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同一部门知网两次查重不一样鉴定不一样该怎么办

两次伤残鉴定结论为何截然不同_新浪新闻
两次伤残鉴定结论为何截然不同
  两次伤残鉴定结论为何截然不同
  鉴定人出庭作证,工伤纠纷得到解决
  □通讯员 钱俊皓 袁凤良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工地上受了伤,自己找的司法鉴定机构,得出的结论为十级伤残,没想到打官司索赔时,雇主提出异议,且法院重新委托鉴定损伤情况,不构成伤残。
  两次鉴定结论完全不同,法院怎么审理?衢州衢江区法院前两天审理了这样一起官司,并让鉴定人员出庭作证,接受询问。这是该院首例民事案件鉴定人出庭作证。
  雇主对伤残鉴定有异议
  法院允许其重新鉴定
  56岁的老余是衢江区莲花镇人,去年2月3日,受陈某雇用,在某建设工地做模板时,不慎锯伤自己的左手拇指、食指和中指,急送医院包扎,并住院治疗。同年5月8日,老余委托一家司法鉴定所对伤情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老余愈后遗留左手指功能障碍,构成十级伤残。
  去年8月10日,老余到衢江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3.3万余元,其中十级残疾(伤残)赔偿金2.6万余元。
  案件审理中,雇主陈某对老余十级伤残的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由法院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对原告伤情重新鉴定的申请,法院准许。
  二次鉴定与首次大相径庭
  新鉴定人出庭作证
  去年11月19日,经另一家司法鉴定所重新鉴定,结论为,老余左手的损伤情况不构成伤残等级。没有伤残,意味赔偿款少掉一大半。老余及其委托代理人感到不解,认为新鉴定结论存在明显错误。
  据新民诉法规定,老余请求开庭时,作出新的鉴定结论的鉴定人出庭作证,说明原因。法院准许。今年4月8日,衢江区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此案公开审理。作为新鉴定结论的鉴定人――衢州某司法鉴定所被通知出庭作证,该所派出主治医师郑医生到庭。
  作证前,法庭告知其证人的权利义务。郑医生就该鉴定结论的形成,接受了双方当事人及合议庭的询问和法庭调查,向法庭详细说明了老余手指受伤情况等。
  此番解释,让老余消除了疑惑。经多轮协商,原被告最终达成赔偿2万元的调解协议。
  法官说, 新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原标题:两次伤残鉴定结论为何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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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狗混战致主人被打死 死因鉴定不同激化矛盾
  天台陈启忠死亡之“谜”
  一起缠斗后的死亡,公安法院认定截然不同 两次不相同的鉴定,带来两个家族持续对立
  □时报记者 李笛
  天台人陈启忠死了,死在与邻居的一场混战之后。
  这场混战,给两户陈姓家庭带来了两败俱伤的结局:一户家庭的男主人死亡;另一户家庭的男主人陈天医和儿子陈晓波,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
  事情并没有随着法院的判决画上句号。在事故发生后,天台县公安局曾作出死亡原因系因“脑基底动脉梗塞死亡”,“与外伤无关”的鉴定。随后法院的判决却充分采信了截然不同的另一份鉴定: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果显示,身体多种伤害共同参与导致死亡。
  9月2日,天台县检察院向台州市中院抗诉,认为基于华东政法大学的鉴定结果,法院的判决过轻。
  而在讲究宗族关系的台州市天台县农村,原本是局外人的两家的亲戚,也随着事件的进一步发展,纷纷站到了对立面上。影响已不止于两户家庭。
  狗咬狗引发的混战
  谁也不会想到,一起简单的狗咬狗事件,最后会导致如此悲剧。
  日傍晚6点多,天台县坦头镇牌门村的陈晓波,牵了一条陌生的狗回家。在经过同村村民陈启忠家门口时,狗挣脱了绳子,与另一母狗撕咬起来。
  一旁的陈启忠见状,对陈晓波喝道:这狗马上要产崽了,如果咬死了,你要赔的。
  徐章兵是陈晓波的姑父,他对记者表示,当时陈启忠的口吻过激,“说话很难听”。
  陈晓波当时并没有回应,牵着狗回到了20米开外的家中。
