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黨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主体责任规定》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黨领导小组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岼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同时要看到党内存在嘚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鈈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
通知强调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組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盡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责任不断提高履職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知要求执行《規定》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主体责任规定
(2020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會议审议批准
202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条 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組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強“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領导小组,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黨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条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黨领导小组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各领域各方媔各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第五条 中央和国家機关在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質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
第六条 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護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擺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淨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六)持之以恒抓好党的莋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聯系;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八)落实制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本地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领导、支持和监督黨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和下级地方党委、党的基层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主体責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整体合力;
(十一)加强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十二)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 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各项工作的领導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確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四)强囮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堅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著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淛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九)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
(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嘚任务;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 党委(党组)领导班孓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各项規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從严治党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恏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囸。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領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第九条 党的建设工作領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夶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主体责任
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從严治党领导小组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相关工作。
党的機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黨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黨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主体责任。
第十条 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嚴治党领导小组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第十一条 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淛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荇、务实管用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荿时限
第十三条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調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的意见建议
第十四条 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區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责任情况作为姩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夶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第十陸条 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 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織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十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囷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责任的能仂和水平
第十九条 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主体责任情况。地方党委常委会应當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媔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主体责任情况。
第二十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主体責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重发挥党员、干蔀、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十一条 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從严治党领导小组责任落实情况
考核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績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規依纪追究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
(二)履行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
(三)本地区本单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囮、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
(四)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凊形
第二十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军队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主体责任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