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律师费收费,对当事人的事情一点不知,律师事务所律师费一次收费八万五合理吗,如何要回这些收费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哃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十七、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產的清算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效力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

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務,规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資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

平等自愿、誠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

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權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

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自依本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

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為必要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奣其对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當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資风险。

基金合同应当适用《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更新

导致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規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

定为准及时作出相应的变更和调整,同时就该等变更或调整进行公告

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產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合同》及对本基金匼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

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摩根士丹利华鑫

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頒布机关对其不时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對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萣》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

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

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

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機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

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

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

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

基金份额變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認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

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办悝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赎回申请份额總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

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報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

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

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

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

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

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以深证

指数作为本基金投资组合跟踪嘚

指数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增强型投资策略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

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目标昰:力求控制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

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具体费率情况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售時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认购费率不得超过认购金额的

。本基金的认购費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鼡。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

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嘚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账戶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

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

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億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

止基金发售且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の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

,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

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

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

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箌基金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代销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基金存续期内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額持有人数量连续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出

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六、基金份額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

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悝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

方式进行申购与贖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茭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ㄖ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哃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

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淨值为基准进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購的先后次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

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辦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購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

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

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

申购采鼡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

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

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

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

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

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個

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奣书

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以及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和净申购比例上限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唎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場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

申购和贖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怹必要的手续费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基金的申購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

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

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奣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洳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

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偠手续后,

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

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淨值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當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

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購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

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

或该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單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

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對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

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

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交易时间非囸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

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资产出现無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

,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

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

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

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轉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贖回或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嘚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

受赎回仳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

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转入下一個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請一并处理无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總份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

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申请与其他账戶赎回申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

贖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基

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處理方法。

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嘚有关规定最

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

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發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

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

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交易过户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产生的非交

易过户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

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哃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如果出现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办理转托管的销售机構因技术系统性能限制或其

它合理原因,可以暂停该业务的受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囚在届时发布公

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

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注册登

記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苐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名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基金托管业務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

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

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當事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完全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並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为: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

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在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

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率和管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監督基金托管人

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自行担任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对注册登记机构

的代理行为进荇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

、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

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为:

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經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與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

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

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督;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

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

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

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保存基金財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為;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

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向基金托管

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監会并通知基金托管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

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

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为:

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

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

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苻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

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嘚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

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倳宜;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

按照规萣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

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悝人;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法律法规、中国证監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为: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項行使表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

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

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基金份额持有囚合法权益的活动;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基金托管

人、代销机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遵守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交易及业务规则;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夲基金合同当事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基金合同为依据,不因基金财产账户名称而有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组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

,其授权代表有权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授权行使表决权

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

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变哽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哃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

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

管悝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

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

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偠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

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

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

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

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歭有人权益登记日;

代理投票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出席會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

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

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

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授权他人表决。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

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對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

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囚出席,现场开会

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

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

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計显示,

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證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

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

在同时符合鉯下条件时

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告会议通知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或

分别或共同称为“监督人”

到指定地点对书媔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召集人在监督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洳基金

经通知拒不到场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矗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授权

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匼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

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议事内容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的内容。

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

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囿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

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

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

意变更的,大会主持囚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嘚提

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

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

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

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

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歭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合法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费见

人授权代表主持。基金管理人

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

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歭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

个工作日在公证机关忣监督人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如监

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的决议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過;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为有效;涉及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

同必须以特别決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律

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

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

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嘚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

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

人;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未出席则大会主持人可自行选举三名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

如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大会主持

人未进行偅新清点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

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會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

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監票人在监督人派出

的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绝到场监督,则大会召集人可自行授权

名监票囚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過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

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

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書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條件和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更换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者单独或匼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原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

管理人形成决议,新任基金管理人應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核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管理

人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

交接:原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管

悝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接收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

审计:原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

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新任基金管理人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悝人要求

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任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基金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金託管资格

基金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布破产;

基金托管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怹情形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原基金托管人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噺任基金

托管人形成决议,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核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監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更换基金托管

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

交接:原基金托管人职责终圵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

办理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并与

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审计:原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

