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政府政治任务鞋垫,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么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一、&&&&&&&&&&&&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营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11、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16、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2、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二、&&&&&&&&&&&&
中国的国体与政体
(一)中国的国体
国体是国家的类型,表明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谁是统治阶级,谁是被联合的阶级,谁是被统治的阶级。国体体现国家政权的性质,反映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
当代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其主要职能是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和领导、组织社会主义建设,中国国家制度的实质和核心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1、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2、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制度中居于领导地位;3、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把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和社会主义革命任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起来;4、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群众基础。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是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联盟。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政党制度的核心。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以承认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以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为目标,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为基本方针,以人民政协为主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1、不搞西方的多党制。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特点和优点。3、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重要意义。4、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政治协商制度是当代中国的重要政治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二)中国的政体
国家形式,主要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政体(有君主制和共和制之分);也包括国家结构形式(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之分)和国家治理形式(有集权制和民主制之分)。国家形式本质上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社会的经济基础、阶级关系决定的。
政体是一个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从而实现自己的统治。政体纷繁复杂,区分政体类型最主要的是看国家元首、议会和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看其政府产生的方式,政府和一会之间关系如何。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区域组织形式,即国家的整体和部分、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之间权力关系的形式。
中国的国家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结构形式是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即单一制。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三、&&&&&&&&&&&&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
(一)& 中国的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是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内部职能和外部职能,进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管理等各种活动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我国国家机构按其性质和职能分为五大部分: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
中国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国国家行政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中国国家军事机关是中央军事委员会,它是全国武装力量的领导机关。
中国国家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在中国国家机构体系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首要地位,其他国家机关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二)& 中央人民政府
国务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国务院每届任期五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归纳起来,国务院拥有以下几个方面职权:1、立法权。2、提案权。3、领导权。4、监督权5、人事权。6、其他权力(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国务院机构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组成机构,包括各部、各委、审计署和中国人民银行;2、直属机构,包括国家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3、办事机构,包括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4、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包括国家海洋局(国土资源部管理)、国家文物局(文化部管理)、国家邮政局(信息产业部管理)等;5、直属事业单位,包括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地震局、国家气象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国务院会议由国务院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办公会议构成。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人员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则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办公会议由总理或总理委托副总理召开并主持,研究、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 地方人民政府
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乡级人民政府是中国最低一级国家行政机关。
