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阐述工伤保险的意义我国取消免检制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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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传代表:建议全面取消产品质量免检制度
来源:新华社&&&&发布时间: 13: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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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记者车玉明、刘宝森)“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国停止了食品类生产企业的国家免检制度。全国人大代表、青岛港集团董事局主席、总裁常德传建议,为维护中国企业产品质量形象信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全面取消产品质量免检制度。
&&& 我国自2000年开始实施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对质量长期稳定合格,市场占有率高,质量保证体系完备,并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监督检查合格的产品授予国家免检资格。获得这一资格的产品,在3年有效期内免予各部门、各地区、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到2007年底,我国共有4273家企业的196类产品获得国家免检资格,涵盖食品、日用消费品、工农业生产资料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各个行业,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
&&& 去年“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国家决定废止有关食品质量免检制度,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检验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 常德传代表说,实行产品质量免检制度,出发点是好的,在促进企业发展方面起到过一定的作用。但在日益活跃的市场竞争过程中,道德规范永远无法代替法规条文的刚性约束。
&&& 他认为,免检制度存在三个无法回避的矛盾。
&&& 一是客观上给企业在产品质量方面提供了“弹性操作”的空间。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不惜以次充好,假借免检招牌逃避了检查,生产出来的劣质产品堂而皇之进入市场,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 二是免检制度缺乏必要的法律基础。“免检制度既不是行政许可,也不是行政处罚,纯粹是行政机关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减少自身责任,实行选择性执法的借口。”
&&& 三是给某些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权力寻租的空间,滋生腐败。执法人员在产品检验还是不检验、如何检验等问题上,可以与生产厂家讨价还价,国家法律尊严荡然无存,公平竞争的原则被破坏。
&&& “让产品质量检验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市场失灵的问题才可能由政府来矫正。”常德传代表正准备就此提出议案,建议全面取消产品质量免检制度,进一步严格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维护中国企业产品质量的形象信誉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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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检制度应取消
10:19:09 西安日报
  □于平刚
  国家质检总局17日发布公告,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相关企业要立即停止其国家免检资格的相关宣传活动,其生产的产品和印制在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
  停止对食品行业的国家免检是亡羊补牢的事情。在出了“三鹿奶粉事件”之后,我们特别需要走出道德自律的范畴,考虑制度层面、法律层面的事情,停止对食品行业的国家免检制度是遵守国家现行法律,维护社会食品安全的管理底线,不仅食品行业,笔者以为在我们国家国家免检制度应该全面废止。
  “国家免检食品”起源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2000年,设计之初是出于为企业减负的动机,减少对企业重复检查,既可减少人力浪费,也可为企业减负。然而,事实证明,这一制度在施行过程中被一些只顾效益增长,不把质量当成天大的事的企业当成了挡箭牌。当质量问题出现的时候,一些企业不是着手改进,而是想法设法通过各种手段,或瞒或捂或通过公关来欺上瞒下,伤害消费者。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才能上市,一般的检验方式是抽检。而国家质检总局却自行规定了对一些食品企业实行质量免检制。对此质检总局的实施依据是行政许可制度。及国家质检总局的《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这个办法仅仅是一份部门规章,完全不能作为与《产品质量法》相对立的行政执法依据。
