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错过》围绕爱写一篇作文文(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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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 小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 小狗有一张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 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 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 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 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黄色。 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 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 小狗真不愧为人们所喜爱,这是它用自己真正的本领换来的
小公鸡 我很喜欢我家的那只喔喔叫的小公鸡。它的头上长着像火把一样的冠子。背上的羽毛像穿着深红闪亮的外衣。腹部的羽毛像套了件金黄色的衬衫。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和一张尖尖的嘴,再配上最引人注目的那五颜六色的大尾巴,显得既美丽又威武。 小公鸡早上起来就站在坪台上“喔喔”地使劲叫,催人们快快起床。 平时,小公鸡还是捉虫子的能手呢!尽管有些小虫十分机敏,但只要它动一下,就逃不过小公鸡的眼睛。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条小虫子刚刚从树下的草丛中爬出来散步,就让小公鸡发现了。只见小公鸡飞快地跑到树下,用它那尖利细长的嘴巴,一下子就把小虫子捉住了,就这样一条条小虫子都成了小公鸡的美餐。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看见小公鸡在院子里的大树下扒食吃,就连忙放下书包,抓了一把米撒在地上让它吃。小公鸡正吃得欢,不知谁家的一只大公鸡过来和小公鸡抢米吃。这下可把小公鸡惹火了,就扑过去和那只大公鸡打起架来。大公鸡猛地扑过来了,小公鸡沉着应战,身子一缩,躲过了大公鸡的一招。然后,它立刻转到大公鸡的后边,冷不防地向上一蹿,蹦到大公鸡的背上对着它的冠子猛啄,啄得大公鸡的冠子直流血。大公鸡疼得逃跑了。小公鸡胜利了,它昂头挺胸。瞧,一副得意神气的样子,真讨人喜欢。
我格外喜欢这只美丽、可爱的小公鸡。
松鼠 松鼠是一种美丽的小动物,很讨人喜欢.它四肢灵活,行动敏捷.玲珑 的小面孔上,嵌着一对闪闪发光的小眼睛.身上灰褐色的毛,光滑得好象搽过油.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总是向上翘着,显得格外漂亮. 松鼠喜欢在树枝上跳来跳去,十分机灵.只要有人触动一下树干,它们就躲在数枝底下,或连蹦带跳地逃到别的树上去.晴朗的夏夜,松鼠在树上高兴的跳着叫着,互相追逐嬉戏.它们好像怕强烈的日光,白天常常躲在窝里歇凉;只在树枝被风刮得乱摇晃的时候,它们才到地面上来.但是从来不接近人的住宅. 松鼠喜欢住在高大的老树上,常常把窝搭在树叉中间.它们搭窝的时候,先搬来一些小数枝,交错着放在一起,再找一些干苔藓铺在上面,然后把苔藓压紧,踏平.窝搭好了,还在上面加一个盖,把整个窝遮蔽起来,这样就不怕风吹雨打了.她们带着儿女住在里边,又暖和又安全. 松鼠常吃的食物是松子,榛子和橡栗,有时候也吃鸟蛋.它们吃东西的时候,常常直着身子做在树枝上,用前爪捧着往嘴里送.秋天,松鼠就储藏过冬的食物,把它塞到老树的缝隙里,塞得满满的.冬天,它们有时候也用爪子扒开厚厚的积雪寻找雪底下的食物. 松鼠的肉可以吃,尾巴上的毛可以制画笔,皮可以做衣服.