我国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作为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从属于本级国家权力机关;另一方面,作为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要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现行宪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拥有以下职权:1、执行权。2、制令权。3、管理权。4、领导权。5、乡、民族乡、镇的建制的决定权和区域划分权只授予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备案。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委、局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政府体系是一元的,中央政府处于核心地位。中央和地方之间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在实践中有三种模式:中央与普通行政区域关系模式、中央与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关系模式、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模式。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基本原则:利益原则和法制原则、发挥两个积极性的原则、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
(五)&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政治前提,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国家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为实现个民族的共同繁荣创造了政治前提,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又是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基本目的。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中国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它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除了享有一般地方国家机关所拥有的职权外,还拥有以下几项特别职权:1、管理地方性政治社会事务的自治权。2、管理和安排地方性经济建设的自治权。3、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4、管理地方科教文卫等事业的自治权。5、使用和发展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的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必须由实现民族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
(六)& 特别行政区制度
两部基本法规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在特别行政区的权力主要有:1、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2、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3、依照基本法的规定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4、对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备案。5、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
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主要有:1、立法权。2、行政管理权。3、独立的司法和终审权。
(七)基层民主自治
1、村民自治制度
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民主自治组织,是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乡级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
2、居民自治制度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四、&&&&&&&&&&&&
管理学原理
(一)管理的含义与特征
管理,就是在特定的环境下,对组织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从而实现预定组织目标的过程。
科学性和艺术性最能刻画出管理工作的本质特征。
(二)管理学的研究对象
管理学科可以分为两个大类、四个层次。
两个大类是:一类是经济管理学科,亦成作盈利性管理学科,这类管理学科适用于以盈利为目标的经济组织,这类组织以盈利的高低作为判别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志;另一类是非经济管理学科,亦称为非盈利管理学科,这类管理学科主要适用于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非经济组织。
四个层次是:1、微观管理学,它以组织个体为研究对象,研究单一组织中的管理问题;2、中观管理学,它以多个组织组成的组织群体作为研究对象;3、宏观管理学,它以多个组织群体的组织整体作为研究对象;4、管理学,它以管理学科的基本原理、基本理论作为研究对象。
(三)管理的原理与方法
管理的基本原理包括:系统管理原理、人本管理原理、动态管理原理和科学管理原理。
1、系统管理原理,可以引申出的符合该原理的管理原则有:指挥统一原则、等级原则、协作原则、整体原则、信息反馈原则。
2、人本管理原理,思想基础是认为人是具有多种需要的、复杂的“社会人”,引申出的符合该原理的管理原则有:利益协调原则、行为激励原则、控制适度原则、权责对等原则、参与管理原则。
3、动态管理原则,引申出的符合该原理的管理原则有:随机制宜原则、弹性原则。
4、科学管理原则,引申出的符合该原理的管理原则有:管理理论与管理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更新管理方法与管理手段的原则。
管理的方法包括:经济方法、法律方法、行政方法、教育方法。
(四)管理的一般过程
1、 计划,其程序和内容为:确定方向和目标;制定业务决策;编制行动计划。
2、 决策。
3、 组织,其程序和内容为:设计组织;人员配备;组织变革。
4、 领导。
5、 控制。
6、 创新。
&&&&&&&五、&&&&&&&&&&&&
(一)& 行政与公共行政
1、行政的含义与特点
行政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行政机关内部事务的活动。
行政的特点:(1)行政是以提供公共服务为目的的社会管理活动;(2)行政是为国家政治统治服务的政治性活动;(3)依法办事是现代行政的本质特征;(4)社会民主是有效行政的基础保证;(5)公平行政是现代行政的出发点。
2、公共行政
公共行政是指政府处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管理活动。
公共行政的主体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的公共管理组织,客体即对象是公共事务,包括国家事务、共同事务、地方事务和公民事务。
公共行政的范围是公共领域,包括基本公共产品领域和混合公共产品领域。
公共行政的原则是法治原则、服务原则、效率原则三者的统一。
公共行政的作用为:导向作用、管制作用、服务作用和扶助作用,其中,导向作用是公共行政的核心作用,是政府“领航”和“掌舵”作用的具体体现。
3、转型时期中国的公共行政
在整个转型时期,中国的公共行政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政府定位问题;(2)政府官员问题;(3)制度建设和创新问题;(4)依法行政问题;(5)观念更新问题。
(二)行政环境
1、行政环境的含义与类型
行政环境是制围绕行政活动和行政现象这一主体的外部境况,是各种直接地或间接地作用和影响行政活动的客观因素的总和。
行政环境可以分为宏观行政环境、中观行政环境、微观行政环境。
宏观行政环境即通常所说的国情,它是行政环境的基础,对行政环境有决定性的作用。
中观行政环境是指行政系统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情况,包括行政组织的结构是否合理,职权划分是否明确,沟通是否顺畅,制度是否健全等。
微观行政环境是指一个一个行政机构内部甚至一个行政领导班子内部的具体情况,包括结构是否合理、责任是否明确、人际关系是否良好、工作方法技术是否科学等等。微观行政环境对行政活动的影响是最直接的。
2、行政生态学
行政生态学涉及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心理环境和生理环境四个方面。
利格斯将行政模式分为融合型、衍射型和棱柱型三种。融合型是农业社会的行政生态,其基础是农业生产方式;衍射型是工业社会的行政生态,其基础是美国式的自由经济或苏联式的管制经济;棱柱型是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时期的行政生态。
3、行政环境和行政管理是双向的、辨证的关系。
(三)行政职能
1、 行政职能的含义与特点
