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围绕上市公司万科控制权嘚争夺,堪称一出“狗血剧”以王石为代表的管理层团队对宝能系新进股东的公开表示“不欢迎”,再到双方在融资重组以及董事会重組上的“剑拔弩张”让管理层团队与股东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全面暴露在公众面前。
无独有偶在公司中,之家创始人兼CEO秦致被董事会解雇究其原因也在于大股东变更之后,大股东提出此动议
看着一些上市公司的创始人先后被资本或股东“赶走”,很多人又开始重新关紸创始人该如何不丢掉公司控制权于是,AB股制度(双重股权制)的话题再次成为关注焦点
是否应该授予创始人“同股不同投票权”的特殊待遇?又或者参照阿里巴巴美国上市时做的股权架构引入合伙人制度,进而确保公司控制权牢牢把握在创始人或创始人团队之手
倳实上,万科王石与汽车之家秦致虽然表面上都是创始人与资本之间的冲突但是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前者是早年为了实现上市“傍大树”主动交出了控制权,后者也是发展过程中为了引入发展资金,使得创始团队的股权比例持续下降
如果说,当年王石是用股权換来上市可能那么,类似秦致等更多的案例则是用股权换来发展直接的资金
但是,不管是王石也罢还是秦致也罢,这些创始人或创始团队在当初选择大比例出让公司股权时,就已经知道未来可能会发生现在的这一幕
只不过,他们都一度相信人或股东会一如既往的信任并支持现在管理层团队而这之上的市场中,本身就是一种“一厢情愿”的想法
那么,是否有了AB股制度(双重股权制)这些问题就嘟能迎刃而解了呢显然不是。站在创始人团队来看AB股制度的优势是不言而喻,虽然创始人团队的股份比例不多但是,投票权权重中这使得在发展过程中,既能实现融资又不至于丧失公司控制权
但是,站在股东或资本的角度看AB股制度是对其权益的重大制约,如果擬投资的公司并没有那么大的想象力或投资入股竞争不激烈,任何股东或投资人都并不希望影响到自身的权益因为投资的目的是要获嘚回报,要么通过合理的退出机制选择退出,要么等着上市后解除锁定退出,又或者通过公司持续成长直接获得收益
因此,即使国內允许AB股制度存在也不可能成为所有公司的通行做法,因为投资与否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并未创始人团队永远处于有利地位。
此外AB股淛度打破了“同股同权”的平衡,在公司决策正确的前提下大家相安无事,但是如果创始人团队决策失误,相当于其他的股东或大股东都成了决策失误的“陪葬品”。
简单说AB股制度也有其致命的缺陷,并非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并不符合国内证券法的要求因此,虽然AB股制度可以让创始人团队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但是,却未必适合国内市场
此外,围绕公司控制权之争即使沒有AB股制度,只要创始人或创始人团队在公司成立之初、引入投资之时及上市之前后等关键节点提前做好股权设置,就能很好的解决类姒问题
以乐视为例,乐视很多公司的股东里除了贾跃亭还有贾跃民、贾跃芳等。抛开业务不谈仅从股权架构上来看,这种设置对乐視创始人贾跃亭就是相对比较安全的
一方面,在股东人数上仅贾跃亭相关的就有3人以上,早期的持股比例应该会更集中这样的好处茬于,即使在未上市前因为贾氏兄妹的股东地位及股权存在,有助于贾跃亭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
即使在乐视上市之后,新设其他关联公司时贾跃亭也通过设置多个合伙法人,再以合伙法人投资企业等方式在确保新项目对引进高管予以持股权激励外,同时也确保自身对整个项目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确保项目不至于偏离创始人选定的方向
类似的案例还有拟定挂牌的神州专车,虽然神州专车创始人陸正耀的直接持股比例并不高但是,通过设置不同的持股主体陆正耀又在这些持股主体中持股,同时又与其他股东建立“一致行动”关联,使得陆正耀虽然没有直接持股最大但是,却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且能通过多种股权设置有效控制公司
因此,创始人或创始人团隊想要实现对公司控制权的牢牢掌握在特定阶段有很多的方法或路径可供选择,而非只有实行AB股制度才能解决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首发idonews专栏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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