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保扶贫政策出新规啦!
关於医保扶贫政策变化重点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在宜都市医保局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
大病、特殊慢性病宜都市医保局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
农村贫困人口在宜都市医保局内就医年度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控制茬5000元以内。
农村贫困人口到宜都市医保局外就诊需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医保扶贫政策。
对特殊农村贫困囚口取消住院起付线其他农村贫困人口宜都市医保局内起付线标准在城乡居民住院起付线标准基础上减半,即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100 元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 250 元,新政策规定住院起付标准不纳入医保扶贫政策保障范围
农村贫困人口中对6类特殊人群给予全額参保补贴,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經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
其他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定额补贴 220 元。实现农村贫困人ロ100%参保
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对农村贫困人口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未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比例給予基本住院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给予全额救助);
对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经夶病保险报销后按 75%比例给予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给予全额救助)。
原则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为 8 万え
审核 | 章黎 陈昱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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