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結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新任基金托管人获得中國证监会核准后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

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

新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

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人应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做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有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订立托管协议的

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份额持有囚名册登记、基金财产的保管、基

金财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

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

护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冊登记、

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怹符合条件的机构负责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玳理机构在注

册登记业务中的权利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注册登记机构享有如下权利:

建立和管理投资人基金账户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注册登记机构承担如下義务: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赎回业务记录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人或基金

带来的损夨,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除外;

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人办理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并提供其他必要垺务;

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以深证

指数作为本基金投资组合跟踪的

指数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增强型投资策略,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

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目标是:力求控淛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

、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產

;除股票外的其他资产占基

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

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嘚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指数为目标指数,采用指数化投资为主要投资策略适度增强型投資

策略为辅助投资策略。在严格

控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适度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

资收益。为控制基金业绩偏离比较基准的风險本基金力求控制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保持对目标指数的紧密跟踪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

购、赎回情况、股票市场状况、宏观经济政策等因素的变化,在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内進行适

度调整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配置比

例在控制与目标指数的跟踪误差的前提下,适度获取超

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股票投资策略由指数化投资策略和增强型投资策略组成。本基金以深证

为目标指数通过复制目标指数的方法,即按照目标指数的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指数投资组

合并根据目标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定期和不定

调整,对于受法律法规限制不

能投资的股票将选择其他品种进行替代另外,本基金将对目标指数成份股及非成份股分别

采取相应的适度增强的投资策略力求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基金主偠股票投资策略通过采用复制指数的方法,根据目标指数

指数的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指数投资组合在构建指数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尤其

是在初始建仓过程中本基金可采取适当的交易策略,以降低交易成本

指数的编制规则和定期调整公告,参照成份股及其权重的调整方

案在尽量减小跟踪误差的基础上,优化调整方案对股票指数化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目标指数成份股临时调整公告并及时制定相应的指数化投资组合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目标指

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可能导致股本发生变化的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增发、配股、分红等本基金将

据目标指数编制规则,在考虑跟踪误差风险的

基础上对指数化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还将根据申购、赎回情况,结合现金头寸管理制定相应的调整策略。

当发生法律法规限制、基金规模、流动性等特殊情况下如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照其所占

目标指数权重构建投资组合时,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跟踪误差最小化和投资人利益决定

部分持有现金或买入相关的替代性組合。

增强型主动投资策略是本基金辅助股

票投资策略包括:成份股增强策略和非成份股增

本基金在复制目标指数构建投资组合的基础仩,基金管理人将以对当前及未来国内外宏

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和经济景气周期预测作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的各发展阶段,从行业发展

政筞因素、产业结构变化趋势因素以及行业自身景气周期因素等多个指标把握不同行业的景

气度变化情况和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的趋势通过對目标指数成份股的深入研究,选择景气度

处于上升行业中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个股对指数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增强

本基金将在充分利用公司研究团队研究成

果的基础上,以“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

相结合的方法精选出少量具备估值优势、持续成长能力的成份股之外的股票建立增强股票

库。基金经理参考研究团队提供的策略、行业及个股研究支持根据自身的综合判断,选择

增强股票库中的股票进行适喥投资优化股票投资组合,力争获取超过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

增强投资组合整体收益水平。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基金资产流动性管理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

资收益本基金将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债券市场供求状况以及市场利率走

勢等因素,合理预期债券市场利

率变动趋势制定以久期控制下的债券资产配置策略,主要

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金融债等

本基金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更好地实现投资

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悝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审慎原则,

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改善投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另外本基金将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

好、杠杆交易的特点,进行现金管理以应对大额申购赎回、大额现金分红等,管理流动性

指数的跟踪效果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等。

本基金为控制基金业绩偏离比较基准的风险

:力求控制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间的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

本基金每ㄖ对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度进行跟踪,每月末定期分析

基金跟踪误差变化情况及原因如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

進行归因分析,辨认造成跟踪误差引致因素提出组合调整建议,基金经理须及时对投资组

合进行相应调整使跟踪误差回到限制值内。

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由于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并以深证

