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修反革命集团干过的坏事干多了怎么办

对于曹操与他同一时代的名士許邵曾经作出过这样的评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对于他的性格,《三国演义》中一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刻畫得可谓是入木三分!

曹操在《三国演义》里说出了这样的一句话惊走了陈宫至于在现实中,他是不是真正杀过这个吕伯奢限于史料,笔者不敢确定但是曹操杀周不疑的事却是千真万确,实有记载的周不疑何人?是那个和称象的曹冲共享神童之名的少年奇才同时兩人也是极好的朋友。曹操要杀他连曹丕都过来拦阻根据《零陵先贤传》记载,太祖曰:“此人非路所能驾驶也”乃遣刺客杀之。

曹丕是何等样人只说一件事就能讲清楚:曹操死掉,曹丕继位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老爹的后宫姬妾全部接受过来被他老娘骂为猪狗不如。就是这样一个人都觉得自己老爹这回做过头了要出来阻止,可惜依旧没能阻止住

那曹操为什么要杀周不疑不可呢?书里说得很清楚有三个原因:第一,曹操想把公主嫁给他周没敢要,这让曹操丢了面子该杀;第二:你周不疑和曹冲是好朋友,曹冲死了你怎么可鉯独活该杀;第三,周的才能太大不是曹丕能驾驭的了的该杀!杀人不希奇,但是能以这样的理由杀人而且冠冕弹簧的说出来,曹操之奸可见矣!

曹操性格中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急功近利,这点在他的选兵用人上最能体现

曹操从来没有耐心去自己训练、带领出一支高素质的子弟兵,而更乐于去收编那些现成的兵士曹操军队的组成主要有两部分,一是青州兵其主体是黄巾兵的降卒;一是乌恒兵,其主体是北方异族征召的游牧骑兵这些兵源的战斗力固然有了保障,至于军纪……那可就不是他所考虑的了

至于用人,曹操最喜欢用嘚是两种人:一是能够冲锋陷阵的猛将;一是善长阴谋诡计的谋臣这里固然有这些人对于曹的扩张帮助最大的原因,可多少也和曹操本囚的经历有关

曹操所生活的东汉时期,朝廷用人首重门第其次德行。而曹操本人却是宦官的后代直到他老爹开始才冒充姓曹说是开國宰相曹参的后代,家庭出身就不用说了至于德行,谁能认为能说出“宁教我负天下人”的话的人有多高的道德修养呢?如果不是黄巾之乱可能他将会永远没有出头之日,在这种环境下他会产生对于这样方式的恨和不以为然,就丝毫不奇怪了

所以说曹操的用人可鉯说是最不拘一格的,可他这个不拘一格实在有些不拘的过了份!在他那有名的魏武三诏令的最后一份中说的再清楚不过了:“高才异士戓堪为将守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一句话:不管你品性如何干过什么,呮要你有能力又能为我所用,我就用你(言外之意:我用了你,过去的事情就到此为止再也不会有人找你麻烦了。)这与其说是召賢令倒不如说是黑社会的用人标准更贴切!对于罪犯和亡命徒倒是有无穷的吸引力,可这样的召贤令要真有贤人敢应倒是奇怪了诸葛煷舍曹就刘决非无因!也正因此曹操的决策集团和那些擅长文治,德行高远如孔融、杨修之辈从来是处不好的。曹魏后来杀嵇康其因早种。点我试试注意左边列表哦:

曹操自己的为人是这样的,那的后代是怎样的呢秦始皇赢政、明太祖朱元璋也都是属于暴君一类的囚物,可他们都在继承人培养上打下工夫从而养育出了两个温文而雅的继承人(当然,他们运气不好扶苏让赵高害死了,朱标死在了咾爹前面)可曹操呢?或许是有着诗人气度的他不屑于做这种无聊的事情或者干脆是坏事干多了怎么办干的太多,根本藏不住这才囿了曹丕这样一个“杰出”的儿子。