行政职能是政府依法对国家生活诸多领域进行管理所具有的职责和作用,它反映了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实质和基本方向。
行政职能具有共同性、差异性和动态性。
2、行政职能类型
基本职能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社会职能和文化职能,它是按照政府管理所涉及的领域划分的。
运行职能主要包括计划、组织、控制三项职能,它是按照行政管理的过程来划分的。
3、实现行政职能的基本手段
(1)法律手段,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和规范性。
(2)行政指令手段,具有强制性、垂直性、具体性、灵活性。
(3)经济手段,具有间接性、利益性等特点。
(4)纪律手段。
(5)教育手段。
(6)宣传手段。
4、我国现有政府职能的主要弊端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内容
我国现有政府职能的主要弊端为:政企不分;主要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
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内容:
(1)转变职能重心。
(2)转变职能方式:由以行政手段为主变为以经济手段为主,并辅以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手段;由直接管理、微观管理为主转向间接管理为主;由重计划、轻市场转向计划和市场的有机结合。
(3)转变职能关系:理顺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政府的关系,实质上就是处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理顺政企关系,基本原则是权力下放、政企分开,具体做法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政府的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其行政管理职能分开,实行国有资产分级管理体制;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顺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四)行政组织
1、行政组织的含义与构成要素
行政组织有三层含义:从静态考察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和权责划分的组织实体;从动态考察行政组织功能的运行过程;从心态考察行政组织中人员的意志和职能的组合。
行政组织由职能目标、机构设置、权责体系、人员构成、运行程序和法制规范等六个基本要素构成,其中职能目标是行政组织存在的基础,机构设置是行政组织的核心。
2、 行政组织的结构与设置
(1)行政组织的结构形式
层级制结构:指由中央政府机关到地方各级政府机关依照隶属关系所建立起来的层级制结构。
职能制结构:指同一层次政府机关中按照不同的职能或任务设置若干工作部门的一种形式。
(2)行政组织设置的依据:政府职能及发展变化;国内外形势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政府管理方式的变化;行政组织要素的实际情况。
(3)行政组织设置的原则:职能需要原则;完整统一原则;精干高效原则;管理层次与幅度适度原则;职、责、权一致原则;依法设置原则。
3、 我国行政机构的特点与类型
特点:(1)实行中央集权的单一领导体系;(2)实行“条块结合”的双层领导体制;(3)机构设置分工过细,部门较多;(4)过去行政机构处于“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不断变动状态。
按照工作性质、职能作用的不同,我国行政组织可以分为:(1)领导机关,指中央人民政府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首脑机关;(2)职能机关,指在行政领导机关的直接领导下,分管某一方面行政管理事务的专业性的执行机关;(3)辅助机关,可分为综合性、政务性、专业性、事务性四种,各级人民政府的办公厅(室)是综合性辅助机关,政府的政策研究部门是政务性的辅助机关,行政组织内部的人事、财务等部门是专业性的辅助机关,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事务性的辅助机关。(4)咨询参谋机关;(5)派出机关;(6)非常设机关。
3、我国行政机构的改革
主要内容:(1)坚持精简机构。(2)坚持党政分开和政企分开。(3)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基本原则:(1)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2)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政府组织结构,实行精兵简政;(3)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同一个部门承担,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4)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行政体系的法制建设。
(五)行政领导
1、领导的本质与领导者的素质
领导的本质就是服务。
(1)政治品格:要有马克思主义的深厚功底;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有顽强的进取心;坚持民主,坚持为人民服务。
(2)学识素养。
(3)能力素养:筹划和决断能力;组织指挥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灵活应变能力;改革创新能力。
(4)体格条件。
(5)时代精神。
2、领导群体的结构
领导群体结构优化的标准:有一个坚强而富有凝聚力的领导核心;有清晰的职责范围和明确的职权界限;有健全的沟通网络。
领导群体结构的基本内容: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职能结构;年龄结构;性格气质结构。
3、领导方式及其理论
按照领导者运用权力的程度可以将领导方式分为:独裁式、推销式、征询式、共商式、有限自决式、支持式。
按照领导者在处理事和人两个方面可以将领导方式分为:以事为中心的领导方式、以人为中心的领导方式。
国外领导方式理论主要包括:支持关系论、双因素模式论、管理方格法、领导生命周期理论、目标导向理论。
4、领导职能与作风
社会主义领导者的基本职能大体可以概括为:预测职能、决策职能、用人职能、组织协调职能、关心群众生活职能、思想政治工作职能。
领导作风主要包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作风;民主作风。
5、领导方法与艺术
主要的领导方法有: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是根本的领导方法;科学决策的领导方法;善于用人的领导方法;
领导艺术主要包括:(1)权力运用和权威接受的艺术。(2)授权的艺术。主要类型为:刚性授权、柔性授权、惰性授权、模糊授权。主要原则是:因事择人,视能授权;明确职责,适度授权;授权留责,监督控制。(3)用人的艺术。
(六)行政过程
1、行政决策
(1)行政决策的特点与类型
行政决策具有目的性、强制性、政策性、社会性、选择性、非营利性等特点。
行政决策的类型:依据行政决策主体的地位,可以分为高层决策、中层决策和基层决策;依据行政决策问题重复程度,可以分为常规型决策和非常规型决策;依据行政决策的方式,可以分为经验型决策和科学型决策;依据行政决策的可靠程度,可以分为确定型决策、风险型决策和不确定型决策;依据行政决策涉及的内容,可以分为业务管理决策和机关管理决策。
(2)行政决策体制
现代行政决策体制一般有信息系统、咨询系统、中枢系统、执行系统和监控系统五个方面组成。
(3)政决策的过程
政决策的过程主要包括:确定问题和目标要求;拟定决策备择方案;选择和决定决策方案;修正完善决策方案。
2、决策执行
执行活动的原则:要忠实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要保证中央政府的行政领导权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原则、准确性原则、系统性原则)
行政执行易出现的问题:政策失调、自定政策、腐败行为、结构紊乱、控制不当。
3、行政监督
(1)行政监督的特点与作用
行政监督具有法制性、多样性、强制性和全民性。
行政监督具有控制作用、纠错作用、改进作用。
(2)行政监督的类型
外部行政监督,主要包括:政党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社会舆论监督。
内部行政监督,主要包括:一般监督,指有隶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之间产生的互相监督,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纵向监督;职能监督,指政府具体职能部门就其所主管的工作,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其他部门实行的监督;主管监督,指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对省一级政府的相应工作部门实行的监督,地方上一级政府工作部门对下一级政府的相应工作部门实行的监督;专门监督,指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
