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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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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深圳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有效推进深圳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依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年)》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以“五个率先”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实现从“深圳速度”到“深圳质量”的跨越。以国际化为导向、创新性为动力、信息化为支撑、一体化为契机、市场化为手段、法制化为保障,初步形成立足本地、辐射全国、融入世界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培育和发展一批在国内和国际市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使现代服务业成为我市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化、集群化、总部型、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实施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实施原则。
  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和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营造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遵循“社会化融资、市场化运作”基本原则发展现代服务业,使企业成为服务业发展的主体,有效引导和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集聚发展。有效整合我市现代服务业资源,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化发展。重点发展具有城市服务功能、具有综合优势以及发展潜力大、智力要素密集、产业关联带动效应强的功能型和知识型服务业,依托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着力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聚集要素和资源,发挥最大效益。依托珠三角地区,以金融、物流、文化为龙头,促进和带动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的有效聚集和向周边的辐射。
  开放创新。以现代服务业自主创新为主线,推动产业发展模式、体制机制、技术应用和服务产品等方面的创新,形成现代服务业自主发展的核心动力。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充分利用CEPA,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提升服务业利用外资水平,加快服务业国际化。进一步放宽服务业领域的市场准入,鼓励外资、民资参与现代服务业企业的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打破行业垄断及部门分割,积极发展新业态,建立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新格局。
  高端发展。完善服务业产业链条,提升服务业品质,拓展新兴服务业领域,培育特色服务产业,并以信息化提升现代服务业能级,促进现代服务业向高端化发展。
  重点带动。根据我市的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确定现代服务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培育和引进一批关系到我市未来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项目,选择最重要、最紧迫、最具带动力的现代服务业行业,实现重点突破、率先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超过900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60%,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55%左右。三大支柱产业合计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左右,其中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左右,物流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以上。
  三、打造两大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先行先试区域
  (一)将前海片区打造成为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主要目标:到2015年,初步具备全国现代服务业重要基地和生产性服务业中心的功能,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00亿元左右。到2020年建成基础设施完备、国际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具备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和法律环境,形成结构合理、国际化程度高、辐射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聚集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在全球现代服务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
  工作任务:
  一是加快金融业发展。发挥深圳作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地区的区位优势,继续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在CEPA框架下,制定深港银行跨境贷款业务试点方案;按照有关外商直接投资管理原则,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以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试点;鼓励符合CEPA关于“香港服务提供者”定义的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内总部、分支机构;支持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机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前海通过金融产品、业务流程及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探索科技银行、网络银行等新型组织形式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证券业机构适度扩大开放范围;探索在深圳设立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的分支机构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探索在前海开展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公司试点,大力发展再保险市场;推进科技保险试点工作,为科技企业提供风险保险服务;研究支持香港金融机构进入前海的政策,适当放宽准入要求,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前海集聚发展。
  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牵头,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和深圳保监局等配合。
  二是推动发展现代物流业。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在前海保税港区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和制度创新;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和政策配套机制,重点发展提供融资咨询、融资担保、结算、通关、信息管理及相关增值服务的供应链管理企业,鼓励引进为电子商务交易提供物流及相关增值业务的综合服务型企业;鼓励区内企业承接采购、销售等相关外包服务,搭建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和全球集拼分拨管理平台;推动深港两地海空港紧密合作,拓展港口服务功能,在前海打造港深国际航运服务平台,为香港航运经营者拓展国际航运服务提供便利;积极引进航运业务管理中心、单证管理中心、结算中心、航运中介等在前海设立机构,有序开展航材租赁、航材交易、民用飞机融资租赁等多种创新服务;支持在前海服务航空、航运的金融租赁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拆借资金和发行债券。
  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委配合。
  三是稳步发展信息服务业。大力发展下一代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传输服务业,在促进“三网融合”上先行先试,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数字化城区;积极推动基础网络运营企业与媒体、增值服务企业之间的合作,加强内地电信运营商与香港电信运营商合作,探索开拓新业务;突出发展互联网增值服务、移动通信增值服务,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增值业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和系统集成商落户前海;鼓励发展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及运营服务。大力发展高可信计算、智能网络技术、云计算等技术与应用;加快软件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在前海建设深圳软件园深港分园,形成具有重要影响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支持行业应用软件的研发和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在物流、金融等领域形成系统集成和行业解决方案的综合优势;加快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移动多媒体、移动搜索、移动支付等新业务;支持物联网关键软件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快推动“物联网”发展;建立深港物流信息分类与编码、采集、交换以及安全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加强交通、口岸、银行、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物流信息资源共享,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构建南方物流信息交换中枢;加快建立布局合理的数字证书安全认证体系,推进电子签名与认证在物流信息交换和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设安全、便捷、支持多币种的商务交易应用服务平台,加强与国际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打造前海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大力发展数据分析和咨询服务,积极引进国际数据服务高端企业,大力培育本土企业,不断提升国际化水平,建设区域性数据分析和咨询服务中心;发展集宽带通信、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和数字电视等新技术于一体的综合业务新媒体;加强互联网数字内容服务的深度开发和利用,吸引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在前海设立总部、地区总部等,在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网络媒体、网络广告等细分市场做优做强;组织实施先进的移动互联网内容产品专项、网络游戏引擎开发与平台,积极开发网络内容、动画、游戏等衍生产品和服务,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牵头,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四是发展科技服务业和其它专业服务业。支持香港科研组织在前海设立附属机构,参与国家和地方科技专项,探索深港科技财政资金支持创新服务的新模式;支持发展深港跨境检验检测服务,探索海关监管新模式,为深港两地科技创新提供便利服务;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支持构建技术转移平台和创业投资平台,鼓励设立技术评估、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开展研发及工业设计、分析试验等研发设计服务;发挥深圳设计之都的优势,制定深港合作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指导目录,建设高起点、高水平、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吸引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和知名文化中介服务机构入驻,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打造国际文化创意中心;积极发展规划、认证、管理、企业发展战略、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营销与品牌运作等高端咨询服务和会展服务,加快发展人才资源服务,鼓励发展建筑及工程服务,支持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支持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设立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个性化和高端专业服务。