  严格地说,免检制度是不合法的。国家质检总局对于一般企业,不给予“免检产品”资格,对于认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免检产品”资格。误导消费者看到“免检产品”的标识,产品就是百分之百的优质,这种信任来自于人民对国家、对政府的信任,在这个层面上凭自己的公信力,授予一些企业“免检产品”资格,既不严谨,也不符合事实。
  按照《产品质量法》,此项行政许可可能会带来连带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如果违法,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就应该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授予企业“免检产品”资格,相当于一种担保,而这种担保是置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于儿戏,是不负责任的“免检”。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官员克里斯托弗·希基针对“三聚氰胺”事件指出,全美允许生产婴儿奶粉的制造企业仅5家,且没有可以免检一说。不只是奶粉,全美没有产品和企业拥有国家免检的特权。
  食品质量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给予“免检”待遇,不仅如此,笔者还希望对于中国制造的所有产品都应该坚持《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能有丝毫的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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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免检制度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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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免检制度有多难》
国家质检总局9月17日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相关企业要立即停止其国家免检资格的相关宣传活动,其生产的产品和印制在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9月17日新华社)
国家质检总局的这个决定,可以看作是对近日愈演愈烈的“三鹿结石娃娃”事件的主动或者被动的回应。这个决定,对广大消费者来说,应该是个好消息。但我觉得这个公告有两个地方值得注意。一是相关企业的免检资格是“停止”而不是“取消”。二是“停止”免检资格的对象是食品类生产企业,而不是所有企业和产品。
“停止”和“取消”有什么不同吗?从字面上理解,二者的区别是明显的。“停止”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暂停”,很有可能在一段时间之后给予“恢复”。“停止”背后的思维,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承认免检制度的合法合理性。而“取消”就不同了。“取消”意味着从根本上否认了免检制度本身。由此看来,“停止”是可怕的,因为将来的某个时候——就是“整改合格”的时候——“停止”就结束了,再经过一定的时间,食品安全又会成为问题。
质检总局的这个决定,针对的只是食品生产企业,而把非食品生产企业和产品排除在“停止”免检资格之外。这是什么意思呢?这表明,非食品生产企业仍然可以利用其获得的国家免检资格开展宣传广告活动,这些企业的产品及其包装上印制的国家免检标志仍然继续有效。对公众来说,这同样是可怕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食品并非是惟一需求。即以一个普通的家庭为例。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脑等已经普及,我们还要穿衣,我们出门还要乘坐交通工具。试问与此相关的哪一样不重要?如果这些产品游离于质量监管之外,一旦出事,我们的生活安全将不复存在。
国家免检制度始于2000年。可以说从那时起,免检制度就不断遭到质疑。有人认为,它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手段,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有人说,免检制度实质上是拿政府信誉为企业及其产品提供担保,很容易造成市场竞争的不公。同时一旦免检产品出了问题,必然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也曾有法律界的专家分析,产品质量检测是纳税人授予政府部门的一项庄严权利,也是法律赋予政府部门的职责。政府部门没有权利随意放弃这一职责。免检恰是相关政府部门未能履职的体现。
如此,质检总局的这个公告,为什么不能全面取消免检制度呢?我考虑,质检总局可能也有难处。难在哪里?恐怕还是利益问题。那么多的企业都交了为数不菲的申报评审费、授牌费,一下子取消了,企业要钱怎么办?尤其是全面取消之后,就断了上上下下一帮人的财路了——什么福利呀,津贴呀,盖楼呀,买车呀,可能都没有了着落。这才是免检制度难以全面取消的根本。
作者:石家友
地址:236200安徽省颍上县地方志办公室
