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义务劳动1个半小时肯定是不合理的即使是有加班费的加班,劳动法也是有时长限制的《勞动法》第四十一条对加班时间不能超过多长时间作了明确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彡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以京东方的做法不但是不合理的,而且还是违反劳动法的!
但是这条规定并不包括法定節假日时间因为考虑到一些部门的特殊情况,加班时间可由用人单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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