  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牵头,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文体旅游局等配合。
  (二)将罗湖区打造成为国际消费中心。
  主要目标:到2015年,新开发产业空间930万平方米;本区生产总值达1600亿元,比2009年接近翻一番;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0亿元、国地税收入(剔除证券交易印花税和海关代征税)460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万元,分别比2009年增长86%、98%和82%。
  工作任务:
  一是推进城市更新,再造一个罗湖。向二次开发要国际消费中心建设的空间、资源和环境,再造新优势,实现大发展。
  二是建设笋岗―清水河时尚产业设计营销基地和总部基地。推进笋岗―清水河片区更新改造,打造立足珠三角、联手香港、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时尚产业设计营销基地和总部基地。
  三是建设“金三角”金融商业核心区。拓展华润万象城周边改造范围,打造蔡屋围金融核心区和高端消费区;加快人民南片区改造,打造深圳品牌集聚的中高档消费区;深化改造东门片区,打造大众时尚消费区。
  四是建设水贝―布心珠宝设计制造营销中心及集散地。坚持黄金珠宝产业品牌化、集群化发展方向,加快珠宝学校和黄金珠宝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亚洲最大的黄金珠宝设计制造营销中心及集散地。
  五是建设莲塘互联网产业园和口岸服务区。推进莲塘更新改造,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片区整体转型发展。大力引进和培育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企业,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供应链服务体系,实现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互动互促发展。
  六是统筹规划建设深南东商圈。以大型地铁综合换乘站建设为契机,在地铁上盖物业,整合黄贝岭旧村改造和周边的商业资源,整体开发商业空间,打造深南东时尚活力新商圈。
  七是打造时尚之都高地。紧紧抓住产业“微笑曲线”的设计和营销两个高端,打造品牌,发展时尚,以时尚创造需求,以时尚引领消费,向国内外市场推销深圳品牌产品,努力建设时尚创意设计以及时尚文化中心。
  八是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城区环境。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规划布局,提升市容环境水平,强化城市管理,打造生态、宜居、文明的现代化城市环境。
  责任单位:罗湖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国土委、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文体旅游局及统计局等配合。
  四、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
  力争用3―5年时间,依托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做强创新金融、总部经济、现代物流、服务外包、商贸会展以及高端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提高现代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初步建成体系健全、要素集聚、效率效益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一)金融业。
  主要目标:建设全国金融中心,到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左右。
  工作任务:
  1.提升深圳金融业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规划建设罗湖蔡屋围、福田中央商务区和南山前―后海三大金融集聚区,建设以多层次资本市场、创业投资及财富管理为特色的金融中心城市。
  2.支持深交所做大做强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优化主板市场,扩大代办股权转让系统试点。
  3.加大境内外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完善金融组织体系,积极争取中央重大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在深圳先行先试。
  4.探索各类要素市场平台建设,加快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展,大力发展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保险市场、黄金市场和金融衍生品市场。
  5.落实鼓励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创新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进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吸引国内外大型股权投资基金在深圳募集发展。
  6.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控股集团,鼓励和支持征信评级、支付清算、外汇黄金交易、外包服务等金融配套服务产业发展。
  7.鼓励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在深圳开展财富管理业务,建设全国性的资产管理、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地,把深圳打造成为全球重要的财富管理中心。
  8.建设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金融资源向优势产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集中。
  9.加快罗湖蔡屋围金融中心改造升级,推进福田金融中心金融项目开工建设,推动南山后海金融商务区金融机构聚集,规划建设宝安中心区产业金融集聚区,加快推进龙岗平湖金融产业服务基地项目入驻。
  10.支持中国资本学院建设,鼓励发展各种金融教育培训机构,培养和引进金融高端人才,完善金融发展的人才支持体系。
  11.加强金融生态建设,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建设金融安全区。继续做好深圳参评全球金融中心评选工作,确保深圳在全球金融中心排名中保持前列。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前海管理局、外管局、统计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二)物流业。
  主要目标:构建全球性物流枢纽城市,到2015年,物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以上。
  工作任务:
  1.依托海陆空铁的综合运输优势,促进东西港区协调发展,加快构建多业态融合、信息化水平高、国际竞争力强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2.以深圳港、深圳机场为核心,全面建设全球性物流枢纽城市,制定出台扶持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发展提供融资咨询、融资担保、结算、通关、信息管理及相关增值服务的供应链管理企业,支持现代物流企业拓展网络服务体系,培育壮大一批本土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和高端供应链管理企业。
  4.发展数字物流体系,按照“大物流、大通关、大口岸、大平台”思路,构建深圳市物流信息平台,从而打造南方物流信息深圳交换中枢。
  5.精心办好中国(深圳)国际物流与运输博览会,打造亚洲物流第一展。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财政委、深圳海关、口岸办、统计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三)商贸会展业。
  主要目标:加快发展国际商贸会展业,到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400亿元,年展会面积达到230万平方米。
  工作任务:
  1.提升商贸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水平,促进品牌展会专业化、国际化。
  2.加快国际商贸和品牌会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形成涵盖口岸货物集散、大宗商品交易与定价、国际会展与跨国采购、国内市场流通、国际消费购物等功能的现代商贸业体系。
  3.扩大高交会、文博会等展会国际影响力,扶持打造电子、通讯设备、珠宝、家具、服装、游艇等专业会展品牌。
  4.大力发展流通领域的电子商务。鼓励商贸企业建立网上销售平台,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对提高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作用。
  5.大力推进深圳北站商圈的规划建设。依托高速铁路综合优势,在北站周边实现优化配置和集聚发展,发挥深圳北站处于广深港交通节点的区位优势,高标准高起点推进深圳北站商圈规划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统计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四)高端旅游业。
  主要目标: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到2015年,全市旅游接待总人数突破1亿人次。
  工作任务:
  1.扶持发展高端旅游,完善邮轮游艇产业发展政策。大力推广旅游与科技、文化、金融融合发展模式,进一步加强对海内外的旅游宣传推介力度。
  2.大力推介“创意深圳、时尚之都”的城市旅游形象和都市风情、主题公园、滨海休闲和高尔夫之都四大品牌特色产品。
  3.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旅游景点与酒店互相联通的动态信息系统,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游信息网、旅游声讯台等旅游咨询信息系统。
  4.丰富旅游产品,加快建设东部滨海旅游圈、中部都市旅游圈和西部沿海生态文化旅游圈。
  5.大力发展旅游中介服务,支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农业局、口岸办、统计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五)文化创意业。
  主要目标:建设国际创意文化产业中心,到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规模超过2500亿元。
  工作任务:
  1.大力发展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视听、数字出版、新媒体、文化旅游、影视演艺、高端印刷、高端工艺美术等重点领域,构建完整的文化创意产业链。
  2.着力将文博会打造成为国际知名品牌,推进文化产权交易所发展。
  3.强化前期设计,促进文化创意环节形成新的商业模式,凸显“设计之都”、“创意深圳”的产业特色和城市形象。
  4.推动文化创意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形成以上市龙头企业为引领的产业群,推动广电、报业、出版发行集团以分拆方式上市融资,扩大经营规模。
  5.培育发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原创品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文化企业,加快建设华侨城创意文化产业园等集聚区,打造特色优势文化创意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科工贸信委、国税局、地税局、前海管理局、统计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六)信息服务业。
  主要目标:打造国家互联网产业基地,到2015年,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
  工作任务:
  1.以城市信息化为重点,以软件产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为基础,大力发展面向产业、面向消费和面向娱乐的信息服务业。
  2.发挥互联网产业对信息化建设的强大助推作用,促进商业模式创新、新业态发展和特色应用服务。
  3.加强物联网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抢先布局移动互联网,支持腾讯等互联网综合运营服务商做大做强,建设蛇口网谷互联网产业基地。
  4.推进电子政务、社区信息网建设,在信用认证体系、在线支付体系及信息安全等领域实施信息服务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网络增值服务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5.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开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网络银行、网络广告、网上图书等服务,推动传统产业采用电子商务手段,实现产业升级。