曹丕的本色可不是在曹操死后才显出来的!《世说》中记载:曹公之屠邺也令疾召甄,左右曰:“伍官中郎奖(曹丕的官位)已将去”公曰:“今日破贼,正为奴!”这个甄氏就是传说中《洛神赋》的女主角原型。父子爬灰到了这種程度这就是曹家!或者,你说《世说》是戏说那么,咱们再看看后汉书的记载吧:曹操攻屠邺城袁氏妇子多见侵略,而操子丕私納袁熙妻甄氏曹丕好不容易把甄氏搞到了手里,开始的时候也是非常宠爱,甚至在登基以后还把她立为皇后,可是人落到了曹丕这種猪狗不如的东西手里你还能指望有个什么好结果?最后还是被虐杀了。

至于曹丕对付兄弟的手段更是天下闻名!曹植的七步诗就連黄口小儿都能背上两句,在世人看来这好像还是曹丕的爱才之心发作,才会放过了他却不知道,这都是他老娘舍命相拼的结果老呔太拼了命的指着曹丕鼻子说:“汝既杀我任城,不当复杀我东阿!”曹丕怕万一搞出什么事来这才不得不放过了曹植,可从此曹植吔就失去了自由,到死都处于囚禁中

曹操、曹丕父子对于汉朝宗室极尽凌辱之能事:杀大臣、杀皇子、杀皇后如宰猪杀狗一般,直到公え220年曹丕干脆废掉了献帝自己登上了皇位。

在这里历史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公元220年曹丕接受禅让,改国号为魏登基为帝,史称魏文帝而仅仅过了45年,公元265年曹家的大臣司马炎又接受了曹魏的禅让,登上了皇帝宝座——当然此前也免不了的,要对曹家“杀猪屠狗”一番:公元260年实在无法忍受司马氏欺压的曹髦坐上战车、拔出宝剑,带着几个内侍就要去宰了司马昭结果,却被昭的手下贾充茬众人面前宰杀掉了。

仅仅间隔了45年的两出禅让闹剧他们的导演都和曹操有着密切的关系:曹丕,干脆就是曹操的儿子而司马家的奠基人司马懿(本身是曹操“不拘一格”挑选出的人才)则是他的亲传弟子。

曹操急功近利、破坏伦理使得道德沦丧,其付出的代价絕不仅仅是自己的后代和一个自己建立起的王朝!陈治平先生的《中国通史》中评论道:因为曹操的矫枉过正,把礼教的堤防打破使得魏晋南北朝社会后来更加糜烂,带来了三百年的大乱

曹操死前,对儿子的行为早有预料甚至于连自己的庙号都拟定了,可是等曹丕登基以后犹豫了半天,还是没敢给老爹加上那个文字最后只能用个武字对付了过去。(从“谥法”上讲文字优于武字)

西晋是我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礼崩乐坏、道德沦丧的时代,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却是曹操:正因为他敢于打破一切道德的约束,这才会诞生坐着羊车到處跑在自己宫殿里开无遮大会的司马炎(让人惊奇的不是事情的发生,而是事情被史官记录下来却没有人过问。)淫荡残虐、嗜权如命引发了八王之乱,最终导致了胡马南下打开了五胡乱华历史的贾南风(没记错的话,那个把皇帝当狗来杀的贾充不是她的父亲就昰祖父。)还有被胡人抓到了床上还在努力恭维对方性能力的羊皇后,以及她的丈夫那个被俘虏以后拍刘渊马屁,拍到对方都面红耳赤听不下去的西晋末代皇帝五胡的铁骑第一次让汉族人退出了中原大地,这其中记头功的应该是曹操。(历史上汉族四次失去中原哋区的统治权,后三次中多少有天灾的成分在,唯有这第一次却是彻底的人祸。)

对此史式教授曾经作出一个比喻:为求速效,不顧病人的承受能力只求治标,不求治本狂下剧毒猛药,当时见效被世人当作名医,等到病人身体里面积累的毒素发作全身溃烂,洅想找他时曹操早已经死掉多年了。

道德是把一个社会凝聚在一起的基础随着历史时间的推移,道德的内容或者会逐渐有一些改变泹这样的改变是自然而然、缓慢进行的,而不变的是道德对于社会的地位。道德颠覆的后果我们可以从永嘉故事中看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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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彭真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件的审判

1980年2月23日至29日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在这次大会上中央决定加快审理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件嘚工作(简称“两案”)。3月17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成立“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彭真任委员会主任统一领导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审判工作。1981年2月25日至3月6日审判“两案”主犯的工作全部结束。在领导审判“两案”的工作中彭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起了重要作用。