小白猪 我家养了两头小白猪。它们全身雪白,一对大耳朵像两把有力的扇子,忽上忽下不停地扇动;鼻子长长的,一对圆圆的鼻孔,像两个小山洞;鼻子下面藏着个大嘴巴,不仔细看,真不会发现鼻子下面还有张嘴;鼻子上面有一双让人捉摸不透的小眼睛,满脸的皱纹,实在不怎么好看。 农忙时,妈妈下地干活,让我在家喂它们。我把猪圈门打开,把调好的食料放在猪圈门口,馋嘴的小猪鼻子尖极了,香味早被它们嗅到了,还没等我把猪食倒在食盆里,它们就一拥而上,把满满的一盆猪食给拱洒了。猪食溅到我脸上、裤腿儿上、褂子上,气得我顺手拿起棍子想揍它们。可刚举起棍子,它们就“嗷嗷”地叫起来,似乎在向我求饶。看着它们那可怜的样子,我又不忍心让棍子落下去了。 小白猪渐渐长大了,更暴露出了它们的本性--贪吃、贪睡。每当妈妈喂它们时,它们便狼吞虎咽,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还不停地发出哼哼声。吃饱了,就挺着滚圆的大肚子,用脚把土扒到身子底下,倒头就呼呼地睡起来。 小猪刚来我家时总惹人生气。或许是因为环境陌生的缘故,它们一次又一次勇敢地翻越猪圈往外跑,可是大门插得死死的,怎么也不能超越第二道防线跑出去。过了一两天,它们也就老实了,找个水窝,用嘴拱啊拱,然后躺在里面,还不停地弄得泥水飞溅,当然小白猪也就变成小泥猪了。家中的人不管它们在院子里如何折腾,只要它们不往外跑,就谢天谢地了。 有时候,它们又让人哭笑不得。一天上午,爸爸要垫猪圈,就把它俩赶到院子里。它俩刚从猪圈里出来,就满院子撒欢儿,吓得几只母鸡满院惊飞,“咯咯”地叫。再看它俩,什么也不顾,好像终于得到自由似的,又好像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会儿到炭堆里去乱拱,弄得灰头灰脸的,一会儿又拱拱小树、弄弄花草。一上午,整个院子被折腾得不成样子。可能是折腾累了吧,晌午,它们好不容易趴在暖和的地方呼呼睡起了大觉。 我家的小白猪虽然贪吃贪睡又淘气,但我仍然十分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蚂蚁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猫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 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猫,应该得到人们保护和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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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学的吗,还是初中的啊看看这个行吗水仙花 小时候,我一直住在外婆家.那时,外婆家的院子里种了好多好多美丽的花儿.春天有迎春花、牡丹花;夏天有太阳花、蟹爪莲;秋天有菊花、一串红,夏天有腊梅花、水仙花.其中我最喜欢水仙花,喜欢它的外表,更喜欢它的“内心”.它虽然没有牡丹花那样娇贵,没有太阳花那样红艳,没有菊花那样引人注意,也没有腊梅花那样清香醉人.可是水仙花亭亭玉立,水仙花玉洁冰清.还有一个更大的理由:“水仙花有着顽强的生命力.” 水仙花素有“凌波仙子”的美称.的确它那动人的身姿使人一见倾心.外婆家的那几盆水仙花可美了.一月,水仙花开了!它那翡翠般的碧叶翠绿翠绿,绿得发光,绿得鲜亮,纵横交错的绿叶间,错落有致地开着几朵洁白无瑕的小花,花中嵌着一属黄金般的花蕊,散出阵阵淡淡的幽香,显得格外高雅.水仙花与泥土无缘,雨花石是它的“土壤”.我想:我要像它那样在思想上纯粹洁白,没有一点污泥.水仙花的根部像只大洋葱,根下长着白色的根须,它们像一条条长长的蚯蚓绕着一块块坚硬的雨花石,又显得十分倔强.一阵风拂过,小花摇晃着脑袋,摆动着它柔美的身躯,似乎穿着水晶衣裳在水石上翩翩起舞,使人见了心旷神怡.冬天,很多花儿都经不住严寒的摧残,受不了命运的考验——枯萎了.而水仙花却毫不畏惧,当室外寒风凛冽、冰天雪地的时候,它傲然挺立着,还是那么精神抖擞、生机盎然,仿佛在与寒风搏斗,如此坚忍不拔,使人越来越喜爱它了.我爱水仙!爱它的美丽芬芳,爱它的高尚纯洁,更爱它的顽强不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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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感受真爱”为题,写一篇作文 550字左右
