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户纳入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标准:19年收入低于5000元,且因病、因学、因残、因突发事业、因就业不稳、收入不是稳,有潜致贫风险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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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识别程序:承诺授权、入户核查、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确定、录入系统。

(1)承诺授权: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摸排、部门筛查预警、其他渠道补充等监测方式获得预警信息后,村“两委”指导农户填写《承诺授权书》,获得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的授权。

(2)入户核查:入户如实采集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状况等信息。

(3)村级评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逐户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形成初选监测对象和帮扶措施意见,经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审核:乡镇对各村上报的初选监测对象进行逐户复核,形成初审监测对象名单,并上报县乡村振兴部门审定。

(5)县级确定:由县乡村振兴部门牵头,组织对初审监测对象信息数据进行逐户比对,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分别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所在行政村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天)。

(6)录入系统:由县乡村振兴部门组织乡村信息员将监测对象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将监测对象名单共享给县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帮扶。

2.风险消除程序: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按照“村级评议(村内公示5天)、乡镇审核、县级确定”的程序开展风险消除认定。组织镇级信息员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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