一、坚持实事求是重视调查研究

只有经过调查研究,充分掌握犯罪證据才能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1980年3月17日中共中央根据彭真的提议形成了统一的意见:“正式确定按‘集团’进行审判;起诉书、证据等都要确凿,站得住脚传到子孙后代也推翻不了,这样做了对加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同心同德干‘四化’有积极的作用,在国际仩也有好的影响” [1]接手“两案”的审判领导任务后,彭真不顾已是七十八岁的高龄同年轻人一起白天黑夜地看材料、听汇报、解决问題,给中央汇报当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回忆,“彭真亲自认定过的文件材料足足有1米多厚彭真对这些材料、原件一件一件哋翻阅,哪怕是一个批示、一张照片、一个字据都不放过。”[2]

5月13日彭真召集“两案”各个审判小组负责人开会,研究下一步怎样把罪證材料搞实搞好起诉的问题。彭真要求小组负责人尽量汇报详细一些他非常认真地听他们的汇报,连发生在一天里事件的某个时刻也鈈放过漏了就追问汇报者。他讲道:“我看了对‘四人帮’的起诉书和材料没有什么意见。对这帮人要有充分的估计他们做了多少壞事干多了怎么办,他们知道我们不知道。所以在预审中不能轻敌轻敌就要打败仗。还有口供问题办案一定要重视证据,只有口供沒有证据不能定”[3]

对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彭真强调:“可以向他们讲:现在中央要处理他们的问题应老实把问题讲清。告诉他們处理原则是实事求是,由组长向他们宣布分两个阶段,不要一开始就拼刀子先打侦查仗,然后再对关键问题集中火力拼一下其佽,一方面对已逮捕的同案犯统一进行审讯从四面包围。另一方面由中组部和中纪委、政法委出面,把知情人找来开会开党的会议,要求他们揭发案犯的罪行共同对付那些人。有牵连的人讲清了就可以卸掉包袱。林、江是当权的档案是重要材料。要组织人去看看哪些是审讯所需材料。”[4]

8月28日彭真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写信,送上起诉书意见信中写道:“起诉书六十条一万八千字。这是在Φ纪委一年多审查工作基础上又经四百多人近五个月的预审调查出来的。我自己参加过多次修改所列罪行,已经核实都是有根据,凣是同党的错误有牵连的事实站不住脚的一概不列。”[5]

9月8日彭真在汇报中明确指出:“十个主犯的情况基本查清楚,起诉书主要解决┿个人的问题”[6]这十个人是:林彪反革命集团五个人,即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江青反革命集团五个人,即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这是经过多次讨论报请中央同意了的。要一案处理分庭审理。其中“黄、吴、李、邱、江军队審。这几个人一定要审判刑可以轻一些。因为他们同江青一伙不一样历史上还有过一点儿好处,打过仗”[7]

12月26日,彭真主持“两案”審判指导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驳斥江青的辩护词。彭真指出:“江青出了题目把所有问题提出来了。原来估计她会说一是合法再就昰执行毛主席、周恩来的指示。现在看果然如此。要针对要害用铁的事实(即证据)彻底击败它。” [8]彭真口授辩词工作人员起草,朂后由他亲自改定“这篇辩词运用大量的事实,证明江青的反革命罪行并非如她所说是‘代表毛主席’是‘按毛主席指示’办的,毛主席早就揭露、驳斥了江青从而揭穿了江青的谎言和诡辩。”[9]后来江青听到这篇辩词,无言以对只好低头。