E-mail:shi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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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个评论)取消国家免检制度的两点呼吁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称,考虑到食品的特殊性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因素的复杂性,为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经研究决定,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相关企业要立即停止其国家免检资格的相关宣传活动,其生产的产品和印制在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    在经历过苏丹红、福寿螺、多宝鱼、陈化粮等频频爆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之后,我们终于在运动式的事后执法之外,看到了制度性的有力改进——取消食品类企业免检制度不啻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种猛醒,当然尤为值得欢迎。事实上,每当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关于国家免检制度的质疑就从没有停止过,国家免检制度几已成为一种“众人皆知的恶”。如今,免检制度首先在食品领域取消,当然体现了政府部门对民意的倾听。    但我注意到,大家几乎异口同声地都在说:不,这样还不够,免检制度不仅应该在食品领域内取消,而应该在所有消费品领域内均予废除。因为,不仅食品,而是所有的消费品,都有可能对消费者形成伤害,质检部门都不应该放弃作为自己法定职责的质量监督检查责任,否则就难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嫌疑。    免检制度固然具有“扶优扶强”之奖励价值,且能一定程度上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但它更直接指向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经验告诉我们,企业的自律永远是靠不住的,否则质检部门就丧失了存在的价值;更何况,即使不是企业主观故意,也完全可能在客观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所以,对部分企业实施免检制度,只能意味着质监部门放弃或减弱了对消费者利益的维护。而将消费者利益作为奖励企业的筹码,已经背离了质检部门存在的合法性依据,显然是十分不妥的。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免检制度让免检产品的质量事故,在事实上找不到追责的对象。如果是一般非免检产品,很容易就能找到应负失检责任的责任人;可是对于免检产品,因为压根就不存在质量监督检查,而免检制度又是“国家规定”的,于是谁也不用为此承担失检责任。某种意义上,这是国家免检产品前赴后继屡屡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也提醒我们:取消免检制度,必须配套以严格的失检责任追究,否则仍与免检无异。我们需要一个合理的制度安排,让质检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不至于成为企业的负担(如毫无必要的重复检查),同时更要让质检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不至于成为寻租的工具(如让企业享受事实上的免检待遇)。我想,作为这个合理的制度安排的兜底性举措,首先就要建立严格的失检责任追究机制。    虽然取消免检制度了,但一些关系过硬的企业依然在事实上享受着等同于免检的待遇,这是完全有可能的,而且,这种作为潜规则的免检比作为显规则的免检,其可能产生的后果显然要更为恶劣。因此,如果不能建立严格的失检责任追究机制,取消免检制度的预期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综上所述,笔者想要提出两点呼吁:一方面,呼吁在取消食品类免检制度之外,全面取消国家免检制度;另一方面,呼吁在取消免检制度之外,建立严格的失检责任追究机制。公务员申论模拟试题题库
本试题来自:(2011年公务员申论模拟试题,)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一般的写作考试不同,它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分析能力、提出并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综合测试。
2.请先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然后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
3.本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时限为150分钟,建议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左右,其余时间用于作答。
二、给定资料
日大洋网发布了题为《粤企业产品免检全国7连冠366家企业获免检资料》新闻稿,稿件内容如下:
继今年9月获得中国名牌产品连续6年全国第一的骄人成绩之后,广东又传喜讯: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2006年度国家免检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中,省内233家企业的产品榜上有名,至此,广东省获得产品免检资格的企业已达366家,占全国总数的20.1%连续7年居全国第一。
