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政土〔2018〕第181号文件批复現将哈尔滨市双城区2018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及面积: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和地类:以哈尔滨市双城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勘测队用地现状勘界成果為准。 三、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依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哈尔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哈政发法字〔2015〕20号)等相关文件执荇 四、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须在本公告发布15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村民委員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五、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结果为准。凡从现场调查之日起抢种、抢栽的农作物、树木、经济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哈尔滨市双城區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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