》,河北信德社2014年3月。

6、陈介夫圣事论补正、据新教会法典修订补正,张希贤伦理神学纲要民国77年12月。

7、麦百恩圣事,天主教上海教区光启社编译2002年4月。

8、彭金融牧笛、天主教信仰之南,广东新闻出版局2010年10月30日 。

9、威廉奥士孟门,香港教区礼仪委员会办事处编译1996年8朤13日。

10、赵一舟我们的圣事,河北信德室1999年8月。

11、芋道茂、丰唐立、芳朗立主编基督的教导、天主教成人亭理(下册),葵秉正译生

命意义出版社印,1987年

12、宋宏斌,七件圣事《公交文摘》编辑部,2006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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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论(Hamartiology )是系统神学的十大教义之一。圣经、神学用语、神学家对其观点、定义各有不同

系统神学的十大教义之┅
任何违背、违抗法或旨意

法或旨意的思想、行为、言语或状态。” ( 多二 14)

希腊文 (hamartia) 的意思是 : “不中的”、“偏离公义的道路”。不只具体的错误行为这包括了过犯的罪行(sin of commission) 与忽略的罪行(sin of omission);不能行正确的事也是罪 ( 罗十四 23)。

罪是人内在的一个律 : 罪不单是一种行为罪也是住在人里面的一个律。保罗提过他与罪的律挣扎 ( 罗七14、17 至 25);所有人都有罪性 ( 加三 22 )。

罪是向神及人所作错误的行为 : 罗马书一章18节提到“不虔不义的人”不虔代表不能顺服神,及不能遵守他所定的命令 ( 出二十 1 至 11 );不义是指人对他的伙伴不公正 ( 出二十 12 至 17 )

结语:圣经鼡很多言词描写罪,含意从“不中鹄或目标”到“破坏关系” 到“不敬虔”、“道德上的邪辟”、“无知”、“变态” 等等,无论是对洎己、对别人、对神且无论是哪一方面的罪,其主要特征是故意违背神(诗五一 4;罗八 7)。罪的根本是冒犯神而不是一般人所认为嘚自私,这是对罪的性质及其严重性错误的判断

神学用语,指人使用自由意志所犯的罪有别于原罪。

神学用语指亚当堕落后而传给烸一个人的罪性, 是人与生俱来的罪的状态及景况(败坏的本质)

亚当的第一个罪行归在人的身上

人对神的态度:人最初被造是为与神哃在、与神相交,害怕看见神羞耻和恐惧成了他们最显著的情绪,显示出人与神之间的关系破坏(创三 7、8、10;二 25;)

罪引发神的不悦,因为罪与神的本性相违:罪引发神的不悦,因为罪与神的本性相违神不可能姑息罪,因为那等于叫神不再忠于他自己而神是断不能背负他自己的,所以人被责备、咒诅、定罪、赶出伊甸园

罪的破坏能力延展到所有的人,及整个人的每个部分(罗一 18 至 三 20) 如:智能(林后四 4 ); 良知(提前四 2);意志(罗一 28 );心(弗四 18);在人的天然本质上,不能行神看为善的事人有与生俱来的罪性。

对受造万物吔产生影响:“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创三 17;罗八 20)

死的出现:死亡是罪的具体刑罚之体现是附属伊甸园的警告。(创二17)

归与这個字的英文(imputation) 是来自拉丁文 (imputare) ;意思就是“结帐”,归入某人的帐项而且这个名词又关系到,罪是如何归到每个人身上的问题茬新约圣经罗马书五章12节提到罪是透过亚当进入世界。这节经文确定人对罪的看法

历史上有四个主要的观点: 伯拉纠观点、 亚米纽斯观點、立约观点、奥古斯丁观点,这些观点都是在说明罪是如何归与人类而这些历史观点,也直接影响了现今各宗派的罪观

笔者列出以丅: 伯拉纠观点、 亚米纽斯观点、奥古斯丁观点,等三项观点供参考:

“奥古斯丁在神学上强调人的堕落与神的恩典,对抗 伯拉纠认为囚是可以用自己的行动来讨神喜悦的思想影响以后教会神学的发展。” 奥古斯丁(354~430年)希波的主教,出生于北非并在北非的迦太基受教育,此地是一个非常拉丁化而有多种族出入的地方奥古斯丁是公认初代教会时期最重要的神学家,有时被称为“希波的奥古斯丁”一方面,他总结了初代教父神学而集其大成;另一方面开创西方教会神学传统,下接中世纪并影响宗教改革“是西方神学治学方法の父”。 奥古斯的父亲是生活放荡的异教徒而母亲却是虔诚的基督徒。“虽然长期跟随他的母亲学习基督真道但迟至387年才受洗。据他茬《忏悔录》说的是因为他长期在宗教和哲学寻求的结果。” 奥古斯丁其前半生可说是陷于情欲的泥沼而不能自拔奥古斯丁在罪恶中┅直寻找,曾一度相信摩尼教但还是无法得释放,后来对摩尼教非常失望“但是当他在384年出任米兰皇宫修辞学教师,受到安波罗修主敎和新柏拉图主义观念的影响去除了他乖离正统信仰的障碍。” 当他悔改后过去他放荡的经验反而成为他神学反省的来源。有些人在怹以恶为人的本性并拒绝自由意志的忧郁观念中,认为他深受摩尼教的影响不过也很可能刚好是他天生的恶意识和灵性的枯槁,使他暫时求助于摩尼教因为他抗辩人性并非本来是邪恶的,并坚持人多少有点自由作为人类的责任基础。 不过在他397年所完成的(Ad Simplicianum)书中巳经对当时的基督徒提出一个观念;人类是“罪的结合”,人不能自拔必须仰赖神的恩典。

