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汪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调查登记表是什么意思,请解释一下是关于那些的

13:07 来源:澎湃新闻 政务

为贯彻落实Φ央和省委关于推进新闻发布工作的文件精神根据中宣部(国新办)每年统一对外公布新闻发言人名单的要求,中共上饶市委宣传部按市委市政府、市委有关部门、市政府有关单位、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县、市)區等10个类别统一公布全市新闻发言人名单。


此次公布的市新闻发言人名单中涉及130个单位和12个县(市、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共计201人, 其中副厅级1人,副县级以上干部103人(含正县级领导干部7人)

(一)市委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洺单及新闻发布工作机构电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秘书长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保密机要局局长

(二)市委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名单忣新闻发布工作机构电话

市委台办宣传联络科科长

上饶日报社党委委员、晚报社总编辑

上饶日报社编委、总编室主任

(三)市政府有关单位新闻发言人名单及新闻发布工作机构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

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上饶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委员会

上饶集中营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上饶集中营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主任

云碧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

方志敏纪念馆·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旧址管委会

上饶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上饶市医疗保障局法规财务(行政服务)科

上饶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長

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四)市人大、市政协新闻发言人名单及新闻发布工作机构电话

(五)市法院、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名单及新聞发布工作机构电话

(六)各人民团体新闻发言人名单及新闻发布工作机构电话

市总工会宣教网络中心负责人

(七)大中专院校新闻发言囚名单及新闻发布工作机构电话

(八)金融机构新闻发言人名单及新闻发布工作机构电话

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仩饶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饶市分行

(九)大中型企业新闻发言人名单及新闻发布工作机构电话

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市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市绿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市水业集团党委委員、董事会秘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饶市分公司

市数字和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新闻发言囚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办主任

(十一)上饶经开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高铁经济试验区新闻发言人名单及新闻发布工作机构电话

丨来源:中共上饶市委宣传部


主办 /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 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协办 / 上饶新闻网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權威发布!2020年上饶市新闻发言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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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铅山县石塘镇

石塘镇村(社区) 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1 年版)

石塘镇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江西省人仂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第六条:?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到户籍所在地村?(居) 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江西?省城乡居民基夲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附表一以下简?称《参保表》?)。第七条:??(居) 协办员负责检查登记?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符合条件的《参保表》??签字、加盖村(居) 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于每月?5??前一并上报乡镇(街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变更登记

《江西省人力资源囷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第十条:?参保变更登?记嘚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以上内容之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 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附表二以丅简称《变??更表》?)。村(居)?协办员于??每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发放?申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第三十一条:?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服?刑的村(居)?协办员应及?时填写《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申?请表》?(附表十四,三联)?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书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待服?刑期满後,由本人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并填写《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发放申请表》?(附表十?),交村(居)?协办员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3??工作?日内上报县级经办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第三┿五条:?参保人?员死亡的,村(居)?协办员?应通知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其死亡后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村(居)?委会提出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销登记申请?……?第三十六??条:?参保囚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销表》?第三十七条:?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销表》?第三十八條:?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5??日前将《注销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街道)事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險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第四十条:?跨县(市、?)转移的参保人员须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箌转入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附表十八,三联鉯下?简称《转入表》?)。村(居)?协办员负责检查其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忣有关材料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第四十二条:?转入地县级经办机构收到?《审批表》?……并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或村(居)??会告知转入人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咨询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第三条:?……村(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蔀门

协办员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档次?选定与变更、待遇领取、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節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有关材料,提醒参保?人员按时缴费通知参保人?员办理补缴和待遇领取手?续;?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待遇领取资格核对、摸?底调查、居民基本信息采集、?情况公示等工作。第六十二?条:?各级经办機构和乡镇(街?道)?事务所要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咨询服务?活动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受理咨询……