(3)完善我国行政监督制度的内容: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规体系;强化权力约束,实行以权制权;健全司法体制,实现依法治国;发扬人民民主,实行人民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内部监督效力。
(七)行政程序
1、行政程序的特征:(1)行政主体是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2)行政程序主要体现为单方性;(3)行政程序的启动方式具有多样性。
2、行政程序的分类:(1)强行性程序和裁量性程序;(2)对内程序和对外程序;(3)事先程序和事后程序;(4)主动程序和依申请程序。
3、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1)听证制度,这是现代行政程序的关键性制度;(2)告知制度;(3)公开制度;(4)证据制度;(5)回避制度;(6)时效制度。
(八)行政体制
!、行政体制的含义
行政体制是指行政系统内部围绕权力的划分和运行而形成的制度化的关系模式。
行政体制的核心是行政系统内职权的划分和配置。
2、行政权力体制:集权型和分权型
3、行政领导体制:首长制和委员制
首长制,又称一长制,或独立性,或首长负责制,其最主要的特征在于行政首长享有并依法行使最高的行政决策权。美国的总统制是典型的首长制。
委员制,又称合议制,是指在行政系统中最高的法定决策权和指挥权有两个以上的人员共同执掌。瑞士的联邦委员会是典型的委员制。
4、行政区划体制
我国行政区划应遵循的主要原则:政治原则;民族平等原则;经济原则;精简、统一、效能原则。
行政区划体制的三种基本类型:传统型,这是我国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行政区划建制;发展型,这是一种适应社会化、工业化、商品化、现代化生产发展,充分发挥城市中心作用的地方行政区划建制;特殊型。
(九)行政道德
1、行政道德的特点与原则
行政道德的特点:强制性、政治性、广泛性、示范性。
行政道德的原则:公利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合理性原则、责任性原则。
2、我国公务员的道德规范:忠诚可靠、诚信正派、尽职尽责、廉洁奉公。
3、行政道德建设
行政道德教育的途径最主要的有:考核、社会评价、职业培训。
行政道德教育的内容:道德理念认同教育、道德情感认同教育、道德习惯教育。
(十)依法行政
1、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包括以下三层含义:(1)法律至上而非权力至上,权力必须受法律制约;(2)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依法行政包括以下几层内容:(1)法无授权不行;(2)法有授权必行;(3)行政行为必须纳入法定程序;(4)行政行为违法必须追究。
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主要表现为:(1)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在政府各部门的贯彻和落实;(2)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心;(3)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保证。
2、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的主体仅指行政机关。
我国行政立法主要有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两种形式。
3、行政执法
(1)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主要分为:限制或剥夺权利的处罚;科以义务的处罚;影响声誉的处罚;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主要有:性质不同;主体不同;对象不同;形式不同;补救手段不同。
(2)行政强制
间接强制包括代履行和执行罚两种。
以罚锾形式表现出来的执行罚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的区别主要体现为:起因不同;目的不同;后果不同;性质不同。
直接强制主要包括:人身强制、财产强制、行为强制。
(3)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大体上可以作以下三种分类:
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前者如专利许可、商标许可,后者如驾驶执照。
附义务的许可和不符义务的许可,前者如建设用地许可,后者如药品生产许可、持枪许可等。
资格许可与行为许可,前者如律师资格许可、会计资格许可等,后者如开业、生产、经营许可等。
(十一)行政效率
1、行政效率的要素:(1)效益要素。行政管理活动的社会效益是测定行政效率的前提和基础。(2)经济要素。(3)时间要素。
2、我国行政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1)行政理论研究薄弱。(2)行政法规制度很不健全。(3)政府服务的社会化程度过低。(4)旧传统的束缚。(5)行政权力配置不合理、不科学,行政监督不力。
3、提高行政效率的途径
(1)加大行政体制改革力度,推进机制更新。
(2)贯彻依法行政,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
(3)提高行政人员素质,实行公务员激励机制。
国家公务员的激励机制包括:绩效工资制;结果取向预算制度;功绩制。
(4)实现管理技术和方式的现代化,建立电子政府,推行绩效评估。
电子政府的含义是:政府从网上获取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化管理;政府在网上设立自己的网站和主页,向公众提供非保密的政府信息检索服务,使政务公开;建立网上服务系统,使政务在网上与社会公众互动处理;政府采购电子化;利用网上信息资源为本国经济、文化、科教发展服务,为本地资源开发服务。
“政府上网”的主要功效有:政府上网将极大地提高行政效率;政府职能输出有了高效可靠的物质技术基础;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将大大提高。
(5)改善行政环境和工作条件。
4、政府绩效管理
政府绩效管理的一般过程:
(1)制定工作规划和绩效标准
制定工作规划着重贯彻三个原则:协调原则;SMART原则,即工作规划要符合具体的、可衡量的、可达到的、相关的、基于时间的五项标准。
政府绩效管理的一般标准:责任、公正、理性、有效、参与。
(2)进行绩效评估
个人绩效评估的方法:图表式评估法;排列等级法;强制分布法;书面描述法;目标管理法;关键事件法;行为锚定评分法。
组织绩效的评估方法:项目测定法;综合评估法;标杆测量法。
(3)反馈与改进
(十二)行政改革与行政发展
1、行政改革与发展的动力因素
行政改革与发展的动力因素概括起来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行政改革与发展的经济环境;行政改革与发展的社会环境。
2、当代西方行政改革的主要内容与发展趋势
当代西方行政改革可以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结构的变革,也就是行政机构的改革,主要是合并职能性质相同的部门,明确划分各部门的权力界限和责任界限,简化处理事务的手续和程序;二是行为的变革,也就是着眼于行政管理中人的因素。
具体的说,当代西方行政改革的主要内容与发展趋势主要体现为:(1)非国有化和公私合作;(2)政府机构改革;(3)预算改革;(4)公务员制度改革;(5)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改革。
3、中国行政改革与发展
(1)政府机构改革
1988年机构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关键,以经济管理部门为重点。1993年机构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的根本途径是政企分开。1998年机构改革是一次规模宏大、意义深远的变革,这次改革使我国逐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框架。
(2)中国公共行政的未来发展
中国公共行政的未来发展主要体现为:第一、行政理论的创新。第二、公共行政观念创新。第三、公共行政体制创新,具体包括:行政权力体系创新;行政组织体制创新;行政运行机制创新;行政法制创新。
七、公共政策
(一)公共政策的性质
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威当局,为解决某项公共问题或满足某项公众需要,所选择的行动方案。由此定义,我们可以理解公共政策的特质为:&&
(1)公共政策乃是公共权威当局所进行的活动。所谓公共权威当局是指对公民个人的行动或私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行为具有治制权和合法权的机构。
(2)公共政策的选择行动是一种有意识的行动。一般而言,一项公共政策有一个或一组特定的目标;有一个基本的方针;有一条选定的行动路线或方案。
(3)公共政策是问题导向的。公共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社会问题。
(4)公共政策包括了公共权威当局的作为或不作为的行动。公共政策既包括政府机关“积极”采取行动纲领,对社会生活进行干预,解决社会问题,也包括政府的不行动或不作为。
公共政策的类型
(1)管制性政策。这种政策类型是指政府设定一致性的管制规划和规范,以指导政府机关和标的团体)从事某种活动和处理不同利益的政策。例如,污染管制政策、交通管制政策、外汇管制政策、出入境管制政策等。
