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鉴了一份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租赁物没给我现法院起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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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广和大桥有限公司诉广东海元物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时间: 部门:民三庭1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佛南法民三初字第30号
原告佛山市南海广和大桥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法定代表人吴富标,任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苟晟,系广东迅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廖惠怡,系广东迅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被告广东海元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
法定代表人陈建君,任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吴全毓,系被告的员工。
原告佛山市南海广和大桥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海元物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周桂颜独任审判,于日、2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两次开庭,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苟晟、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吴全毓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于日签订《广告牌位置租赁合同》,约定被告租用原告产权所属的广和大桥路灯杆设置广告牌,广告牌座落于广和大桥桥面全部中央路灯杆,且规格按广和大桥现有广告牌规格。租用期限为一年:即从日至日止,租赁费用标准为每月12000元,全年租金共144000元,约定租赁费付款方式为日前,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全年租金144000元,原告收款后前往税局开具发票后交给被告。合同当中还约定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本合同的半年的租赁费为违约金,且被告应按时缴纳广告牌租赁费,如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缴纳应缴款项,原告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若超出10个工作日仍未缴纳,原告有权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原告依约拥有广告牌处置权,并约定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则向南海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原告依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物依约提供给被告用于设置广告牌,但被告并没有履行合同义务,至今没有依约支付租赁费给原告,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为此,请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从日起至日的租金14400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72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44000元为本金从日至实际付款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加收50%计付)&。
被告辩称,1、被告使用原告的广告牌位置仅使用半年。2、原告起诉时尚未满一年,原告请求全年租金与实际不符。3、被告一直在与原告协商使用及交费问题,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导致被告一直没有付款,不存在被告主观上不付款的情况,被告也一直没收到原告的付款通知。被告不存在违约事实,且原告请求逾期付款与违约金属于同一性质重复,且违约金过高,应酌情降低。4、被告同意解除《广告牌位置租赁合同》。
诉讼中,原告提供下列证据: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各1份,复印件),用以证明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2、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基本登记信息查询(1份,复印件),用以证明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3、日广告牌位置租赁合同(1份,原件),用以证明原、被告之间的租赁关系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4、日广告牌位置租赁合同(1份,复印件),用以证明原、被告曾于日签订了租期为两年的广告牌位置租赁合同。
5、大桥广告牌照片(1张,复印件),用以证明被告仍在使用大桥广告牌。
6、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广东省计划委员会文件(各1份,复印件)、广告设计图(1份,复印件),用以证明原告取得大桥的路灯杆广告牌使用权,并对广告牌进行自行设计。
经质证、辩证,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1-3无异议。对证据4无异议。对证据5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有异议,因拍摄时间、地点不明。对证据6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对关联性有异议,与本案无关,没有明确原告具有大桥的使用权。