  6.依托市超算中心的强大基础功能,创新云计算的商业应用模式,大力发展云计算。
  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国税局、地税局、前海管理局、统计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七)服务外包业。
  主要目标: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到2015年,服务外包营业总额达到500亿元。
  工作任务:
  1.积极承接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服务外包业务,重点发展软件研发与信息技术服务、采购及物流供应链管理服务外包、金融服务外包、产品技术研发外包、工业设计外包、动漫设计外包、中医药研发外包等高端领域。
  2.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际资质认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培育自主品牌。
  3.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和开拓国际市场,形成符合国际标准的外包业人才教育培训及资质认证体系,积极承接离岸外包。
  4.打造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服务外包集聚区。
  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财政委、交通运输委、规划国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八)科技服务业。
  主要目标:建设区域性科技服务中心。
  工作任务:
  1.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以科技咨询业、技术贸易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业、科技孵化业、科技风险投资业等为发展重点,建设孵化器网络、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络、技术贸易服务网络。
  2.鼓励专业性科技服务机构发展,为现代产业发展提供委托研究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和生产性技术服务。
  3.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吸引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企业来深设立分支机构,构建社会化、网络化科技服务体系,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九)总部经济。
  主要目标: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总部基地。
  工作任务:
  1.着力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国际总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总部落户深圳,培育发展本土大型企业集团总部。
  2.制定发布关于鼓励在深新设立总部的暂行规定,明确引进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鼓励措施,并对原有总部企业政策进行修订完善。
  3.整合总部经济发展资源,统筹企业总部和研发基地的规划布局,保障总部建设用地,加快推进总部基地建设。
  4.完善总部企业用地出让办法,明确总部企业用地分类控制标准,简化总部企业用地的申请流程,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总部企业用地协调机制。
  责任单位:第1、2、4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第3项工作由市规划国土委牵头,市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金融办、前海管理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五、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
  (一)完善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机制。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要求,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多方联动”的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机制,由深圳市现代产业体系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和协调推进全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研究确定综合改革试点的重大事项及配套政策,并加强监督考核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规划国土委、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财政委、文体旅游局、金融办、前海管理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二)构建科学明晰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
  紧紧围绕创造“深圳质量”的新理念,建立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先行先试制订科学规范的现代服务业分类标准,加强对新兴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的调查研究,切实提高服务业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为加快发展服务业提供科学导向和可考核的统计标准。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牵头,市财政委、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规划国土委、文体旅游局、金融办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三)研究探索服务业税收等政策制度的创新。
  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完善和提升现代服务业的集聚、辐射、引领、带动功能,完成《研究探索我市服务业在税收政策制度上的创新》课题研究,为全国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新经验。
  责任单位:市地税局牵头,市国税局、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文体旅游局、金融办等配合。
  (四)制定发展服务业的配套措施。
  根据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各区、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头制订有关发展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罗湖国际消费中心、金融业、物流业、商贸会展业、高端旅游业、文化创意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业、科技服务业的配套措施,并将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各部门领导的任期责任制中,做到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前海管理局以及罗湖区政府按职责分工牵头实施,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附件:1.深圳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年)责任分工一览表
  &&&&&&&&&&& 2.2011年重点工作分季度推进一览表(先行先试区域)
  &&&&&&&&&&& 3.2011年重点工作分季度推进一览表(服务业重点行业)
  &&&&&&&&&&& 4.2011年深圳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考核办法
深圳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年)责任分工一览表
一、打造两大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先行先试区域
(一)将前海片区打造成为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加快金融业发展。
1.发挥深圳作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地区的区位优势,继续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
前海管理局
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和深圳保监局等
2.在CEPA框架下,制定深港银行跨境贷款业务试点方案。
3.按照有关外商直接投资管理原则,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以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试点。
4.鼓励符合CEPA关于“香港服务提供者”定义的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内总部、分支机构。
5.支持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机构。
6.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前海通过金融产品、业务流程及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探索科技银行、网络银行等新型组织形式试点。
7.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证券业机构适度扩大开放范围。
8.探索在深圳设立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的分支机构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
9.探索在前海开展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公司试点,大力发展再保险市场。
10.推进科技保险试点工作,为科技企业提供风险保险服务。
11.研究支持香港金融机构进入前海的政策,适当放宽准入要求,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前海集聚发展。
推动发展现代物流业。
1.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在前海保税港区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和制度创新。
前海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委
2.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和政策配套机制,重点发展提供融资咨询、融资担保、结算、通关、信息管理及相关增值服务的供应链管理企业,鼓励引进为电子商务交易提供物流及相关增值业务的综合服务型企业。
3.鼓励区内企业承接采购、销售等相关外包服务,搭建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和全球集拼分拨管理平台。
(一)将前海片区打造成为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推动发展现代物流业。
4.推动深港两地海空港紧密合作,拓展港口服务功能,在前海打造港深国际航运服务平台,为香港航运经营者拓展国际航运服务提供便利。
前海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委
5.积极引进航运业务管理中心、单证管理中心、结算中心、航运中介等在前海设立机构,有序开展航材租赁、航材交易、民用飞机融资租赁等多种创新服务。
6.支持在前海服务航空、航运的金融租赁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拆借资金和发行债券。
稳步发展信息服务业。
1.大力发展下一代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传输服务业,在促进“三网融合”上先行先试,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数字化城区。
前海管理局
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等
2.积极推动基础网络运营企业与媒体、增值服务企业之间的合作,加强内地电信运营商与香港电信运营商合作,探索开拓新业务。
3.突出发展互联网增值服务、移动通信增值服务,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增值业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和系统集成商落户前海。
4.鼓励发展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及运营服务。大力发展高可信计算、智能网络技术、云计算等技术与应用。
5.加快软件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在前海建设深圳软件园深港分园,形成具有重要影响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
6.支持行业应用软件的研发和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在物流、金融等领域形成系统集成和行业解决方案的综合优势。