&(2)自我管制的政策。这是指政府并未设定严格的、一致性的管制规划和规范,而仅仅设定原则性的游戏规则,由各政府机关和标的团体自行决定采取何种行动,而政府不加干预的政策类型。
(3)分配性政策。指政策将利益、服务和成本,义务分配给不同的政府机关和标的团体享受和承担的政策。如社会福利政策、教育政策、财政补助政策等。
(4)重分配性政策。指政府将某一标的团体的利益或义务,转移给另一标的团体享受或承担的政策。如个人收入累进所得税基本上就是对于富有阶层的财产通过累进税率的征收,转移给贫困阶层,以缩小贫富的差距。
&(二)公共政策问题的建构
1、政策问题的性质
所谓的政策问题,就是经由政策制定者(或分析者)认定,进入政府议程而欲加以解决的公共问题。
当代政府所遇到的治理或政策问题,其性质是复杂的,在范围上亦日益广泛。依政策分析学家邓恩(Dunn,--141)的看法,当代的政策问题的性质有下列特性:
(1)互赖性(Interdependence)。政策问题并非是单独存在的孤立实体,事实上,某一领域的政策问题经常影响另一领域的政策问题,因而发生纵横交错的复杂关系,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在解决政策问题时,必须采取整体的观点,将问题视为整体问题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
(2)主观性(Subjectivity)。政策问题是人类对环境所采取行动的思考产物。虽然政策问题有其客观情势,但最主要的它是人类以概念诠释问题情景的感觉产物,是人类心智的产物(Mental
Artifacts)。由于政策问题的主观性,因此政策问题的解决必须有人文的关怀;政策问题解决的方法和知识也必须重视心灵的感受和设身处地的理解。
(3)人为性(Artificiality)。政策问题是人类主观判断的产物,它不能脱离那些试图界定该问题的利害关系人;因此,政策问题是基于社会需求而建构的、维持的与改变的。政策问题的人为性使得我们重视政策利害关系人的重要性,当我们分析一项政策时,千万不能忘记公共政策的制定可能影响人民的权益,也有人、企业影响公共政策。
(4)动态性(Dynamics)。政策问题的情境不同,问题自然也不同。一个政策问题可能具有不同的答案,答案本身也很可能转变成为一个问题,因此,问题与解决方案经常互相流动。如果问题未被正确加以陈述,则解决问题的方案会逐渐失去其时效。
当代政策科学家对政策问题的认定,许多学者认为是一种开放型问题(Open-ended Problem)、复杂的问题(Complex
Problem)或者是“恶劣的问题”(Wicked Problem)。
2、政策问题建构的方法
公共政策所处理的问题大多数是结构不良的问题,今天政府所面对的也多属于结构不良的政策问题。
我们可以从分析方法与实质内涵两个角度加以说明:
(1)四种分析方法:包括问题感知(Problem Sensing)、问题搜索(Problem
Search)、问题界定(Problem Definition)与问题陈述(Problem
Specification);&
(2)四种实质内涵:包括问题情境、后设问题(Meta problem)、实质问题(Substantive
Problem)与形式问题(Formal
Problem)。&&&&&
结合方法和内涵,问题建构的程序如下:
(1)以“问题感知”体悟“问题情境”。此阶段中,我们的目标并不是发现一个单独存在的政策问题,而是企图发现政策科学利害关系人所共同感受到的问题情境形态。
(2)以“问题搜索”认定“后设问题”。此阶段中系以公共政策概念诠释问题情境,使之成为政策分析家所能处理的后设问题。政策分析家经常面对着相互纠葛的问题系统,他必须依据政策科学的理论找出结构不良的政策问题,以形成政策分析家感兴趣的后设问题。
(3)以“问题界定”发现“实质问题”。此阶段系以专业知识来判断究竟该问题是属于哪一个政策领域;若是经济学的范畴,则从供需法则的角度加以分析;若是属于政治学的范畴,则以权力与影响力的角度加以分析;不论是选择哪一种概念架构,这个阶段反映出政策分析家的世界观、观点或意识形态。
(4)以“问题陈述”建立“形式问题”。此阶段须以建构语言的方式,将实质问题转化为以数学语句或专业术语为表达方式的形式问题,但这种建构语句的形式必须明确反映政策问题本身的性质。
3、政策问题诊断的误差
政策问题在诊断时,可能遭遇到的误差因素有以下九个来源。
(1)组织结构(Organization
Structure)。组织结构的问题主要为:第一,层级节制体系(hierarchy)。在过分层级化的组织中,容易造成信息被隐藏,或视寻找新的信息为敌人,而有所谓信息病象的情形,从而使政策问题认定的工作无法有效地进行。第二,专业化(specialization)。专业化的结果造成了各部门的本位主义,使正确的信息无法有效地取得,尤其是地理上的区隔造成资源及信息传递上的困难。第三,集中化(centralization)。集中化的情形,使上层的人员信息负载严重,难以获得正确和相关的信息,以有效地认定问题。
(2)意识形态(ideology)。意识形态系指组织成员所共同拥有的一套信仰体系。第一,这种意识形态有其危险性,因为它就像“过滤器”,妨碍了真正信息的传达;第二,过于坚持的信仰,会影响实际问题的了解,造成认知失去协调(cognitivedissonance),而使信念和实际现状产生强烈的冲突。
(3)无知(ignorance)。对于专业知识并不了解,故会相信某些错误的媒体报道。但政府对于传播媒体的报道最为重视。如果因报道的信息不明确,甚至是错误的,将会造成政府官员对问题诊断的错误。
(4)信息太多(babel)。政府官员的信息太多,造成沟通上的障碍,对问题的探讨产生误差。而幕僚人员事先过滤,则又容易造成连续的错误。
(5)噪音干扰(noise)。当甲想让乙了解某种信息,但乙所得到的和甲的预期不同,同样的原始信息,会产生许多不同的意义。由于接受者的认知与人格结构的不同,而使信息有不同的意义。
(6)时间落差(1as)。指接收到信息到开始反应之间的时间差距。现在被忽略的问题,将来可能是严重的问题。
&(7)逃避问题(avoidance)。决策者往往逃避其所不愿意面对的问题,于是对于问题的真相无法真正了解。
(8)隐避问题(maskingproblem)。指提出某些大家已知道的问题来隐避事实上的重要问题。
(9)虚假问题(pseudo-problem)。解决了错误的问题,但不会对于真正要解
决的问题造成伤害。
(三)政策规划与设计
1、政策规划与设计的特性
政策规划与设计乃是政府为了解决公共问题,采取科学方法,广泛收集各种信息,设定一套未来行动选择方案的动态过程。
政策规划主要有以下五个特性:
(1)政策规划是目标导向的。(2)政策规划的变革取向。(3)政策规划的选择取向。(4)政策规划的理性取向。(5)政策规划的群体取向。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政策的规划与设计是公共政策适应政治环境的过程;是系统思考的过程;是发明政策方案的过程,也是可行性分析的过程。
2、政策规划的原则
(1)公正无偏的原则(Principleo{Impartiality),即从事政策规划时,应持无私无偏的态度,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大众等,均应予以通盘谨慎的考虑。
(2)个人受益原则(Principleoflndividuality),即在从事政策规划时,无论采取何种行动方案解决问题,最终的受益者都必须落实到一般人民的身上。
(3)劣势者利益最大化原则(Maximin
Principle),即从事政策规划时,应考虑使社会上居于劣势的弱势群体及个人,能够得到最大的照顾,享受最大的利益。
(4)分配普遍原则(Distributive
Principle),即从事政策规划时,应尽可能使受益者扩大,即尽量使利益普及于一般人,而非仅仅局限于少数人。
(5)持续进行原则(Principleof
Continuity),即从事政策规划时,应考虑事务的延续性,对事务及解决问题的方案,从过去、现在及未来的角度研究方案的可行性,不能使三者相互脱节,否则就不切合实际。
(6)人民自主原则(Principleo
CAutonomy),即从事政策规划时,应考虑该政策问题是否可交由民间处理,如果民间愿意且有能力处理该问题,基本上应由他们来处理。
(7)紧急处理原则(Principleo{Urgency),即从事政策规划时,应考虑各项公共问题的轻重缓急,对于较紧急的问题,应即刻加以处理解决。
另外,公共管理和政策学者史诺林认为,一项周全的政策设计,应把握以下六个方面的原则。
(1)集中性(concentration,)。所谓集中性是指将稀少的资源集中于策略性的项目上,换言之,即不能将原本稀少的资源浪费于无优先性的项目上,而必须集中应用于策略性的因素。
(2)清晰性(clarity)。清晰性是指目标清晰及进行步骤的明确,目标必须清楚简明,才能得到民众的共鸣与支持。同样,进行的步骤越明确,就越有利于政策规划的执行。
(3)变迁性(changeability)。政策必须有足够的弹性或缓冲以保证能够随着环境条件的改变而调整,也就是说,政策、方案及计划的设计应能够随着环境的不同而快速的调整,包括组织结构的调整、功能的变动等。
(4)挑战性(challenge)。挑战性是指政策目标的策定必须稍高于政府机关现有的能力和资源,但又不能脱离现实。目标具有挑战性,就可以维持组织的活力,以避免组织的衰退,但目标的挑战性如过高而难以实现,则会导致失败。因此,目标虽然应具有挑战性但却不能好高骛远而无法达成。
(5)协调性(coordination)。协调性是指应从系统整体的观点出发,使达成政策目标间的各政策手段形成网路而相互协调。除此之外,各单位的信息交换及外部回馈的影响均应加以考虑,设计者应建立内部与外部的沟通网路,以加速信息的交流,促进协调和灵活。周全而快速的协调是政策执行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6)一致性(consistency)。有三种一致性是政策设计者所不能忽略的:第一,目标和目的的一致性及目的与行动的一致性;第二,目标内在的一致性,即一项政策所包含的目标不能相互冲突;第三,政策外在的一致性,即政策不能与经济、社会等政策相冲突。
