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份发放2019年度的年终奖是属於2019年的年终奖政策额度还是2020年的?
答:我们通常理解2020年1月发放的2019年年终奖当然是属于享受2019年的的年终奖政策但是,按照税法规定这项┅次性年终奖收入是按照发放取得的所属年度,就是2020年发放的就属于2020年就是说2020年已经享受了该项年终奖政策,当年不得再享受你可能會说,那也没事不就往后挪一年嘛:2021年发放2020年的年终奖就属于2021年呗!问题是这项年终奖政策是执行到2021年的12月31日,往后是否会延续存在不確定性所以,且享受且珍惜!
《国税发【2005】9号 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
《财税【2018】164号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優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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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税后年终奖已于2019年12月30日发进農行卡了少数无农行卡的老师则发进建行卡。具体金额体现在1月份工资单的“临时”项目中,请注意查收
一、由于2019年1月开始我们根据税務要求每月实行预扣预缴个税方法,年底再根据税务专项抵扣等政策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并在年终奖金进卡前一并结清
例1:王老师税湔年终奖36000元,全年工资清算后需退税1000元
例2:李老师税前年终奖80000元,全年工资清算后需补税1000元
2020年1月份学校和财政工资分别在1月2日和3日发進建行工资卡了。复、转、退伍军人及军烈属慰问金体现在其他附发中受托代扣项是代扣房租或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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