7.加快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移动多媒体、移动搜索、移动支付等新业务。
8.支持物联网关键软件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快推动“物联网”发展。
9.建立深港物流信息分类与编码、采集、交换以及安全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加强交通、口岸、银行、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物流信息资源共享,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构建南方物流信息交换中枢。
10.加快建立布局合理的数字证书安全认证体系,推进电子签名与认证在物流信息交换和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11.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设安全、便捷、支持多币种的商务交易应用服务平台,加强与国际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打造前海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12.大力发展数据分析和咨询服务,积极引进国际数据服务高端企业,大力培育本土企业,不断提升国际化水平,建设区域性数据分析和咨询服务中心。
(一)将前海片区打造成为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稳步发展信息服务业。
13.发展集宽带通信、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和数字电视等新技术于一体的综合业务新媒体。
前海管理局
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等
14.加强互联网数字内容服务的深度开发和利用,吸引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在前海设立总部、地区总部等,在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网络媒体、网络广告等细分市场做优做强。
15.组织实施先进的移动互联网内容产品专项、网络游戏引擎开发与平台,积极开发网络内容、动画、游戏等衍生产品和服务,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发展科技服务业和其它专业服务业。
1.支持香港科研组织在前海设立附属机构,参与国家和地方科技专项,探索深港科技财政资金支持创新服务的新模式。
前海管理局
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文体旅游局等
2.支持发展深港跨境检验检测服务,探索海关监管新模式,为深港两地科技创新提供便利服务。
3.支持构建技术转移平台和创业投资平台,鼓励设立技术评估、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开展研发及工业设计、分析试验等研发设计服务。
4.制定深港合作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指导目录,建设高起点、高水平、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吸引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和知名文化中介服务机构入驻,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打造国际文化创意中心。
5.积极发展规划、认证、管理、企业发展战略、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营销与品牌运作等高端咨询服务和会展服务,鼓励发展建筑及工程服务,支持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支持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设立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个性化和高端专业服务。
(二)将罗湖区打造成为国际消费中心
到2015年,新开发产业空间930万平方米;本区生产总值达1600亿元。
1.推进城市更新,再造一个罗湖。向二次开发要国际消费中心建设的空间、资源和环境,再造新优势,实现大发展。
罗湖区政府
市规划国土委、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文体旅游局及统计局等
2.推进笋岗―清水河片区更新改造,打造立足珠三角、联手香港、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时尚产业设计营销基地和总部基地。
3.拓展华润万象城周边改造范围,打造蔡屋围金融核心区和高端消费区;加快人民南片区改造,打造深圳品牌集聚的中高档消费区;深化改造东门片区,打造大众时尚消费区。
4.坚持黄金珠宝产业品牌化、集群化发展方向,加快珠宝学校和黄金珠宝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水贝―布心片区打造成亚洲最大的黄金珠宝设计制造营销中心及集散地。
(二)将罗湖区打造成为国际消费中心
到2015年,新开发产业空间930万平方米;本区生产总值达1600亿元。
5.建设莲塘互联网产业园和口岸服务区。推进莲塘更新改造,大力引进和培育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企业,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供应链服务体系,实现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互动互促发展。
罗湖区政府
市规划国土委、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文体旅游局及统计局等
6.以大型地铁综合换乘站建设为契机,在地铁上盖物业,整合黄贝岭旧村改造和周边的商业资源,整体开发商业空间,打造深南东时尚活力新商圈。
7.抓住产业“微笑曲线”的设计和营销两个高端,以时尚创造需求,以时尚引领消费,向国内外市场推销深圳品牌产品,努力建设时尚创意设计以及时尚文化中心。
8.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城区环境。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规划布局,提升市容环境水平,强化城市管理,打造生态、宜居、文明的现代化城市环境。
二、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
(一)金融业
建设全国金融中心,到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左右。
1.提升深圳金融业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规划建设罗湖蔡屋围、福田中央商务区和南山前―后海三大金融集聚区,建设以多层次资本市场、创业投资及财富管理为特色的金融中心城市。
市财政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前海管理局、外管局、统计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支持深交所做大做强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优化主板市场,扩大代办股权转让系统试点。
3.加大境内外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完善金融组织体系,积极争取中央重大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在深圳先行先试。
4.探索各类要素市场平台建设,加快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展,大力发展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保险市场、黄金市场和金融衍生品市场。
5.落实鼓励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创新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进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吸引国内外大型股权投资基金在深圳募集发展。
6.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控股集团,鼓励和支持征信评级、支付清算、外汇黄金交易、外包服务等金融配套服务产业发展。
7.鼓励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在深圳开展财富管理业务,建设全国性的资产管理、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地,把深圳打造成为全球重要的财富管理中心。
8.建设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金融资源向优势产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集中。
9.加快罗湖蔡屋围金融中心改造升级,推进福田金融中心金融项目开工建设,推动南山后海金融商务区金融机构聚集,规划建设宝安中心区产业金融集聚区,加快推进龙岗平湖金融产业服务基地项目入驻。
(一)金融业
建设全国金融中心,到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左右。
10.支持中国资本学院建设,鼓励发展各种金融教育培训机构,培养和引进金融高端人才,完善金融发展的人才支持体系。
市财政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前海管理局、外管局、统计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11.加强金融生态建设,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建设金融安全区。继续做好深圳参评全球金融中心评选工作,确保深圳在全球金融中心排名中保持前列。
(二)物流业
构建全球性物流枢纽城市,到2015年,物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以上。
1.依托海陆空铁的综合运输优势,促进东西港区协调发展,加快构建多业态融合、信息化水平高、国际竞争力强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市交通运输委
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财政委、口岸办、统计局、深圳海关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以深圳港、深圳机场为核心,全面建设全球性物流枢纽城市,制定出台扶持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发展提供融资咨询、融资担保、结算、通关、信息管理及相关增值服务的供应链管理企业,支持现代物流企业拓展网络服务体系,培育壮大一批本土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和高端供应链管理企业。
4.发展数字物流体系,按照“大物流、大通关、大口岸、大平台”思路,推动物流信息化建设,构建深圳市物流信息平台,从而打造南方物流信息深圳交换中枢。
5.精心办好中国(深圳)国际物流与运输博览会,打造亚洲物流第一展。
(三)商贸会展业
加快发展国际商贸会展业,到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400亿元,年展会面积达到230万平方米。
1.提升商贸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水平,促进品牌展会专业化、国际化。
市科工贸信委
市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统计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加快国际商贸和品牌会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形成涵盖口岸货物集散、大宗商品交易与定价、国际会展与跨国采购、国内市场流通、国际消费购物等功能的现代商贸业体系。
3.扩大高交会、文博会等展会国际影响力,扶持打造电子、通讯设备、珠宝、家具、服装、游艇等专业会展品牌。
4.大力发展流通领域的电子商务。鼓励商贸企业建立网上销售平台,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对提高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作用。
5.大力推进深圳北站商圈的规划建设。依托高速铁路综合优势,在北站周边实现优化配置和集聚发展,发挥深圳北站处于广深港交通节点的区位优势,高标准高起点推进深圳北站商圈规划建设。
(四)高端旅游业
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到2015年,全市旅游接待总人数突破1亿人次。
1.扶持发展高端旅游,进一步完善邮轮游艇产业发展政策。大力推广旅游与科技、文化、金融融合发展模式,进一步加强对海内外的旅游宣传推介力度。
市文体旅游局
市科工贸信委、金融办
2.大力推介“创意深圳、时尚之都”的城市旅游形象以及都市风情、主题公园、滨海休闲和高尔夫之都四大品牌。
市规划国土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农业局、口岸办、统计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3.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旅游景点与酒店互相联通的动态信息系统,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游信息网、旅游声讯台等旅游咨询信息系统。
4.丰富旅游产品,加快建设东部滨海旅游圈、中部都市旅游圈和西部沿海生态文化旅游圈。
5.大力发展旅游中介服务,支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五)文化创意业
建设国际创意文化产业中心,到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规模超过2500亿元。