奥古斯丁观点“这个观点是因为奥古斯丁洏得名。它颇受加尔文、路德、石威廉及施特郎等人支持”

认为罪的本质是一种强烈的欲望,是一种变态的自我中心的爱与爱神的爱昰敌对的;“是对自己的爱,取代了对神的爱” 奥古斯丁在与摩尼教徒的辩论中提到,“罪并非努力追求邪恶的本性而是离弃比较好嘚本性,因为其行为本身是恶的而不是犯罪者本性出了差错因为错用良善乃是邪恶。” 在整个与摩尼教辩论的结论中奥古斯丁认为有┅个罪的奥秘是无法彻底解释清楚的,“因为唯一真正邪恶的东西乃是邪恶的意志,但意志根本不是东西邪恶实际上是虚无的,而自甴意志并不是邪恶自由意志犯罪的原因,也不是邪恶唯有意志的真正误用,使意志变为邪恶的意志才是邪恶的” 而误用意志的潜在洇素是骄傲,就是想要脱离他原来的主人---神而自作主张。 在奥古斯丁早期的神学中奥古斯丁认为罪与邪恶绝对不是神所预定的,而是囚类自由意志运用错误的结果后来与伯拉纠主义者(以及所谓的半伯拉纠主义)辩论时,他改变了他认为人类的自由,在神的更新恩典外只会犯罪与行恶。他高举神的自由与主权认为若是让人自由发挥,人类的作为永远都是邪恶的

奥古斯丁认为因为罪的缘故,人嘚心智越来越黑暗及软弱使人不能清晰的思考,尤其是不能思考更高深的属灵真理和观念

是第一位将亚当视为人类实质之头的神学家”。 他对原罪的观点是是根据创世记之外还有诗五一,约伯记弗二3, 不过最有力的是‘根据罗马书五章12节“众人都犯了罪”这一句話为基础(奥古斯丁是根据安波罗修注解误解罗马书五章12节解释而来---此注解非安波罗修所作), 说明全人类都有分与亚当的罪’ 他认为囚类受造之初,原为良善但当亚当犯罪时,因为全人类由亚当而出所以全人类也是“潜在地存于”亚当里,有分于亚当的罪而神以铨人类都有罪,是因全人类确实都犯了罪“教会传统上用原罪解释人内心倾向罪的事实,和亚当的罪怎样影响所有的人奥古斯丁本于詩篇五十一5,解释原罪为遗传的罪;他说亚当的性情透过性交、怀孕而传给下一代” 所以“奥古斯丁认为原罪污染了人类,是由人成孕嘚那一刻开始因此人生来便有罪”。 可以说是人一生下来就有犯罪的倾向罪是人性的一部份。 包括基督徒婚姻之性行为在内这都是原罪传递的路径。 因着从亚当而来的原罪使人性生病了使与生俱来的每一样好东西,例如生命、感受、理智这些来自与神的一切美好都荿了无用及黑暗的因此每一个从亚当来的人都需要医生。也因着原罪的因素使人受黑暗权势的挟制与掌控。

主义的罪与恩的教义在荷蘭遭受到决定性的反抗那就是在教会史中最著名的亚米纽斯派的争论。” 亚米纽斯 (即阿民念 年 ) 荷兰神学家和归正教会牧师, “他曾对加尔文的预定论提出修正” 而自成“亚米纽斯派”。 亚米纽斯在荷兰出生并且曾在马堡、莱顿、日内瓦和巴色等地读书。他曾在阿母斯特丹一间教会担任牧师( 年)而在他生命中的最后六年,则在荷兰的莱顿大学任教授“他在莱顿大学的继承者依 皮斯克皮乌,以及其他的从者如艾屯波加特 、格鲁修 、 林宝等人更离弃了教会所公认的教义。” 亚米纽斯起初是一个严格的加尔文派平信徒能得救吗他茬日内瓦时,曾受教于加尔文的女婿伯撒门下当他因为为了维护加尔文的思想,而受到对手古尼贺尔特 驳斥时他觉得对手比他更能保衛自己的观点于是他摒弃了加尔文主义,转为反对加尔文关于预定和定罪的教义他将加尔文的思想加以修订,令“神不致被人当作是罪嘚创始者人也不会成为神手中的一部机器”。

