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执法部门写刑事控告书信可以不用回复吗?

居士全的公开控告信!!!_让全社会和各及政府都知道的公开申报信_天涯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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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任郯城县政法委书记李培玉原任费县公安局长等众多腐败官员贪脏枉法给痞霸和村官当保护伞危害民 众 的 公 开 控 告 信 呈敬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国家新闻媒体关注:据实兑现党纪国法对以下被控告人和事及时为党、为国家、为民众除害。立案追责,准许新闻媒曝光全社会!公开控告人:全体村民联名委托控告代表人:居士全、宋德学、身份证号:6117。住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南张乡巨庄村的有:徐福德、王立峰、王发银、王飞、王立行、王彬。被控告人:现任郯城县政法委书记(原任费县公安局长李培玉)。被控告人:费县公安局副政委兼行政执法局局长、县政协副主席、县建设局党组书记张德钰(指:系被控告人张德来本家、另加保护伞主要责任人)。被控告人:费县公安南张庄乡派出所所长,(现任胡阳乡派出所所长张广柱)。被控告人:现任临沂市兰山区委办公室主任(原任费县政法委书记宋福亭)。被控告人:王发玉原控告人方村支部书记(现任村委成员)。被控告人:张德来原工作单位费县酒厂保卫科(现自2003年到今是危害社会及巨庄村民的黑势力窝住点地。被控告人:陈本峰任控告人村党支部书记。被控告人:费县矿产局副局长张自胜(系被控告人张德来堂叔关系)。控告事项控告人请求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政法委、组织部、国家各界新闻媒体对被控告人公安局长李培玉等人于2003年在费县任职期间,因受到一惯危害国家,危害民众、盗挖国家资源,侵占村民集体财产责任人张德来的贿赂责任,徇私舞弊,当保护伞,包庇罪犯的数项犯罪证据及共同预谋对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受害民众委托控告人代表坚决请求立案追责,最终盼望被请求各有关国家领导履行各负其责。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打击报复、徇私枉法、当保护伞、盗伐林木、盗挖数项国家矿产资源等多项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据实对被控告人一一追究法律责任。对被侵权人赔偿实际损失。事实与理由被对证1:王发玉于2003年起勾结被控告人张德来,在无任何合法手续。亲自带领20多人盗挖巨庄村数项矿产资源。遭到控告人方全体村民联名分别多次向县、市矿产局,费县公安局南张乡派出所、公安局、刑警大队分别多次报警,报案。接到报警,报案后的矿产机关,公安局长李培玉、公安派出所所长张广柱涉嫌巨额受贿。根本不对被控告人王发玉、张德来无视党纪国法、违法盗挖的250多亩口粮田地上符属物不作任何经济赔偿。另加下挖10米深,每吨70元,约20000吨不止,计人民币近140万元土给被控告人张德来违法霸占别人的砖厂制砖卖款已有的法律责任。被证2:张德来伙同王发玉分别多次共同雇凶打击报复控告人10几人,并多次亲自带一惯危害民众的黑势力人员殴打看矿人员:王波、宋强、王立行等人。多次在村委喇叭上公开声明警告控告人不准阻碍盗挖土地等行为。不准向上级有关部门上访控告,否则,就用车直接撞死等多种手段实施报复。后接着动用铲车撞伤王彬、王波、宋强、王立行等后。接到报警,报案的,矿产局副局长张自胜是违法人的堂叔。公安局长李培玉、派出所长张广柱又是被报警被报案人被行贿责任人。