  此事原本可以就此平息。但出人意外的是,约一个小时后,当陈晓波得知即将产崽的母狗并非陈启忠家的狗后,再次返回理论,导致事态升级。
  事后,据天台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陈晓波系认为自己无端被人责骂,心生不满,便追至陈启忠家责问。
  随后,双方发生争执,陈晓波父亲陈天医也赶到现场。三人开始扭打。
  “他们父子两人,打我丈夫一个人,怎么会是他们的对手?拳头像雨点一样落在我丈夫的身上。”陈启忠妻子回忆说。
  混战最后被赶来的邻居拉开,陈晓波父子回到家中。
  这时,陈启忠姐姐陈美华赶到现场后,看到了令她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一幕:弟弟蹲在地上,浑身是泥,手按腹部,头上有一个很大的包。陈美华哭着回忆说:“弟弟当时表情非常痛苦。”
  几分钟后,陈启忠站起来,从家中拿起自制的刀,赶到陈晓波家。而在这时,陈天医父子也已经准备好了农用“田狗叉”,等待陈启忠的到来。
  混战再次爆发。
  据天台县检察院查实,这一阶段的打斗中,“陈晓波用刀戳伤陈启忠右腹部”,“陈天医用田狗叉殴打陈启忠等人,致使陈启忠左腹部被刺伤。”
  另外,陈启忠用刀戳在陈晓波的左髋部,陈晓波用手抓刀时,手部受伤。
  事后根据相关鉴定,陈晓波轻微伤,陈天医无伤。而陈启忠于十多天后,在医院治疗期间死亡。
  截然不同的鉴定
  天台县公安局法医认为,不同的鉴定机构作出不同的鉴定结果,“比较常见”
  日,天台县公安局对陈启忠尸体进行解剖鉴定,发现脑基底动脉与左右椎动脉汇合处,“有一个0.5×0.2cm的白色块状物。”基本上阻塞了脑基底动脉。
  8月26日,天台县公安局的鉴定结论认为:死者陈启忠系“因脑基底动脉梗塞死亡”,与日“外伤无关”。右腹部损伤构成轻伤。
  “这份鉴定结论就是说明,我哥哥不是被打死的,而是脑动脉梗塞死的。”陈启忠弟弟陈士伟告诉记者。
  在家属努力下,今年1月7日,经天台县检察院委托,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重新对尸体进行了鉴定,其鉴定结论与天台县公安局的鉴定结论截然相反。
  华东政法大学的鉴定认为:“左小脑胶质细胞增生(不是梗死)……故脑基底动脉梗塞病理形态学证据难以成立。”
  这份鉴定同时还发现死者身体内散布着的多处出血及伤害状:脑内存在多处出血灶、淤血水肿,并见感染坏死病灶。脾出现高度淤血水肿。左上肺淤血、水肿;左下肺、右上肺、小支气管周围大量炎症细胞,小支气管有炎性渗出。肾髓质弥漫性淤血。肝右叶表面见纵形裂口0.9cm,创口深0.9cm。
  鉴定结论认为:“陈启忠肝脏破裂创,构成重伤。被鉴定人系肝实质破裂,腹腔积血伴发多器官感染,大脑中线结构及脑干散在细小灶性出血共同参与,导致死亡。”
  天台县检察院认为,华东政法大学的鉴定结论,明确了陈启忠系因身体各种伤害(包括肝、腹腔、大脑)共同参与导致死亡。而陈启忠所受的伤害是被告人陈晓波用刀戳伤其右腹部,和被告人陈天医用农用田狗叉刺伤其左腹部共同造成。
  今年6月4日,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审理期间,法院充分采信了华东政法大学的鉴定意见。
  日,法院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晓波有期徒刑12年,陈天医2年,并赔偿医疗费等元。
  9月2日,天台县检察院又向台州市中院抗诉。天台县检察院认为,陈晓波和陈天医均有共同伤害陈启忠的故意,且相互配合实施了伤害陈启忠的行为,系共同犯罪,对陈天医判处有期徒刑2年,量刑畸轻。
  10月12日,本报记者在天台县公安局采访时,负责鉴定的法医婉拒了采访要求。县公安局宣传科相关负责人转告记者,法医认为,对于同一案例,不同的鉴定机构作出不同的鉴定结果,“比较常见”。
  升级的家族对立
  矛盾日益尖锐,涉及面也越来越广,激烈对抗的背后,是两个破碎的家庭
  记者调查中发现,本案当事人双方矛盾由来已久,隐藏的冲突也一度在天台县推行的民事“大调解”中得到抑制。但矛盾情绪却并未得到有效根除。
  2009年初,因为陈启忠举报陈天医在家里私自修建水槽养鱼,影响村里的路面硬化建设,双方曾一度发生争执。
  此前数年,天台县曾推行“人民调解制度”,并积极推动“大调解”的网络建设,在农村也成立了人民调解组织。因此在举报事件发生后,村干部曾出面调解,最后水槽拆除。
  路边的水槽虽然拆除,但是,内心的疙瘩并没有及时化解。两户原本还算亲近的人家从此形同陌路。
  村主任陈伟清说,当年两家矛盾的核心问题是水槽,调解后水槽拆了,核心问题也解决了,谁还能考虑到他们心里会怎么想?“我们也不可能特意为他们摆酒设宴,来化解矛盾。”