1.大力发展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视听、数字出版、新媒体、文化旅游、影视演艺、高端印刷、高端工艺美术等重点领域,构建完整的文化创意产业链。
市文体旅游局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科工贸信委、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前海管理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着力将文博会打造成为国际知名品牌,推进文化产权交易所发展。
3.强化前期设计,促进文化创意环节形成新的商业模式,凸显“设计之都”、“创意深圳”的产业特色和城市形象。
4.推动文化创意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形成以上市龙头企业为引领的产业群,推动广电、报业、出版发行集团以分拆方式上市融资,扩大经营规模。
5.培育发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原创品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文化企业,加快建设华侨城创意文化产业园等集聚区,打造特色优势文化创意产业集群。
(六)信息服务业
打造国家互联网产业基地,到2015年,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
1.以城市信息化为重点,以软件产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为基础,大力发展面向产业、面向消费和面向娱乐的信息服务业。
市科工贸信委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国税局、地税局、前海管理局、统计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发挥互联网产业对信息化建设的强大助推作用,促进商业模式创新、新业态发展和特色应用服务。
3.加强物联网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抢先布局移动互联网,支持腾讯等互联网综合运营服务商做大做强,建设蛇口网谷互联网产业基地。
4.推进电子政务、社区信息网建设,在信用认证体系、在线支付体系及信息安全等领域实施信息服务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网络增值服务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5.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开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网络银行、网络广告、网上图书等服务,推动传统产业采用电子商务手段,实现产业升级。
6.依托市超算中心的强大基础功能,创新云计算的商业应用模式,大力发展云计算。
(七)服务外包业
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到2015年,服务外包营业总额达到500亿元。
1.积极承接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服务外包业务,重点发展软件研发与信息技术服务、采购及物流供应链管理服务外包、金融服务外包、产品技术研发外包、工业设计外包、动漫设计外包、中医药研发外包等高端领域。
市科工贸信委
市财政委、交通运输委、规划国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际资质认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培育自主品牌。
3.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和开拓国际市场,形成符合国际标准的外包业人才教育培训及资质认证体系,积极承接离岸外包。
4.打造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服务外包集聚区。
(八)科技服务业
建设区域性科技服务中心。
1.以科技咨询业、技术贸易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业、科技孵化业、科技风险投资业等为发展重点,建设孵化器网络、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络、技术贸易服务网络。
市科工贸信委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鼓励专业性科技服务机构发展,为现代产业发展提供委托研究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和生产性技术服务。
3.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吸引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企业来深设立分支机构,构建社会化、网络化科技服务体系,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服务。
(九)总部经济
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总部基地。
1.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国际总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总部等总部企业40至50家,培育发展本土大型企业集团总部。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金融办、前海管理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制定发布关于鼓励在深新设立总部的暂行规定,明确引进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鼓励措施,并对原有总部企业政策进行修订完善。
前海管理局
3.整合总部经济发展资源,统筹企业总部和研发基地的规划布局,保障总部建设用地,加快推进总部基地建设。
市规划国土委
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住建局、前海管理局等
4.完善总部企业用地出让办法,明确总部企业用地分类控制标准,简化总部企业用地的申请流程,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总部企业用地协调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国土委
三、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
(一)完善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机制
研究确定综合试点的重大事项及配套政策。
由深圳市现代产业体系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和协调推进全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研究确定重大事项及配套政策,并加强监督考核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国土委、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财政委、文体旅游局、金融办、前海管理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
(二)构建科学明晰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
完善统计指标体系。
紧紧围绕创造“深圳质量”的新理念,建立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切实提高服务业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为加快发展服务业提供科学导向和可考核的统计标准。
市财政委、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规划国土委、文体旅游局、金融办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
(三)研究探索服务业税收等政策制度的创新
创新税收制度。
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完善和提升现代服务业的集聚、辐射、引领、带动功能,完成《研究探索我市服务业在税收政策制度上的创新》课题研究,为全国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新经验。
市国税局、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文体旅游局、金融办等
(四)制定发展服务业的配套措施
制订配套措施。
各区、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头制订有关发展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罗湖国际消费中心、金融业、物流业、商贸会展业、高端旅游业、文化创意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业、科技服务业及总部经济的配套措施,并将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纳入各部门领导的任期责任制中,做到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前海管理局、罗湖区政府、市金融办、交通运输委、科工贸信委、文体旅游局、发展改革委等。
2011年重点工作分季度推进一览表(先行先试区域)
一、将前海片区打造成为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加快金融业发展
积极引进香港和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
加强对外宣传推广,开展基础调研工作。
结合各类型金融机构的特点和意向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引进方案研究工作。
编制完成引进方案。
深圳银监局
深圳证监局
深圳保监局
引进和设立民营中小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开展基础调研工作,了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设立民营中小银行的研究工作。
力争完成具体方案的研究编制工作,按程序向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汇报争取。
深圳银监局
制定银行业相关创新业务试点实施方案,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具体包括深港银行跨境贷款业务试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以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试点等试点方案。
编制完成深港银行跨境贷款业务试点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以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试点等试点方案。
组织落实试点方案的申报工作。
力争完成具体方案的研究编制工作,按程序向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汇报争取。
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
争取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开展基础调研工作,启动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前期工作。
积极争取2-3家机构明确入驻前海的意向。
前海管理局
深圳银监局
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证券业机构适度扩大开放范围。
加强沟通协调和对外宣传,开展基础调研工作。
开展专题研究工作。
积极争取2-3家机构明确入驻前海的意向。
深圳证监局
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基金公司。
继续推进有关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前期工作。
编制实施方案。
完成报批工作。
前海管理局
深圳证监局
制定保险业相关创新业务试点实施方案。包括开设自保险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开展科技保险和商业车险定价业务等试点方案。
编制有关保险业创新业务试点的实施方案。
力争完成具体方案的研究编制工作,按程序向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汇报争取。
深圳保监局
加快金融业发展
引进国内外再保险机构,设立前海再保险公司。
开展引进和设立再保险机构的前期研究工作。
力争完成具体方案的研究编制工作,按程序向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汇报争取。
深圳保监局
开展深港两地保险机构在产品开发、渠道开拓和理赔服务等方面的资源整合与业务合作。
开展有关深港两地保险机构合作和资源整合的研究工作。
力争完成具体方案的研究编制工作,按程序向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汇报争取。
深圳保监局
组建航运产业基金、航运金融租赁公司、航运保险机构,并落实离岸帐户、银行间市场拆借、发行债券等有关航运发展的金融政策。
研究制订有关实施方案,完成组建机构前期工作。
力争完成具体方案的研究编制工作,按程序向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汇报争取。
前海管理局
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
深圳银监局
深圳证监局
深圳保监局
市交通运输委
推动发展现代物流业
制定前海现代物流发展指引。
深入开展基础调研工作。
推进发展指引目录的相关研究工作。
完成编制前海物流业发展指引。
前海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委