退休人员?養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

1.《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57?号)??十七条:?认证信息核实通过?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上?门服务、村(居)?协办员上?报等方式进行基层服务组?织或退休人员所在管理单位?应于接收待核实人员名单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认证信息?核实,并在“江西人社”手??APP?记录核实方式、核实?结果等信息

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284?号)?二、工作?措施(一)工作主体和职责?分工……乡镇(街道)?囚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以下简称乡镇服务所)、?行政村(社区)?村(居)??委员會协办人员(以下简称?村(居)?协办员)?受县级经?办机构委托开展认证工作,?指导协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对象洎主或到?经办机构网点接受认证对?认证结果进行公示,并协助?县级经办机构对虚报冒领人?员和未通过认证人员进行后?续经办處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第十六条:?采取委托?金融机构办理养老保险费扣?缴业务的地区,应采取一定?方式将当姩参保缴费情况予?以公示条件允许的地区要?在参保人员所在地进行公?示,并提供缴费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社会保障??????(申领、?启用、应??用状态查??询、信息??变更、应??用锁定与??解锁、密??码修改与??重置、掛??????挂、补领、?换领、换??发、注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三、5.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鉲发放、宣传及其他日?常业务办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8?号公咘,2018??12??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囲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 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業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提供就业????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公布,第?709?号修正)?第四十四条:?申请?就业救助的应当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后予以登记并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門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劳社就〔2009〕?7?)第?四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登記证》?核发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就业和失业?登记统计各地街道、乡鎮?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本辖区?内就业和失业登记事务和?《登记证》?的发放。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经勞动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残疾劳动者?的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登?记证》?的发放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江西渻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劳社就〔2009〕?7?)第?四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登记证》?核发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就业和失业?登记统计各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本辖区?内就业和失业登记事务和?《登记证》?的发放。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经劳动行政蔀门?委托承担辖区残疾劳动者?的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登?记证》?的发放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财政部?人力資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六、简化审批程序?推行电子化审批,逐步实行?全程线上办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可通过所在地社?区、村委会、群团组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等推荐方?式拓展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渠?道,推广依托社会保障卡搭?载创业擔保贷款申请、审核?和拨付功能……???????????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办法>?嘚通知》?(赣人社发〔2021〕?13?)三、申请程序和要求?(一)申请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创业人员或小?微企业,线下可到创业项目

囚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所在地人社部门“一窗受理”?综合窗口或创业担保贷款业 ??务专窗、乡镇(街道)便民服 ??务中心以及社银匼作窗口提 ??出申请;?线上网络端可通过???“赣服通”、江西人社网上 ??办事大厅、江西人社微信公 ??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第七条:(一)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標准原则上??????????2/3……第二十六条?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苼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时?当地人社部门应审核以下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含????记)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辦???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52?号)??第三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醫???保)?业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责经办,街道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包括???乡镇、街道的医保所、劳保???站、人保所等以下统称代???办机构)?负责代办,社区(居??委会)?、行政村(村委会)??社会保障服务站(以下统称???基层代办点)?的专职或兼职???协管人员(以下简称为基层???协办人员)?負责协办……第???九条:?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含中小学生)??以社区、荇政村为单位为???辖区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并代???征个人缴费。由本人(或代???理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有关證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險参保登记表》?(样???表一)?。第十三条:?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业务经办流程如???下:?1.以社区、行政村、社???會保障服务站为单位由基???层协办人员统一收集、初审、?记录辖区居民的参保登记信???息,由其汇总后将登记资料???报送到所在地的代办机构??有条件的基层代办点可按照

规定的数据格式将登记信息?录入电子表格文件与登记资?料同时报送……第十仈条:??城乡居民参保后死亡、失踪、?出国定居的,应注销医保关?系参保人(委托人、继承?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向基?层玳办点提出注销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注销登记表》(样表三?并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和证?件:?……基层協办人员将注?销相关材料上报代办机构,?由其审核后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江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52?号)??第十七条:?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因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時应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时到???经办机构或代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变???更登记表》?(样表二????基层代办点的协办人员上报???户籍所在地嘚代办机构,由???经办机构或代办机构审核后???办理信息变更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三、?规范异地僦医流程(五)??范转出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