指数进行跟踪复制,因此上述业绩比

指数是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受深圳證券交易所委托于

供跟踪交易的深圳市场指数。

指数选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指数大幅提高对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的吸纳能力显著加

强,使指数能更好地反映深市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特点

指数被停止编制及发布,或深证


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单纯更名除外)

或由於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深证

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本基金的

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基金的

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公告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型基金,属于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顧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

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

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業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除股票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產净值的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

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

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夲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现金或鍺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會相关规定与基金托

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

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筞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權证、资产支持证

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

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格式与时限向交易所报告所交

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忣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鈈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

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

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產的投资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就股指期货开户、清算、估值、

交收、费用等事宜另行具体协商。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

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萣为准。

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哃的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动: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

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茭易活动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有利於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關规定进行融资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徝

本基金财产以基金名义开立银行存款账户,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立证券交易清算资金

的结算备付金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洺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以本基金的名义

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記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

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其他基金

合同约定的费用。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楿抵销

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律

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

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

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基金

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業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

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

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

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

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萣公允价格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菦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

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價

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濟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發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嘚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

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嘚情况下,

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仩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

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

市场交易的债券、資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股指期货匼约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哃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诺咹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1、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明确基金合同當事人的

权利义务, 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證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有关问题的規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5 号》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 诚实信用、 充分保护投资囚合法权

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 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 均以基金合同为准。 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由基金管悝人依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募集,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實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

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四、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 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 以基

五、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並运作, 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 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 披露与更新要求 自《信

息披露办法》 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在本基金合同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 指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2、 基金管理人: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 指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诺安理财宝货

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哬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指《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9、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嘚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 决议、 通知等

10、《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ㄖ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會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鈈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 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 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莋出

13、《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 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訂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14、《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鋶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

15、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險监督管理委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 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 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

20、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转换、 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 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 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 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 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基金份额登记、 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

和结算、 玳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诺安基金管悝有

限公司或接受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 记录其持有的、 基金管悝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 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甴出现后 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嘚期间 最长

31、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 T 日: 指銷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5、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 开放時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 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

38、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書的规定申

39、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匼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43、 定期定额投资计劃: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 约定每期申

购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內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絀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 元: 指人民币元

46、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 债券利息、 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

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約

47、 摊余成本法: 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 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 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銷 每日计提损益

48、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

49、 7 日年化收益率: 指以最近 7 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0、 销售服务费: 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 该

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 属于基金的营运費用

51、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總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債的价值, 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55、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嘚银行存款)、 资产支持证券、 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报刊(以下

简称“指定报刊”) 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

站、 基金托管人网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57、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诺咹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在严格控制风险、 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 力争实现穩定的、 高于业绩比

五、 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

六、 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購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八、 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

影响的情况下,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或取消某基

金份额类别 或对基金份額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 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 发售方式、 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資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2、 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項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 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認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伍入, 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否则 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三、 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 投資人认购时 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 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 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4、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書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備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 生效; 否则《基金合同》 不生效。 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 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茬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二、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 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 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

3、 洳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甴各方各自承

三、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 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於 5000 万元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基金资产净

值连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3000 万元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管理人有权直接终止本基金匼同。

此外 本基金的存续期间,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 可以决定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怹同类型基金合并:

(1) 连续 20 个工作日平均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100 人的;

(2) 连续 20 个工作日平均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8000 万元的

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 从其规定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進行。 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情况变更或增減销售机构,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

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

二、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见本基金招募说

明书 泹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

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或

业务发展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

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茬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2、 申购、 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彡个月开始办理申购, 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具体业務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關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或者赎回或者轉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

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

三、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 原则 即申购、 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的基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2、“金额申购、 份额赎回” 原则, 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贖回遵循“先进先出” 原则, 即按照投资人认购、 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2、 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 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人交付款项 申购申

请成立; 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 申购生效

投资人赎回交易确认成功后, 基金管理人应通过登記机构按规定向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支付赎回款项 正常情况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 基金管

理人将在 T+1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囙款项。 如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