引进高端供应链管理企业,促进高端物流业集聚发展。
深入开展有关供应链管理企业的研究工作。
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引进创造有力条件。
力争在前海引进2-3家。
前海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委
加强交通、口岸、银行、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物流信息资源共享,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加强对交通、口岸、银行、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物流信息资源的摸底调研工作。
启动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形成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整体方案。
前海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委
市市场监管局
搭建港深国际航运服务平台,引进航运业务管理中心、单证管理中心、结算中心、航运中介等在前海设立机构。
开展有关搭建港深国际航运服务平台的研究工作。
编制引进专业机构的具体方案。
市交通运输委
稳步发展信息服务业
落实CEPA关于信息服务的相关政策,制定前海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
深入研究CEPA关于信息服务的相关政策。
完成编制前海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
市科工贸信委
稳步发展信息服务业
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增值业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和系统集成商落户前海。
加强对外宣传,开展基础调研工作。
结合各类型企业的特点和意向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引进方工作。
力争引进2-3家。
市科工贸信委
研究制定深圳软件园深港分园方案。
启动制订深港分园方案的前期工作。
编制完成方案。
市科工贸信委
加快开展移动电子商务、移动多媒体、移动搜索、移动支付等新业务。
开展有关移动电子商务等新业务的研究工作。
完成方案制定。
市科工贸信委
完善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基础设施,建立数字证书安全认证体系。
启动有关数字证书认证体系的研究工作。
完成方案制定。
市科工贸信委
打造安全、便捷、支持多币种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推进有关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研究工作。
完成方案制定。
市科工贸信委
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
深圳银监局
研究制定构建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实施方案。
开展打造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研究工作。
编制完成实施方案。
市科工贸信委
市发展改革委
积极引进国际数据服务高端企业,培育本土企业,建设中国数据分析和咨询服务中心。
了解我市的数据服务企业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工作。
结合国际数据服务企业的特点和意向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引进方工作。
力争引进1-2家。
前海管理局
市科工贸信委
吸引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在前海落户。
了解我市的互联网企业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工作。
结合互联网企业的特点和意向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引进方工作。
力争引进1-2家。
市科工贸信委
发展科技服务业
积极引进香港科研组织在前海设立附属机构。
了解并掌握香港科研组织的需求和意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引进方工作。
争取引进1-2家。
市科工贸信委
研究制定深港财政资金支持科技服务的新政策。
推进有关深港财政资金支持科技服务的研究工作。
制订出台新政策。
市科工贸信委
前海管理局
发展科技服务业
研究制定深港开展跨境检验检测服务的实施细则。
开展有关深港跨境检验检测服务的前期研究工作。
编制完成实施细则。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市科工贸信委深圳海关
研究制定支持深港两地科技创新的海关监管便利措施。
推动有关支持深港科技创新的海关监管的前期研究工作。
完成制订具体便利措施。
市科工贸信委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将罗湖区打造成为国际消费中心
推进笋岗―清水河片区更新改造,打造立足珠三角、联手香港、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时尚产业设计营销基地和总部基地。
对笋岗―清水河片区更新改造项目的规划方案进行国际招投标。
评标并确定规划方案。
完成相关前期筹备工作,准备开工建设。
罗湖区政府
市规划国土委
市科工贸信委
拓展华润万象城周边改造范围,打造蔡屋围金融核心区和高端消费区;加快人民南片区改造,打造深圳品牌集聚的中高档消费区;深化改造东门片区,打造大众时尚消费区。
以打造蔡屋围金融核心区和高端消费区为目标,开展对华润万象城周边改造的前期工作。
以打造深圳品牌集聚的中高档消费区为目标,加快人民南片区改造前期工作。
以打造大众时尚消费区为目标,深化改造东门片区的前期工作。
罗湖区政府
市规划国土委
市科工贸信委
坚持黄金珠宝产业品牌化、集群化发展方向,加快珠宝学校和黄金珠宝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水贝―布心片区打造成亚洲最大的黄金珠宝设计制造营销中心及集散地。
加快推进珠宝学校和黄金珠宝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
完善优化片区周边配套设施。
进一步提高将水贝―布心片区打造成亚洲最大的黄金珠宝设计制造营销中心及集散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罗湖区政府
市文体旅游局市科工贸信委
建设莲塘互联网产业园和口岸服务区。推进莲塘更新改造,大力引进和培育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企业,构建完善电子商务供应链服务体系,实现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互动互促发展。
加快推进莲塘片区的更新改造工程。
结合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企业的特点和意向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引进方工作。
引进200家左右的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企业入驻产业园。
罗湖区政府
市科工贸信委
2011年重点工作分季度推进一览表(服务业重点行业)
具体工作要求
金融业:加快建设全国金融中心,2011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低于13%
提升深圳金融市场能级和市场主体的综合实力,协调推动金融中心区和金融产业服务基地的规划建设工作。
加快深圳市金融产业服务基地“七通一平”和首期招商等前期工作;推进罗湖蔡屋围金融中心改造升级、福田金融中心区项目规划建设;引进大型金融总部企业进驻南山后海金融商务区。
协调解决金融中心区规划建设的相关问题;研究进一步完善金融总部企业的入驻条件、运营管理方案和优惠政策。
推动福田金融中心区各金融总部项目进入施工阶段;引进3-5家大型金融总部企业进驻南山后海金融商务区;确定5-10家金融用地项目入驻深圳市金融产业服务基地。
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
积极推动落实各项金融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招商力度,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深圳集聚发展。
组织落实市政府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对外宣传推广,着重吸引大型金融总部机构、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等落户深圳。
结合各类型金融机构的特点、筹建进度和意向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招商工作。
继续推动落实各项金融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招商力度,争取年内吸引12家左右金融机构落户深圳。
贯彻落实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吸引国内外大型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企业入驻。
深入研究有关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推进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
制定有关促进我市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实施细则,重点引进和扶持一批有规模实力和业内影响力的大型股权投资基金企业。
落实优惠政策,争取年内引进或组建3-5家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大型股权投资基金在深圳注册和募集。
建设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创新。
支持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产品的宣传推广,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产品、流程、机制、服务平台等方面开展创新;加快推进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推动优势企业改制上市。
争取中国银监会、证监会批准我市作为银行业、证券业创新发展试验区;探索加快小额贷款公司、私募基金、消费信贷在深发展;争取年内推动30家优势企业在海内外上市。
科工贸信委
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
具体工作要求
金融业:加快建设全国金融中心,2011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低于13%
继续深化深港金融合作,推动金融创新发展。
加快推进深港在引进机构、完善支付清算设施、业务监管、信息和人才交流等方面的金融合作;全面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做好试点相关各项工作,重点做好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等业务试点;开展前海合作区金融业务创新和对外开放有关政策、方案的研究论证工作,拟定实施工作方案,积极争取中央部委同意若干项金融领域先行先试项目在前海实施。
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
前海管理局
深圳银监局
深圳证监局
深圳保监局
积极推进金融人才培育工作,完善金融发展的人才支持体系。
协调解决中国证监会资本学院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鼓励发展各种金融教育培训机构。
开展联合各金融行业协会设立深圳金融培训学院的前期工作。
联合各金融行业协会设立深圳金融培训学院。
人力资源保障局
做好深圳参评全球金融中心的评选工作,增强金融中心的影响力。
接受国际权威机构的考察,继续做好深圳参评全球金融中心评选工作,确保深圳在全球金融中心排名中保持前列。
物流业:构建全球性物流枢纽城市,到2011年,物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9.8%左右
依托海陆空铁的综合运输优势,促进东西港区协调发展。
开展对东西港区的基础性调研和摸底工作。
初步完成东西港区发展现状及我市海陆空铁的综合运输现状研究工作。
力争完成东西港区协调发展策略研究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
市规划国土委
制订出台扶持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深入开展对我市物流业发展现状调研工作,查找存在的瓶颈问题。
制订出台扶持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实施部分政策措施。
市交通运输委
发展提供融资咨询、融资担保、结算、通关、信息管理及相关增值服务的供应链管理企业。
对我市供应链管理企业开展基础调研工作,摸清企业的诉求以及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
初步完成扶持供应链企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
力争出台有关大力发展供应链管理企业的扶持政策。
市交通运输委
推进盐田港现代物流中心等重点项目的建设。
开展一期工程A、B1、B2仓库、综合楼、气瓶站五大功能设施的主体施工。
完成A区行车道、盘道(二层)以及B1区行车道(五层)的主体工程;完成B2区仓库(五层)楼面、行车道及盘道的主体工程。
完成综合办公楼的主体工程,力争于年底完成一期工程的全部主体。
盐田区政府
市交通运输委
具体工作要求
物流业:构建全球性物流枢纽城市,到2011年,物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9.8%左右
发展数字物流体系,按照“大物流、大通关、大口岸、大平台”思路,构建深圳市物流信息平台,从而打造南方物流信息深圳交换中枢。
对我市现有物流园区的信息化系统进行调研。