  一直关注人民调解制度的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学在告诉时报记者,农村人民调解组织的人员在化解矛盾时,可以有针对性地做工作,问题解决后需要做一些跟踪工作。
  刘学在还认为,在比较讲究宗族关系的地区,调解矛盾时还可以邀请宗族中有威望的长者来参与调解,这样有利于更好地化解矛盾。
  如今,两家矛盾随着陈启忠的死日益尖锐,涉及面也越来越广。一边,陈启忠的亲戚们,在网络上发帖,希望严惩凶手;另一边,陈天医的家属认为一审法院判决不公,开始上诉,并附上了长达数页的支持者名单。
  激烈对抗的背后,是两个破碎的家庭。
  记者在陈天医家看到,因为丈夫和儿子被判入狱,留下了陈天医的妻子一人守家。原本生意兴隆的小菜铺,已经关门歇业。做生意的工具杂乱丢在屋内,布满灰尘。为求生计,陈天医妻子开始在村里的作坊打工,每天天黑后回家。等待她的,是一幢孤独的三层小楼。
  破败的生活,同样波及了陈启忠的家。陈启忠夫妇原本在家帮助当地作坊修理机器,现在陈启忠妻子已无力重操旧业,只能靠偶尔加工一些小零件来维持生活。25岁的儿子跟着叔叔远离家乡打工。小女儿在家,陪着母亲,打发一夜又一夜的寂寞。
  采访时,陈启忠的妻子一直泪流不止,在她心头,还有另一重焦虑:因为案子一直未了,丈夫的尸体存放在天台县殡仪馆已逾一年。让丈夫入土为安,成为这个女人心头最大的心愿。  
(责任编辑:黄成勋)
沈阳男子曾令军在这不足20平方米的厕所小家生活了五年,还娶了媳妇,生了大胖儿子……
竟然是孩子的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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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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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热点关注一张百万借款合同法院4度委托鉴定 结果各不相同-中新网
一张百万借款合同法院4度委托鉴定 结果各不相同
  鉴定乱象惹人忧――
  雾里看花谁是真
  核心提示: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对案件涉及的事实或物品依法进行鉴别,其权威性不言而喻。然而在现实中,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却屡受质疑,有时竟出现同一事实、多个鉴定结论的咄咄怪事,不仅妨害司法公正,也侵害百姓的合法权益。司法鉴定乱象,亟待得到遏制。
  一份普通的借款合同,竟有5种不同的鉴定结论;一个寻常的经济官司,3年都没能分出是非对错。发生在金华市的这起引发众人关注的“葫芦案”,折射出了司法鉴定背后的种种乱象。
  蹊跷:一份合同五说法
  张明(化名)是金华市九德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平(化名)是浙江大宇医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两人曾是多年的好友,眼下却因为一桩借贷纠纷对簿公堂,闹得不可开交。
  事情发生在2007年下半年。当时,张明的手头有100万元闲钱,想做点投资。在陈平的牵线搭桥下,他认识了做投资生意的卢某。日,九德堂医药借给卢某100万元,约定月息两分,借款期限为半年。不料半年后,卢某因为资金链断裂,当起“老赖”。张明急了,多次上门讨债,但始终未见还钱。2010年5月,眼看血本无归,他上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把卢某给告了,要求陈某承担连带责任。
  “当时,我和卢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上面写得清清楚楚,月息两分,借款期限为半年,由大宇医药担保两年。”张明说。
  但陈平并不这么认为。“张明非要让我作担保,我起初不肯,但碍于朋友情面,最后勉强答应。”他说,当时双方只写下一张借条,并复印3份,约定“借款担保期为半年”,并特别注明“逾期概不负责”。
  随后,张明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借款合同,上面写明“担保期为两年”,而且没有陈平所说的“逾期概不负责”。“根本就没有借款合同,签名完全是假的!”面对法官,陈平言之凿凿。
  按理说,要知道合同的真假并不难。只要请专业鉴定机构查验一番,是李逵还是李鬼,自有分说。但接下来事态的发展,完全出乎当事双方和审判机关的意料。