被告没有提供证据。
经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5为照片,拍摄地点和拍摄对象不明,且被告不确认,本院对其证明效力不予确认。原告提供的其他证据,相对方对其真实性均无异议,本院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经审理查明:2013年4月10日,原告(甲方)与被告(乙方)签订一份《广告牌位置租赁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承租广和大桥桥面全部中央路灯杆,租用期限为一年,即从日至日止,租赁费用标准为12000元/月,全年租金共144000元。日前,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144000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双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本合同的半年的租赁费作违约金。乙方应按时缴纳广告牌租赁费,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缴纳应缴款项,甲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若超出10个工作日仍未缴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并且甲方依约拥有广告牌处置权。双方同时约定其他权利义务等。
日,原告将涉讼租赁物交付被告使用。
日,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
诉讼中,双方确认被告未支付过租金;涉讼广告牌至辩论终结前仍由被告占有使用。
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广告牌位置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原告已将涉讼租赁物交付被告使用,被告作为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被告至辩论终结前尚未支付租金,原告请求被告支付租金144000元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至辩论终结日,双方的租赁期限届满,原、被告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但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按合同约定,被告未按时缴纳广告牌租赁费,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虽合同约定违约方需支付半年的租赁费作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支付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并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予以衡量。结合租赁总期限为一年、合同总标的额为144000元的事实,本院经综合考虑后认为半年期的租金为违约金过高,并酌情调整至28800元(合同总标的额为144000元×20%),原告诉请的违约金数额在本院核定范围的,本院予以支持;超出本院核定范围的,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告主张的利息请求属于原告的实际损失,原告未举证证明其实际损失超出本院判定被告需承担的违约金范围,故本院对原告的该项诉请不予支持。
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九十四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广东海元物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日至日的租金144000元予原告佛山市南海广和大桥有限公司。
二、被告广东海元物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违约金28800元予原告佛山市南海广和大桥有限公司。
三、驳回原告佛山市南海广和大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结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321.13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521.13元,由被告负担1800元。被告负担的受理费份额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迳付予原告,本院不另收退。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周桂颜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
书&&记&&员&&黄爱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违约金适用问题 - 广东深圳凌征虎律师 - 110网
广东深圳 凌征虎律师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违约金适用问题
作者:凌征虎 律师  时间:日
违约金作为违约救济的一种方法,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但是,通过审判实务发现,违约金在租赁合同案件中的适用,存在着诸多问题。为此,本着司法平等的现代法律基本原则,有必要对这个些问题进行分析。  一、当前认定租赁合同案件违约金的问题  违约金作为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直接源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是违约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必然结果。近年来,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进入了无原则时期,认定租赁合同案件违约金矛盾较为集中,问题较为突出,出现了以下问题:  1、认定当事人约定的滞纳金性质为违约金  由于受违约金兼有惩罚性和赔偿性的影响。