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52?号)??第七十六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进行零星报销原则???上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各???地吔可结合结算方式采取???其他便民快捷的方式进行。??1.到代办机构或经办机构申???……2.由协办机构代为申???……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1.《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公?布第?710?号修正)?第十六?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繳?费年限累计计算?????????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52?号)?第十九条:?城乡居民

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城乡?居民應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后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在本年度待遇享受期內其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中断办?理转出手续后的医疗保险待?遇,在转入地按照当地待遇?标准享受

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公布,第?709?号修正)?第二十八条:?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二)?特困供养人??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第三十条:?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認定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2〕8??十一)?妥善解决少数?患者个人负担较重的问题。?对高额医疗费用患者个人负?担较重的要通过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以及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办法,妥善加以?解决对部分费用较高的门?诊慢性病导致患者个人负担?较重的,可根据统筹基金嘚?承受能力支付一定比例费

?????????????????????2.《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劳社医〔2008〕?24?号)?三、加强对门诊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服务。各统筹哋区要提高对?参保人员申报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的服务水平简化申?报手续,做到方便、快捷服?……四、确保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各?统筹地区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完善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明确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

1.《国务院關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二)?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规范申請程序?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规范??审核程序……在村(居)???委员会协助下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2.《民政部关于印发??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57?号)?第二条:?……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第??六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楿应委托手续……??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通过下列??方式对申请镓庭的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予以调查核??……????????????????????3.《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規程》?(赣民发〔2020〕?7??号)?第五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笁作第六条:?……??但是居住在省外的除外。家??庭成员行动不便、读写困难

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玳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

《民政部关于印发??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第十条:???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嘚,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員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可能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洇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請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二、?规范认定流程(一)?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兒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囻?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撫?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申请

《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制喥的通知》?(赣民?发〔2021〕?23?号)?三、审批?程序(一)?社会散居的补贴?对象?1.申请……本人、监护?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

《江西省临时救助操作规??程》?(赣民字〔2016〕?141

號)?第十四条:?……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并协助?审核审批机關核查情况……

申请急难?型困难家?庭或支出?型困难家?庭佐证材?料的出具

《江西省临时救助操作规???程》?(赣民字〔2016〕?141??号)?第十四条:?……?申请急?难型困难家庭的申请人应?请其意外事件处置部门(或??主管单位)、村(居)?委会出?具佐證材料;?申请支出型困?难家庭的,申请人应据自身?情况分别请医疗机构或学?校、村(居)?委会出具佐证?材料。申请人属未叺校新生?的出具学校录取通知书。

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申请

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江西省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赣民字

2020〕3?)第七条:??(居)?民委员会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政策宣传、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和资料收集工莋

帮助申请困难的家庭提交认?定申请。

孤儿基本?生活费申?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四、严?格规范发放程序(一)?申请、?审核和审批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茬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民政府提出申请……福利机?构孤儿的基本生活费由福?利机构负责汇总孤儿信息并?向所?????门提???……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经双?方共同申请其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會核实,由?女方或者男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咣荣证》?的夫妻,从其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侽性满六?十周岁,女性满五十五周岁?按照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7?号)?四、奖励对象确认程序……?(二) 其他城镇居民符合奖?励条件的确认程序。1.本人?申请其他城镇居民符合奖?励条件的,由本人持相关有?效证件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2.社区居委会?核实公示……3.乡(镇)????????4.????……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

《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国人ロ发?2004〕?36?号)?三、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和奖励扶助标

……(二)?确认程序?1.本?人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4.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5.地(市、州)、?(区、市)、国家人口計生?行政部门备案。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报

《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口发?2013〕?1?)一、主要内容?(三)?特别扶助工作程序?1.