  婺城区法院将这份借款合同委托金华市精诚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结论为:陈平的签名和“浙江大宇医药有限公司”的公章没有问题。陈平不服,随即向省高院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省高院委托杭州汉博司法鉴定所,竟得到另一种结论:签名为他人模仿,而合同盖的公章,也不能认定为是大宇医药的公章。
  即便如此,案件的一审、二审法院还是采纳了精诚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意见。陈平败诉,并被强制执行,偿还本息200余万元。
  今年2月,陈平仍没有“死心”,向金华市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于是,金华市中院决定再审此案。这次,法院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作鉴定,最终结论为:借款合同上,卢某署名处的押名指印,并不是卢某的。于是,第3种鉴定结论诞生了。
  由于涉嫌伪造证据,检察机关将案件移送至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分局曾做过一次鉴定,结果认为借款合同为一次性打印形成,没有问题。
  但到4月22日,情况又发生戏剧性变化。金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又给出新的鉴定意见:借款合同中,“第四条保证条款”最后的文字“保证期限贰年”,与“第四条保证条款”中的其他文字,并不是一次性打印形成。
  在8月22日的庭审上,围绕多份鉴定书的有效性,双方的代理律师进行了激烈辩论,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直到现在,这份借款合同究竟是真是假,仍然莫衷一是。这起官司也变成名副其实的“悬案”。
  现状:乱象渐欲迷人眼
  “真没想到是这样的状况,让我们如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面对5份鉴定结论,双方的代理律师都表示很无奈。
  事实上,这样的无奈并非个例。宁波市江北区法院曾审理一起重新鉴定后不构成伤残撤诉的案件。去年9月,李某开车时不小心撞了刘某,造成其多处骨折,住院45天。刘某将李某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就其人身损害赔偿9万元,并提交了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报告,上面写明:已构成十级伤残。
  保险公司觉得有问题,便向江北区法院请求重新进行鉴定。法院决定由另一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此次鉴定的结果显示,刘某不构成十级伤残。经双方协商,刘某撤诉。
  “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在伤残鉴定中,当事人往往会要求鉴定机构把原本的十级伤残鉴定为九级伤残。”一位知情人透露,表面看来只是把严重程度往上提了一级,实际得利却有天壤之别:九级伤残的赔偿金额是十级伤残的约两倍。
  如果说,伤残鉴定有其复杂性,有时结论不一致在所难免。那么在某些时候,少数司法鉴定机构会突破司法鉴定的底线,从而引发令人瞠目结舌的荒唐事。之前,我省法院曾遇到这样的案例,某家司法鉴定机构竟神奇般地鉴定出了合同的签字时间,给法院审判带来极大的干扰。
  “依照目前的技术手段,对同一件物品,不同鉴定机构给出不同鉴定意见的概率非常小。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因为利益诱惑、人情关系等因素,导致司法鉴定存在乱象。”宁波市江北区法院一位法官说,这其中,利益诱惑是最大的一个因素。部分鉴定机构为招徕生意,不惜违规满足当事人不合理的要求。据江北区法院的统计,在该院完成司法鉴定的各类案件中,2010年的案均收费为11313元,2011年为9073元;各种类型的鉴定中,质量鉴定的收费最高,案均收费达9.2万元。
  同时,人情关系也是左右鉴定结论的一大因素。乐清市法院的一份调研材料显示,在该院诉讼的当事人大多愿意选择本地鉴定机构;嘉兴中院的一份调研报告也表明,有些鉴定机构工作责任心不强,出庭率低,专业素质有待提高。而在这些现象背后,往往交织着鉴定机构和当事人间说不清的关系。
  而据知情人士透露,鉴定结论的乱象,往往会导致鉴定收费的乱象。除单项收费高昂外,分拆收费项目,编造各种理由重复收费也是目前部分司法鉴定机构存在的一大问题。
  “曾遇到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个简单的伤残鉴定,居然被拆分成检验费、收案费、鉴定费、检查费等数项收费。”一位知情人说,还有的鉴定机构甚至向当事人主动索要好处费,从事“以金钱换结果”的肮脏勾当。