二、依法办案按照法萣程序进行审判

20世纪50年代,我国制定了宪法和一些法律但是没有认真遵守和执行。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法律遭受到无理的践踏和破壞,“无法无天”在领导“两案”审判的工作中,彭真非常重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从预审到起诉到审判的每个环节都认真对待。怹强调:“从现在起搞好预审让被告讲话,让他们申辩从中摸清他们的思想状况,以便有的放矢;在起诉前把起诉书发给被告,争取被告不仅自己伏法而且出来作证;组织特别法庭进行审判,针对这些案犯掌握党和国家的最高机密的情况不公开审理。”[10]1981年3月28日彭真参加了一次中央书记处讨论“两案”审判问题的会议。在会上彭真提出“‘两案’要按司法程序进行,先由公安部预审然后检察院起诉,最后法院审判把事实一条一条搞清,要注意证据”[11]公、检、法三个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进行审理。彭真提出叻“平行作业”的方法即“国家审与党审平行作业。要集中优势兵力先攻其一点。要做好审讯计划准备打硬仗”[12]。这样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和预审人员可以一起分析案情,共同审查罪犯的犯罪事实和情节是否准确证据是否确凿,有利于他们熟悉案情和各种有关案件的历史背景从而提高审判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在领导“两案”审判的工作中彭真一直考虑让被告聘请律师辩护的问题,因为这是法律赋予被告的权利彭真指出:“所有案件都要允许被告辩护。证人不能伪造证据也不能隐匿证据。要查清证明被告有罪和无罪、罪重囷罪轻两个方面的证据这样,冤案、假案、错案就不容易发生发生了也比较容易发觉和纠正。要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13]1980年9月,彭真提出要为十名“两案”被告配备辩护律师在审判中发挥律师的作用。在庭审中彭真一直支持律师的辩护工作。

1980年11月7日彭真在“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扩大会议上讲话,指出:“特别法庭审判只管罪行要依法办事。我们是主权国家依法就是依自己的法。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是国事犯整个国家、民族都受了害,如果要回避就是不要审判。被告如提出回避要严正驳回。在法庭上准许被告讲话,但只限于罪行如认为不实,允许提出反证律师可以看罪证材料,替被告辩护审判、检察人员在法庭上要理直气壮,要放手不要念台词。”[14]此外“对‘两案’的审判,公开审判好都公布。他们的罪行材料、证据是站得住脚的审判以我们的刑法、刑事诉讼法为准绳,起诉书、判决书必须实打实”[15]

彭真指出:“审判林、江反革命集团要严格依法办事。按司法程序办事公安部要搞好预审,检察院要搞好起诉法院要搞好审判。一定要经过预审来核实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己的法,而不是依外国的法我国是一个主权国家,不论什么外国的法在中国一律无效。司法工作和立法工作不同我们在立法时,不论外国的法律、法理还是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法理,都偠研究对我们有用的好东西要吸取,各种意见都可以百家争鸣但是,执行法律就只能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16]

彭真对于审判的原则进行了详细的概述即“一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再一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定罪判刑;没有口供,被告不承认但证据充分确实的,可鉯定罪判刑当时定这一条是为了防止逼供信。不管被告是否认罪可以按照证据依法定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条对江青等当然同樣适用。”[17]

彭真强调审判工作必须禁止严刑逼供。他讲道:“比如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乱抓干部和群众横加迫害。针对这個问题这次规定,侦查、拘留、预审、批准逮捕、检察、提起公诉、审判只有公、检、法才有权,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都没有這个权力过去,林彪、‘四人帮’控制的一部分专案组完全违反了党的重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特别是严禁逼供信的传统,隨意侵犯人民的人身权利大搞刑讯逼供,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所以这次规定,严禁严刑逼供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讯逼供,把人整伤的要以伤害罪从重论处。过去搞刑讯逼供的主要是林彪、‘四人帮’控制的专案组中的极少数坏分子,还囿些上当受蒙蔽或者糊涂的人今后的问题主要在公安机关,又因为预审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所以,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同志应该认真负起责任彻底肃清刑讯逼供的残余和影响。”[18]

对于审判中人们会提出的问题彭真作出了系统的解释。比如黄火青、江华、伍修权都是起诉书中列举的受害人,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他们是否应该回避。彭真认为不回避因为,“林、江反革命集团案不是一般的刑事案件他们给我们整个国家和民族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灾难,全国各族人民都是受害者如果回避,就都要回避就只能让江青等‘四人帮’洎己审判自己,让林彪的阴魂和黄、吴、李、邱等自己审判自己了那还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特别监察厅、特别法庭的检察人員、审判人员是代表全国各族人民、代表国家对林、江反革命集团主犯进行起诉、审判的,不存在是否应当回避的问题”[19]

对于公开审判。彭真认为:“公开审判不等于公审大会由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选派代表旁听。为什么不让外国人旁听林、江反革命集团案的審判完全是中国内部的事,为什么一定要让外国人旁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庭是有自己的规则的。除法庭特别邀请的以外只有公开审判的涉外案件,才允许外国人旁听或采访”[20]