今天,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2006年国家免检产品颁证大会”。笔者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中国名牌产品和国家产品质量免检制度的实施,已成为推动广东工业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和市场选择的风向标。我省企业在获得名牌称号及产品免检资格后,经济效益大幅增长,年度销售额平均增长28.7%,利润增长30.3%。2005年广东147家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对全省工业总产值增长贡献率达到7%,拉动全省工业经济增长1.2个百分点。
此外。名牌产品评价和产品免检制度还发挥了扩大出口、拉动内需、引导消费的作用。如珠海格力电器的空调出口量年均增长82.1%;格兰仕的出口微波炉数量由2001年的585万台增加到2005年的1956万台,增幅近300%。近两年,在我省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中,许多获得名牌称号和免检资格的钢筋、水泥产品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在地铁、高速公路、歌剧院等大型建设项目招标中,招标委将是否属于名牌或免检产品作为招标的一个前提条件。
免检制度的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已成为企业争创、政府重视、消费者信赖、社会认可的“金字招牌”,有力地促进了我省规模龙头企业不断崛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免检制度发挥了扶优扶强、规范市场、引导消费的显著作用。(记者,陈清洁通讯员/孔祥佩 邱晓莹)
所谓“名牌”,意指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一种产品,如果为消费者广泛知晓和认可,即使没有被政府授予“名牌”称号,它依然是“名牌”。当然,消费者知晓和认可的只是其表象,至于它的内在品质如何,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则应该是政府的责任。在中国,“名牌”称号由政府或相关机构评定的。政府授予产品“名牌”称号,其本义是为了“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日出台的《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被质检总局认定为“中国名牌”的产品,在有效期(3年)内,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2000年度8类184家企业的产品获得免检后,95%以上企业的销售额、利税、市场占有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据不完全统计,上述184家获得国家免检的企业利润增长共达到5.5亿元左右。
前不久,商务部因组织“中国畅销名酒”和“中国名酒”评比惹上了官司,原告为河南“宝丰酒业”。原告诉商务部上述两项行政性“名酒”评比违法,把状纸递到了北京二中院,法院如何处置本案成了一个舆论看点。我国监管商品质量的专项法律是《质量法》。无论是1993年制订颁行,还是2000年“大修”该法,法律只赋予行政机构行使商品质量监管之责任,没有赋予行政机构评比名牌的权利与义务。而现状是,自80年代中期起国内大小行政机构纷纷涉足行政性名牌评比活动。虽经多次整治与取缔,还曾专门发出《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然而面对行政性评比已培育出强大的“既得利益”,某些机构实在舍不得放弃,每次清理之后都会出现反弹。
2004年,一位曾参与某名牌战略推进工作的专家在其调研报告中指出,“目前,我国很多政府总是把更多的精力和资源不恰当地投放到名牌的评价和排序上,企业为评选上某个机构或部门推出的‘名牌产品’、‘著名产品’、‘最有影响力的产品,而全力展开公关。”这位专家曾私下表示,“品牌战略在推进过程中,已经实际上成为政府设租、企业寻租的行为。企业申报名牌、免检的积极性并不一致,以乳制品企业为例,这样的行业多会积极办理名牌,免检以换取市场占有率,甚至有一些企业专门成立领导小组,不惜上百万取得一个中国名牌产品的称号,对于如此大的投资,一些中小企业只能望洋兴叹。”各级政府也多以有名牌、免检为荣,河南省政府为鼓励企业申报作出规定:获得中国名牌奖励30万。效仿这一规定,某下属市(县级)也作出河南名牌奖励10万的承诺。日,深圳市政府对10个获得“中国名牌”的企业各发放了100万元奖金。日,广东省召开全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暨名牌产品表彰电视电话会议,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可获百万重奖。再加上各市区的“追赏”,获得一个“中国名牌”,企业就能拿到二三百万元的奖励。此外,福州、天津、南京、烟台等城市都有类似奖励。“但是,这些钱其实根本没有用于改进企业产品的技术设计,而被企业预先用到北京进行公关了。”某发改委专家透露。
1991年为了探索落实《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有关扶优扶强的措施,各级质监部门试探性地开展了一些免检工作,对连续几年国家、省监督检查合格的产品,在一定时期内免于监督检查。
但在实行过程中,各地做法不尽一致,免检产品的水平也参差不齐。同时,还出现了一些背离初衷的错误做法:一是有的地方层层推选,层层审查,加重了企业负担;二是有的地方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把“免检”作为“创收”的手段;三是有的地方层层搞免检,致使一些质量水平不高的企业打着免检的牌子,到处进行广告宣传,导致了企业间的不平等竞争等。