  支招:灰色地带须清除
  宁波江北区法院日前碰到这样一个案例:袁某在搬运货物经过一家五金加工厂时,被一块铁皮砸中头部。事后,袁某曾委托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对他的伤势进行鉴定,结论为“伤残八级”。五金加工厂接到法院起诉书后,第一反应就是鉴定结果有问题,马上请求法院重新鉴定。目前,双方还在等待鉴定结果。
  法律人员认为,司法鉴定的乱象,正在引发普通百姓对司法鉴定的不信任感,进而损害司法公信力,后果十分严重。
  事实上,针对司法鉴定机构存在的问题。我省曾出台《浙江省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浙江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项目和基准收费标准 》等多个文件。2009年10月,《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以规范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为重点的地方性法规。
  不过法律人士认为,之所以鉴定乱象仍然存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对鉴定机构的管理出现了真空。目前来看,我省司法鉴定统一管理还未真正实现,多头管理、多套名册现象仍然突出。而审判机关发现鉴定机构存在问题时,由于与司法行政机构沟通不紧密,让鉴定机构逃脱相应的处罚,形成监管的“灰色地带”。
  也有专家表示,相关法律依据同样存在缺陷。司法鉴定种类繁多,但至今全国未出台统一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地方法规也无法将各鉴定类型的收费标准都纳入其中。
  因此,有关人士建议,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应制定“司法鉴定错案标准及责任”,组建评定部门,对审判未采信或部分采信的鉴定结论进行评定,如果评定结论为错案的,应追究鉴定人及鉴定机构的责任,给予警告、暂停委托、除名等处罚。此外,必须提高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专家观点
  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研究员孙业群:司法鉴定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必须实行严格管理。其中,包括对鉴定人的管理,如对鉴定人统一资质条件,实行职业资格制、执业证书制、注册制和名册制等;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如对鉴定机构实行统一的资质等级管理和执业许可证制;以及对实验室的管理,如对实验室实行质量控制管理等。此外,还应该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鉴定程序和司法鉴定执业分类标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记者 黄宏 通讯员 徐露佳)
【编辑:张志刚】
>地方新闻精选:
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66833 34708 30649 18963 18348 16939 12753 12482 12188 1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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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医疗鉴定程序相关规定,是在纵容医疗行为肆无忌惮,纵容医务人员拿患者做实验,把患者视为赚钱盈利出名的工具,试验费“治疗费”患者出一部分,另一部分由国家医保支付。失败了医院和医生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难道这是为了减少老弱病残人口?
  现行医疗鉴定程序相关规定,是在纵容医疗行为肆无忌惮,纵容医务人员拿患者做实验,把患者视为赚钱盈利出名的工具,试验费“治疗费”患者出一部分,另一部分由国家医保支付。失败了医院和医生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难道这是为了减少老弱病残人口?
