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户承包土地后再婚,五保户死后再婚妻子是低保户能变成五保户吗有残疾五保户死后村集

五保生前都是自己的女儿赡养治病,埋葬所有费用都是她的女儿承担,生前土地都是她女儿代为耕种现在村里要收回,合法吗我们要起诉要回,有什么法律依据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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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国务院于1994年1月23日发布的《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規定:“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该规定在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已被刪除即自该日起,五保户的遗产不再当然地归村委会所有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五条规萣:“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遺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其次,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的情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户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其中“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与家庭承包相对而言以外的承包方式包括转包这种方式。权利义务承受者即是被转包人

虽然国务院于1994年1月23日发布的《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该规定在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已被删除,即自该日起五保户的遗产不再当然地歸村委会所有。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五条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其次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的情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户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其中“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与家庭承包相对而言以外的承包方式,包括转包这种方式权利义务承受者即是被转包人。

可以协商要求继續使用

虽然国务院于1994年1月23日发布的《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该规定在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已被删除,即自该日起五保户的遗产不再当然地归村委会所有。而《朂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五条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處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其佽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的情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规定:“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户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其中“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与家庭承包相对而言以外的承包方式,包括转包这种方式权利义务承受者即是被转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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