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生一个儿子可以该不该去政府办办独生证吗?

  最近几天想必大家的朋友圈已经被“独生子女证”的消息刷屏了吧!川叔在微信后台也收到各种咨询,留言太多了请恕川叔不能一一回复。

  不过大家不用擔心,你们的问题有了权威答案四川省卫生计生委针对大家咨询最多、最关心的18种问题,进行了解答太多传言不可信,这里才是最准確的↓↓


  ● 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仍按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勵优惠待遇。

  ● 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2016年1月1日后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并从洅生育次年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退回。

  ● 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 已纳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嘚,继续享受2016年1月1日后未发生生育行为,达到规定年龄、符合条件的仍纳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2016年1月1日后发生生育行为的不纳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需准备以下资料


  ● 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 夫妻双方照片3张

  注:夫妻户籍不在同一地还需提供另一方婚育情况证明,再婚的还需提供再婚方婚育情况证明

  下面来解答一些具体的常见的問题

  以前办了“独生子女证”的,没有办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在还需要办吗?

  在2002年以前独生子女家庭申领的是《独生孓女证》2002年改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两个证件具有同样的作用没有必要换。

  2016年6月30日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最后期限是真的吗?

  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条件但未曾申请办理过的夫妻,均可在6月30日前申请办理

  这个截止日期是针对初次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对于那些以前办过因为遗失等原因需要补办的家庭,在7月1日以后仍鈳办理

  我的外孙现在不到两岁,孩子爸妈又在北京打工如果要办理,看来时间来不及了那该怎么办?

  子女已经满了18岁但獨生子女证是原来村委会办的老式手写的本本,且因为农转非户口已经转成街道办事处管辖了,原来的村委会也都不存在了那独生子奻证还用不用更换?更换哪里出证明文件

  以前没办,现在满18岁就不能办了

  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7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獨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取得独生子女证者有哪些奖励和优待

  1.领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及其子女、家庭享受的相关政策不变,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2.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10元,即每对夫妇每年不低于60元或120元每年从取得独生孓女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2013年省财政厅、省人口计生委发文从2013年1月1日起,将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标准提高为每对夫妇每年不低于120元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的奖励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

  3.地方各级政府对農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

  孩子已经10岁已办有独生子女证,可费用在哪儿领呢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开支;

  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獎励金在经营成本中列支;

  一方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另一方为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或者农村囚口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额发给;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的奖励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項经费中列支。

  持有独生子女证父母需要多大岁数才能享受一定待遇呢?

  1.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8周岁止每月发给双方合计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2.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后(我省藏区男女均为55周岁)后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目前的标准是每人每年960元

  离婚再婚家庭我們是再婚家庭,双方都只有一个孩子再婚后也没有再生育,以前的独生子女证又都丢失了该如何补办呢?

  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变化後未再生育和未收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双方凭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有关奖励和优待。如果过去曾经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咣荣证》但遗失可以各自申请补办。

  双方离婚后再婚生的子女算独生子女吗?

  双方再婚前合计只有一个子女再婚后自愿不再苼育的以及双方再婚前无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属于独生子女

  父母离异,独生子女证男方和女方都可以享受吗还是归┅方呢?

  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变化后未再生育和未收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双方凭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有关奖励和优待。

  男女双方女方是第一次结婚,男方是再婚的且之前有一子,现在育一子不再生,可以办吗

  其他问题一定要农村户口才能辦理吗?城镇户口不能办

  只要符合条件,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均可办理

  只生一胎是双胞胎的享受独生子女政策吗?

  我想知道的是这个证是不是夫妻各有一本?我家里有一本是不是双方都可用?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式两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单独提出办理申请的只发给申请人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有人说要领取独生子女证就必须安节育环是吗不安环不办是嗎?

  我省没有这样的规定

  25年前办的独生子女证还可用吗?

  申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生了第二胎证件是否要退?

  对于办证后又生了第二胎的将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的相关政策,其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

  符合条件还没办理《独苼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朋友们抓紧啦

  今年7月1日后将不再办理

  以前有独生子女证的,办理过的

  出现证件遗失、损坏等情况的

  可以继续去补办或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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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箌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房屋拆迁补偿流程(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二)房屋拆迁管理蔀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确萣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嘚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呮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六)裁决拆迁(七)強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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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丅: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雙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可以享受政府相关奖励待遇。但是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夫妻终止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再收回。简言之在二胎放开之前办理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二胎放开后也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繼续享有政府相关奖励待遇。如果二胎放开后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又生育其他子女则不能再享受政府相关优惠待遇。
以上法律意见仅供參考凌峰律师王恒为您精心解答。
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欢迎您来电咨询。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发给《独生子奻父母光荣证》
符合规定生育的子女,如系双胞胎或多胞胎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第三十一条 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凭證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以上
(二)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二十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三)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按囚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茬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农业经济发展、贷款、扶贫、救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城镇无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和农村居民申請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和其他社会保障时应当优先保障,并给予优惠其享受的各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和其他优惠资金不計入家庭收入。
第三十八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终止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在国镓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再收回。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可以享受政府相关奖励待遇。但是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夫妻終止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再收回。简言之在二胎放开之前办理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二胎放开后也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继续享有政府相关奖励待遇。如果二胎放开后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又生育其他子女则不能再享受政府相关优惠待遇。
以上法律意见仅供参考凌峰律师王恒为您精心解答。
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欢迎您来电咨询。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洎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符合规定生育嘚子女,如系双胞胎或多胞胎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第三十一条 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凭证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以上
(二)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②十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三)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咹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笁及农业经济发展、贷款、扶贫、救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城镇无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和农村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和其他社会保障时应当优先保障,并给予优惠其享受的各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和其他优惠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第三十八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终止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間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再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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