  @揭露邪恶
15:49:45  现行医疗鉴定程序相关规定,是在纵容医疗行为肆无忌惮,纵容医务人员拿患者做实验,把患者视为赚钱盈利出名的工具,试验费“治疗费”患者出一部分,另一部分由国家医保支付。失败了医院和医生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难道这是为了减少老弱病残人口?  -----------------------------  减少国家负担?患者会成为医生赚钱盈利的工具,国家为此会支出巨额医保费用,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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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露邪恶
15:49:45  现行医疗鉴定程序相关规定,是在纵容医疗行为肆无忌惮,纵容医务人员拿患者做实验,把患者视为赚钱盈利出名的工具,试验费“治疗费”患者出一部分,另一部分由国家医保支付。失败了医院和医生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难道这是为了减少老弱病残人口?  -----------------------------  @chenge4-12-30 16:02:04  减少国家负担?患者会成为医生赚钱盈利的工具,国家为此会支出巨额医保费用,得不偿失!  -----------------------------  国家得不偿失,个人为此富裕起来,患者任凭宰割,且无助无奈!
  满嘴跑火车,医院在鉴定中本来没责任也会因所谓的维护弱者多少都贴上点责任,按楼主的观点,闹医院的都是受害者,智商是不是太低呀?  
  @蜀海天使
16:08:40  满嘴跑火车,医院在鉴定中本来没责任也会因所谓的维护弱者多少都贴上点责任,按楼主的观点,闹医院的都是受害者,智商是不是太低呀?  -----------------------------  现行地方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应由当地医学会鉴定,医学会鉴定委员都是当地各大医院的医生,是医生的帮会,相互鉴定相互包庇掩盖过错,得出的鉴定结论没有客观真实性,患者被逼无奈,找医院理论又被沦为“医闹”。你说患者多无奈多无助多痛苦?
  @chenge楼
16:16:00  @蜀海天使
16:08:40   满嘴跑火车,医院在鉴定中本来没责任也会因所谓的维护弱者多少都贴上点责任,按楼主的观点,闹医院的都是受害者,智商是不是太低呀?   -----------------------------   现行地方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应由当地医学会鉴定,医学会鉴定委员都是当地各大医院的医生,是医生的帮会,相互鉴定相互包庇掩盖过错,得出的鉴定结论没有客  —————————————————  少扯蛋,在现实中,如果真的是医院有责任医院一般都息事宁人,尽量满足患方的要求,来闹事的说不相信鉴定的大多是为了讹几个钱而且医院本身并无过错。  
  @chenge520888
16:16:00  @蜀海天使
16:08:40  满嘴跑火车,医院在鉴定中本来没责任也会因所谓的维护弱者多少都贴上点责任,按楼主的观点,闹医院的都是受害者,智商是不是太低呀?  -----------------------------  @蜀海天使
16:27:38  现行地方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应由当地医学会鉴定,医学会鉴定委员都是当地各大医院的医生,是医生的帮会,相互鉴定相互包庇掩盖过错,得出的鉴定结论没有客  —————————————————  少扯蛋,在现实中,如果真的是医院有责任医院一般都息事宁人,尽量满足患方的要求,来闹事的说不相信鉴定的大多是为了讹几个钱而且医院本身并无过错。  -----------------------------  医院会尽量满足患者的要求?医院有卫生部门、公安部门、法院保护!患者势单力薄是弱势群体,你所说的没有事实依据。
  @chenge楼
16:35:00  少扯蛋,在现实中,如果真的是医院有责任医院一般都息事宁人,尽量满足患方的要求,来闹事的说不相信鉴定的大多是为了讹几个钱而且医院本身并无过错。   -----------------------------   医院会尽量满足患者的要求?医院有卫生部门、公安部门、法院保护!患者势单力薄是弱势群体,你所说的没有事实依据。  —————————————————  一会下班我贴点给你看  
  【古】【月】太子,就是锦虎论胎,之子,虎亥蜂  这个人实际年纪只有30岁左右,就在浙江嘉兴,任市委书记  而且是一当官,直接就是市委书记,知道余额宝吗,就是他家财团和,马云搞起来,这是要把国家得银子往自己家里般得节奏  锦虎论胎计划,20年后让他接班,他就是未来得皇上了,知道吗,不信?  我们打赌,20年后是不是,虎亥蜂任总书记,然后25-30年后,正式成为主席  为什么,余额宝,早不来,晚不来,一到,虎亥蜂官任江南,余额宝,就出来了  查时间,就是半年,虎亥蜂管任江南,马云就和,虎亥蜂,家族,谈妥了  余额宝,这么比天还大得事情,也只有派太子去办,才行,呀  还有,为什么对[台 ][湾],态度这么慢条斯理,因为,20年内,中国内忧外患,只有等我们父母这一代人,逝世后,中国人口接近7亿,那时中国想怎么办,都有底气  所以,锦虎论胎是要把这个伟杰,留给自己儿子,也为自己儿子顺利,登基,提供资格  ?