不但不依法对其追究所触犯的数项法律责任。更加暗箱操作、暗中支持、放纵继续盗挖土地资源,霸占农民口粮田地的真实证据。有证人:徐福玉、王军、王法银、王永德、徐大全、宋德学、宋强、宋德金、王波为证。被证3:被报复人王发金原村主任,共产党员,日生,因控告张德来,王发玉后,在回家的路上,就遭到派出所长张广柱等人通知被控告人后,立即遭到两被控告人、雇凶先到控告人王发金家中威胁。后又在半路途中打击报复殴打至骨折不止。后派出所长动用局长李培玉违法拘留王发金10日。不追究雇凶人和亲自涉黑殴打致伤的刑事责任的事实。很明显:公安局长李培玉就是黑势力人员的保护伞。被证4:控告人宋德学、郭宝山原是承建礁宝石窑的法人代表。2005年间被张德来违法霸占。另加宋德学承包的土地4.5亩。300多棵粟树,3亩地的大青叶药材都被张德来违法占用,(包括毁灭的众多户主棵数之多不在被举证的300棵之内)。都到至今未给赔偿的侵权事实。把侵占的土地下挖10米深,自己制砖出售,卖钱己有犯罪责任。遭到控告人的控告后,被控告人张德来、王发玉共同违法侵权,先分别对宋德学、次子宋强作为一名全面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履行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参加保卫和建设祖国,到部队接受锻炼和教育。对党、对国家、对部队建设做贡献。参加报名经各项全面的检查,符合应征入伍的条件。原本应符合应征入伍的合格解放军战士。当部队首长和张庄乡武装部长到王发玉家中要求在征兵程序书上签名盖村委公章时连续三年不给盖章报复的事实不止。又勾结公安局长李培玉,派出所长张广柱等人再次打击报复控告人,实施违法乱扣罪名对宋德学15日的刑事拘留的打击报复责任。给宋德学的妻子王发荣造成身体上与精神上全面性伤害的事实。被证5:现任巨庄村支部书记陈本峰,自2008年被南张庄乡党委下半年重用到行政执法所任职队长兼巨庄村党支部书记至今。3年多期间,同原被控告人支部书记王发玉、张德来共同在保护伞公安局长李培玉和副政委张德钰,派出所长张广柱、副矿产局长尹传同、土地管理副局长张自胜等人的共同保护下。被控告人张德来、王发玉、陈本峰共同预谋实施不间断10年时间盗取国家资源,严重损害全巨庄村村民的切身利益的罪证。被证6:被控告人:王发玉、陈本峰、张德来在综上被控告腐败官员的保护下。违法卖山4000多亩,超300万元款不入村收入帐目。还从中违法拿出部分贿赂村委成员不参与控告,意图为逃避法律追究。被证7:陈本峰等人现今又违法盗挖巨庄村集体沙场5处,卖沙款已数千万元,占为己有。被证8:张德来伙同陈本峰违法扩建原砖厂,继续侵占农民口粮田,侵占巨庄村集体厂房38间,4座瓦窑,下挖国土资源卖款己有,用巨额款贿赂被控告官员坑国害民的罪证。被证9:被控告人宋福亭于2003年间在任职南张庄乡党委书记期间,因涉嫌被受贿,将原承包人法人代表郭宝山不到期限权力违法剥夺。违法让行贿人张德华、张德来后,注明:两张兄弟关系。由此造成张德来先后伙同王发玉、陈本峰等人。自2003年到2011年12月所犯罪证:盗挖巨庄全体村民种粮地包括种地以下,已经被采完的沙场地5处150多亩在内总计500多亩。采沙卖款数千万元。侵占农民土地及地上的果树60多亩,和粮食不做任何赔偿。盗挖矸唐土卖款,盗挖礁宝石矿产资源卖款。卖山场4000多亩集体收入款超300多万元不计入村帐目,盗挖地下煤碳。挖断三条生产路,侵占瓦窑4座,压瓦机4台,推毁50多年历史的硫璃瓦厂。厂房、办公室等78间。集体砖窑一座,礁宝石窑一座,电缆500米,水泵两个,违法扩建原砖厂,继续侵占粮田,继续盗挖土地资源,侵占村集体厂房38间用于扩建砖厂。综上被举证约计数亿元违法占为己有的罪证事实。被证10:另举证张德来等人到花坡村范围内盗挖矸唐土,偷该村民养的狗杀了吃。该村干部对此,制止时遭到殴打致伤的事实。还有很多危害民众的事实暂不一一对证。综上被举证被控告人公安局长李培玉等腐败官员给危害民众的黑势力头目张德来等人当保护伞。对社会、对国家,对巨庄村民和费县人民危害,是全面性极其严重的,给控告人方及全体村民造成的全面性侵权加伤害的损失特别巨大。