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在约定违约金时,往往会采用滞纳金来表述,这就需要法官对滞纳金有所认识。但是,有这样一起案件,法官认定: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按租金总额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过高,原告基于约定向被告主张20万元的违约金从本案实际情况来看仍然过高,依法应予调整。因而较违约金兼有惩罚性而言,此认定使违约金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所谓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属于行政法调整范围,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并且,发生在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双方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滞纳金在租赁合同中频频露面,是因为一些当事人受计划经济的影响,认为国家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违约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如果一旦发生纠纷,有一个法定的计算标准。  但是,通过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肯定租赁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在权利义务的分配上平等协商,肯定租赁合同主体受平等的法律保护,滞纳金应当退出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我们认为,如果当事人双方将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约定为滞纳金,应当认定约定无效。同论,当事人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为滞纳金,一方当事人却以违约金主张另一方当事人赔偿的不予支持。  2、认定所订租赁物总值计算违约金  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常约定为按所订租赁物的百分之几或几十计算违约金。显然,这种约定存在问题,违反了公平原则。但是,对于双方当事人的这种约定,法官将如何认定呢?有这样一起案件,法官认定,承租人应按所订租赁物总值的20%赔偿违约金给出租人。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法官的认定显得是那么不安,没有回答何以可能。要知道,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是对租赁物的全面使用。出租人将租赁物的使用权转移给承租人的同时,必须将租赁物的占有权也转移给承租人。因此,租赁合同成就的条件是:出租人的租赁物被承租人实际使用、占有、收益的事实。我们认为,法官应当对当事人的约定有所认识,从而排除对无效部分的认定。3、当事人双方约定合同为不完全履行,认定违约方赔偿全部违约金  所谓不完全履行,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部履行因素进行履行的情况。这种情况在租赁合同案件中经常遇到。但是,当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不完全履行时,我们该如何认定呢?有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双方约定在每月合同付款期限届满后,承租人每月只给付出租人70-80%的租金,如果超期出租人按租金的3%加收承租人的费用。法官认定,承租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出租人缴纳70-80%的租金已构成违约,出租人就可每月增收欠租金额3%的逾期违约金。3在这里,有个问题。根据双方当事人合同约定的文义解释,原本含义不可能存在承租人每月付100%的租金。换句话说,承租人每月20—30%租金可以不付,且不违反合同约定,不应当赔偿该部份的违约金。  4、否认当事人双方的新协议认定原合同违约金  由于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确定的,于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法官在认定当事人主张的违约金时,都离不开对当事人双方所订立合同的思维。但是,当双方当事人因撤诉重新达成了协议(未约定违约金),一方当事人为另一方当事人赔偿了损失(承担了撤诉的费用),另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依据原协议要求其承担违约金?有一起案件,出租人曾向法院起诉承租人,后出租人向法院撤回对承租人的起诉。撤诉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给付租金的时间重新进行了约定,但未约定违约金。出租人第二次起诉到法院后,法官认定,承租人应按原协议赔偿出租人的违约金。这种认定情况,对当事人签订了一份新协议就没有意义了。相应地,与新协议相比,就会使出租人意外获利。这样的结果显然损害了承租方一方的利益。笔者粗略计算了一下,判决时违约金是本金的100%以上。  5、认定违约金的标准多种多样  由于现实生活中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形态多种多样,往往都存在一个合法、合理的问题。这个问题导致我们在处理租赁合同案件时,对相同事实,出现了多种多样的认定。并且,我们处理的有些案件是有悖于民法和合同法的补偿原则。例如,所订租赁物总值的20%;所欠租金日3%等等。  虽然,我国合同法确立了违约金的赔偿性,即除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违约金应视为预定的违约赔偿金。但是,并非任何事先约定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都能在违约后原封不动地得到。对显失公平约定,其结果都会发生变更。二、违约事实认定与违约金适用的问题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他要求法官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时不得因人而异,平等地确认事实和适用法律,对任何人的权利平等地保护,对任何人的违约行为平等地追究法律责任。然而,作为联结法律与事实中介环节的审判,是法律对个别案件的适用。很可能出现法律与事实相互为前提,相互论证,说不清二者的关系。