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欠薪垫付去注册地可以吗全国个省都行吗

《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苐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欠薪,且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员工可以向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欠薪垫付去注册地可以吗申请:

 (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隐匿或者逃逸。


问题答复结果不满意请从网站20多万条记录中搜一搜或提问,社保专家免费为您在线解答!

问题和回答由社保问答网(12333ask.com)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
}

原标题:深圳建立欠薪保障制度 員工被欠薪可申请保障基金垫付

深圳于1996年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建立欠薪保障制度,设立欠薪保障基金

在深圳市依法登記设立的用人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发生欠薪,且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员工可以向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欠薪垫付去注册地可以吗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隐匿或者逃逸。

欠薪月数不超过6个月的垫付欠薪按照实际欠薪月数计算;超过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每月欠薪数额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垫付标准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岼均工资60%的垫付标准按照实际欠薪数额计算。不能确认欠薪数额的按照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垫付数额。

2018年第三季度深圳垫付欠薪2320万元

近日2018年第三季度被垫付欠薪用人单位情况公布,21家被垫付欠薪企业被曝光人力资源部门使用欠薪保障基金,共垫付欠薪2320万元

聲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庄瑞玉)日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官网通告了2016年度欠薪保障基金的收取、垫付、追偿及结余情况,2016年全市共使用欠薪保障基金向120家用人单位的3025名员工垫付欠薪1936.9万元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人社局通告了2016年度欠薪保障基金的收取、垫付、追偿及結余情况2016年欠薪保障基金收入为13338.3万元,全市共使用欠薪保障基金向120家用人单位的3025名员工垫付欠薪1936.9万元2016年度共追回当年及已往年度垫付欠薪739万元。2016年度欠薪保障基金当年结余为12140.4万元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欠薪垫付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