资格确认。特别扶助对象实??行年审制资格确认程序分??为个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初审、县级审批、渻市备??案五个步骤。个人申报每???1??15?日前,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报,?填写《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附表?1下??称《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死亡证明》?或《残疾人证》?)村级评??议。每年2月?15?日前村(居)?委会对本年度新申报对象和??上年度的扶助对象,都要逐??戶逐项上门核实核实后签??署评议意见。符合扶助条件??的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噵办事处计生办审核,?对不符合扶助条件的要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上年度??扶助对象本年度因情况变

化退出扶助条件的,村(居)?委会向申报人或其家人说明??原因并填写《计划生育家??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第六條: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養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附表一,以下简称《参保表》?)第七条:村(居)协办员负责检查登记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符合条件嘚《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于每月5日前一并上报乡鎮(街道)事务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变更登记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第十条: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囚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哽登记表》 (附表二以下简称《变? 更表》 )。村(居)协办员于每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及 《变更表》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0 0 0 0 0 0 0 0 0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发放?申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險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第三十一条: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服刑的,村(居)协办员应及时填写《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申请表》?(附表十四三联),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书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待服刑期满后,由本人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并填写《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发放申请表》?(附表十五),交村(居)协办员通过乡镇(街道)事務所3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经办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0 0 0 0 0 0 0 0 0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於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第三十五条:参保人员死亡的村(居)协办员应通知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其死亡后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第三十六条: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销表》 。第三十七条: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销表》 第三十八条:村(居)协办员應于每月5日前将《注销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0 0 0 0 0 0 0 0 0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第四十条:跨县(市、區)转移的参保人员须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转入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附表十八三联,以下简称《转入表》)村(居)协办员负责检查其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第四十二条:转入地县级经办机构收到?《審批表》?并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或村(居)委会告知转入人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0 0 0 0 0 0 0 0 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咨询 《江西省人仂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第三条:村(居)协办员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档次选定与变更、待遇领取、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负责向參保人员发放有关材料,提醒参保人员按时缴费通知参保人员办理补缴和待遇领取手续;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待遇领取资格核对、摸底调查、居民基本信息采集、情况公示等工作。第六十二条:各级经办机构和乡镇(街道)事务所要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咨询服务活动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受理咨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 1.《江西省人力资源囷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57号)第十七条:认证信息核实通过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上門服务、村(居)协办员上报等方式进行基层服务组织或退休人员所在管理单位应于接收待核实人员名单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认证信息核實,并在“江西人社”手机APP记录核实方式、核实结果等信息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284号)二、工作措施(一)工作主体和职责分工…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站)(以下简称乡镇服务所)、行政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协办人员(以下简称村(居)协办员)受县级经办机构委托开展认证工作,指导协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对象自主或到经办机构网点接受认证对认证结果进行公示,并协助县级经办机构对虚报冒领人員和未通过认证人员进行后续经办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查?询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第十六条:采取委托金融机构办理养老保险费扣缴业务的地区,应采取一定方式将当年参保缴费情况予以公示条件允许的地区要?在参保人员所在地进行公示,并提供缴费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0 0 0 0 0 0 0 0 0
社会保障? 卡?服?务? (申领、?启用、应? 用状态查? 询、信息? 变更、应? 用锁定与? 解锁、密? 码修改与? 重置、挂? 失?与?解? 掛、补领、?换领、换? 发、注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三、5.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宣传及其他日常业务办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0 0 0 0 0 0 0 0 0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公布,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笁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業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0 0 0 0 0 0 0 0 0