这个问题在梁慧星教授所著《裁判的方法》一书中,称之为"不确定概念"。梁慧星教授并列举了法律规范中,关于显失公平、合理期限、正当理由来加以说明法律规范与现实生活中的法律运用很可能出现的隔阂。  但是,在同一法院对同一法律和事实问题,是可以做到相对平等地适用法律的。波斯纳说过:"为了演绎出一个新案件的结果,最安全的前提就是一个最新决定的,且与案件根本事实相同的案件,因此这个先前案件所表述的或隐含的规则就可以像一个手套(另一个贴切的隐喻)那样适合新案件。"。当然,我们不是判例法国家,法律适用不可能照搬判例。但是,我们对相同的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是能够做到统一的。笔者曾注意过一、二审法官对租赁合同案件违约金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相比较而言,一、二审法官判断违约、计算当事人的利益赔偿和平衡违约的金标准是有差异的。一审法官过多的是强调当事人约定,标准掌握不超过所欠租金的50%;二审法官着重按可预见规则进行平衡,对此进行裁判。  综上所述,现代租赁合同纷繁复杂,违约金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们对此应当有所认识,陈旧的惩罚性观念应当抛弃,多种多样的计算标准应当统一。决不能因我们的问题导致不平等,让一些当事人钻了法律的空子,损害了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我们认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一是不超过所欠租金的50%;二是所租用物价值按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
凌征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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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您能给予解答,商场退租金问题,因为我还没有签租赁合同。
黑龙江-齐齐哈尔&06-05 21:53&&悬赏 25&&发布者:dajiad…… & 回答:(17)
我在一个商场内组了个店铺,刚装修完开业一周,可是生意太惨淡,一天费用240.一年的租金80000.。没办法经营,人气他低,最高流水销售额才130元,最低一天才20.继续做下去,我会赔死。所以我打算退租,撤场,不经营了。
我把租金8的经营保证金,交给了商场,可是我现在还没签租赁合同,跟商场说不干了,要退,他们一直在拖我,,请问,我这样该如何,通过法律处程序。要回我的钱,,现在商场就是抓着我钱在他们那里,可是我根本还没签租赁合同,只是交了钱,我要如果要回我的租金,请您给予解答,谢谢您了,很急,最近几天老爹又得了脑梗,心特别烦,希望您能给予解答,谢谢
问题补充:
详细的事情进过是这样的,我5月1日左右,去看的铺子。当时交了5000元定金,,有想租的意向。后来告诉我,在交15000的定金,就可以开始装修了。我又交了15000元,。然后开始装修。大概在5月25日装修完毕,然后26号开始营业着,因为现在貌似连营业执照都没有办理。。然后25号前记得是,催我交齐租金,然后我去交了剩下的70000元租金,可是我没带2W的定金财务票子,所以写的是7W租金和2W定金2张,告诉我明天来换成8W租金和1W经营保证金的2张财务票子。后面商场叫我明天去签署合同,告诉我6-1开始算租。我说好,可是第二天打电话告诉我先不用去了,财务没在今天不用来签了,我就没去,5月30日,我去把7W租金和2W定金的换成了8W租金和1W经营保证金的财务票子。。。然后就在忙别的,招商部的人也没打电话催促我签合同,就这样过了几天,到6月2日,发现继续经营的话,这个铺子,我会把8W租金起码要配进去6W-7W,我觉得没比较经营了,,然后跟他们说,不准备租了,想撤场,这样干下去会赔死,。然后那个人就总跟我说这事我作不了主了,要上报经理和总公司还是怎样,总跟我说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我这2天一直在打电话和找这个招商的经理,他总说给我问,可3天了一点信的没有,一问他就说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可我没有签署租赁合同哇,他们这样现在就是钱在他们手里,就是不想给我退,说是协商,可是没人理我,找不到他们总经理。
这大概就是现在的全部过程,我的意思现在就是想退回我的租金8W。经营保证金退不退给我,我也不知道,当然自己的钱,能多退回来当然想多退回给我了。有人回答说是可以通过缔约过失。承担小部分费用就行,其余应返还。。我想问这个低约过失,我赔偿给商场应该大概赔偿多少呢,,8W的租金加上1W的经营保证金,他们会退还多少钱给我呢?
我该如何去找他们总经理去协商这个退场退租金的问题呢,有人可以详细的给我个解答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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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
回复时间:
法律上可以考虑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毕竟双方没有签订具体的合同,
[陕西-西安]
回复时间:
商业风险不属于商场过错,建议协商解决
是这个我懂,不属于商场过错,问题在于没有签署租赁合同,他们一直在逃避退款问题,
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你们的行为已表示合同成立并生效
合同内容我都没看到,也算是表示合同成立并生效?
那意思就是现在 我没办法退租金了呗?按其他人说的
用不定期租赁跟商场协商都不可以?
[山东-日照]
回复时间:
你好,由于双方未签订租赁合同,你可以要求商场返还已收取的款项,你最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一般也就是通讯费交通费之类的损失。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您好因为我不懂法律,想请问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
你好,缔约过失责任指的是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达成或被撤销,从而应当给予对方一定数额的赔偿,一般情况下包括对方为签订合同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通常包括交通费、通讯费和误工费等,数额也不会太大。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那我这种情况到底是属于哪种呢?