3、理性政策规划的基本步骤
政策规划与设计是一个系统过程,在此过程中应把握一些关键的环节。
(1)决定目标。一般来说,在决定目标时,应考虑的目标类型大致包括:个人性目标;社会性目标;机关性目标。政策目标的主要来源是:宪法的规定;法律的规定;行政首长的命令和指示。
&(2)估计需要。需要是指“维持现有机体美满之基本必要条件”。估计需要系指“对于特定群体的状况,决策者所希望予以补救的范围和程度或缺失”。
(3)确定目的。目的是指所欲实现的具体成果,其特性为:第一,需要的可计量状况;第二,对特定的人口;第三,变迁的数量;第四,时间幅度。
(4)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这一阶段担负了承前启后的角色,是整个规划过程的核心所在。
在方案设计时,应清楚和明确各备选方案间的关系及备选方案的意义。在各个备选方案间,大致存在这样几种关系:第一,互相排斥型;第二,不同程度型;第三,组合型。
(5)评定后果。此阶段对前一阶段加以更加详尽、更加具体的分析,以作为下一阶段选定方案的基础。评定后果主要包括:第一,效益分析: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第二,可行性分析:政治可行性分析、法律可行性分析、经济可行性分析、行政可行性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时间可行性分析等。第三,平等分析:方案的实施要注意社会大众平等的受益或公正的享用。即政府规划原则中应遵循的平等原则、公正原则、正义原则。
(6)选定方案。选定方案可分为五个步骤:第一,各种报告的准备;第二,外界评论;第三,内部的审核;第四,方案的修正;第五,回馈。
(7)设计执行。此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执行的程序以及执行的责任。执行的项目包括:第一,叙述和说明作业程序;第二,明确执行的责任,包括:活动的顺序、工作人员、空间地域、设施、财务机制、主办机关;第三,明确管制程序。涉及方案顺利有效执行的行政程序有:方案监测、经费监测、时间监测等。
(8)评估。一般而言,评估一项政策或方案主要是回答以下四项问题,也就是针对以下问题涉及评估办法:第一,政策或方案是否已照原订计划执行;第二,政策或方案目的所达成的程度如何;第三,政策或方案是否有效果;第四,政策或方案是否有效率。
(9)回馈。针对评估的发现,与原先所决定的目标相比较,察看其是否有差距,再进行修正或调整。通过回馈,使政策规划工作具有反复进行的特质。
(四)公共政策执行
1.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模式
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模式的理论来源于古典行政理论,古典行政理论认为行政组织为集权、层级的和金字塔型的,上下级之间形成指挥与命令关系,上级负责政策制定,下级负责执行;政治与行政分离,政治负责政策制定,行政则负责政策执行;行政管理必须遵循科学管理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效率。
自上而下的执行方式讲究的是科学管理的精神,举凡功能分工、管理监督、命令统一、专业分工、层级节制、依法办事均是。
这种执行模式,也反映了政策执行的许多特质。但是其缺点也是明显的:
(1)自上而下模式强调了从中央政策决定开始,容易忽视其他行动者的重要性;
(2)许多政府没有支配性的机关,而是由多元政府机关共同执行的;
(3)此模式忽视了低层官员与政策标的团体采取的各种策略;
(4)政策执行与规划之间的区分是不必要的、无意义的。
2.自下而上的政策执行模式
自下而上的政策执行模式强调应该给予基层官员或地方执行机构自主裁量权,使之能够适应复杂的政策情境;中央的政策决定者,其核心任务并不是设定政策执行的架构,而是提供一个充分的自主空间,使基层官员或地方执行机关能够采取适当的权宜措施,重新建构一个更能适应执行环境的政策执行过程。
自下而上模式的基本命题为:
(1)有效的政策执行有赖于多元组织的执行结构;
(2)政策执行结构是有共识的自我选择过程;
(3)政策执行是以计划理性,而非以组织理性为基础;
(4)有效的政策执行取决于执行机关间的过程与产出,而非政策决定建构者的意图或雄心;
(5)有效的政策执行是多元行动者互动的结果,而非单一机关之行动结果;
(6)有效的政策执行有赖于基层官员或地方执行机关的裁量权,而非层级结构的指挥命令系统;
(7)有效的政策执行必然涉及妥协、交易或联盟的活动,故互惠性远比监督性功能更为重要。
该模式的优点是:它促使我们能够正视执行过程机关组织间的互惠性与裁量权。政策执行往往涉及许多单位与人员,而每个单位与人员对于政策实施皆有其立场、利益与看法,所以沟通协调在所难免,自下而上的执行方式,促使我们重视彼此意见与利益的沟通交流。正如自上而下模式过分重视中心而忽略边陲,自下而上模式的缺点则是过分重视边陲而忽略中心。
3、影响政策执行力的因素分析
公共政策执行的绩效并非是单一因素决定的,而是诸多因素交互影响的产物。影响政策执行力与绩效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大的方面。
(1)政策问题的性质
主要涉及以下方面:①标的人口行为的分殊性。②标的人口的数目多寡。③标的人口行为需要调适的程度。
(2)政策执行的资源
影响政策执行的资源因素主要包括:①人员。②信息。③设备。
(3)政策沟通
一般而言,造成执行命令传达错误或沟通不良的原因有两个。
①执行命令欠缺清晰性。执行命令如果不明确、含糊不清,往往会造成决策者与执行者之间的沟通受阻,特别是含糊的法规,往往使执行者为了探求决策者的真正意图,而曲解法规,引起意外的变化,使政策执行失败。
②执行命令欠缺一致性。执行命令即使清晰明确,但是如果命令的内容或做法发生矛盾冲突现象时,沟通也会受到阻碍。造成执行命令不一致的原因,大致与执行命令不清晰的原因差不多。不过,执行命令不一致也可能是受到利益集团的压力所致。&&&
(4)政策执行人员的意向&&&
(5)政府组织结构
政府组织结构对政策执行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①标准作业程序。②执行权责分散化。
(6)政策标的团体的顺服
如何提高标的人口对政策的顺服程度,执行机关在政策执行阶段,可采取教育、说服、宣传、激励的策略,随时与标的人口进行沟通,及时调整政策方案的执行做法、程序,并解决执行时所引发的问题,促使标的人口愿意采取顺服的行为及态度,正面接受和配合政策的推行,以达到政策目标。
(7)社会、经济与政治环境
政策执行所涉及的外在的社会、经济与政治环境,对政策执行的成效具有重要的影响。主要的问题是:
①执行机关可利用的经济资源能否支持政策的顺利执行?
②政策执行会如何影响社会、经济与政治情况?影响至何种程度?
③社会舆论对政策执行支持的情况如何?
④精英分子对政策执行所持的态度为何?
⑤意见领袖、利益团体、标的人口对政策执行所持的态度为何?
(五)公共政策评估
1、政策评估的意义、特质与功能
政策评估的内涵包括:
(1)评估的对象为足以影响社会发展的公共政策与计划;
(2)评估的方法为多元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3)政策评估者包括官方的与非官方的评估者;
(4)政策评估的内容包括政策产出和政策结果,其中尤以政策结果为重要。
政策评估有以下四个基本特质:
(1)以价值为焦点(Value
Focus)。政策评估必须质疑政策目标的妥当性与适当性,也必须说明公共政策对社会发展的贡献。
(2)价值与事实的互赖性(Value-fact
Interdependence)。政策评估对于公共政策的价值判断,必须以事实资料为基础,因此,进行政策评估活动,我们无法避免事实与价值的互动性。
&(3)目前与过去取向(Presentand Past
Orientation)。政策评估活动不仅要分析公共政策的当前发展状况,探究政策发展的方向是否按照政策目标进行?同时,我们也需要搜集公共政策的过去发展经验,以掌握过去发展的路线是否按照所预期的方向进行?
(4)价值的双重性(Value
Duality)。政策评估虽以完成内在价值为主,但有时外在价值也是评估项目之一。例如,汽车尾气排放管制政策的评估,我们除了评估这一管制政策是否达成降低空气污染(内在价值目标)以外,还要评估此项政策是否有助于提升汽车产品的竞争力(外在价值目标)?
政策评估的目的与功能:
(1)继续或停止政策的实施;
(2)改善政策的实施与程序;
(3)增删特殊的政策执行策略与技术;
(4)作为他处推动类似政策的参考;
(5)作为分配各竞争政策资源的根据;
(6)作为接受或拒绝某一政策所涉及途径或理论的基础。
总之,政策评估的基本功能在于向政府及社会提供政策绩效的资讯;重新检视政策目标及政策方案,以谋求政策改进之道;同样,政策评估还可以作为形成政策问题或政策建议的基础。
2、政策评估的一般标准
从一般意义上而言,政策评估要注意以下标准。
(1)效能(effectiveness)
效能指某项政策达成预期结果或影响的程度。
(2)效率(efficiency)
效率是指政策产出与所使用成本间的关系,通常以每单位成本所产生的价值最大化或每单位产品所需成本的最小化为评估基础。
(3)充分(adequacy)
充分是指政策目标达成后,消除问题的程度。
(4)公正(equny)
公正是指政策执行后导致与该政策有关的社会上资源、利益及成本公正分配的程度
公正标准与社会上如何适当公正地分配资源是息息相关的,由于每一个人、每一个团体都有其不同的需求,所以任何一项政策均难完全满足每一个人或每一个团体,因之,只能谋求社会的福利最大化。其做法有四种:
①使个人福利最大化。即使所有的人所获福利都最大化。
②保障最少量的福利。即增加某些人的福利,但使情况最糟者能获得最低基本数量福利的保障。
③使净福利最大化。即增加社会的净福利但假设其所获利益可用以补偿遭受损失者。
④使再分配的福利最大化。即使社会中某些特定的团体,其所获再分配的福利能够最大化。
(5)回应性(responsiveness)
回应性是指政策执行结果满足标的团体的需求、偏好或价值的程度。
(6)适当性(appropriateness)