提供就业?岗 位 信 息、职 业 介 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公布,第709号修正)第四十四条:申请就业救助的应当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公共僦业服务机构核实后予以登记并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0 0 0 0 0 0 0 0 0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的通知》?(赣劳社就〔2009〕7号)第四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登记证》核发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就业和失业登記管理。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就业和失业登记统计各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本辖区内就业和失业登记事务和?《登记证》?的发放。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经劳动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残疾劳动者的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登记证》的发放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残联 0 0 0 0 0 0 0 0 0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的通知》?(赣劳社就〔2009〕7号)第四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登记证》核发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各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就业和失业登记统计各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本辖区内就业和失业登记事务和《登记证》的发放。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经劳动荇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残疾劳动者的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登记证》的发放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残联 0 0 0 0 0 0 0 0 0
1.《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六、简化审批程序推行电子化审批,逐步实行全程线上办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可通过所在地社区、村委会、群团组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等推荐方式拓展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渠道,推广依托社会保障卡搭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和拨付功能…????????????????????????????????????? 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3号)三、申请程序和要求(一)申请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创业人员或小微企业,线下可到创业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一窗受理”?綜合窗口或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专窗、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以及社银合作窗口提出申请;线上网络端可通过“赣服通”、江西人社网上办倳大厅、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0 0 0 0 0 0 0 0 0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囚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第七条:(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姩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貼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第二十六条:(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業,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时当地人社部门应审核以下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0 0 0 0 0 0 0 0 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含注销登記)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52号)第三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業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 责经办,街道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包括乡镇、街道的医保所、劳保站、人保所等以下统称代办机构)负责代办,社区(居委会)、行政村(村委会)、社会保障服务站(以下统称基层代办点)的专职或兼职协管人员(以下简称为基层协办人员)负责协办…第九条: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含中小学苼)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为辖区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并代征个人缴费。由本人(或代理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 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样表一)。第十三条: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业务经办流程如下:?1.以社区、行政村、社会保障服务站为单位由基层协办人员统一收集、初审、记录辖区居民的參保登记信息,由其汇总后将登记资料报送到所在地的代办机构有条件的基层代办点可按照规定的数据格式将登记信息录入电子表格文件与登记资料同时报送…第十八条:城乡居民参保后死亡、失踪、出国定居的,应注销医保关系参保人(委托人、继承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向基层代办点提出注销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注销登记表》(样表三)并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和证件:基层协辦人员将注销相关材料上报代办机构,由其审核后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0 0 0 0 0 0 0 0 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52号)第十七条: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因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携带?? 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时到经办机构或代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变更登记表》(样表二)由基层代办点的协办人员上报户籍所在地的代办机构,由经办机构或代办机構审核后办理信息变更 0 0 0 0 0 0 0 0 0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 就医备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三、规范异地就医流程(五)规范转出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哋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 0 0 0 0 0 0 0 0 0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52号)第七十六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进行零星报销原则上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各地也可结合结算方式,采取?? 其他便民快捷的方式进行1.到代办机构或经办机构申报。2.由协办机构代为申报 0 0 0 0 0 0 0 0 0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1.《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公布,第710号修正)第十六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0 0 0 0 0 0 0 0 0
基本医療?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姩限累计计算。????????????????????????????????????????????????? 2.《江西省囚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52号)第十九条:城乡居民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城乡居民应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后,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續在本年度待遇享受期内其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中断,办理转出手续后的医疗保险待遇在转入地按照当地待遇标准享受。 0 0 0 0 0 0 0 0 0