对社会的影响极坏,严重损害了执政执法政府官员的形象,控告人方全体村民由于没钱没权靠种地维持生活的老百姓,面对的是现任郯城县政法委书记原任费县公安局长李培玉,公安派出所长张广柱,临沂市兰山区委主任、矿产局长张自胜,尹传同充当危害民众人张德来的保护伞,事实证明:把我们无处在基层得到法律的保障绝境。纯符不可抗力,被逼依法恳求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中央政法委、组织部共同履行职责,对被控告人一一追究法律责任为民除害!恳求中央组织部任命全面为民作主的合格人才主掌执政执法大权,确保人民安全生活的空间。恳求准许各有关新闻媒体及时把被控告腐败官员曝光全社会!此致公开呈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国家各有关新闻媒体。全体村民联名委托人:宋德学、王立峰、王发银、王飞、王立行、徐福德、王彬对该控告信控告人的人和事真实性负全责。被委托人:居士全手机:控告人联系电话:宋德学、王立峰王发银、王飞、徐福德  关于湖南省茶陵县世纪星实验学校  五一假期公然补课造成女学生刘丹青遇害身亡案件的控告信  我是茶陵县世纪星实验学校遇害身亡的初三女学生刘丹青的家属。2014年“5 .1”假期,茶陵县世纪星实验学校公然安排学生补课,5月2日晚上刘丹青遇害身亡,家人们悲痛欲绝。我怀着悲痛和气愤的心情,控告茶陵县和世纪星实验学校意图掩盖真相、制造冤假案的行为,强烈要求上级政法部门介入,查明真相,追究茶陵县和世纪星实验学校的行政、法律责任,还死者一个公道,给家属一个交代。  一、事情经过  日晚17点许,我们把刘丹青送到学校,她精神状态与平时一样良好,在学校进餐后,于18时40分正式上晚自习;19时37分接到班主任刘菊桃老师的电话,在教室里没有看到刘丹青,询问是否在家里,并要家长火速赶到学校。19时44分,家长再次接到刘老师的电话,询问刘丹青是否回家。当我们赶到学校门口时,刘老师告知:学校教学楼前有一学生自己晕倒,但不知是否是刘丹青同学。案发后,经公安机关及校方调查后,告知家属以下所谓情况:1、当晚19时10分,该校已有老师发现有人从高空坠落下来,但未认出是谁?2、学校报120急救电话的时间是19点34分;3、学校相关老师在报120时,一直陈述的是:学生自己晕倒,并无外伤;随车老师在向120急救医生陈述时,也是学生自己晕倒,并无外伤。4、晚上9点多,刘丹青抢救无效死亡。经茶陵县办案人员口头通知:死者刘丹青排除他杀可能。  二、死者不明死因及其质疑:  经当时抢救医院检查报告显示,死者刘丹青内部多处骨折,外部无任何血迹,背部和手部有擦伤痕迹,死者的死亡真实原因是什么?是否有人涉嫌犯罪?对此,强烈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予以查清,还死者以公道,给家属以慰藉。  (一)按照茶陵县办案人员和学校的说法,孩子是高空坠亡,完全没足够证据,属于轻率下结论,草菅人命,根本站不住脚。  1、根据当时班主任老师的描述:死者从5楼坠楼“意外死亡”髋骨部位骨折,腰带断了。而他自己根本没在现场,如何得知孩子跳楼呢?作为有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人如果从5楼跳下,肯定有巨大冲击力,地上也会有痕迹,至少会造成头、嘴等处破损出血,没理由地上没任何血迹。  2、茶陵县世纪星实验学校内部在进行大规模基建工程,进出人员复杂,死者生前是否遭遇他人伤害,完全有可能,校内或校外人员作案完全有作案嫌疑,而且发现死者的所谓现场也有可能不是案发第一现场,为何办案人员和学校就不能查明真相呢?其中动机值得怀疑。  (二)事发以后,学校从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没主动道歉,从没主动承担责任。在家属讨要说法时候,一味推卸责任,说孩子是自己跳楼的,跟学校无关。难道学校真的一点没错吗?一点没责任吗?  