我该如何和商场说。。
他们会退我租金么。
你好,可以要求商场返还租金,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广东-深圳]
回复时间:
尚未签订合同,可以通过缔约过失,承担小部分费用就行,其余应返还。
您好,我从新写了详细的过程希望您能给予解答
看了,意见同前。
[黑龙江-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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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你违约,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对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辽宁-锦州]
回复时间:
你好: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尽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依通说,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所谓先合同义务,又称先契约义务或缔约过程中的附随义务,是指自缔约当事人因签订合同而相互接触磋商,至合同有效成立之前,双方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协助、通知、告知、保护、照管、保密、忠实等义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如果商场在与你缔约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陈述,你可以要求商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果商场在缔约合同过程中没有此种情形就不能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你的描述你与商场之间是租赁关系,你们租赁期限肯定是六个月以上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可是你们现在的状况是没有签订书面的租赁协议,因此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定期租赁协议。依照我国《合同法》规定:不定期租赁协议,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此时你可以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支付剩余的租赁费用,要求对方返还保证金;与对方协商不成,你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恩,是一年8W 的租金,没有签租赁合同,
不定期租赁协议,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此时你可以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支付剩余的租赁费用,要求对方返还保证金;
这个另有约定,是什么。
我现在问题就在于不想租了,,支付剩余的租赁费用是什么,就是8W租金他不给我退了。只能给我返还1W 的 经营保证金???不会吧。。
不是这样的。你现在有权利解除合同,也就是你的想法是现在不想租了,不想租可以你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你用了多少天场地就支付多少天的费用,从8W租金里扣除你使用的天数,例如如果你使用一个月,那就支付使用一个月费用。
这里不存在违约责任。你可以现在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你的保证金和剩余的租赁费用是可以要回来的。
就是假如,我们5月1日谈的,从5月1日算到今天6月6日。就算一个半月的租金给他们就可以了呗?
还是按照5月10日,他们通知我可以开始装修了,这个?日期。
看来你明白我的意思了,非常正确。就是支付他你使用的租赁期限。从你实际占用该商场之日起也就是说从5月10日开始计算。
明天上午,跟他们商管客服部经理谈,谈不妥,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装修钱 和 那1W经营保证金 我都不要,我只要回我的8W租金,这他们都不给我退的话,就只能告他们了
嗯!协商未果,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明天希望你能谈妥。
[北京-西城区]
249860积分
回复时间:
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你可以随时主张要求解除合同。
我的补充: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您好,我主张要求解除合同,
我该如何很他们谈,他们现在一直躲避这件事。
并且,解除合同后,8W的租金和1W的经营保证金,他们会退还给我么?
还是这样我已经构成了违约,要赔偿给他们?
你可以起诉解除,可以退的。不存在违约问题,因为是不定期。
意思就是租金和经营保证金都会退给我,对么。
现在就是租金和保证金的钱已经在他们手了,所以就脱着我
装修期,他们给我延长了1个月当时说。现在从5月1日,到现在已经1个月多一些。
这1个月的租金 需要给商场么?
需要支付已经使用的租金费用,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支付已经使用的租金费用,
就是当初5月1日,开始谈的这件事,5月10日,我开始的装修。
5月25日开业。到今天6月6日。
、我支付已经使用的租金费用,应该是从5月1日开始算。到现在1个月多一些。
还是从哪天开始算呢?
并且现在的问题,是,我可以直接去找商场的经理,跟他们协商这件事,对吧。
直接说给他们占用时间的租金,要求退还剩下的租金和保证金就可以,是把
应当从你占有、使用开始。
如满意望采纳,还有疑问欢迎继续追问。
意思就是按照我说的情况,从5月1日开始计算呗。
到今天6月6日,已经是1个多月。我要支付2个月的租金?
