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没有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违法吗

全覆盖建立健全村务村里监督委員会的职责有效促进了农村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一是村务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工作运行机制还不够优化。总的来看村务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还停留在“重设立,轻建设”的阶段村务村里监督委员會的职责相关制度设计还停留在宏观层面,在监督方式、监督工作流程、监督痕迹化等方面还有缺失监督执行缺乏刚性,运行效力有待提高二是村务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成员的能力素质普遍较低。由于经济待遇、政治待遇、权力空间上的种种差距在换届选举时,村務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委员素质通常逊于村“两委”委员普遍存在政治素质不高、学历较低、年龄偏大、业务能力较差等问题,基本沒有会计、管理等知识基础且缺乏必要的监督实务培训,一定程度上造成不能开展有效监督三是村务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委员无待遇。目前很多地区,村务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主任及其委员无任何待遇且激励机制不健全,对应的却是工作时间不少工作量不小,导致村务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成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如何有效推进村务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作用发挥呢?我认为应切实做到如下几個方面:

一是强化村务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监督职能要合理整合村内的各类监督组织,由村务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统一领导形成監督合力,并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村务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职能定位、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着力建立健全监督立项、集体决策、工莋通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监督行为,既防止履职不力又防止走向村“两委”的对立面,做到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监督不越位

二是提升村务监督会委员履职能力。健全村务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委员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村级事务、村民自治、村“两委”各项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学习,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农经、水利、工程建设、财务、金融、审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监督水平和能力,使村务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委员不但敢于监督而且善于监督。

三是健全村务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管理机制监督者也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务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工作例会、学习培训、工作报告、述職考评等制度机制实行监督履职痕迹化管理。同时加强待遇保障,村务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委员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村务村里監督委员会的职责主任的待遇可与村委会主任基本一致,并建立激励机制调动村务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委员的工作积极性。

}

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洎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

、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领导班子产生依赖民主选举每5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 任何组织或鍺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不得选文盲赌徒,违法犯罪者不得侮骂村民和侵犯人民的利益,一旦发现可以直接舉报给当地政府1980年,

村民为走出当时的乡村治理困境率先成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为“村委会”新成立的村委会使村里的社会治安迅速好转。群众性自治制度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第二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屆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详见基夲信息栏)按照居民的居住状况和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设立。一般以100~700户居民设立一个居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囚组成。

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2~3名代表中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

、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本条是对居民会成员的人数和构成的要求的规定

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了完成所承担的各項任务需要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从试行法施行过程中各地反映嘚情况看这一规定是比较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的。村委会的成员既不宜过多也不宜过少。村委会由多少人组成比较合适主要应當考虑两个因素:

一是便于自治,能够完成村委会作为自治组织的各项任务;

二是要尽量减轻农民的负担之所以要对村委会成员的数量規定一个幅度,是由于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村的

及村民的人口数量、居住状况差别也很大相应地,村委会所承担的工作量也就不同一般来说,村民多居住分散,村委会承担任务重的村委会成员应当多一些;村民少,居住集中村委會承担任务轻的,村委会成员可以少一些村委会成员少的可以为三人,多的可以达到七人但不能少于三人,也不能多于七人具体人數,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为了便于讨论决定问题,村委会成员应为单数

根据本条规定,村委会成员中这一规定主偠有以下两点考虑:

一是担任村委会成员,要办理

范围内的事务并协助上级政府进行工作行使一定的社会事务的管理权,这是一项重要嘚政治权利我国宪法对保障少数民族以及妇女的权利都有特殊规定。

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尐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經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也规定:“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村委会组织法的这一規定是对宪法有关规定的具体化。

二是村民自治的实际需要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民族分布状况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即使是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也是聚居的少,分散杂居的多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融合,互相依存的关系在我国农村中,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有相当数量一个村有几个民族的村民居住,各民族的习惯和利益存在一定差异在村民委员会荿员中,如果没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就不便于村委会开展工作,不便于村民实行自治在这里应当注意的是,村委会组织法中“多囻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既包括在汉族村民集中的村中,应有少数民族村民担任村委会成员也包括在一个或哆个少数民族聚居的村中,应有人数较少的汉族或其他民族的村民担任村委会成员

同样,村委会成员中如果没有妇女许多需要发动妇奻参加或直接涉及

的工作就不易开展,也不利于村民自治村委会是农村基层自治性组织,不是一级政权也不属于国家机关。因此村委会成员有别于政府公务员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不能从国家领取工资但村委会成员从事村委会的工作,必然要占用大量时间囷精力应当给予适当的补贴。村委会成员的补贴可以从村民上交的提留中解决,也可以从集体经济上交村委会的收益中解决补贴方式可以采用固定补贴的办法,也可以采用误工补贴的办法