1、校方耽误了最佳的救治时间。按照校方说法19时左右发现有人高空坠落,但在19时34分才打120急救电话,中间间隔24分钟,校方未进行任何抢救措施,学校校医未到。这24分钟对于一个危重病人来讲,是非常宝贵的24分钟,但给白白耽误了。  2、校方隐瞒外伤病史,致死者不能得到正确有效的救治。校方不管是在打120急救电话陈述,还是现场向120急救医生陈述时,以及在茶陵县人民医院向急诊科医师陈述时,都讲是学生自己晕倒,并未发生外伤。以致死者刘丹青都是内科急诊医生对其抢救,使刘丹青不能得到及时正确有效的救治,从而导致死亡。为何学校和老师要刻意隐瞒呢?到底目的何在?难道孩子受到伤害死亡,学校和有关老师就能推卸掉责任?  3、学校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虚设,监控视频何时损坏,无从得知,而且事发时候值班老师不在教室内。班主任老师怎么可能认不出来自己班上的学生呢?  4、五一假期公然安排补课,藐视国家法律法规,造成孩子死亡。5月2日本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三令五申禁止中小学生补课,那世纪星实验学校竟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然安排假期补课,难道县里面真的不知情,没法督促检查吗?如果不在学校补课,刘丹青也不会遇害死亡。  (三)刘丹青遇害身亡,茶陵县和学校的所作所为,令人寒心和质疑,意图掩盖真相,制造冤假案。  1、茶陵县世纪星实验学校,是该县一所有名的民办学校,学校负责人是该县前高官的儿媳,社会关系复杂,在当时人脉广,而且办案人员根本没尸检就轻率下结论,说死者是高空坠楼,值得怀疑。在家属讨要说法时候,茶陵县动用警察强制拘留表达正当诉求的死者家属,学校竟然动用社会流氓势力威胁、殴打死者父亲,请问还有国法天理吗?难道正当要求公道和讨说法也有错吗?  2、办案人员为何不敢公布监控视频呢?监控视频当天怎么就突然坏了?  3、既然学校自称有老师发现有人跳楼,为何班主任老师没认出来呢?班主任老师哪里去了呢?目击的老师难道不会报告学校吗?那也与送孩子去医院抢救过程中的随车老师说法自相矛盾、班主任老师的电话里面说法就自相矛盾啦!学校到底想掩盖哪些真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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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茶陵县竟然动用警察抓扣表达正当诉求的家属,天理还有嘛?世纪星实验学校动用社会流氓威胁恐吓殴打家属,后台老板真厉害啊!
  悲痛的父母  
  伤心悲惨的父亲  
  遇害身亡的女孩刘丹青  
  请相关部门的领导抓紧调查,尽快查明真相。给老百姓一个公道。  
  当地官员还雇请流氓殴打老百姓,当官的不是要爱民如子的吗?请有关部门一定要严查啊!  
  株洲电视台去茶陵县采访,也是没有下文,看来学校后台和地方保护势力真厉害啊!真是好奇怪,湖南省的新闻媒体突然这样统一意见呢?到底维护表面的稳定,还是包庇可怕的官场规则呢?
  如果茶陵县和世纪星实验学校真的没做贼心虚,没有利益交换,更应该大胆接受死者家属的质疑,请上级政法部门查明真相啊!孩子出事了,茶陵县的所谓官老爷们,有没体恤百姓疾苦呢?有没安慰家属、回应家属的质疑呢?你们动辄滥用职权,采取警察等暴力手段对付伤心的死者家属,在死者家属的伤口上撒盐,让死者家属流泪又流血!你们这样就是显示你们的官员威力啊,大有公器私用嫌疑!这就是执法为民吗?
  公平、公正、正义在哪里?
  求真相!真相是不能掩盖的!
  听说公安调查的结论认定小丹青系跳楼自杀身亡!愿逝者安息!
  现在孩子们的学习压力和心理压力太大了,父母应多与子女沟通交流,多给些心理上的安慰和鼓励!
  学校、社会、家庭要多给学生正能量的教育疏导和心理安慰,养成健康阳光的学习、生活态度!