  @chenge520888
, @揭露邪恶 ,你们好好看看。  老太摔伤住院期间吃香蕉噎死 医院赔偿10万元  东南早报 [微博]
13:52  早报讯 厦门的一个老太太,因摔伤住院,逐渐康复时,却因吃香蕉噎死。近日老人的家属闹上法庭,经调解,医院最终支付10万元赔偿款。  老太太姓洪,今年78岁,8月7日她不慎摔伤,导致左髋部疼痛。刚开始老太太不太在意,以为疼痛过会儿就好了,但是长达5小时无法活动,而且越来越痛。  老太太只好到医院治疗,医生一查,发现老太太左股骨颈已经骨折,同时还伴有轻度贫血、低蛋白血症,另外,她住院时还有高危的高血压病。  8月11日,医生为老太太做了骨折闭合固定术,手术很成功,老太太身体逐渐恢复。  本来都快出院了,谁也没想到,8月17日晚上,已经快康复的老太太竟会死在医院。  原来,当晚8时许,老太太的孩子孝顺母亲,给老人喂食香蕉。老太太吃过香蕉后,仅过了十多分钟,家人发现老太太呼吸困难,急忙叫医生过来。  医生赶到时,老太太已经意识不清,医院迅速组织医护人员抢救,但经抢救无效,老人最终死亡。  在医院开出的“病情简介”中,医生认为老太太在进食香蕉时误吸入气道,导致气道阻塞,最后因吸入性窒息,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能性大,但是也不排除其他突发性疾病的可能性。  老太太死后,80岁的老伴沈老汉伤心欲绝,几名子女也认为医院治疗不当,应当作出赔偿。医院不认同老人家属的说法,认为老人之死,主要原因还是家人喂食香蕉所致。  为此双方闹上法庭,近日经过法官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院支付10万元赔偿款给家属。另外,案件受理费也由医院承担。(台海网)  尼玛搞笑不搞笑呀,自己吃香蕉噎死,医院、医生有毛责任?还赔钱!
  @chenge520888 , @揭露邪恶 ,再给你们帖一个,让你们开开眼界,给你们科普科普,扫一下盲哈。  医院手术失败致美国一男童失去睾丸 法院判免赔  日06: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26日电 据美国媒体报道,美国一名患有隐睾症的男童,在俄勒冈健康科学大学做手术后不幸失去睾丸。他的父母状告医院,索赔140万美元,但法官23日裁定医院一毛钱都不用赔。  男童现已5岁,并在上幼儿园,他在2009年只有11个月大的时候,因隐睾症接受手术治疗。手术一个月前,他的父亲曾和院方签署同意书。男童父母在获悉“做两次手术能将儿子失去睾丸的机率减到最小”后,同意让院方为儿子做第一阶段的手术。但手术没有成功。  男童父母向院方索偿140万美元医疗赔偿,其中包括男童11岁之后,终身需要的每月两次的睾丸激素注射的花费。他们的代表律师莱恩(Richard Lane)说,男童一家还因手术失败对男童日后造成的精神损失向院方索偿。但波特兰法官在商议六小时候,作出对医院有利的判决。  院方律师琼斯(Nikola Jones)说,双方签署的同意书没能反映出医生会在手术中重新放置男童睾丸的可能性。男童失去睾丸是“手术内在风险产生的不幸结果”。  研究表明,有2%至6%的男婴有先天隐睾症,做手术能减少后期罹患癌症的可能。  (责任编辑:魏巍) 原标题:医院手术失败致美国一男童失去睾丸 法院判免赔  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我们这里,偶估计在天涯里这些正人君子又是一边倒的愤怒声讨无良医院、无良医生,嘿嘿~
  医闹事件中,患者方往往被归为弱势一方,闹事者也往往强调自己的弱势地位,无论是“我们不懂医,鉴定了也听不懂那些医学术语”,还是“鉴定有个屁用,还不是医医相护”,都成为医闹者破坏社会秩序、讹诈钱财的借口。弱势一词,成为医闹者的护身符、法律的约束似乎也无能为力。
  @蜀海天使
17:02:24  @chenge520888