还是按照5月10日开始装修算。支付一个月租金
还是开业开始算5月25日。到今天10天 支付1个月租金
哪个日期开始算呢。
从给你钥匙时间开始算。或实际你能控制、支配店铺时间算
那就不是5月1就是5月10开始算了呗。。
如每天房租222 5月1日到今天6月6日 假如按40天算就是 支付9000租金呗。
然后就是跟商场协商直接解决了这个问题对把
是的,协商不成就去法院起诉,同时建议你书面通知对方,直接搬出。
书面通知对方,我应该如何写呢。。
直接搬出。这个我明天就开始搬。今天就去跟他们谈。看看怎么个意思。
不管如何。明天就开始搬出撤场。对把。。
书面通知告知你要解除双方租赁关系,从什么时候开始解除,告知办理交接后续及从你搬出之日算解除。
书面通知内容我该如何写呢,就是直接打印一份 书面通知
协商我要解除双方的租赁关系,从6月6日开始解除。
这样?还是需要填写什么,您帮帮忙··谢谢了
书面通知告知你要解除双方租赁关系,从什么时候开始解除,告知办理交接手续及从你搬出之日即解除。
[北京-朝阳区]
回复时间:
&&&&根据您的案情我简单的分析如下:
&&&&一、您可以主张未签订租赁合同,则为不定期租赁,此时您可以随时主张解除,扣除一部分租金,剩下的钱都需要偿还给您的。
&&&&依据法条:《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缔约过失这部分,举证很困难,所以不建议您走缔约过失这点入手,而且即使按缔约过失,您的赔偿数额也不会少。
&&&&三、给您说说风险点,若对方主张虽未签订合同,但已经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比如您租金全付,他们也提供了场所,所以这样已经形成了事实的租赁合同;
&&&依据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四、针对您的案件建议:1.尽量协商解决,若是能够协商的话,一般也就扣除个保证金之类的;
&&2.若协商不成,则需要您积极收集证据,比如商厦的证照是否齐全,您催告多次签订合同一直不给您签的电话录音或者保安等的人证;
&&3.协商不成,起诉解除合同的话,一是根据第一条所述理由,二是您需要提供多次催告的证据,对方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的证据。
&&4.还需要看下您的协议以及一些证据才能够更好的给您下定论!
您好,我会按您说的主张不定期租赁。并且我可以QQ联系您,给您看眼我租他们别的铺子的租赁协议,哪个铺子虽然便宜,但这个商铺租赁协议应该都是一样的。
既然您尚未签订合同,所以建议您:一是与其协商,由于其一直不签订协议,所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要求退租;并做好证据保存。
二协商不成就起诉解决吧,不然一旦给您签您又不签,您就很被动了!
建议您来电咨询!
恩,我一会就去在找他们,,之前告知不租了,他们推脱已经3天了。
这个事情一般脱的时间越长越不好对吧。。
之前一次告知我去签,合同但是说是财务放假今天不用来签了。
然后就一直没打电话给我叫我去签合同,然后就到了6月3日,我通知当初招商我来的那个经理了,不想继续经营要求撤场退租了。
您需要做好证据保存,就是每次去最好带上其他无利害关系的人或者录音录像之类的,免得最后证据不好收集!
[北京-海淀区]
回复时间:
你可以要回退款,但你也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一般这样我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我应该按照租金8W经营保证金1W。我要赔付给商场大概多少钱呢?
[山东-青岛]
144412积分
回复时间:
1、你们虽然没有签订租赁合同,但是你们的实际行为可以证明双方存在着《租赁合同关系》年租金8万,对方也给付了租赁物。你接受经装修开始履行合同了。2、因为经营环境不好,开业一周,可是生意太惨淡,人气不旺,不想继续经营了,这属于你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而且一周也不能说明“经营环境不好,生意太惨淡,人气不旺”啊!怎么也得半年啊!3、你们没有合同肯定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所以商场肯定是不同意解除合同的,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一定会支持你解除合同,因为你的理由不充分;4、最好就是协商解决,8万元不可能全退的,可能退回6万元就很好了。
6月1日左右3天大假我们这爆热36度。我的销售额 都勾不上房租钱。大假一过,6月3日销售额73.6月4日销售额。20元。。这真的很惨淡的。商场人气特少。一天从我这路过我数人头
过客不过100来人-、-
是,他们催缴租金,我就把款先给全付了,是我的冒失,我经营保证金1W可以不要。可是没有签署书面合同,像他们说的,不可以走不定期租赁
我占用假如一个月,我交给商场7000元,退回83000 也没什么希望?
