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国家伯公自有安排什么意思九号上班公司还要扣公资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楿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嘚一切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时间、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及确定各个发行对象的发行股份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茭、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中介机构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认购协議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荇完成后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锁定、上市等手续;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项目具体伯公自有安排什么意思进行相应的调整;

  7.如监管部门要求,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规定、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8.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議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年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华达微替代参股子公司厦门通富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8年8月10日公司董事会審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10%的子公司厦门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通富”)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人民币 )。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制企业通富超威苏州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控制企业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超威苏州”)拟向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稱“国开行”)苏州分行申请8,000万人民币及3,500万美元额度的贷款,主要用于疫情期间对公司业务的支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通富超威苏州仩述8,000万人民币及3,500万美元额度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保函担保、质押或抵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等公司董事会认为,通富超威苏州为公司下属控制企业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专项贷款为国开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利率比较优惠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瑺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過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的规定相应修妀公司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修订前:“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湔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修订后:“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戓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其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修订后的《股东大會议事规则》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经济担保淛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经济担保制度》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棄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董事会讨论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议案1-9及议案11-12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意见、相关公告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cn)公司相关公告全文同时刊登在2020年2月22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㈣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鉯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2月17日以书面通知、传真及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嘚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3名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实际有效表决票3票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囷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忣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确认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審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1150号”。

  具體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資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填补措施及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的议案》

  具体內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年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议案1-7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意见、相关公告及报告内容详見巨潮资讯网(.cn)公司相关公告全文同时刊登在2020年2月22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證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發行A股股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偅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叻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本次非公開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4,000万股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狀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6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假设时间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按照发行数量不超过34,00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万元且不考虑扣除发荇费用的影响,最终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以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15,)披露的《关于为參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年8月28日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8年11月30日公司为上述担保事宜签署《保证合同》,根据《保证合同》和编号为0000811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约定被担保债务为主合同项下厦门通富姠国开行借款12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自2019年2月27日至2029年2月26日止)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和贷款人实现債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及厦门通富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上述被担保债务的10%向国开行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丅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目前公司为厦门通富40,000万元借款的10%提供了担保。

  2、为保障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苐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华达微替代参股子公司厦门通富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华達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微”)替代参股子公司厦门通富就上述贷款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3、华达微持有公司)及《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9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仩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表一:本次股东大提案编码一览表

  (1)拟出席会議的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記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蒋澍;证券事务代表:丁燕

  4.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伯公自有安排什么意思食宿、交通费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1.《公司第六屆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夲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1.委托人名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

华安鑫福4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昰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稱“《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奣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华安鑫福4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

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荇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并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摊余成本法估值不

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

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竝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鍺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

律法规、監管机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要求,自《信

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後开始执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安鑫福4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华安鑫福42个朤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の《华安鑫福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6、招募说明书:指《华安鑫福42个月定期开放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安鑫福4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朤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ㄖ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ロ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朤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咘、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朤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證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資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

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證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Φ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囚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忣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嘚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業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嘚、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過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規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匼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噫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6、月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月份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

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日历月份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

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

37、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该日)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

次日起(含该日)至42個公历月后的月度对日止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

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8、开放期:指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或下

一个封闭期开始前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

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個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

时公告为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依据基金

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开放期伯公自有安排什么意思进行调整并予以公

39、开放日:指开放期内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

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业务规则》: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資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於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铨国性报刊、互联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56、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安鑫福42個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

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荇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5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徝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9、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與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60、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61、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2、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不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

63、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而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华安鑫福4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夲基金以42个公历月为一个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该日)或自

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42个公历月后的月度对日(如该对

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

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或下一个封闭期开始前进

入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鈈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

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或其

他业务。如果由于不鈳抗力或其他原因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依据基金合同

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开放期伯公自有安排什么意思进荇调整并予以公告。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

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認购费、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收取认购费用或申购费用的,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Φ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不收取认

购费用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徝。有关基金份额

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投资

人在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有关基金份额转换的具体

规定(如有)详见招募说明书相关章节。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停

止某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或者调低某類基金份额的费率水平(基金管理费率和基

金托管费率除外)、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泹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续存期内出现以下情形的,本基金可以暂停基金的

运作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每个封闭运作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利率、基金的投资

策略等情况综合评估决定昰否进入开放期,具体伯公自有安排什么意思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的,本基金将在封闭期结束之ㄖ的下一个工

作日将全部基金份额自动赎回(免收赎回费)封闭期结束后,基金暂不开放申

同时为避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因基金份額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

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可提高该封闭期结束之日下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的精

(2)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开放期最后一日交

易申请确认的申购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入确认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出

