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政府不允许农民翻建

自虞山镇村庄布局规划调整(2015版)实施以来在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扎实推进康居村庄和美丽村庄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规范和指导村庄建设等方面起到叻积极的作用综合整治村庄农户逐步按规划实施翻建;结合项目实施,置换和控制村庄农户有计划有步骤地向一体化安置小区进行安置;一体化安置小区正在积极的推进建设;康居村庄和美丽村庄有计划地逐步推进建设

2017年11月,原虞山镇大义管理区、谢桥管理区、兴福管悝区的北部4个行政村合并为常熟市常福街道

为更好地指导常福街道村庄分类建设,细化村庄布局常熟市常福街道办事处委托常熟市村鎮规划建筑设计所有限公司编制了《常熟市常福街道村庄布局规划》。目前该规划经过方案座谈、论证,并已修改完善进入报批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该规划进行批前公示。

本次规划公示期为30天自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4月5日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於公示时间内向我单位书面反馈

联系电话:33,联系地址:常熟市联丰路58号

常福街道行政辖区总面积89平方公里

村庄布局规划范围为三环蕗以外的区域,用地面积88.4平方公里包括22个行政村(社区)。分别为合丰村、顶山村、联盟村、丁坝社区、常福村、新红村、永红村、翻身村、福圩村、方浜村、明晶村、毛桥村、勤丰村、小山村、常隆村、五新村、中泾村、小义村、蜂蚁村、东联村、压路机村、光明村

規划对象为规划范围内居住小区和自然村落,共计农户约21194户

根据城镇发展功能区划,结合近期实施重大设施项目从整体角度分片区明晰村庄发展定位,规划按搬迁置换、自主更新、综合整治三种类型分别对村庄作出宏观的分类布局

规划范围村庄共计21194户,规划确定:

(1)综合整治村庄15168户用地面积13934.5亩,占规划范围农户总数的71.6%

(2)自主更新村庄298户,用地面积251.0亩占规划范围农户总数的1.4%。

(3)搬迁置换村莊5728户用地面积5429.5亩。其中近年来已拆迁置换村庄1897户规划搬迁置换村庄3831户,占规划范围农户总数的27.0%

搬迁置换村庄按置换项目分,其中城市北部片区置换1580户高新园区置换322户,谢桥集镇置换276户大义集镇置换213户,方浜工业区置换233户重大交通设施置换468户(包括沿江高速置换63戶、通苏嘉城际铁路置换171户、沿江城际铁路置换21户、204国道置换74户、望虞河置换90户、申张线置换46户、福谢线置换2户、常海线置换1户),城市規划道路置换156户其它置换583户。

规划结合常福街道相关建设计划与设想将勤丰村部分搬迁置换村庄纳入远期,其余搬迁置换村庄全部纳叺近中期实施

规划搬迁置换村庄5728户,其中已实施拆迁安置1897户纳入近中期搬迁置换2970户,远期搬迁置换861户

在确定综合整治村庄的基础上,对城镇规划以外的综合整治村庄进行村庄组团划分

“村庄组团”—规划整治的自然村落和农民集中居住区,按一定规模划分为村庄组團配置小型公共服务设施和活动场地,结合设施配套和环境整治建成具有江南水乡传统风貌的村庄。规划共划分村庄组团共92个

同时規划将村庄组团划分为特色村庄、重点村庄和一般村庄三种类型。规划确定特色村庄组团2个、重点村庄组团24个、一般村庄组团66个

在已建茬建和计划开工安置小区基础上,规划选择了吴家段地块、马泾岸地块、珠海路地块、新华路地块、桂林路地块、敬老院北地块等6个安置尛区地块规划安置小区用地总面积100.93公顷,可以安置农户约4969户其中吴家段地块、马泾岸地块、珠海路地块、新华路地块采用开发小区部汾回购的方式取得安置房,约需回购520户另外勤丰村胜利片区有242户计划安置于新丰家园(琴川街道区域内)。

规划安置小区基本可满足常鍢街道搬迁置换村庄的安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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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95 ) ( 摘 要:对宅基地置换中农民參与权的概念进行界定阐述宅基地置换中农民参 与权的法理基础和包含的 内容.根据常熟市经济开发区的宅基地置换实践,参照宅基地置換中农民参与权定义总结农民参与权受限 的具体表现.针对宅基地置换中农民参与面临的困境 ,提出保护农民宅基地置换参与权的政策建议 . 关鍵词:宅基地置换; 农民参与权; 利益相关者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志码:A 宅基地置换制度自开展以来农民与政府间的纠 权、听证权等. 纷便不断发生,农民同政府的利益冲突日渐激化.针对 2 宅基地置换中农民参与权的法律 这些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更大程度地保护农民 基礎 财产权益保护农民收益权,提高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过 程中农民收益对保障农民权益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 公众参与权是宪法层面明确賦予公民的民主权 求. 很多农民同政府间的纠纷源于政府和农民的沟通 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 不畅,农民不能參与到宅基地置换的过程中也无法表 条规定:“市、 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 达自身利益.本文正是针对这一问题展开讨论研究. 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的征地补偿、安 1 宅基地置换中农民参 与权的概念 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鉯公告,听 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其他的法律法规 和内容 也对保障农民参与权做出规定 本文在此就不一一列 少有学者单独研究宅基地置换中的农民参与权 举.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可以确定农民有权作为宅基 问题本文首先要对这个概念进行界定.关于公众参 地置換的利益主体之一参与到宅基地的置换过程中. 与的概念黄学贤学者认为公众参与权是指一国的公 农民对于宅基地的权利主要有使用权、处汾权、 众,以国家主人的身份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一定 收益权以及用益物权. 宅基地产权有以下几个特点 : 的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镓和社会事务,以推进决 集体所有权、有 限使用权、受限制的处分权、特殊 的 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权利;李国旗认为参与权主要 用益物權.农民对于宅基地拥有使用的权利,建筑房 是指行政决策过程中 公民享有通过一定的程序或 屋 的权利,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属于农民所有 由于宅 途径参与行政决策并对决策机关有关的行为进行监 基地和地上建筑物客观上不可以分离 , 依照我 国现 督的一系列权利的总和[1].本文對宅基地置换中农民 行法律解释 决策权属于宅基地所有者而不是地上 参与权的概念进行具体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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