因此,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7年8月发文,要求各地暂停免检工作,同时,着手开展调查研究。制订统一规范。
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对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企业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有关标准的,以及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抽查合格的产品,可确定为免检产品”。由此,原国家质检局才在日发布《免检办法》。
根据《免检办法》,免检产品获得的待遇是,在免检有效期(3年)内,一是包括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在内的各级单位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二是在全国各个省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检查;三是无论是在生产领域,还是在流通领域,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检查。其间企业所受的限制,仅在于“应当按照规定每年向所在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国家质检总局报告一次免检产品的质量状况”和“用户、消费者有权对免检产品进行社会监督”。目前,全国有超过二千二百种“国家免检”产品。
免检制度出台之前,商品的质量安全由各地区的质检部门和工商部门负责。但在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地区对外来产品实施“质检”封杀。某些国内知名品牌在各地区频频遭遇质量门。免检制度取消地方政府的部分权力,让一些知名品牌能够在各地免受地方政府地方保护政策和行为的干扰。然而,根据这个制度,企业产品一旦被批准“免检”,就如获得了“尚方宝剑”,进入一个至少长达三年、涉及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真空”,产品质量几乎完全靠企业自觉。
质量检验需要大规模仪器成本的投入,这也是许多地方质检部门无法实施严格检测的理由。一套气相色谱和液相色谱的投入都在千万级,如果每个县市都普遍购买,成本十分高昂。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现有的体制,每一个政府部门,像质检、畜牧、农业、环保、出口检疫部门都在自己花巨资建设检测中心,而负责任的企业也在购买仪器自建,这些检测中心互相封闭,各自为政,资源浪费十分严重,没有检测力量的部门也不能有效开展检测工作。而日本的经验是:不管企业还是政府部门,都可以自己建设检测中心,但一旦达到标准,所有的检测中心就对全社会开放,监测出来的结果均有法律效力,这样一来,政府的质检部门完全可以依靠其他检测中心的资源,完成对产品质量的有效检测。
产品质检“内外有别”也是普遍现象。比如近来沉陷危机的奶制品。但是,之前它们供应奥运会的奶制品(注:按国家质监总局公布的抽检结论)却是安全的。北京奥运会奶制品供应商虽说原本就是封授的免检企业,可授牌者其实也心里发虚,故对其生产过程进行了全程监控,才使奥运会奶制品幸免于难;出口的魔方,塑料不含毒性,街上买的是用回炉塑料做的,不少带有毒性;20世纪80年代初期,乡镇企业出口的成衣屡遭外商退货,这些退货被从外贸局开的门市部售出,有知情人说,这种衣服大都是国外商检检出面料中带有染色有害物质被退货的,同一质量等级的黄酒、白酒内部还分若干等级,有供应市场的,有关系酒(又细分为半送半卖的“部门酒”及用于公关的“孝敬酒”),还有神秘兮兮的特供(贡)酒(开醇时上头会派人来监工,绝对不敢掺杂使假),最原汁原味的是厂子里管理层及亲朋好友自己喝的。
2004年上半年发生了举国震惊的“大头娃娃”事件,下半年,媒体又陆续曝出了南山奶粉,南极人内衣、双汇火腿肠以及金龙鱼、福临门食用油等产品的各种质量问题。与“大头娃娃”事件中的劣质奶粉是由不合格厂商生产不同,后数者都是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
高要新桥镇的养猪户梁女士永远无法忘记“国家免检产品”这6个字。2004年6月,因怀疑小猪吃了某品牌猪饲料而大量死亡,她与饲料公司发生严重纠葛。一场激烈的争执之后,梁老板要把饲料送往肇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饲料公司代表却傲然反驳:“我们的产品是国家免检产品,肇庆没有资格检测!”梁老板非常愤怒对方的傲慢:“肇庆质监局不是国家单位吗为什么没有资格”
2006年,增城小楼镇菜农赖国庆的菜园施用山东一品牌化肥后,出现烧苗现象。经过检测,该化肥氯离子超标,后来,菜农获得了赔偿。该化肥正是国家免检产品。
2007年,江门蓬江区养鱼户陈先生投诉珠海某品牌饲料,称产品不合格导致损失数十万。今年8月底,陈先生与该饲料公司打起了官司,该饲料也是国家免检产品。9月25日,正在等待法院判决结果的陈老板对南方农村报记者说:“什么免检产品这年头都靠不住!我坚决赞成取消免检制度!”
免检制度纷纷出事,从2004年9月开始,北京致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显峰,开通了“免检问题投诉热线”。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他接到一两百个电话,其中有2/3是消费者关于免检产品质量的投诉,另外1/3是一些小企业对评选标准中设置种种门槛的质疑。“国家对一些产品实行免检,就是国家在为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经济担保,这在经济学上来讲是没有道理的。”经济学家夏业良指出,消费者优先选择免检产品,并不是出于对生产免检产品企业的一种信任,而是相信国家。免检制度的实施,意味着政府以自己的信誉为企业的产品质量作担保,政府承担了企业本应承担的质量风险。《华商报》曾进行了一次关于“免检制度是否应该取消”的读者调查。在1267名接受调查的读者中,67.3%的读者认为,免检产品频频出事,建议取消该制度。