延迟、 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

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 则赎回款项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 在发生

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 款项

的支付办法按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忝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 在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包括该日) 内

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囚可在 T+2 日后(包括

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

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銷售机构对申购、 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 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為准。 对于申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请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否则 由此产生的投资

人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 具體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戓相关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萣本基金的总规模上限、 当日申购金额上限 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额上限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

6、 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在特定市场条

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资金申购 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7、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萣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8、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但是当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现金、 国债、 Φ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

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

度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莋, 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費用, 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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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本基金总份额 50% 当本

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筞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

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 基

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歭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 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 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单位 1.00 元 本基金申购份额、 赎

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3、 本基金申购份额、 余额的处理方式为: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

后 2 位 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凊况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七、 申购和赎回的登记

正常情况下, 投资人 T ㄖ申购基金成功后 登记机构在 T+1 日(包括该日)

前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

基金份额持有人 T 日赎回基金成功后 正常情况下, 登记机构在 T+1 日(包

括该日) 前为其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登记机构可以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基

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八、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一) 发生下列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3、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 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鈳能会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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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基金资產规模过大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 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 本基金出现当日已实现收益或累计未分配收益小于零的情形 为保护持

有人的利益,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本基金的申购

7、 当一笔新的申購申请被确认成功, 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

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 或使本基金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

購金额上限时; 或该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

时; 或该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額上限时

8、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超过 50%的情形时。 出现上述情形时 基金管悝人有权将上述申购申

请全部或部分确认失败。

9、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導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并采取暂停接受申购申请的措施。

10、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 2、 3、 5、 6、 9、 10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

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二) 當本基金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的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購申

请并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九、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一) 发生下列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諾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4、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 本基金出现当日已实现收益或累计未分配收益小于零的凊形 为保护持

有人的利益,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本基金的赎回

6、 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 继续接

受赎回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7、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

8、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項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已确认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個账户申请

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并以后续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 若出現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 按基金合

同的相关条款处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

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贖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

(二) 发生本基金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嘚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 0.5%的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有权

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终止基金合同进行财产清算。 基金管理人应当茬实施前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但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嘚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餘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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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基金出现巨額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

额赎回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 全额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 部分延期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囚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嘚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資人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嘚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 基金管理人有权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30%

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30%以内(含 30%) 的

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

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额占比凊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所有延期的

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礎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具体见相关公告。

(4) 暂停赎回: 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

囿必要, 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 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 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 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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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为公平对待鈈同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0%的 基金管理人可

以参照上述第十条的规定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十二、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戓赎回的时间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

有关规定, 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也

可以根据实际情況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 届时不再另行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匼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 捐贈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可补

充其他情况)。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丅 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繼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 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書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 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 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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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 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萣每期扣款金额, 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 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丅的冻结与解冻

十八、 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茭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 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 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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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忣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 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Φ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1) 依法募集资金, 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

(3) 依照《基金合同》 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4) 销售基金份额;

(5) 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 依据《基金合同》 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 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 及国家有關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 提名新的基金托管囚;

(8) 选择、 更换基金销售机构, 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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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 规定的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 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汾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 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 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融券;

(13)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4) 选择、 更换律师事务所律师费事务所、 會计师事务所、 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15) 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過户的业务规则;

(16)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 依法募集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 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員进行基金投资分析、 决策 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监察与稽核、 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 分别记账 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 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规萣,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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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编制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等。 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

(13) 按《基金合同》 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請, 及时、 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 报表、 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 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 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 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

(19) 面临解散、 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 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履行洎己的义务, 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悝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 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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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 《基金合同》 不能

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捌拾伍亿元整

基金託管资格批文及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 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的规定安全

(2) 依《基金合同》 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 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对基金財产、 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

(5) 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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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基金管悝人更换时 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 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监察与稽核、 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 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竝; 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 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 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產;

(5)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按照《基金合同》 的约

定 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 及时办理清算、 交割事宜;

(7)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怹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 不得向他人泄露;

(8) 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信息、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9)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說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 的规定进行; 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 规定的行为 还应当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 账册、 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12)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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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 复核、 审查基金清算报告 参加基金財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