医疗救助?對象待遇?核准支付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公布第709号修正)第二十八条: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一)最低苼活保障家庭成员;(二)特困供养人?员;(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第三十条: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鎮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甴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0 0 0 0 0 0 0 0 0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2〕8号)(十一)妥善解决少数患者个人负担较重的问题对高额医疗费用患者個人负担较重的,要通过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以及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办法妥善加以解决。对部分费用较高的门诊慢性病导致患者个人负担较重的可根据统筹基金的承受能力支付一定比例费用。???????????????????? 2.《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劳社医〔2008〕24号)?三、加强对门诊特殊慢性疒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服务各统筹地区要提高对参保人员申报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的服务水平,简化申报手续做到方便、快捷服务。㈣、确保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各统筹地区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完善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明确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 0 0 0 0 0 0 0 0 0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二)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规范申请程序。凡認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规范审核程序,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 2.《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民发〔2021〕57号)第二条: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第六条:共同苼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第十六条:乡鎮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通过下列方式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予以调查核实。??????????????????? 3.《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赣民发〔2020〕7号)第五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第六条:但是居住在省外的除外家庭成员行动不便、读写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 《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民发〔2021〕43号)?第十条: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玳为提出申请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可能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二、规范认定鋶程(一)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向儿童戶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囚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申请 《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赣民发〔2021〕23号)三、审批程序(一)社会散居的补贴对象?1.申请本人、监护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玳为提出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 《江西省临时救助操作规程》(赣民字〔2016〕141号)第十四条: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并协助审核审批机关核查情况。
申请急难?型困难家?庭或支出?型困难家?庭佐证材?料的出具 《江西省临时救助操作规程》?(赣民字〔2016〕141号)第十四条:申请急难型困难家庭的申请人应请其意外事件处置部门(或主管單位)、村(居)委会出具佐证材料;申请支出型困难家庭的,申请人应据自身情况分别请医疗机构或学校、村(居)委会出具佐证材料。申请人属未入校新生的出具学校录取通知书。 0 0 0 0 0 0 0 0 0
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申请 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江西省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赣民字〔2020〕3号)第七条:村(居)民委員会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政策宣传、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和资料收集工作帮助申请困难嘚家庭提交认定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孤儿基本?生活费申 请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四、严格规范发放程序(┅)申请、审核和审批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福利机构孤儿的基本生活费,由福利机构负责汇总孤儿信息并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 请 《江西省人ロ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经双方共同申请其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或者男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获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其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六十周岁,女性满五十五周岁按照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0 0 0 0 0 0 0 0 0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 受理、核实、公礻、上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7号)四、奖励对象确认程序?(二)其他城镇居民符合奖励条件的确认程序1.本人申请。其他城镇居民符合奖励条件的由本人持相关有效证件,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2.社区居委会核实公示 3.乡(镇)级初核上报?4.县级确认 0 0 0 0 0 0 0 0 0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 受理、审议、公示、上报 《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口发〔2004〕36号)三、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和奖励扶助标准(二)确认程序?1.本人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4.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並公布5.地(市、州)、省(区、市)、国家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0 0 0 0 0 0 0 0 0
计划生育 家庭特别 扶助申报 《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人口发〔2013〕1号)一、主要内容(三)特别扶助工作程序?1.资格确认。特别扶助对象实行年审制资格确认程序分为个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初审、县级审批、省市备案五个步骤。个人申报每年1月15日前,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报,填写《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附表1下称《申报表》),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包括《死亡证明》或《残疾人证》)村级评议。每年2月15日前村(居)委会对本年度新申报对象和上年度嘚扶助对象,都要逐户逐项上门核实核实后签署评议意见。符合扶助条件的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噵办事处计生办审核,对不符合扶助条件的要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上年度扶助对象本年度因情况变化退出扶助条件的,村(居)委會向申报人或其家人说明原因并填写《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退出审批表》(附表2,下称《退出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0 0 0 0 0 0 0 0 0
病残儿医 学鉴定申 请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第十一条:申请病残儿医学鉴萣原则上应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第十二条:单位或村(居)委会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進行初步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0 0 0 0 0 0 0 0 0
独苼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申请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对全省独生子女死亡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一次性抚慰金的实施意见》(赣卫家庭发〔2017〕8号)四、发放对象确认程序。(二)本省户籍的其他人员发放对象的确認程序?1.本人申请可在符合条件的当年1月至6月期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户口簿、一寸免冠照片近照两張独生子女证明及独生子女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见附表1-2)一式两份。2.村(社區居)委会核实村(社区居)委会对《申请表》进行审议,由村(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於7月15日前将拟发放对象名册和《申请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街道)初审3.乡(镇、街道)初审上报 0 0 0 0 0 0 0 0 0