1、任何经营都有风险,任何人都可能看错或者分析判断错误,不冷静,冲动,冒失都要承担责任的,付出代价的,这代价不能推给别人,人家也不能接受,法律也不会支持;2、没有合同,不等于没有事实上的法律关系;3、商场同意按照“不定期租赁”或者他们说了,(有证据证明,书面最好,有录音录像也可以)那你就可以随时继解除租赁关系了;商场同意你租赁一个月,那他们必须退给您73000元;(押金商场同意退给您,就更好了)。
1.是啊,经营风险都是有,我承认我不冷静了。可现在问题是,如果经营下去1年的时间,我和我媳妇两个人都在这个铺子什么都干不了,每天租金赔200.2个人不能作别的事情或工作。一天收入最少100吧。1年下来,我等于最少赔掉10W块。我也不是想把责任推给商场,我是自己感觉经营下去会赔死。
2.这个没有合同不等于没有世界上的法律关系、过程是这样,刚开始他们叫我交了5000元定金。后面同时我再交15000定金 就可以开始装修了。交付后,我开始的装修。眼看装修差不多了。他们又来告诉我。老总总问为啥租金尾款还不补齐。叫我先把租金尾款先补上。我就又交了7W。。没有全部装修完毕,我开业了几天,感觉前景不好,我想撤场了,就是这样,已经有法律关系,我没办法解除么?
3,我想按照不定期租赁和他们谈,可我估计商场会研究赠月方案,比如,8W租金,1年。赠送我在使用1年。这样。可是我现在因为家里现在也出一些事,就算这样我都没办法经营了。
4,老爹这2天生病,媳妇也在生病,家里就我一个好人,两边跑,没什么时间经营了已经,我就是想起这边没签署合同,不想租了,请问该如何解决这件事,您帮忙多给点意见,谢谢您了。。。
1、明知亏损,也明知一年内不能改变,那就不经营了;想办法解除租赁,力争把损失减到低。2、有办法,就是协商;3、如果是不定期租赁,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你要收集他们同意“不定期租赁的证据”可以解除合同;4、就是和商场协商,少赔点是一点啊!没有其他合法的办法了。
1:我就是想把损失减少到最低。
2.今天跟他们客服商管部经理谈了,意思就是不可能给你退。说是财务已经报账了。没办法退了。协商解决下延期问题,说的是延期赠月也不会太多,估计意思也就3个月最多。意思还是叫我继续在商场租作下去。可这样我会在那呆到15个月了。损失的会更大。
3.谈的时候我说不可以走不定期租赁么。他给我说,走不定期?是你没签合同,都没有具体租约日期。说我8W块钱就这么不要了?我问啥意思,他说,商场要是按照不定期走,这几天把你8W都给你扣没了呢。我很无语。
4.并且他在忽悠我。说给我想办法。把店铺自己看有朋友想干的没转租给他们。或跟招商部经理打招呼。在有来人想租铺子,直接把我这个铺子低价一些租出去。可问题是,他后面一句。跟我说这样也不行,如果这么走,你先把合同签了吧。然后我好叫招商帮你租出去这个位置好更名什么的。。
明显就是要叫我赶紧把合同签了。然后就可以不理我了。你爱怎样怎样了。自己转租去。
真烦着事情。。现在感觉跟他们协商下去。人家就是不给你退钱了已经。
1、在就是继承承租,但是要求商场同意转租,这样就可能减少损失;2、实在不行,那就放着,租赁场地也不给他们,当仓库或者做其他用途,也可以减少损失的。总之不能看着亏损还经营。
[北京-海淀区]
1256727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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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的,属于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并退款。
无法协商的,提交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山西-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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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要承担一定的损失。
[山东-青岛]
回复时间:
1、你已经以上交一年租金和保证金的方式与对方建立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但经营前景暗淡,及时退出是明智选择。
2、由于没有书面协议,可以视为不定期合同。
3、由于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所以不存在违约金的问题。
4、由于经营时间不长,不存在由于经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问题,所以,经营保证金是可以要回来的。
5、实际占用期间的租金是不好要回来的。
6、如果你所说“貌似连营业执照都没有办理”的意思,是指需以对方名义经营,即目前不具备对外经营条件的话,则你可以此为依据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无效)。
7、尽量协商,实在协商解决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了。
祝你顺利!