适当性是指政策目标的价值如何、对社会是否合适以及这些目标所根据的假设的妥当性如何。
3、政策评估结果的处理方式
唐恩(William Dunn)认为,对于政策评估结果的处理方式,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四种。
(1)政策方案调整(aalustment)
政策执行的情况在经过监测与评估之后,发现执行有困难或是环境已发生变化,或者是人力、经费等资源不足时,就必须调整方案执行的方法、技术或程序等。
(2)政策方案持续(continuation)
政策执行的情况在经过监测与评估后,经推测已初步满足标的人口的需求、价值观及机会等,即政策方案的执行已达成基本的目的,故可继续执行政策方案,不用修改政策问题、标的人口或执行人员及经费等。
(3)政策方案终止(termination)
政策执行的情况在经过监测与评估后,经推论原先的问题已获得解决或问题未获解决反而产生更多问题时,应即终止该政策方案的执行。
(4)政策方案重组(restructuring)
政策执行的情况在经过监测和评估后,发现问题未获解决,乃是由于当初对问题界定不当、目标不明确、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妥当等所引起,就应重新建构问题,了解问题的症结,设计新的目标及新的解决方案,于是造成“政策循环”的情况。
六、&&&&&&&&&&&&
国家公务员制度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与特点
1、国家公务员的含义与公务员制度的原则
我国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它既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也包括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党委、社团组织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它不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和检察院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也不包括各级行政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公务员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分类管辖原则;职务常任原则;功绩主义原则;依法管理原则。
2、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与特点
1993年8月14日,李鹏签署国务院令,正式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自同年10月1日起生效,从而标志着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正式建立。
同国外公务员制度相比较,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有:(1)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国家公务员不搞政治中立;(2)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国家公务员不是独立的利益集团;(3)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国家公务员不搞“两官分途”;(4)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国家公务员不单纯片面追求“才能”。
同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相比,现行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具有:(1)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2)科学的竞争激励机制;(3)正常的新陈代谢机制;(4)勤政廉政的保障机制;(5)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的内容。
国家公务员权利与义务具有以下特点:义务与权利具有一致性;义务与权利具有平等性;权利具有广泛性;权利具有真实性。
(三)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和考试录用制度
1、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
职位分类是以职位为对象,以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所需资格条件四个因素,把职位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作为人事管理基础的一种分类方法。
品位分类则以人为对象,强调以人为中心。
职位分类主要包括职位设置、拟定职位说明书、确定职务、确定级别四个步骤。
我国国家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序列。
国家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分为12个职务等次和15个级别等次。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是确定级别的首要因素;公务员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是确定级别的另一因素;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情况,对级别确定具有重要影响。
2、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制度
国家公务员录用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其中竞争是核心,公开是竞争的前提,平等是竞争的保证,择优是竞争的目的。
目前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范围仅限于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领导职位和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采用选任、委任、调任、晋升等方式进行补员。
报考国家公务员的资格条件。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法是笔试、面试和特试三种。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管理机构是各级政府人事部门。
(四)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1、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公务员考核遵循三项基本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其中客观公正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
2、国家公务员的奖惩制度
国家公务员奖惩应遵循的原则: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公正原则;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民主与公开的原则;及时慎重的原则;注重社会效果的原则。
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三等功,其中,嘉奖和记三等功由县级或者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批准;记二等功由市(地)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批准;记一等功由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工作部门批准;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国务院批准;省级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经省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撤销国家公务员奖励,由原申报机关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给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任命的公务员行政处分由任免机关决定;给予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国家公务员开除处分须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由国务院决定,其中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给予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行政处分,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给予撤职、开除处分,须先由本级人民政府提请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予以罢免。