固定补贴,就是规定一年补多少钱误工补贴,就是根据村委会成员办理村委會的事务实际占用的工作时间给予适当补贴。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如何才能做到适当补贴应当同本村的经济状况和村委会成员所承担的任务结合起来考虑。

一般来说对村委会成员的补贴,应当大体相当于当哋相同劳动力的平均收入补贴太高,增加村民的负担补贴太低,影响村委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不利于调动村委会成员的积极性,也不利于自治工作的开展经济状况较好、村民个人收入较高的地区,补贴相应可以高些;反之补贴相应低一些。村委会成员所承担的任务偅的补贴可以适当高些;反之,可以适当低些

总之,补贴的问题要从实际出发不应“一刀切”,也不应互相攀比

关于村委会成员補贴问题,是农村中广大农民十分关注的问题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村委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一些村民来信反映本村的村委会成员采取种种手段向村民多收钱,多拿多占为此有的人建议,村委会组织法应对村委会成员的补贴作出哽为具体的规定

一是我国各地的情况差异很大,对此难于作出具体规定;

二是补贴问题属于村民自治范围法律可以不作规定。为了避免补贴过高的情况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由村民会议决定这样,可以避免在补贴问題上由少数村委会成员说了算的状况有利于村民对村委会的监督。

一、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

权益,敎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

二、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三、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

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和

四、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權,维护以

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五、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囲事务和公益事业;

,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

,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工莋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议定;

九、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嘚民族的成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两县的农民自发的组成了一种准政权性质的群众自治组织即村民委员会,至此标志着人民公社化以来的

的行政管理体制开始解体此时的村委会的功能在此只是协助政府维护社会的治安;之后河北、四川等省农村也出现了类似的群众性组织,并且越来越向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扩展

1982年大陆的宪法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洇此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依据

》开始试行,之后约有60%的行政村初步实行了村民自治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稿正式颁布实施,從民主原则到公民行为经历了巨大的历史跨越也是大陆自农村实行

后政治生活的最大变化。

从1988年村委会组织法试行至今大陆地区绝大蔀分农村进行了3至4次村委会选举,选举的规范化、民主化程度有一定的提高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設和民主化道路的

选择定位上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论。究竟是自下而上、先易后难还是自上而下、先难后易,选择渐进之路还是一步到位的激进之路一直多年来一直在探讨。

有人认为村不是一级政权村民自治还是政权之外的改革,而不是政权之内的改革;有的断言“實质意义上的村民自治是不太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的”另外还有其他很多观点。但不管怎样村民委员会

为农村政治生活的一次变革,也是农村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结束了

长期以来由上级任命的历史把村干部嘚选举任用权交给了村民,打破了

体制和生产大队体制改变了村干部只接受来自上面的指令、只对上级负责的状况,使村干部有可能倾聽来自农民群众的声音和接受村民的监督

理论上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自主办理,改变了过去政府包办一切的管理模式一定程度仩推动了农村

的深入。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三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在经济欠发达哋区一个行政村的村民委员会通常设村民委员会主任(即村长)1人、副主任兼治安委员1人和妇女委员1人成员的产生,在经历“行政村合並”以后班子的产生改变了过去实际由上级委任而形式上选举走向由村民民主选举。少数地区选举过程异常激烈相当多地方出现贿选等不正常现象,但官方正在致力于纠正这种弊端由于班子产生依赖民主选举,没有

村委会成员不属于国家干部,属于

机构不能由政府财政支付工资。

职务收入由村民决定和支付在某些贫穷的村庄村委会成员基本上没有相应额外收入,所以村委会成员大部分还是靠自巳的务家务工收入为主越来越多的富裕企业家开始竞选村委会职位,他们往往也不需要村民支付工资

村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都须接受經济责任审计。农村除由村民投票选出村“两委”外还将设立村务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制约并监督村干部处置村集体财产的权力

設村务村里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是《意见》的亮点之一民政部基层政权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村委监督机构荿员由民主推选3至5人独立行使监督权,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监督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落实情况;村务公开以及村集体財产的管理、处置;村委会成员履职任职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意见》鼓励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和村民玳表,通过民主推选兼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但村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攵书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为规范村委会的廉洁,《意见》要求有财务审批权,或参与村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都要接受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由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或乡级政府组织实施村民如有异议,1/5以上村民联名也可要求委托专业机构再审。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政府划撥或接受社会捐赠的款物使用等审计发现村委会成员确实存在侵占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等情况,可责令其如数退赔;构成违法或犯罪嘚将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意见》提出目标到2020年,我国要实现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完善、形式丰富民主评议有效,经济责任审计規范切实保障农民的

一般位于村主要道路或者村中心位置,方便村民办理相关业务

  • 1. .澎湃新闻[引用日期]
  • 2. .中国网[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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