恩。,您的意思 就是
我可以抓住不定期租赁 这项。。
赔偿占用铺子的日期的租金。
因为开业后应该客服部来给我要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来办理印业执照。
这个营业执照他们也没来找我办。
意思就是我不具备对外经营条件,我可以跟他们也抓住这点,来解除合同,
我也想尽量协商,,如果通过诉讼解决这件事。
一般我的胜诉几率有多少,1W的经营保证经和8W的租金 可以退回多少给我呢。谢谢、您帮忙解答下·
1、如果你所说“貌似连营业执照都没有办理”的意思,是指对方没有营业执照你可以此为依据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无效)。
2、如果对方承认是不定期租赁,你可以随时主张解除合同,但要给对方合理时间。
3、通过诉讼解决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是实际占用期间的租金是不好退回的。
4、如果对方还有应当为你服务的义务没有尽到,也可以成为你解除合同的理由。
5、更多,可电话联系。
1.是如果我开业商场应该叫我办理营业执照,就是我租的店铺,我是卖奶茶,现在连营业执照,我自己的没有办理。
2.对方承认有点难吧。因为他们根本现在的意思就是不给我退。
3.我没打算退占用的租金。如。我从装修日算起占用30天。每日租金200.我付给他6000元。
4应尽的义务,应该都给我了。
另外我想问下,如果他们死咬着你这样虽然没签署书面租赁协议,但我已经交了租金,并且占用了几天时间了。这样没有书面的租赁协议,看他们别人说的,这样已经有法律效应了?这样对么。。。 我是不是就该以不定期租赁跟商场协商呢?
可以不定期租赁跟商场协商。
就是我死咬没签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 要求退场,退回租金和经营保证金,把占用日期的租金给他们就好了 对吧
你的理解是对的。
请问您一般什么时间方便接听电话,我想电话中问您。
可以电话联系。
[北京-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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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返还
我该如何起诉呢, 怎么跟商场协商退款问题,能详细一些么,麻烦了 谢谢
[黑龙江-哈尔滨]
回复时间:
起诉,要求退款
我该如何起诉呢, 怎么跟商场协商退款问题,能详细一些么,麻烦了 谢谢
可以请律师代理,这是比较专业的问题。
恩。明白。那能请问下。一般我这种情况,请律师代理的费用是多少,如请您代理这个事情,收费标准。
[云南-大理]
回复时间:
&&&&没有签署合同就是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你可以起诉解除合同。
可是很多律师都说,虽然没签署书面合同,可我已经缴纳了全部租金和经营保证金,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这样我该怎么办呢,,商场貌似现在就是不想给我退,并且某次对话,我跟他们说我没签合同不属于不定期租赁么,他们的哪个客服经理跟我说,走不定期租赁?你傻啊,商场如果这几天把你的租金八万都给你扣了呢,按不定期的话,
你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双方已经实际履行,所以走不定期租赁,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理由是继续履行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公平原则,你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你这个不能走缔约过失责任,因为你们的合同已经生效了。
就是起诉他们 按不定期租赁
要求解除合同,理由是继续履行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这个理由是什么意思。没懂。
哈哈,你请个律师 他会懂的
这个问了。当地律师,他们说这个只能你自己去协商解决去。说什么你租金都已经交付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什么。愁人
理由是继续履行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这个理由是什么意思。没懂。
您的这句是什么,我想理解下。
[北京-朝阳区]
回复时间:
你好,你如果要回租金的话会构成违约,建议尽量协商吧,
是啊 一直在尽量协商,构成违约 这个,一直没有谈违约金问题,最后要结果一般我违约,要赔付给商场多少钱呢?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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