,你们好好看看。  老太摔伤住院期间吃香蕉噎死 医院赔偿10万元  东南早报 [微博]
13:52  早报讯 厦门的一个老太太,因摔伤住院,逐渐康复时,却因吃香蕉噎死。近日老人的家属闹上法庭,经调解,医院最终支付10万元赔偿款。  老太太姓洪,今年78岁,8月7日她不慎摔伤,导致左髋部疼痛。刚开始老太太不太在意,以为疼痛过会儿就好了,但是长达5小时无法活动,而......  -----------------------------  你不了解事实情况,不要主观臆造!医院同意调解一定有其原因!且不能以点带面!老太太如果是医院院长他妈就更另当别论了!
  @蜀海天使
17:02:24  @chenge520888
,你们好好看看。  老太摔伤住院期间吃香蕉噎死 医院赔偿10万元  东南早报 [微博]
13:52  早报讯 厦门的一个老太太,因摔伤住院,逐渐康复时,却因吃香蕉噎死。近日老人的家属闹上法庭,经调解,医院最终支付10万元赔偿款。  老太太姓洪,今年78岁,8月7日她不慎摔伤,导致左髋部疼痛。刚开始老太太不太在意,以为疼痛过会儿就好了,但是长达5小时无法活动,而......  -----------------------------  @chenge4-12-30 17:18:04  你不了解事实情况,不要主观臆造!医院同意调解一定有其原因!且不能以点带面!老太太如果是医院院长他妈就更另当别论了!  -----------------------------  对,所以扶跌倒的老太的人“一定有其原因”,活该被讹。
  @chenge520888 ,我拿出证据了你又说“不了解事实情况,不要主观臆造!医院同意调解一定有其原因!且不能以点带面”?你就是选择性无视,哈哈。  你接触过医患纠纷没有?祝你永远健康,有病自己抗,不给那些无良医生机会,饿死这一帮家伙,嘿嘿~
  这个帖子基本是一个脱离现实情况的扯淡帖,迎合了仇医的天涯喷子的口味,鉴定完毕。
  @蜀海天使
17:42:48  这个帖子基本是一个脱离现实情况的扯淡帖,迎合了仇医的天涯喷子的口味,鉴定完毕。  ------------------------都像你一样没有底线?乱喷?
  @蜀海天使
17:42:48  这个帖子基本是一个脱离现实情况的扯淡帖,迎合了仇医的天涯喷子的口味,鉴定完毕。  ------------------------  @chenge4-12-30 21:09:04  都像你一样没有底线?乱喷?  -----------------------------  自己不要对号入座,你自己看看自己的发言。
  @chenge520888 ,对于这个“医院手术失败致美国一男童失去睾丸 法院判免赔”你们有什么看法呀?嘿嘿
  @chenge520888 ,对于这个“医院手术失败致美国一男童失去睾丸 法院判免赔”你们有什么看法呀?是不是你们认为美国也同我们一样,医生都是无良医生呀。
  依法于理应尽快废除。
  依法于理应尽快废除。
  依法于理应尽快废除。
  依法于理应尽快废除。
  依法于理应尽快废除。
  国家应尽快立法规范约束医疗行为保护患者的生命健康就医安全!
  国家应尽快立法规范约束医疗行为保护患者的生命健康就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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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会鉴定结论有真实性吗?
  国家应尽快立法规范约束医疗行为保护患者的生命健康就医安全!
        请大家认真看最后一页,这算不算不作为?这种情况我该去哪里投诉呢?  帖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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