深入了解并掌握由省经信委提出的“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项目”的标准、技术、运营机制和服务模式。
提出推动我市物流信息化系统与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项目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的方案。
市交通运输委
市科工贸信委
精心办好中国(深圳)国际物流与交通运输博览会,打造亚洲物流第一展。
落实邀请海内外物流企业、行业人士和专业观众等前期工作。
举办展览、论坛、招商引资、买家及货代企业对接洽谈会。
市交通运输委
市科工贸信委
加快发展国际商贸会展业,到2011年,年展会面积约200万平方米
加快推进中航城等商贸领域重大项目的建设。
主体工程施工。
主体工程施工。
主体工程施工。
福田区政府
市科工贸信委
扩大高交会、文博会等展会国际影响力,扶持打造电子、通讯设备、珠宝、家具、服装、游艇等专业会展品牌。
拟定《深圳市品牌展会评定办法》。
受理并审核第二批会展业资助申请。修改完善《深圳市品牌展会评定办法》。
初步形成电子、通讯设备、珠宝、家具、服装、游艇等专业会展的知名品牌。
市科工贸信委
市文体旅游局
旅游业:加快推进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到2011年,全市旅游接待总人数达8000万人次以上
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游信息网、旅游声讯台等旅游咨询信息系统。
完成原有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的标识更新和环境维护、各新建咨询服务中心的选点工作、深圳旅游网的改版和内容更新工作。
完成火车站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改造和大运村、欢乐海岸等新设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的建设。
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游信息网、旅游声讯台等旅游咨询信息系统。
市文体旅游局
加快推进港中旅(深圳)下沙国际滨海度假区项目。
完善拆迁补偿方案,加快推进土地整备等前期工作。
初步完成项目规划总体方案及建筑设计方案,并征询各方意见。
基本完成拆迁补偿等前期工作,开展土地招拍挂,力争在年底举行开工仪式。
市文体旅游局
规划国土委
龙岗区政府
文化创意产业:加快推进国际创意文化产业中心的建设,到2011年,文化创意产业规模约1500亿元
着力将文博会打造成为国际知名品牌,推进文化产权交易所发展。
充分利用文博会交易和投融资平台作用,主动做好与文博会的配套衔接,切实为文博会展览产品、项目提供权威、诚信、高效的交易平台。
设立符合市场需求的交易体系,积极在“文化+科技”等领域探索推出标准化、类证券化的文化交易品种;探索有利于文化产权流动、投资者便利进出的交易方式。
建立交易规则及登记托管、结算交割、交易监督、信息披露等规章制度,确保文化产权交易市场安全、有序运行,保护交易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市文体旅游局
具体工作要求
文化创意产业:加快推进国际创意文化产业中心的建设,到2011年,文化创意产业规模约1500亿元
推动文化创意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形成以上市龙头企业为引领的产业群。
利用现有深交所、文化产权交易所以及文博会等投融资平台,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形成以腾讯、华强文化科技、雅图数字等龙头文化企业为引领的产业群。
市文体旅游局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加快建设华侨城创意文化产业园等集聚区,打造特色优势文化创意产业集群。
加快建设华侨城创意文化产业园等集聚区,为园区提供配套服务。
开展文化产业园区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新认定一批创意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
以华侨城创意文化产业园为典型示范,打造具有集聚效应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
南山区政府
市文体旅游局
信息服务业:积极打造国家互联网产业基地,到2011年,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540亿元
推进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打造无线城市、智慧深圳。
加快推进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桩基工程施工完成,地下室结构施工完成80%;完成《深圳无线城市建设行动计划(年)》,进行任务分解。
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项目地下室结构施工完成,地上主体结构施工完成至30%;按《深圳无线城市建设行动计划(年)》相关内容初步拟定实施方案。
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项目地上主体结构施工完成80%,全年完成项目投资8亿元;推动《深圳无线城市建设行动计划》实施。
市科工贸信委
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
发挥互联网产业对信息化建设的强大助推作用,促进商业模式创新、新业态发展和特色应用服务。
加快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工作,电信和广电试点企业取得业务双向进入许可。推进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和资产重组。
建设完善网络试听节目监管平台和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监控平台。
推动电信和广电试点企业双向业务进入实质性商用阶段;做好高交会三网融合试点工作。
市科工贸信委
市发展改革委
加强物联网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抢先布局移动互联网,支持腾讯等互联网综合运营服务商做大做强,建设蛇口网谷互联网产业基地。
完成腾讯动漫游戏及互联网基地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完成蛇口网谷互联网产业基地宝耀大厦2万平方米物业改造及招商。
开展腾讯动漫游戏及互联网基地建设项目的桩基施工;完成蛇口网谷互联网产业基地宝耀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的申报与审批。
完成腾讯动漫游戏及互联网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图方案,主体工程开始施工;启动蛇口网谷互联网产业基地宝耀片区后续约18万平方米开发建设,重点打造物联网产业基地、电子商务信用基地和公共技术平台。
市科工贸信委
南山区政府
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
具体工作要求
信息服务业:积极打造国家互联网产业基地,到2011年,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540亿元
推进社区信息网建设,在信用认证体系、在线支付体系及信息安全等领域实施信息服务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网络增值服务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推动建设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共同维护网络经营秩序。
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建设,向社会提供主体身份虚实对应、诚信企业展示、消保维权、网络监管等服务。
落实电子商务标准化战略,推动电子商务基础标准规范。
市科工贸信委
规划国土委公安局
市场监管局
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开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网络银行、网络广告、网上图书等服务。
贯彻落实《深圳市电子商务创新行动计划(年)》,开展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研究。
出台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搭建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的总框架。
市科工贸信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局
依托市超算中心的强大基础功能,创新云计算的商业应用模式,大力发展云计算。
完善深圳云计算中心“十四朵云”实施方案,研究成立云计算实验室的实施方案。
进行云计算中心(平台)的安装、调试,推动云计算中心(平台)进入商务试运行。
完成云计算中心(平台)商务试运行,进入正式商务运营,对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提供云计算服务,成立至少1个产学研合作的云计算实验室。
市科工贸信委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
服务外包业:加快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积极承接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服务外包业务,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培育自主品牌。
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着力培育和发展离岸外包业务;修改《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做好政策宣传及企业认定工作。
开展服务外包产业规划研究。
制定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市科工贸信委
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服务外包专业教育,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训。
推进我市高等院校设立服务外包学院和相关专业,认定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
推进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平台开展大学生校园招聘活动,进行服务外包人才储备。
推进建立校企结合的服务外包人才综合培训和实习基地。
市科工贸信委
具体工作要求
服务外包业:加快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大力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加快建设服务外包基地。
制定深圳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工作方案,争取获得工信部批准我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试点,签署部省市共建协议。
制定软件名城创建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进一步扶持软件服务外包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邀请部、省评估单位开展初步评估,指导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的下一步工作。
市科工贸信委
科技服务业:加快建设区域性科技服务中心
以科技咨询业、技术贸易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业、科技孵化业、科技风险投资业等为发展重点,建设孵化期网络、科学仪器协作公用网络、技术贸易服务网络。
加强科技服务业重点领域产业链建设,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研究。
出台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技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市科工贸信委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
规划国土委、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鼓励专业性科技服务机构发展,为现代产业发展提供委托研究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和生产性技术服务。
超级计算机安装调试投入试运行;协助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在新能源和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拓展,成立相关研究所筹备工作组;协助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开展实验室一期设备采购。
推动超级计算机深圳中心试行高性能计算和云计算平台;协助华大基因研究院完成国家基因库组建一期工程中20万生物样本的干湿库整合和标准化管理;协助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完成超材料空间实验室、CPU计算中心、超净室及办公区建设。
完成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筹建工作;初步完成在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科研布局;协助华大基因研究院完成深圳国家生命基因库组建一期建设;协助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完成软件大厦实验室整体建设,实验室全面投入使用。
市科工贸信委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
