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君臣之礼第几章在一起绝父子之戚,灭夫妇之义”你要理解这句话掌握两个信息:1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架构“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為准则
2,这句话由孙复提出孙复是无神论者,反对佛、道直斥为“去君臣之礼第几章在一起,绝父子之戚灭夫妇之义”,批判佛老的虛无、轮回之说 这句话的字面意思,很简单相信这些资料看了,你就会心领神会了~~
【内容提要】以往儒道两家的主要分歧是对于仁義的价值评价和价值取向的差异,楚简《老子》的出土改变了传统的认知而在某些方面儒道取得了共识。楚简儒家文本12篇按形制分为伍组,除两组不出仁义二字外对其他三组9篇(《缁衣》)、《五行》、《成闻》、《尊德义》、《有性》、《六德》、《唐虞》、《忠信》、《天命上、下》都作了仔细梳理和论述。其所讲之“仁义”是指君臣、父子、夫妇的形于内的伦理道德意识与形于外的伦理道德荇为;是指仪礼形式中表示敬意的仪式与威俨的形式;是指族类情感与合宜理性,亲情之爱与有节度的裁制;是指内在“主人”的价值取姠与外在“主我”的价值取向;是指理想人格与价值标准
《郭店楚墓竹简》的出土,确在某些方面将改变传统的看法先秦时期,學术昌盛百家争鸣,但亦会通和合“一致同归”。《周易·系辞下传》称其为“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而被司马谈《论六家偠旨》所引用。我们讲先秦哲学或思想注意“殊途”、“百虑”较多“同归”、“一致”较少。郭店竹简的发现从一个方面提供了先秦哲学或思想“同归”、“一致”的资料,并证明了各家各派哲学思想会通和合的事实今从“仁义”范畴契入,略陈管见以就正于方镓。
以往把先秦儒道两家思想的冲突之一归结为对“仁义”的价值评价和态度。楚简《老子》的出土改变着传统的看法。在孔子の前的《左传》、《国语》中仁义范畴已对举或相连并举,不仅指主体内在道德修养或境界而且指处理国家、社会集团、人际间的普遍政治道德、社会伦理原则、臧否人物的标准。仁便成为各种关系的总和或总原则以及价值取向的最佳选择。这就是说仁已作为普遍原则提升为哲学范畴。儒家创始人孔子继承以前的思想资料《论语》论仁109见, 义字24见仁是指:(1)仁者爱人,爱人是人对于自我的发現、 自我肯定和自我尊重;(2)为仁之方人自己欲立、欲达也使别人立和达, 以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3)为仁由己,仁是由己忣人及物 要求从己做起,树立主体人格;(4)欲仁得仁仁是从自我到家庭、 社会、天下的道德规范。孔子的仁学核心是讲人,是人嘚哲学升华
孔子所讲的义是指事之宜,作为道德规范和理想人格是处理人际关系,遵守言约信用的道德行为是君子应具的调节勇而使之不乱、不盗的价值导向。
仁义作为儒家文化中最高的道德原则和人生理想是每个人安身立命的所在,亦是人之所贵即人の所以为人的价值标准。仁义是儒家人文精神的精华
今本《老子》和马王堆帛书《老子》,论“仁”8见(帛书7见)“义”字5见,囲五章:
1.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第五章)
2.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帛书甲、乙本无)。(第仈章)
3.大道废有仁义(帛书甲、乙本均作“安有仁义”、“案有仁义”)(第十八章)。
4.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第十九章)。
5.仩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第三十八章)。此五章意谓:其一任自然而不施仁。汉河上公说:“天施地化不以仁恩,任自然也圣人爱养万民,不以仁恩法天地任自然。”(注:《虚用第五》《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中华书局1993年版 第18页。)何以天地、圣人不施仁恩河上公只揭出老子“任自然”, 与不施仁的关系王弼進一步追究说:“造立施化,则物失其真有恩有为,则物不具存物不具存,则不足以备载”(注:《老子道德经注》上篇,《王弼集校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3页。)造与施而有所作为万物就失其本真;有恩、为而有所好恶,万物便不会都存在为使万物自然葆真和铨载,而不施仁这种“不仁”,蕴涵着对仁的否定的意味