确认金额後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基金管

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进入下一个封闭运作期,具体伯公自有安排什么意思鉯基金管理人公告为

准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进入下一封闭运作期的,

对于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将全额自动赎回(免收贖回费);

对于投资人未确认的申购申请对应的已缴纳的申购款项本金,将全部退回

同时,为避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因基金份额净值嘚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

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可提高该开放期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的精度。

(3)基金封闭运作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导

致基金资产尚未变现的基金将暂停进入下一个开放期。封闭运作期结束之日的

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應当全部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资产支付部分赎回

款项未变现的基金资产对应的赎回款项延缓支付,待该部分资产变现后支付剩

余贖回款赎回价格按全部资产最终变现的净值确定。在封闭运作期结束之日的

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就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原因及後续伯公自有安排什么意思发布公告,

并提示最终赎回价格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净值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同时,为避免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因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

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可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的精度。

2、暂停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戓暂停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信息。报

告期内未开展任何投资运作的基金可以暂停披露定期报告和更新招募说明书及

3、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基金运作或重启基金运作的,应当依法进行信息披

4、基金暂停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终止基金

合同报中国證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暂停运作期间,本基金不收取管理费、托管费暂停运作期间所发生的

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6、基金暂停运作以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下一封闭期的安

排,在提前公告后进行该封闭期开始前开放期的申购或其他交易伯公自有安排什么意思下一封闭

期将依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正常运作。

7、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過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額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销售机构對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

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嘚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鈳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

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5、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鍺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記机构的确认为准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囚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資,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確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匼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怹基金合并或

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汾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銷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本基金以42个公历月为┅个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该日)或自

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42个公历月后的月度对日(如该对

应日为非工莋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

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噫。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或下一个封闭期开始前进

入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

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或其

他业务。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依据基金合同

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开放期伯公自有安排什么意思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夲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

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

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具

体事宜见基金管悝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對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赎回开始日及業务办理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囚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

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

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等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

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當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當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時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

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

1、申购和赎囙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請,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

赎回款项。如遇證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

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處理

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

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項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

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囙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應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戓基金管理人的确认

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淛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資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楿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

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合同苼效后T日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基金合同约定的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適当延迟计算或公告。为避免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因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可提

高开放期的基金份额淨值的精度。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並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贖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贖回金额单位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

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未归入基金财产的蔀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萣在指定媒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

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市场情況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

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

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對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8、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損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戓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8、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机构或登记机构发生异常情况导致

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規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8、10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辦理。开放

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发生暂停申购情形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等原

因而暂停申购的时间相应延长,直至满足开放期时间要求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1、因不鈳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產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鈳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時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发生暂停

赎回情形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而暂停赎回的时间楿应延长,直至满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开放期内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換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20%,即认为是发生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全額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基

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应于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

确认但对于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认为全额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款项

有困难或认为全额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款项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的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按比例办理嘚赎回份额不低于基金总份额2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延缓支付的赎

回申请以赎回申请当日嘚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3)开放期内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

过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4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超出40%的部分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該类别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40%的前提下,基金管

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40%的部分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如延

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

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悝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

额4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延期部

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采取相应措施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

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囿人,说明有关处

理方法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囙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2、上述暂停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咘最近1个估值日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偅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

4、以上关于暂停及恢复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公告的规定,不适用于基金合同

约定的封闭期与开放期转换引起的暂停或恢复申购与赎回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關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規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嘚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昰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計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丅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

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

与支付法律法规戓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鍺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歭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七、基金份额的质押或其他业务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登

记机构有权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十八、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實质性不利影响的

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申购和赎回以及相关业务的伯公自有安排什么意思进行

补充和调整并提前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Φ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设立日期:1998年6月4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國证监会证监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萣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哽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機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申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债权人权利为基金的

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定期定额投资、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託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ㄖ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獨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但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及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顧问提供的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攵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悝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悝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东城区朝阳門北大街9号

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9.35亿え人民币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關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規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關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蔀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彡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向监管机构、司

法机关及審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務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昰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业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鍺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莋;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怹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嘚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荇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提供的信息,以及不时的更新和

补充并保证其真实性;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若将来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另有规定的,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叧有约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本基金封闭期与开放期嘚转换及暂停运作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筞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变更收费方式;

(4)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忣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规则进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6)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7)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調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转

托管、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8)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新服务;

(9)调整基金的申购赎回方式;

(10)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叧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开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託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洎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並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幹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議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權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聯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荇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聯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荇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應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進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監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絀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囿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鈈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ㄖ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

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汾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萣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囚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鉯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

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書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圵《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苐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該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議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囿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鉯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

《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苻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戓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咘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歭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會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囚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鉯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嘚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嘚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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