  现在是法治社会,应该相信公安机关对此案子的甄别。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都离不开老师,应该得到全社会的拥戴。
14:19:43  现在是法治社会,应该相信公安机关对此案子的甄别。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都离不开老师,应该得到全社会的拥戴。  -----------------------------  笑话,你不会看控告信内容嘛?里面的质疑请你自己去看啊!
  @听雨品茶2014 13楼
21:10:16  学校、社会、家庭要多给学生正能量的教育疏导和心理安慰,养成健康阳光的学习、生活态度!  -----------------------------  请你仔细看控告信内容再说话!里面该说的全部说啦!
  @8699傲立风雪 12楼
17:41:26  现在孩子们的学习压力和心理压力太大了,父母应多与子女沟通交流,多给些心理上的安慰和鼓励!  -----------------------------  你觉得人命关天嘛?死者家属提出死因质疑,天经地义!应该重视这个正当诉求,上级必须介入,打掉保护伞!现任茶陵县委书记、世纪星学校校长是湖南省人大代表,现任茶陵县长,曾任株洲市妇联主席,难道可以藐视法律,无法无天嘛?手中有权,就可以欺压百姓啊,拿警察吓唬死者家属啊!五一假期补课,学生在学校补课离奇身亡,茶陵县委、政府、教育部门以及学校能推卸责任?
14:19:43  现在是法治社会,应该相信公安机关对此案子的甄别。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都离不开老师,应该得到全社会的拥戴。  -----------------------------  死者家属依法表达正当诉求,要求真相有错嘛?官场关系网复杂微妙,你懂的:现任茶陵县委书记彭新军、世纪星学校校长肖建玲是湖南省人大代表。现任茶陵县长江小忠(曾任株洲市妇联主席)与现任株洲市副市长毛朝晖(曾在湖南省委办公厅任正处级秘书,前任茶陵县委书记)都是湖南岳阳同乡!
  这是个让人没有安全感的社会  
14:19:43  现在是法治社会,应该相信公安机关对此案子的甄别。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都离不开老师,应该得到全社会的拥戴。  -----------------------------  @guanbinlin 15楼
21:15:59  笑话,你不会看控告信内容嘛?里面的质疑请你自己去看啊!  -----------------------------  人命关天,依法要求查明真相,查处有关责任,完全合情合理合法!那怎么解释“学校相关老师在报120时,一直陈述的是:学生自己晕倒,并无外伤;随车老师在向120急救医生陈述时,也是学生自己晕倒,并无外伤。”呢?
  求真相
  一定要查明真相,给死者一个交代。无法无天的社会
  我也是一个母亲,太多疑点了。也可以定为自杀?心寒????????????????
  怎么街坊传的都是学生压力大大自己跳楼的呢
fh sh gc yqa j wfh tc
  真相到底是什么,这个学校管理的这么乱,那还敢让孩子去哪里上学啊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同时转发到微博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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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告& &&&信控告事项
1、莱芜市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孔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谢恒木涉嫌犯爆炸罪、放火罪;请求对其进行严惩,并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
& & 2、莱芜市公安局北孝义派出所部分干警违反法律规定,对谢恒木有袒护、包庇的嫌疑,要求依法追究涉案人员的渎职责任。具体事实和理由
& & 自从谢恒木担任孔家庄村支部书记及村主任以来,对村民疯狂压榨,巧取豪夺;并且网罗亲信八人作为打手,自称“八大金刚”,绝大部分村民对此都敢怒不敢言;控告人李明伍、李中亭、王林彬因不惧其淫威而招致谢恒木的疯狂报复!