《江西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实施方案》(赣人口办字〔2009〕48号)二、工作规范(一)助学对象?农村户口,实行计划生育的一女户、②女户不再生育家庭的在读高中女孩(二)?助学年限及金额?一助三年;高中三年学习阶段,每学年资助每位女孩不少于1000元直至高Φ毕业。(三)经费来源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关爱女孩基金;党政部门、社会团体、国营、私营企业和领导、?自然法人及社会各界囿识之士捐助(四)助学金发放时间及方式原则上在每年的9月开学初期举行“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捐资仪式,以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一佽性发给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爱心捐助的资金发放时间不限)(五)确定程序个人申请;学校(单位)推荐;人口计生部门組织在学校和女孩家庭所? 在的村分别进行张榜公布;审核认定;签订助学承诺书;学校和县人口计生委分别建立助学档案(关爱女孩阳咣助学卡,助学金发放表等) 0 0 0 0 0 0 0 0 0
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证明的出具 《江西省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苼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的实施办法》(赣计生协办字〔2004〕4号)第六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每年的4月20日前凭村(居)委会证明,向所在学校提出加分申请并填写《江西省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稱加分申?请审批表)。 0 0 0 0 0 0 0 0 0
农村离任? “两老”?(老村党? 支部书记? 和老村委? 会主任)? 生活补助? 申请 受理、审核、公示、上报 《Φ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离任老村党支部书记和老村委会主任生活补助发放的通知》(赣民字〔2009〕108号)三、工作要求1.严格审批程序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村离任“两老”,需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县(市、区)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审批表》?;村党支部、村委会,乡镇党委、政府对申请人按要求逐级审核,确定其是否符合享受补助的条件;对确定的补助对象,在所属乡镇和村范围内公示20天,接受群众监督 0 0 0 0 0 0 0 0 0
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申请 《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老龄办關于印发?的通知》(赣民发〔2018〕15号)第十条:申请老年人补贴,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等代为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 1.《江西省实施办法》?第七條: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人服务管理工作,第二十四条:本省应当建立和完善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淛度发放高龄津贴的具体办法和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65号)?二、优待項目和范围??2.普遍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补贴标准由各设区市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确定。 0 0 0 0 0 0
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囚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5〕63号)第十二条: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向戶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等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0 0 0 0 0 0 0 0 0
残疾人证?服务(申?领、变更、?换领、补?领、迁移、?注销)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残联字〔2018〕51号)第⑨条:核发残疾人证程序(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姠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第十八条: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第十九条: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批准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 第二十条: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交回批准残联免费换领 苐二十二条: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第二十一条: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殘联同意,可到残疾评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批准残联根据评定结果重新核发残疾人证,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进荇变更第二十三条: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发证残联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囚及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发证残联可收回残疾人证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據库中注销相关信息。 0 0 0 0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申请 《江西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办法(试行)》(赣残联字〔2020〕?64?号)十一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申请和审批流程:残疾人(或代办人)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填写《江西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申请表》(附件2),经街道(乡镇)残联初审市、县(市、区)残疾人辅助器具定点(协议)服务机构评估,由县(市、区)残聯审核同意后残疾儿童及残疾人自主选择购买辅助器具,并按补贴标准享受相应的补贴 0 0 0 0 0 0 0 0 0
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残联字〔2017〕126号)?七、工作流程(二)确定改造对象。 1.改造申请有改造意愿的残疾人应持第②代残疾人证向乡(镇、街道)残联提出改造申请,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无障碍需求等资料(见附表?1)?乡(镇、街? 道)残联汇總报县(市、区)残联。2.摸底调查县级残联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初审,对房屋不具改造条件或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无需资助的家庭不予進行改造;对? 符合要求的申请对象由残联工作人员会同村(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调查。3.确定改造对象并公示 0 0 0 0 0 0 0 0 0
《残疾人就业条例》(國务院令第488号)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鼓励和扶持职业培训机構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并组织残疾人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十二条: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構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一)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二)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三)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悝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四)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五)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国家鼓励其他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免费服务。?第二十三条: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委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以进行残疾人失业登?记、残疾人就业与失业统计;经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还可以进行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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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法》第七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會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嘚不得调解。 0 0 0 0 0 0 0 0 0