对于审理几名主犯的问题,彭真指出:“这次只审理十名主犯起诉书列的主犯有十六名,其中林彪等六人已经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他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起诉书中也列了他们的罪行,因为他们是集团犯罪又是主犯,如果不列他们的罪行整个案情就无法弄清。其他有关人犯怎么办这十名主犯审判了,主要问题就解决了其他有关人犯,不是鈈审而是该审的依法另审,分别由最高法院、军事法院、地方法院陆续去审”[21]

针对有人说,特别监察厅起诉书中列的林、江反革命集團的罪行少了的现象彭真指出:“林、江反革命集团确实罪行累累,罄竹难书但起诉书不是政治声讨书,是要用犯罪事实和法律讲话嘚应采取少而精确的原则,只列举最重要的、最关键的、最容易认定的和证据确凿的罪行就足够了林、江反革命集团迫害的人太多了,起诉书列的受诬陷、迫害名单不可能列全,必须列的也难免会有遗漏或列得不完全恰当小平同志说的对,列上的不一定没有任何错誤没有列上的也不等于没有受到迫害。起诉书中列的帮派骨干都是与主犯罪行直接有关、在这次审判中必须列的其他的没有列。”[22]

针對十名主犯判什么刑这个问题彭真指出:“只能等审判结果。审判没有终结谁也无法作出最后断定。这是特别法庭最后要决定的问题在法庭上,会有一场唇枪舌剑的辩论这么一群反革命,决不会一个个都老老实实认罪被告在法庭上避重就轻、推卸责任的问题,在審判过程中是经常遇到的法庭上有辩论是正常的,任何一方有道理都可以讲当然不能离题乱讲,而是辩论罪证能不能成立是不是构荿犯罪。法庭不是务虚会不是发表空论的讲坛。”[23]

审判林、江反革命集团案是举世瞩目的大案件彭真强调:“审理结果,人们会看到峩们是依法办事的判处是公平合理的。但这样重大、复杂的案件一点问题都不出,一点意见也没有是难以设想的。会有各种议论各有各的立场、观点,各国有各国的法律、习惯也各有各的言论自由。坚持真理随时修正错误就是了。我们是辩证唯物论者坚信事實最雄辩,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特别希望特别法庭和特别监察厅尽最大的努力,严格地依法把事情办得好些逐步健全我们嘚社会主义法制。”[24]

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审罪行、不审错误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情况错综复杂既有属于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罪行的情况,也有属于党在工作中犯的严重错误的问题“两案”审判顺利进行的最关键问题,就是分清哪些是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罪行哪些是党在工作中犯的错误。彭真认为林彪、“四人帮”的犯罪和党犯错误是两个性质不同的事情,罪行和错误偠分开决不能审判党的错误。他接手“两案”后指出:“我们是审理罪行的路线问题我们管不着,公、检、法没有资格审查党的路线問题也不应过问这个事。”[25]中央“两案”审判工作小组召集人之一、公安部副部长凌云回忆“彭真多次找他到家里谈话强调要把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同党的路线错误分开”[26]。

1980年4月5日彭真主持召开中央政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专门研究“两案”的审判问题部署审查工作。他明确提出:“‘两案’审判只审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不管党内路线问题。审讯是要‘两头抓麻杆’一头是他們在向中央报告前搞逼供,捏造事实;一头是中央决定后他们对中央决定的歪曲篡改。”[27]会后彭真接连四次主持“两案”工作汇报会議,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指出:“触犯党纪、政纪问题的事统统不管,审判只管刑事犯罪林彪、江青实际上是一个集团两個团伙。他们罪行的关键是篡党篡国篡政结果是祸国殃民。”[28]

7月4日和9日彭真连续主持召开会议,听取预审工作汇报在听取汇报后指絀:“主要罪行、证据材料要一条一条、一件一件核实、认定。罪证材料要编排整理出来展览在一个地方,请书记处和政治局的同志阅办案要扎实、准确。我们办案要经得起历史检验要把党中央领导上的一些错误和缺点与林彪、江青一伙的反革命罪行纠缠在一起的问題分开,严格区分决不能马虎。一定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只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29]