积极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工程研究中心;制定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申报指南。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各有关单位申报。
市科工贸信委
具体工作要求
总部经济:力争在2011年,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国际总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总部等总部企业6-8家
制定发布关于鼓励在深新设立总部的暂行规定,明确引进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鼓励措施,并对原有总部企业政策进行修订完善。
制定发布关于鼓励在深新设立总部的暂行规定。
明确引进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鼓励措施。
对原有总部企业扶持政策进行修订完善。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财政委、金融办、前海管理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着力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国际总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总部落户深圳。
了解掌握世界500强企业总部现状、未来转移趋势。
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寻求有利于我市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目标企业。
力争在年内落实6-8家企业总部落户深圳。
市发展改革委
整合总部经济发展资源,统筹企业总部和研发基地的规划布局,保障总部建设用地,加快推进总部基地建设。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摸清我市总部企业对用地的需求情况。
整合总部经济发展资源,统筹企业总部和研发基地的规划布局。
保障总部建设用地,加快推进总部基地建设。
市规划国土委
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
交通运输委
住房建设局
前海管理局等
完善总部企业用地出让办法,明确总部企业用地分类控制标准,简化总部企业用地的申请流程,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总部企业用地协调机制。
修改完善总部企业用地出让办法,明确总部企业用地分类控制标准。
进一步简化完善总部企业用地的申请流程。
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总部企业用地协调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国土委
完善产业统计体系
紧紧围绕创造“深圳质量”的新理念,建立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切实提高服务业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为加快发展服务业提供科学导向和可考核的统计标准。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统计调查方案。
初步建立涵盖重点领域的现代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
制订出台符合深圳实际的现代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2011年试行版)。
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011年深圳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产业〔号),为切实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效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制定本办法。
  一、对各区(新区)的考核
  (一)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以及光明新区、坪山新区。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占吸收外资总额比重、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服务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重以及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共七项核心指标(详见表一)。
  (二)考核指标。
  1.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是指服务业增加值在各区(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的百分比,用以从三次产业结构角度反映经济发展对服务业的依存度。用公式表示为: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地区生产总值×100%
  2.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是指各区(新区)基期所创造的增加值为100,报告期增加值比基期增加值增长的相对程度。以公式表示为:
  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报告期服务业增加值-基期服务业增加值)/基期服务业增加值×100
  3.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指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在全部服务业(第三产业)增加值中所占的比例。用公式表示为: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现代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100%
  4.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占吸收外资总额比重(%)。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占吸收外资总额比重是指各区(新区)的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占全社会吸收外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该指标反映了全社会吸收外资中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的构成情况。用公式表示为:
  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占吸收外资总额比重=(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额/全社会吸收外资总额)×100%
  5.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指在服务业中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劳动力占全社会就业人口的比例。用公式表示为:
  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服务业从业人员/全社会从业人员)×100%
  6.服务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重(%)。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是指各区(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对服务业的同期投资所占的百分比,该指标一方面反映了固定资产投资中服务业投资的构成情况,另一方面反映了未来新增全社会总供给中服务业所占的比例。用公式表示为:
  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0%
  7.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是指报告期固定资产投资中对服务业的投资比基期相应投资增长的比率,通常以现行价格计算。用公式表示为:
  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报告期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基期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基期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100
  二、对市直各部门的考核
  (一)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文体旅游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保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前海管理局、建筑工务署、统计局等。
  2.考核内容:主要对市直部门在组织领导、规划布局、服务保障、实施进展、典型推动等五个领域进行考核(详见表二)。
  (二)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主要考核市直部门是否建立健全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是否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是否建立和落实相关责任制;是否将落实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绩效考核范畴。
  2.规划布局。主要考核市直部门出台的行业专项规划是否切合实际;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是否体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思路和创新精神。
  3.服务保障。主要考核市直部门贯彻落实《深圳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年)》的人员力量配备是否充足,工作信息报送是否及时有效;工作作风是否求真务实,部门之间及部门与各区(新区)之间的沟通互动、联动协作是否顺畅有力;对相关单位和企业的服务效率和质量是否有明显提高。
  4.实施进展。主要考核市直部门对所牵头负责的指标是否加强监督、抓紧落实;设定的2011年重点工作计划目标是否如期完成;重要项目进展是否按计划进行。
  5.典型推动。主要考核市直部门在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是否有好做法、好经验;破解发展瓶颈、转变发展方式是否有新思路、新举措;重点项目建设是否有示范性、典型性。
  市现代产业体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2011年对各区(新区)考核表
1.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2.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3.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4.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占吸收外资总额比重(%)
5.服务业从业人口占全社会从业人口比重(%)
6.服务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7.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
市科工贸信委
市、区统计局
说明:1.此表适用于对各区(新区)完成服务业7项核心指标情况的考核。
&&&&& 2.指标考核得分计算方法:根据目标值完成度计算单项指标得分,具体为:(1)完成度=(完成值-上年度完成值)/(目标值-上年度完成值)×100%。完成度在60%(不含60%)以下得0分,60%-80%(不含80%)得60分,80%-100%(不含100%)得80分,100%以上(含100%)得100分。(2)总分=单项指标得分总和/考核指标总数。
2011年对市直各部门考核表&
建立健全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
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建立和落实相关责任制情况
将落实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绩效考核范畴情况
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行业专项规划切合实际的情况
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的情况
是否体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思路和创新精神
落实《实施方案》的人员力量配备情况,工作信息报送及时有效情况
部门之间及部门与各区(新区)之间的沟通互动、联动协作情况
对相关单位和企业的服务效率和质量情况
加强监督、抓紧落实本单位牵头负责指标的情况
2011年度分季度计划目标如期完成的情况
重要项目按计划推进的情况
有关任务和指标落实是否达到要求
在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是否有好做法、好经验
破解发展瓶颈、转变发展方式是否有新思路、新举措
重点项目建设是否有示范性、典型性
说明:1.此表适用于对市直各部门在组织领导、规划布局、服务保障、实施进展、典型推动等5个领域完成情况的考核。
&&&&& 2.各考核等级分值:优秀100分,良好80分,一般60分,较差40分。工作测评得分=单项指标得分总和/考核指标总数。
信息索取号:
公开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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