日零时许,控告人王林彬父母家突然闯入一伙不明身份的歹徒,将房屋的瓦片砸烂,共计几十块,房屋已经露天,同时还有歹徒往院里仍酒瓶进行恐吓;而第二天同一时间(即24日零时许),在另一控告人李中亭家遭袭时,王林彬父母家竟又遭袭,同样是砸屋顶上的瓦片,两位老人因不堪惊吓双双卧病在床。
日控告人李明伍因听说王林彬家遭袭,担心父母安危故回家看望;在返回途中,约中午12时40分左右,被以村支部副书记谢太木为首的30多名歹徒拦截试图殴打,因为控告人紧闭车门而未遂(控告人有录像为证);控告人报警三次,110干警在近20分钟以后才到达现场;该民警自称姓王,警号是073139,但是该民警出警后既不对报案人(即控告人李明伍)进行询问核实,也不对现场情况进行处理,更不做任何笔录,而是径自与谢太木交谈,即所谓的了解情况;在110干警在场的情况下竟然僵持了2个多小时控告人才得以脱身,但是在途中,又遭到谢宜海、谢宜近开车进行追击,可见谢恒木团伙的嚣张!!& &
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当日晚间(日零时许),控告人李明伍父母家(即控告人李中亭家)在零时左右遭到一群不明身份人的攻击,院内连续爆炸六次,且被放火焚烧木头(有照片为证);同时证人李明道和徐仁亮听到了爆炸声,徐仁亮和李明双到现场勘查了情况并看望了控告人李中亭夫妇;二老当即因为惊吓而心脏病发作。
数名控告人将上述事实已经依法向莱芜市公安局北孝义派出所报案;本指望会有公安机关保护老百姓的安全,但是,意想不到的情况是,北孝义派出所的行为简直是匪夷所思。
北孝义派出所对控告人王林彬父母家两次遇袭被砸烂瓦片之事虽然当即受理,但是却百般推诿,不及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9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案发至今已经过去快八个月了,违法事实简单明了,但是除了 7日莱城区公安分局莫书记电话通知王林彬调解,希望其与村委会达成和解但未果后,此事再无任何处理结果!!既然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是村委会已经非常明了,为什么迟迟不作出处罚决定??希望上级领导能够查出北孝义派出所不正常行为背后的真实原因。人民公安应该保护的是受害人,而不应该成为坏人为虎作伥的工具!!
北孝义派出所对王林彬父母家遇袭是采取的方式是受理不处理;而对控告人李明伍日中午被围攻和李中亭家日零时被放火、爆炸的态度就更离谱了,他们直接就不予立案,试问,他们这么做的理由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难道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也有难言之隐??
首先,控告人李中亭家被放火和引爆爆炸物是一起典型的刑事案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放火罪、爆炸罪相关法条的规定,大概,这也是北孝义派出所迟迟不予受理的原因吧,确实是很为犯罪嫌疑人谢恒木考虑!
根据《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如实立案的通知》“一、各地公安机关的刑警队、派出所、110报警服务台等部门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给予认真的接待,无条件接受,如实登记。二、接受案件的民警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以下统称报案人)问明案件的有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同时填写《接受案件回执单》(式样附后)一式四份,一份由受案单位存档,一份报主管部门(由县、市级公安机关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主管部门),一份交给案件主办部门,一份交报案人收执。回执中必须填明受案单位名称、受案民警姓名以及相关电话号码,以便报案人了解立案情况,监督受案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
但是自2 010年11月24日案发,北孝义派出所对李中亭家遭袭一事不闻不问,更不要说什么立案回执了,直至控告人之子亦是另一控告人李明伍于月1日给上级领导写信才开始调查;同时村干部谢太木、张爱福竟然提前一天就知道调查的事情,开始逐一的给证人作工作,警告他们不许说出案发时的真实情形。试问:犯罪嫌疑人竟然知道案件的进展情况,报案人却不知道,这正常吗?
李明伍日中午遇袭是典型的治安案件,虽然当时确实出警,但是同样也是石沉大海,更不要说处理结果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面对如此明确的明文规定,北孝义派出所却堂而皇之的置之不理,希望上级机关能让北孝义派出所作出合理的解释,还受害人一个明白!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四条“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但是在日中午李明伍遇袭警号为073139的王姓民警出警时,不要说将笔录交给李明伍核对了,实际情况是:根本就对李明伍未进行任何的询问、未作任何的询问笔录!!!如果这样还不是违法还不是渎职,那普通百姓的权益要谁来保护??