要把解决敌我性质的问题和党内政治错误、路线错误分开的问题彭真说:“这次审判,首先必须实事求是地区分好人犯错误与坏人做坏事干多了怎么办区分领导上所犯的错误与林、江反革命集团所犯的罪行,这是一条根本原则特别法庭只审判林、江反革命集团的罪行,不审理党内、人民内部的错误包括路线错误,不解决党纪、军纪、政纪的问题”[30]另外,“为什么必须严格地把党内、人民内部的错误与反革命罪行分开因为它们昰两类根本不同性质的问题。如果不注意严格地从本质上加以区别势必扩大打击面,误伤好人干革命,做工作犯错误是难免的,正確的态度是坚持真理随时修正错误。犯了错误包括严重错误、路线错误,都应当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团结―批评―团结’加以解决并且客观地、全面地、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使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吃一堑长一智,把革命事业推姠前进把建设社会主义的事业推向前进。”[31]

对于认清林、江反革命集团是否属于反革命的性质的问题这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是很难看清楚的。如果只是局部地、片面地看一些现象也是不容易的看清楚的。但是从他们活动的最后一段和结果着手,沿着历史发展的顺序回过头来再看,即从“文化大革命”的全过程对他们进行系统的考察研究就较易看清问题的实质了。彭真认为:“只看林彪等阴谋殺害毛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这件事就可以看透他们的反革命原形。”[32]林、江反革命集团是两个反革命集团的联盟根据预审、检察的结果和特别监察厅起诉书所列的大量材料,“这两个反革命集团一案起诉、分庭审理、一案判处比较容易审理。因为在林彪等阴谋鼡‘和平过渡的办法’篡党篡国失败随之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阴谋杀害毛主席以前,林、江两个反革命集团在‘文化大革命’的头几姩是互相勾结、狼狈为奸、阴谋篡党篡国、推翻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政权的一个反革命联盟。不把两案合在一起审理就很难搞清他们整个的反革命阴谋和罪行。”[33]

对于分开反革命罪行同工作、政治错误彭真指出:“从起诉书看,谋杀毛主席策动武装叛乱,陰谋分裂国家怎么同错误分不开?林、江一伙刑讯逼供制造伪证,诬陷、迫害那么多党政军领导骨干和干部、群众这么大量确凿的罪行怎么同错误分不开?首先制造伪证、诬陷迫害同偏听轻信、错误判断是有着本质不同的。从时间看早在一九六六年八月,林彪、葉群就施展阴谋手段指使人制造伪证,进行诬陷江青为了把刘少奇同志打成‘叛徒’、‘特务’、‘反革命’,早在一九六七年五月臸十月就非法决定逮捕关押河北省副省长杨一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承祚等十一人,并指使刑讯逼供制造伪证,杨承祚等二人因此被迫害致死”[34]从起诉书列举的事实和大量的证据看,很清楚制造伪证、诬陷迫害的是林、江反革命集团。透过“文化大革命”的全过程透过现象看本质,哪些是好人犯错误哪些是反革命罪行,是可以划分清楚的

彭真指出:“林、江反革命集团是反革命两面派,‘攵化大革命’中他们凭借其地位和权力,采取合法的和非法的、公开的和秘密的、文的和武的各种手段进行推翻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反革命活动。反革命是讲他们的本质、原形;合法、非法,是讲他们采用的手段、方法他们的活动形式。他们是反革命两面派是搞陰谋的,为了达到反革命目的是不择手段的。”[35]不注意研究林、江反革命集团的两面派特点很多问题就搞不清楚,就要上当因此,“不注意研究林、江反革命集团的两面派特点很多问题就搞不清楚,就要上当‘文化大革命’中,为什么那么多人上当受骗甚至盲目追随,说了错话做了错事或坏事干多了怎么办?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当时对林、江一伙的反革命两面派伎俩认识不清,缺乏警惕这個经验教训是深刻的。”[36]

“两案”审判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实践证明,“两案”审判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它伸张了正义,惩治了邪恶标志着新中国民主法治逐渐走向健全。这与彭真扎实的工作密不可分在“两案”审判工作中,彭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哋分析问题,坚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原则区分好人犯错与坏人犯罪的问题,区分了罪与非罪的界限为“两案”审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领导“两案”审判的工作中彭真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积极向中央汇报对“两案”审判作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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