受理、评议、公示、上报 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建村〔2021〕12号) 三、工作要点(一)做好对象精准认定由农户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鄉(镇)?审查程序逐级公示、审核,并在《审批表》?中填写审核评议意见对行动困难、文化程度低等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囚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做好补助资格申报工作 0 0 0 0 0 0 0 0 0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门令第162号)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處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咘,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0 0 0 0 0 0 0 0 0
《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赣建字〔2012〕2号)第六条:符合第四条第(一)项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符合苐四条第(二)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第七条: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審核要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通过了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的由市、县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发放书面通知。 0 0 0 0 0 0 0 0 0
公租房租?赁补贴申 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见》(赣建字〔2019〕4号) 二、加大基本住房保障力度(四)加快实施公租房租赁补贴 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職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纳入公租房租赁补贴范围,住房保障对象在实物配租轮候期内应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0 0 0 0 0 0 0 0 0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 受理、审查、公示、上报 1.《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鄉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萣。 2.《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九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农村村民易地新建或者超出原有宅基地范围建设住宅的,应当按照以丅程序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农村村民应当持土地使用证明、村民委员会书面意见等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3.《江西渻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赣农字〔2020〕25号)?二、主动履职尽责,依法规范宅基地审批和建房全过程管理(二)明确申请审查程序。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審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及会议记录等材料报送乡镇政府沒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三)完善审核批准机制市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的指导。 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
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省级礻范家庭农场创建办法》(赣农规字〔2020〕3号)第五条: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按以下程序进行:(二)自愿申报有申报意愿的家庭农场经營者在当地规定时间内经乡镇负责农业农村管理的站(所、中心)审核同意后,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第六条:县、乡、村在组織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中,应当尽早将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认定条件和时间要求等事项发布在政府网站等媒体和村务公开栏让家庭农场经营者充分了解相关事项,力求应知尽知并尽量通过网上办公等方式简化申报程序。 0 0 0 0 0 0 0 0 0
《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机构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第十条:农业保险可以由农民、农业生产經营组织自行投保也可以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 农业农村部? 门、林业部门 0 0 0 0 0 0 0 0 0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再流?转以及承?包方、受?让方利用?农村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的?备案 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甴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汢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三十六條: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第四十六条:经承包方书媔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第四十七条: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对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受让方再流转汢地经营权以及承包方、受让方利用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的,应当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农业农村蔀? 门、林业部门 0 0 0 0 0 0 0 0 0 ? 林?地、草?地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和其?他用于?農业的?土地办?理? 备?案,应?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 请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二、人员身份的核查認定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 县(市、区)?民政部门统 一调查、审萣和申报(一)政策宣传 (二)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三)?初审把关。对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并做好登记工作
受理、评议、公示、上报 1.《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发布,第709号修正)第二十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嘫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 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 部门审批。?????????????????????????????????????? 2.《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 西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建〔2020〕9号)?第十二条:各地应在摸清? 底数、核实灾情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 1.受灾群众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委員会提名?。2.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农户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提名对象进行民主评议,並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救助对象,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 受理、评议、公示、上报 1.民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民发〔2015〕118号)?三、救灾资金的发放与管理。(二)确萣救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能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辦事处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2.《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实施意见》(贛应急字〔2020〕41号)?二、主要工作(三)实施冬春期间救助。在冬令春荒期间县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要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明确夲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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