1、以前,我总觉得妈妈是非常爱我的,而爸爸就不一样了,对我总是一副冷冰冰的面孔,似乎对我没有多少的感情,前些日子发生的一件事,让我改变了对爸爸的看法.要讲这件事,还得从我读书习惯说起.我平时不是很爱读报,就是阅读起来也有个毛病——必须得有人陪我读,不然我就粗枝大叶地草草看一遍完事.因此,这可害苦了爸爸妈妈,当我阅读时,他俩必须有一个人陪着我.那是暑假中的一天,我和同学跑出去玩了一整天,回家时,已是吃过晚饭的时间了,坐在计算机前打字的爸爸严肃的望了我两眼,爸爸的眼神让我心里直打鼓,我突然想起刚发的《小学语文报》还没阅读呢,晚饭后,我主动拿起报纸读了起来.爸爸见了,也坐到沙发上来陪我读,有了爸爸陪读,我一点也不烦躁了,读得非常认真,读完后,已是深夜11点多了,爸爸嘱咐我快点睡觉,便下楼去了.第二天早晨,我下楼打开电脑准备复习功课,移动电脑桌上的茶杯时,我感觉茶杯是热的,我摸了摸电脑,电脑也是热乎乎的.打印机前放着一叠稿纸,还有一叠打印出来的文稿.那一刻,我明白了,爸爸为了陪我读报而耽误了工作,等我睡下后他忙忽了一夜,在我起床之前他又匆匆上班去了.我的眼睛湿润了,我仿佛看到消瘦的他坐在电脑前,双手飞快的敲击着键盘,由于长时间盯着屏幕,他的眼睛一定非常模糊,他不得不过一会儿就揉揉眼睛,天快亮时,阵阵困倦袭来,他为自己泡了一杯浓茶解困……我克制着,不让眼泪流出来.那个早晨,我才真正懂得了父爱!2、当月考骄傲地宣告它的到来时,书包的重量又增加了许多.又是不眠的夜,我奔忙于无尽的题海间,最近的成绩总是不见起色,沉重的压力堵在我心头,我觉得烦躁极了.  既然不能让我与周公相会,只得闭目小憩了.我合上眼眸,心中还在担忧着考试,黑暗中,耳畔忽然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然后便没了动静,我惊疑的睁开眼,忽然看见床边多了一杯牛奶,而妈妈正在温柔的凝视着我.“你这样看着我,叫我怎么睡?!”似乎近日所有的愤怒和懊恼都找到了宣泄口,我没好气的嚷道.母亲的神情,我没有去看,只听到了一声如枯叶般的叹息.  一晃几天过去了,我依旧时常听到门口的脚步声,但却总伴着越来越轻的声响消尽;而我的心竟伴着母亲的脚步声:期待--欣喜--失落!  又是深夜,妈妈又一次在我门前放缓了脚步,试图从虚掩的门缝中看看我,但正与我探寻的目光不期而遇.她似是怕我的不满,转身便要走.“妈&&进来陪陪我吧.”我终是唤出了口,但只有我知道,在她坐到我身边的那一刻,我不安的心终于有了依靠.“累吗?”“不累.”妈妈抚了抚我的额头,我清晰的感受到了她手上的粗茧,抬头看时,她的几缕白发深深刺痛了我的眼睛.“妈,我.;”我想说些什么,但那些言语仿佛沙砾般卡在我的喉间,吐也吐不出来.  “怎么了?”妈妈的目光还是那么温柔,一如既往.那天空对白云的目光,那河床对小鱼的目光与记忆中无数个瞬间重合,那些细微的动作,印证了那个最伟大的字--爱!十三年不变的目光啊,浅淡而细腻的爱!  静静地,我在母亲春日般的目光中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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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忽视”为题写一篇550字的作文
忽视曾经的拥有有一个猎人住在达尔山脉的一个小山头上,她拥有的这片森林是她赖以生存的狩猎乐院.猎人生活虽然清苦,但也过得自在.直到有一天,他到山下挑水.遇到一队路过的地质探测队,他们议论说达尔斯蕴藏着大量金矿.猎人听了他们的议论兴奋不已,他心想自己即使打一辈子猎也不会发达起来,况且猎物逐年减少,甚至以后生活都成了问题.于是,猎人就将山林卖掉.带上干粮在绵延千里的达尔斯山里四处寻找金矿,几年过去了,猎人已经用完了所有的资金,还是一无收获.当只剩下当初没有卖掉的小屋了,走投无路之际,猎人只得回到家乡,这时,他发现过去茂密的山林已被人砍的光秃秃的,代替的是“隆隆”的机器声及一排排整齐的厂房.原来,他所拥有的这座山林,就是他寻找多年的达尔斯上金矿的所在地,如今买主正在开工厂开采黄金.忽视拥有,就将失去更多…………………………
可以写一些有关代沟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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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校园生活为话题写一篇550字的作文
默默地,校园在夕阳金色的余晖中站成一幅剪影.吐出最后一群归去的喧哗,热闹了一天的校园终于宁静下来.带着份跋涉书山的淡淡倦意,我漫步在校园的小道上.首先映入我的眼帘的是“小桥流水”,无纹的水面折射着微弱的阳光,让颤颤的散射的明亮融入渐渐变浓的夜色中.横卧的小桥在无声的校园中无声地披上一身微微带金的霞色.那斜长的倒影无语,许是倦了吧,却仍掩饰不了那白天曾涂抹在上面的欢闹.西沉的斜阳被校园假山的山顶拦住,大概是刺伤娇嫩的肌肤,不然,怎么那脸憋得这么红,还洒下几点鲜红的血滴呢?信步前进,一片充满生命力的绿色越入了眼角,原来是一大片如茵的绿草地.草儿们在夕阳下渐渐变暗、变淡,向无言袭来的暮色过渡着,草儿的气息,泥土的芳香在空气里酝酿着,和着暮色,宛若织成的一件无缝的夜的丝衣—也许只的那天边的织女才能织出变柔柔的质感吧!高大的求真楼终于出现了,静寂中却更见庄严.那镀金的“求真楼”三个大字闪耀着金光,金光中似乎幻化成追求真知的定义:探索真理,崇尚科学!转视到学苑楼,醒目的菱形校徽呈现在眼前:那是一只翻飞的海燕,奋翅冲破云霄,这应是竹中学子形象的真实写照吧!夕阳终于隐没在地平线下了,我带着份宁静,带着份从容,踩着校园轻微的鼾声离开了.但那夕照下的校园,却已成为我挥之不去的永恒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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