日20时50分,中国卫生部发布消息:经调查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国全面检查奶制品,整顿奶制品行业,并要求尽快修订监管法规,严格法律追究制: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相关企业要立即停止其国家免检资格的相关宣传活动,其生产的产品和印制在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第109号总局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予以废止。至此,一直备受争议的免检制度在8年后,终于在三聚氰胺风波中“失去呼吸”。9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承诺“今后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另外,作为高官问责的对象。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也黯然离职。
也有人提出,免检制度原本是个好东西,设计之初不无善意,有多重利好,既可减少检测的人力浪费。也使企业避免各种繁琐而重复的检查,从而减轻负担,还能激发企业上进心,督促企业重视产品质量,从而让消费者信得过。而且如质检官员所言,免检并非真的“不检”,而是改定检为抽检、自检,如果废止免检制度恐怕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这个担心是有一定道理的。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有检验人员到市场检验鱼类产品时,顺便以带回检验的理由“顺”走两大筐鱼,让商户也敢怒不敢言。有的时候,有的检验人员以检验之名,行贪索之实,用检验产品质量这个“公权力”行吃拿卡要之私,严重干扰了企业和商家的正常生产经营。而且废止免检,又该如何检产品种类繁多,新的产品层出不穷,要将所有的产品全部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在现有人力物力条件下,显然不现实,抽检仍然是最行之有效的检验方式。然而,如何确定科学的抽检方式,如何消除产品类型检验真空,如何变事后检验为全程监控,如何改变“有利可图主动出击一,无利可图不闻不问”的旧检验思维,这其中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有许多障碍需要突破,有许多程序需要公之于众。
据新华社华盛顿电: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官员克里斯托弗·希基针对“三聚氰胺”事件指出,全美允许生产婴儿奶粉的制造企业仅5家,且没有可以免检一说,不只是奶粉,全美没有产品和企业拥有国家免检的特权。全球婴儿奶粉生产商数不胜数,光中国就有169家之多。不管受三聚氰胺污染的还是没受污染的,美国从未向中国开放婴儿奶粉及任何其他奶粉的进口市场,但却鼓励生产企业把更多的雅培、美赞臣等优质婴儿奶粉销往中国。三鹿事件发生后,FDA迅速对美国婴儿奶粉市场进行检查,并随即发布“婴儿奶粉健康信息忠告”,请美国妈妈们放心购买。
在加拿大,质检体系十分严格。以牛奶为例,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实施了“优质牛奶”的食品安全计划,从原料奶生产到加工各个环节都实行严格的质量标准制度,建立了“监控农场生产程序为主,在起始阶段发现问题为主,预防质量隐患出现为主”,辅以食品检验署对运输、仓储、销售阶段牛奶和乳制品的定检、轮检和抽检,确保了牛奶和乳制品的质量安全,其他产业、产品的质检也遵循相同原则。
《新华网》日的报道说,因食用当地一品牌蛋糕连锁店——金冠马得利蛋糕店的双色蛋糕,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6名儿童陆续出现中毒症状。24日,新建县疾控中心检验发现,儿童食物中毒“祸首”为蜡样芽苞杆菌污染和大肠杆菌群超标。据了解,金冠马得利蛋糕店是南昌市一家品牌老店,包括各县区在内的全市范围内均设有连锁店。
新建县卫生监督所介绍,19日晚开始陆续接到儿童食用蛋糕中毒的报告,随后,卫生监督所了解到,患儿此前均食用过新建县两家金冠马得利蛋糕店的双色蛋糕。从19日开始发现患儿,到24日得出检验结果并通报媒体,新建县有关部门对此次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令人称道。更难能可贵的是,出事的蛋糕店在南昌是个品牌老店,有关部门并未因为怕“事情闹大”和“影响企业声誉”而将此事捂下来。
事实证明,新建县有关部门快速处置这起蛋糕中毒事件,不仅没有把事情闹大,而且还以最小的代价化解了一场危机:当地百姓的知情权得以满足。也就没有了糊里糊涂吃问题蛋糕的可能;企业能够在问题影响较小的情况下尽早整改以求消费者原谅,不至于问题隐瞒得太久到最后搞得不可收拾;对于政府相关部门来说,也借此次快速处置蛋糕中毒事件向消费者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始终有政府部门在尽心尽责地把关,这也直接强化了百姓对政府部门的信任。
三、申论要求根据材料提供的信息,分析建立免检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要求:分析全面,条理清晰,语言流畅。不超过200字。答案解析:第一,从政府层面开看,建立免检制度有利于消除地方保护主义,让一些知名品牌在行销各地中免受地方政府政策…… 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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