但是受案登记表记录的事情简直和真实情况南辕北辙!!开发区(北孝义)行受字【2011】第00011号受案登记表记述李中亭家于2 01 0年11月24日零时放火、爆炸事件,一个典型的刑事案件、一个分局书记承诺尽快侦破的刑事案件,竟然以治安案件的形式受理,报案时间是2010年11月24日,可是受理日期竟然是2011年1月26日!!哪里规定有这么长的受理期限呢??并且在简要案情部分,院内的爆炸物和燃烧过的木头(控告人有照片)只字未提,仅仅以鞭炮和的纸
屑和大门外的荒草燃烧代替。另一控告人李明伍被围攻、拦截的受案登记就更可笑了,开发区(北孝义)行受字【2011】第00013号受案登记表表明,报案时间在2010年11月23日,受理日期在2011年1月28日,同时报案人明明是李明伍,可是联系电话留的却是村干李明文的电话!而在住址部分,记述的是“莱芜市莱城区上海明珠花园”,首先李明伍居住地是莱城区文化南路53号,同时,莱城区根本就没有上海明珠花园这样一个地址!!简要案情部分,则完全将村委班子撇的干干净净!但是,所谓的本姓家人李明臣、李明玉、李强根本不是控告人李明伍的家人,他们是村支书谢恒木的亲戚,(李明臣的妻子事后说,是书记谢恒木打电话让李明臣去的,不去不行)与李明伍毫无亲戚关系!同时侯开英出具证人证言,可以证实,是谢恒木给李明臣打电话去拦截报案人李明伍,根本不是所谓的本姓家人之间的纠纷!更离谱的是,当时现场根本没有李宗德这个名字的人,是北孝义派出所故意臆造的人名!本案的承办人应该是出现场的王姓警察(当时王姓警察不告诉具体名字,警号是073139),但是,在受案登记表上,承办人却变成了孙丰彬,对此报案人李明伍希望能够给出合理的解释;这些不应该都是巧合,更不能解释为是工作失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北孝义派出所的民警不履行法定职责,涉嫌对谢恒木犯罪团伙包庇、袒护,报案不受案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已经涉嫌玩忽职守罪!!
号分局莫书记通知李明伍、王林彬到分局谈话,表示要领导非常重视,有他来主管侦破;但是又表示是否立案他不知道;控告人由此开始怀疑北孝义派出所其实并未立案。日莫书记通知李明伍、王林彬调解,参加人员有莫书记、北孝义派出所所长、鹏泉街道办事处主任高文水,希望数名控告人与村里达成和解;这已经可以说明,这些罪恶的勾当就是村支书谢恒木所为!!
恳请上级领导能够对本案高度重视,现在农村的部分村支书已经和土皇帝无疑了,已经有了非常明显的黑社会倾向,作为最基层的领导班子,对百姓的伤害是巨大的,对国家的危害是无穷的!!
号省公安厅与省电视台联合举办的社会大走访节目,菜芜市公安局长做客演播室,局长在电视上向我做出承诺,这个案子很简单,市局已经成立了专案组,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可是到了现在,只拘留了两个从犯谢燕军和赵梁,对村干部等一干主要犯罪嫌疑人完全不追究责任;我们问派出所指导员李传功这是为什么,他回答:向领导汇报。一个派出所指导员,正常执法还要向领导汇报,这说明了什么?难道是领导不让他追究犯罪嫌疑人吗?在 3日围攻我的人里边,还有村干部雇佣的两个外地打手,一个是河北廊坊的姓郑,另一个是辛庄镇纸坊村的赵梁。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李明伍给莱芜市公安局长写了20多封信(EMS特快专递)反映本案的情况,希望能得到答复;同时回单上都显示正常签收了,可是莱芜市公安局却迟迟不给出任何说法。
号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廉政齐鲁节目,记者到菜芜采访我们的案子,在采访到莱芜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局长赵景来时,被赵局长发现了,当天就将记者追到了济南,节目被迫拿下,导致无法报导(记者告诉我们的),试问,赵局长这么恐惧是为什么?有什么不能曝光的隐私吗?
现在控告人基本不敢在本村生活和居住,因为执着的讨说法已经或明或暗的受到了谢恒木的死亡威胁!!但是我们坚信还有正义,还有国法,强烈要求将谢恒木绳之以法!!要求对北孝义派出所某些人员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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