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反聘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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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燕峰律师谈劳动法:退休返聘人员是否签署劳动合同?
18:34:00 | By: tianxiayu ]
夏燕峰律师谈劳动法:退休返聘人员是否签署劳动合同?
HW公司是一家工程机械设备生产制造企业。陈某是该公司已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退休员工,因其具备良好的技术能力,HW公司决定聘请其回公司工作。2010年8月份,陈某正式回公司工资,但双方并没有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只是达成了口头协议。约定了陈某的工作内容和工资标准。在2011年10月份,HW公司人事经理通知陈某解除劳动合同。陈某不服,与公司进行交涉。HW公司认为,陈某是退休人员,没有资格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而可以随时不予雇佣。由于双方不能协商一致,陈某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劳动行政部门调查后,认为陈某与HW公司形成的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由于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的规范和保护,只能由民事法律关系进行调整。因而,建议陈某提起民事诉讼。
这是一起因用人单位聘用退休人员是否应签署劳动合同而产生争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日)的第十三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并且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二项规定:“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执行。”
从上述劳动法律规定可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订立劳动合同,而是订立聘用协议,双方关系为劳务合同关系。这种劳务合同关系,不在《劳动合同法》调整范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的范畴,用人单位只要与退休人员签订劳务聘用协议就可以了。但要注意的是:聘用合同里的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是需要参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的。
在本案中,HW公司聘用退休人员陈某到公司工作。由于陈某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法律上已经失去了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其再就业归属于劳务关系。由于劳务关系不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范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因而,双方产生争议,陈某不能以《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来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十三规定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HR应对】
1、用人单位在聘用退休人员时,应核实其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如享受则应签署书面的劳务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用人单位聘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由于离退休人员年龄问题,工作中发生意外的概率更高,一定要为该离退休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以避免承担高额人身损害赔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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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夏燕峰律师,复旦大学硕士,上海银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婚姻继承等诉讼业务以及公司法、金融证弧⒅恫ā⑷谧首饬蕖⒐扇ㄗ眉胺晒宋实确撬咚弦滴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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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员不受《劳动法》保护?签劳务合同
【字号:&&】【】
  原标题:退休后再找单位上班,不受《劳动法》保护&&&
  不签劳动合同可签劳务合同
  如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可按民事纠纷诉至法院
  中国江苏网2月24日讯 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连日来不断接到求助,内容均为返聘人员因出现工伤而遭突然辞退难以维权。
  李师傅是本地人,去年退休后应聘到一家效益不错的公司干起了老本行&&会计,因为待遇较为丰厚,李师傅并未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李师傅兴冲冲赶到公司上班,却收到了老板的辞退通知。李师傅十分窝火,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遭公司拒绝。李师傅来到市法援中心求助,却得知公司不用支付他任何经济补偿金,因为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合同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不适用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据法援工作者介绍,春节后是企业用工高峰期,不少企业认为,雇佣知识丰富、阅历深厚的退休职工,不但稳重可靠,还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部分身体健康的退休人员乐意退而不休。但是,发生纠纷时,返聘人员维权没有依据。
  目前,我国退休年龄是劳动者结束其劳动法律关系的终止年龄,签订劳动合同无效。
  针对越来越庞大的退休打工族,他们应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市法律援助中心提醒,退休再就业时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医疗保险待遇等。此外,超过60周岁的再就业人员,不能称为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后遇到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诉至法院。
  (舒泉清 马剑)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调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
退休返聘人员不受《劳动法》保护?签劳务合同
作者:&&编辑:贾晓君、娄静
逛青楼、看月亮、想老公、想老婆、翻墙...
徐若u15岁出道,出道早期被塑造为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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