“亚米纽斯派高举人的自由” 他的观点与半伯拉纠主义 (semi-Pelagianism)相近,而这些观点也代表了┅些 循道宗、卫斯理宗 、 五旬节宗看法思想上,亚米纽斯与伯拉料主义相似他的教义是,人并不因亚当的犯罪而被视为有罪人有能仂过义的生活,人犯罪是自发地及有目的地去犯的因为这样,神才将罪归与他们并且追讨他们的罪。人类虽然因为亚当 犯罪而在属靈中带出恶的影响, 且不能拥有原义 (一生下来就是义人) ;但因为预设的恩典(基督的赎罪所带给普世人类的好处)使人无分于亚当的罪咎; “从遗传而来的只有污秽,而没有罪咎污秽并不算是罪,只不过是一种疾病而已并不致叫人受咒诅或定罪,而只是削弱他的本性以致他不能得到永生,或藉建立自己来讨神喜悦或为自己找到一个得救的方法。” 但是“神从每个人有意识开始就赐给人圣灵特殊嘚影响力,使人有能力抗衡与生俱来的败坏可以顺服神;只要人的意志愿意合作。 亚米纽斯承认亚当犯罪的影响但并不认为这个影响會使人全然的败坏,透过神给予人能力人仍能作义的选择,所以人必须以自由意志为自己的归宿负责 亚米纽斯对罗马书五章12节的解释昰,不是全人类都受到亚当犯罪及死亡的影响而是说,当人认同于亚当的罪行罪就归与那个人。“在近代亚米纽斯派与浸信会 和 时玳论者和在一起,成为美国基要派 运动的一大力量”

罗马书五章12节:全人类认同亚当的罪──故此得了罪的归与。

亚当犯了罪部分地影响人类。

总结:人不是全然的败坏人从亚当得到败坏的天性,但不是定罪或罪债

现代支持者:循道宗、卫斯理宗、五旬节宗、 圣洁派团体。

罗马书五章12节:因亚当的罪罪就归与人。

总结:奥古斯丁认为人生下来就有犯罪的倾向这是人性的一部份。

现代支持者:宗敎改革者后期的加尔文派

五世纪流行于西方教会的苦修运动中,伯拉纠可以说是领袖之一他是以提倡自由意志起家的 。伯拉纠(约 370~418 年)原是英国一位平平信徒能得救吗约为主后400年为罗马接纳,成为苦修主义的教师“基本上他是一位基督教道德主义者,也就是在教会內提倡强烈道德态度与行为的人”,“所以当伯拉纠看到对人性悲观的论调时他大吃一惊,因为他认为这是有损道德的说法对他而訁,如果人不能不犯罪那是污辱其创造主。” 他接受奥古斯丁所提倡的婴儿洗礼但他否认它具有洗净遗传之罪的效力。并且他否认奥古斯丁所提倡的原罪观(不过当时大多数的东方基督徒也都否认所以他并不孤单 )。他于主后 409年在罗马提倡他的奇异教义,现代神体┅位派(Unitar- ians)就是以他的教义系统为基础的431年在以弗所大会中将伯拉纠订为异端。伯拉纠派常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如半伯拉纠派,而这异端又改头换面成为亚米纽斯派伯拉纠常说的一句话:“如果我应该做,我就能做”

伯拉纠说,神直接且个别的创造每一个灵魂灵魂既不遗传,因此每个灵魂都是无罪的不受污染的,因此根本没有原罪的存在 “他认为如果接受了灵魂被亚当所传下来的原罪所污染,那就像是灵魂传殖说主张灵魂和身体一样,是由父母所生这等于是摩尼教。”况且若原罪的遗传是真的那是不是只要是受了洗的父毋,就可以使他们的后代免除了亚当的罪并且承受他们的圣洁呢?

伯拉纠认为受造的灵魂没有一个与亚当的罪有任何直接的关连。亚當的罪对人类唯一的影响只是作了一个坏榜样。因此伯拉纠认为罗马书五章 l2 节的意思,不是说罪影响到全人类亚当的罪没有归到人類,临到人的只是自己所犯的那些罪因为人类犯罪是因为自由意志的问题,因为他选择了学习坏榜样是明知故犯。 所以人要为自己的選择所带来的结果负责因为根本没有原罪的存在。 此外人死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自然律就算亚当没有犯罪,人也是会死的伯拉纠认为人没有一个倾向犯罪的本质,所以罪是可以避免的“以形上学的语言来说,罪是一种社会疾病并非基因的遗传病。” 伯拉纠及他的教义在主后 418 年的迦太基会议(Council of Carthage)中被否定了。如果伯拉斜的推论都是合理的话每个人的出生都没有受到亚当犯罪的影响了,那就是说每个人都会“堕落”一次,不然世上就会出现某些完全人了

罗马书五章12节:人以亚当的榜样犯罪,就招致死亡

总结:伯拉纠认为人出世时还未发展完全,已经有了行善行恶潜能但与生俱来是无罪的,人有自我完善的能力有可能实践向上帝、向邻舍当尽嘚义务; 因为人在按自己意志行事以前,人所有的都是神放在他里面的

伯拉纠的理论虽然未能认清人的软弱,但非常注重人的伟大以忣神赐给人奇妙的特权极高超的地位,以及道德律及基督的榜样 现代支持者:神体一位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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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中世纪的罪与赎——鉯托马斯·阿奎那的赦罪观念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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