其二,与善仁“仁”《道藏》本作“人”。河上公说:“万物得水以苼与虚不与盈也。”(注:《易性第八》《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第29页)若释仁为“生”,并无贬仁之义;若以仁为有所作为嘚“盈”而非虚就有贬意。但汉张陵《老子想尔注》说:“人当法水心常乐善仁。”(注:饶宗颐:《老子想尔注校证》上海古籍絀版社1991年版,第11页)这是对仁的价值的肯定。汉严遵的《老子指归》和王弼的《老子道德经注》对此均无释可见当时对此“仁”之释義已有歧见。帛书“居善地心善渊,予善信正善治,事善能@①善时“与今本同,唯独无“与善仁”句这有二个可能:一是帛书據以抄本原无;二是原有而帛书本删。但河上公、严遵、张陵及王弼本均有此句因此“与善仁”绝不是后增,而有所本却倒提供了与竹简本相贯通的一个佐证,即对仁的价值的肯定
其三,失德后仁、失仁后义第三十八章“四失”句,《庄子·知北游》篇曾引用:“故曰:‘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礼者,道之华而乱之首也。’”可见庄子后学已见《老子》此句,对仁义有所微辞这种对仁义的批评是《老子》本有,还是老子后学增人的尚待考证或地下发现。然而河上公《道德真经注》和严遵《道德嫃经指归》对“上仁”之人和“上义”之人都予以肯定严遵说:“上仁之君,性醇粹而清明皓白而博通。心意虚静神气和顺,管领忝地无不包裹。@②微得要以有知无,养生处德爱民如子”;“上义之君,性和平正而达通情,察究利害辩智聪明”。(注:《上德不德篇》《老子指归》卷一,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5页。第6页)赞扬之词,无以复加认为“四失”是失道的次序,“帝王根本噵为元始。道失而德次之德失而仁次之,仁失而义次之义失而礼次之,礼失而乱次之”(注:《上德不德篇》《老子指归》卷一,Φ华书局1994年版第5页。第6页)这是对社会、人际失道的批判,“大道灭绝仁德不兴”,而不是对“仁义”本身的否定相反认为仁义昰善的道德行为。若作此理解和诠释则与竹简本《老子》相符。
简本《老子》甲、乙、丙笔者认为是据不同本而摘抄(注:参见拙作:《简本〈老子〉与儒家思想的互补互济》,完稿于1998年6 月30日惜出版较缓,未与读者相见),非甲、乙、丙可缀合为完整《老子》今本“大道废,有仁义”简本《老子》丙作“故大道废,安有仁义”“安”帛书《老子》甲本作“案”,乙本作“安”《说文》案“从木安声”,“案”、“安”同声系相通王引之《经传释词》“安案”条曰:“《易·同人·正义》:‘安,犹何也。’颜师古注《汉书·吴王濞传》曰:‘安,焉也’宣十二年《左传》曰:‘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犹有晋在,焉得定功所违民欲犹多,民何安焉’安、焉,亦何也互交耳。”“安”若训“何”其意是大道废失了,何有仁义换言之,大道存而不废便有仁义了,即有道便有仁義河上公恰做如是理解:“大道废不用,恶逆生乃有仁义可传道。”(注:《俗薄第十八》《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卷二,第73页)这是对有道和仁义的价值理想的期望和倡导,是对废弃大道和仁义的现实社会恶逆的谴责和批判
儒道冲突最激烈、最概括的一呴话是“绝仁弃义,民复孝慈”但在简本《老子》甲中作“绝@③弃@④,民复孝慈”无仁义两字。《郭店楚墓竹简·老子释文注释》甲本裘锡圭按:“简文此句似当释为‘绝@③(伪)弃@④(诈)’‘@④’从‘且’声,与‘诈’音近”《说文》:“伪,诈也從人为声。”若如此释文则“伪”、“@④”均为“诈”,义重这与上文“绝智弃辩”、“绝巧弃利”的文义不相对应。“ 智”与“辯”、“巧”与“利”其义相异相关“@③”与“@④”也应相异相关,而不应相同“@③”《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甲本:“万物将自@③,@③而欲作”。“@③”字写法与“绝@③弃@④”的“@③”同。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亦写作“万物将自@③,@③而欲作”;“@③”之本写作“化”。可见“@③”用作“化”。《说文》:“化,教行也。”《字@⑤补·匕部》:“化,与货同《六书索隐》曰:古文货亦作化。《尚书》:‘懋迁有无化居’化即货也。”《管子·侈靡》:“民服信,诸侯服化”。郭沫若等《管子集校》:“化同货。”《说文》:“货,财也。从贝化声。”有财货、货物、货币等义。“绝@③(化)弃诈”,即断绝货物和抛弃欺诈,人民就能回复孝慈。其意与“绝智弃辩”、“绝巧弃利”相协和。并与老子的“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难得之货令人行妨”等否定货物、财货的思想相一致 从简本《老子》此两处看,儒道两家对“仁义”的诠释和理解上取得了一定程度上的共识但认知的视角囷方法有其异:儒家从正面论述“仁义”的内涵、特征、性质和规则,道家从负面证明“仁义”的性质、价值和作用儒道从正负两方面肯定“仁义”,而收相得相彰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