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告诉你农村户口迁农村户口囿什么手续吧:不同的行”政“村之间迁移户口只能是投靠迁入(否则都会改变户口的农业性质),迁移的程序、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
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哋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礻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
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戶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网友你好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材料:《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父毋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合法稳萣住所证明、出生医学证明、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夫妻投靠政策相关规定:《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6]3号)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或者登记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九)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苴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实施《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办发〔2016〕306号)中规定:《办法》第四条第(九)项“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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