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免吴 涛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5日
吴 涛同志为青草人民法庭庭长;
刘 峰同志为范岗人民法庭庭长;
黄东树同志为双港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 诚同志为孔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孙荣新同志为卅铺人民法庭副庭长;
胡 伟同志为金神人民法庭副庭长;
吴 丽同志为范岗人民法庭副庭长;
甘少林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徐向军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王从庆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胡翠萍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杨 荣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吴 涛同志的孔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 峰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从庆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黄东树同志的范岗人民法庭副庭長职务;
徐向军同志的双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蕴红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唐燕来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启昌同誌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桐城市人民法院地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夏 风: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江永久: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韦 立: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一级法官
朱松涛: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員
陈 浩: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鲍德宝: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一级法官
胡立平:院党组成员、纪檢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余 昊: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一级法官
李建平:审判委員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高青勇: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监庭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王之成: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庭长、審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吴问银: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法官
江京红:民一庭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肖春生:民二庭庭长、審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叶顺生:立案庭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朱翠英:行政庭庭长、行政案件执行局局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林 峰:执行庭(局)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桂玉祥:孔城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吴跃辉:双港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雷經天:卅铺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朱国友:金神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刘 峰:范岗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吴 涛:青草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二级法官
张仙国: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员、一级法官
杨玉琴:监察室主任、行政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程巧梅:刑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王从庆: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沈梅章: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胡翠萍: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张卫东:民二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杨 荣:民二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程秀莲:民二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徐向军:审监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汪 琦:审监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級法官
甘少林: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姚 庆:行政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李向东: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王孝祥: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郞 祎: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王文忠:孔城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张 诚:孔城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二级法官
黄东树:双港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孙荣新:卅铺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級法官
胡 伟:金神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吴 丽:范岗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周玲菊:青草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二级法官
胡红梅:审判员、一级法官
刘敏华:审判员、一级法官
彭朝辉:审判员、一级法官
杨大勇:审判员、一级法官
丁先杰:审判员、一级法官
叶险峰:审判员、一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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