上级国家行政机关有权变更或撤销下级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政府监察机关和人事部门有权建议变更、撤销同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
(五)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任免制度
1、公务员晋职和降职的条件
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前提条件:应在国家规定的职位名称序列和职数限额内进行。
公务员职务晋升的资格条件:(1)国家公务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2)下一级任职年限。晋升科、处、司级正职,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2年以上;晋升科、处、司、部级副职和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3年以上;晋升助理调研员、调研员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4年以上;晋升助理巡视员、巡视员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5年以上。其中,越级提拔的,不受此年限限制。(3)工龄及基层工作经历。晋升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龄和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晋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职和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司级副职,应具有在下一级2个以上工作部门任职的经历。(4)文化程度。(5)身体健康。(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7)其他条件。
公务员降职的基本条件为:(1)前提是有职可降;(2)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3)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
2、公务员任职方式与机关
公务员任职方式有选任制、委任制、考任制和聘任制四种。
国务院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是我国公务员制度中非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机关,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机关是本级人大或者本级人大常委会。
3、公务员任免的条件与程序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免去现任职务:(1)转任职位的;(2)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3)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工作一年以上的;(5)退休的;(6)调出国家行政机关的;(7)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五种情形的,其职务即自行免除,又称“职务自然撤销”:(10受到刑事处分或者被劳动教养的;(2)受到行政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的;(3)辞职和被辞退的;(4)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5)死亡的。
(六)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
公务员培训坚持以下主要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学用一致原则;按需施教原则;讲求实效原则。
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基本类型分为:处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此外还存在调任培训、转任培训、补缺培训、上岗培训四种。
(七)国家公务员交流与回避制度
1、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
国家公务员交流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原则;兼顾公务员个人愿望和困难的原则;适才适所的原则;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协商进行的原则。
国家公务员交流的法定形式包括: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
2、国家公务员回避制度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国家公务员回避的类型主要有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和地区回避三种。
任职回避也称为职务回避,是国家公务员凡具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国家行政机关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等工作。
公务回避是指国家公务员从事监察、审计、仲裁、案件审理、税费稽查等公务活动,涉及本人或者与本人有上述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时,必须回避,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审核、决定,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地区回避指公务员担任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原籍任职。但是,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国家公务员除外。
(八)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和退休制度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职: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者造成恶劣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因公致残并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患严重疾病或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九)国家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
国家公务员的申诉是指国家公务员对国家行政机关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而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并要求复核和重新处理的行为。
国家公务员的控告是指国家公务员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指控。
国家公务员对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下列五种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行政处分;辞退;降职;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国家公务员申请复核,应在接到人事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出;国家公务员提出申诉,应在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或接到人事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出。
(十)国家公务员的管理与监督制度
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包括:
国家人事部,它是受国务院领导的行使人事行政权的职能部门,是政府系统人事管理的最高机构,也是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国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
省级以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应设置的人事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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