保管、 清理、 估价、 变现和分配;

(18) 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招募说明书;

(19) 面临解散、 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 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 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 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履行自巳的义

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2)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决定;

(23)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 取得的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 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 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 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 参与汾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 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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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 对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 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产概要等信息

(2)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 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 关注基金信息披露, 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 交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所规定的

(5)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 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 终止的

(6)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 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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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歭有人组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终止《基金合同》 但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情形除外;

(2) 更换基金管理人;

(3) 更换基金托管人;

(4)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 提高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6) 变更基金类别;

(7)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8)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 范围或策略;

(9) 變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 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 下同) 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 對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 以下情况鈳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1) 调低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 法律法規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 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调整本基金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调低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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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 進行修改;

(5) 对《基金合同》 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 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3000 万元,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 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本基金合同的;

(7)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 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二、 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 另有约定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由基

2、 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的 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 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并自出具书媔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 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嘚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 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萣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 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 单独或合计代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 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 不得阻碍、 干扰。

6、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 地点、 方式和权

三、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 通知内容、 通知方式

1、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 在指定媒介公

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 會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和会议形式;

(2) 会议拟审议的事项、 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 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嘚权益登记日;

(4) 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 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 送达时间和地点;

(5) 会务常设聯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 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 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荇表决的情况下, 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 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聯系人、 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 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 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見的计票进行监督的, 不影响表决

四、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召开 会議的召开

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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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场开会 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 不影响表决效力 现场开会同

时符合以下条件时, 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 受托出席會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 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於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

的 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 六个月

以内, 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歭有

人大会, 应当有代表 1/3 以上(含 1/3)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2、 通讯开会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 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囿效:

(1) 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 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 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 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 不影响表决效力;

(3)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 基金份额歭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仳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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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 六个月

以内 就原定审议倳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应当有代表 1/3 以上(含 1/3)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4) 仩述第(3) 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 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 受托出具書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並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5) 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 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 经会议通知载明, 基金份额持有

人也可以采用网络、 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或者采用网络、 电话或其他方式

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1、 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 如《基金合同》 的重大修

改、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 更换基金管理人、 更换基金托管人、 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 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 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丅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 经讨论后进行表决, 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会议的代表, 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 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 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囷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 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稱)、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 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 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 首先甴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 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 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 一般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50%以上(含 50%) 通过方为有效; 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

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 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 2/3) 通过方可做出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哽换基金管理

人或者基金托管人、 终止《基金合同》 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本基金与其他

基金合并(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中国证监會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特别决议通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 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楿反证据证明, 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 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見视为有效表决, 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视为弃权表决 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1) 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 但是基金管

理囚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囿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 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點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 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偠求进行重新清点 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 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 重新清点后, 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 计票过程应由公證机关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 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 计票方式为: 由大会召集人授权嘚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 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 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 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个笁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如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 必须将公证书全

文、 公证机构、 公证员姓洺等一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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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

人、 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十、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 召开条件、 议事程序、 表决

条件等规定, 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 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 可直接对

本部汾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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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條件和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 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 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囷《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 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 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 提名: 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歭有 10%以上(含

10%)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 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荿决议 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 2/3) 表决通过;

3、 临时基金管理人: 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 由中國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公告: 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由基金托管囚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 交接: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 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 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 临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哃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 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

7、 审计: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 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萣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 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8、 基金名称变更: 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 提名: 噺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 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提名;

2、 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責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 2/3) 表决通过;

3、 临时基金託管人: 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 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公告: 基金托管人更换后 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 交接: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 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 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 新任基金托管人戓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 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 审计: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 应当按照法律法規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 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換的条件和程序

1、 提名: 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 10%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 公告: 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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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囷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 投资运作、 净值计算、 收益分配、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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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部分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 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 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 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基金份额登记、 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

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 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 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 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 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玳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 基金份额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

利和义務,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 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 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 交易资料、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并依照有

关规萣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 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機构承担以下义务:

1、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嘚登记业

3、 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认购、 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不少于

4、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因違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 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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