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欺诈消费者行为赔偿购房者2倍赔偿怎么算举例

本次新《消法》增加的条款中,不少适用于房产买卖,填补了现行法律的一些空白,同时也降低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3月15日,20年来第二次修改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新《消法》)正式执行。据记者了解,本次新《消法》增加的条款中,不少适用于房产买卖,填补了现行法律的一些空白,同时也降低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修改后的新《消法》不仅赋予了消费者反悔权、个人信息保护权,还使得消协拥有了公益诉讼的职能。而新《消法》中关于举证责任倒置、商家欺诈赔付&退一赔三&的做法,更得到了消费者及律师的普遍认可。宣传欺诈加大处罚从&退一赔一&到&退一赔三&●案例:近日,市民张先生在与市内某楼盘签订《认购书》时,《认购书》上明确写着房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但实际却是&剪力墙结构&。为此,张先生认为楼盘存在欺诈行为,拒绝与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在近年的房地产市场中,虚假广告、欺诈宣传成为一种常见的招揽客户的&妙招&。规划失实、低价诱惑、噱头造势等广告比比皆是。事实上,不难发现,这种类型的广告大多以抢眼球为目的,且大部分会在不起眼的地方落款&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针对大量的虚假广告充斥着市场的情况,新《消法》强化了虚假广告代言人以及发布者的连带责任。新《消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新《消法》针对欺诈行为加重了处罚比重,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处罚从现行规定的&退一赔一&提高到新修改的&退一赔三&。该法规定的损失,不仅包括人身伤害损失、财产损失,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有法律人士认为,连带责任属于补充责任。从此次新《消法》的立法适用范围包含了房产行业,因为楼盘有义务提供真实的信息。而处罚标准提高到&退一赔三&,旨在提醒开发商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切勿有掺假、以假充真、虚假宣传等行为。此外,除了依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外,新《消法》还规定将欺诈纠纷记入信用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为业主集体维权消协可代表提出公益诉讼●案例:城区某楼盘业主在收房之前发现部分精装修用材和样板间不符,并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数百名业主利益因此受损。不过,开发商以合同未有标明为由,认为最终解释权归其自身所有,双方谈判陷入僵局。记者了解到,面对房屋质量、物业纠纷、规划配套等问题,以往单个购房者维权成本高、时间长、举证难,即便是三五成群投诉也难以与开发商对抗。对此,以往地方消协大多也只能通过点评、揭露批评等方式帮助消费者维权,但力度有限。而本次新《消法》首次明确了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消协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代表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有了第三方权威部门代表业主起诉,这一方面充实了消协的维权职责,另一方面有助于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扩大消费维权效果。据记者了解,公益诉讼是针对经营者侵害众多且不特定的消费者,使其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可能受到损害的情况,由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公益诉讼不是为了解决单个投诉问题,而是通过一个案子来解决众多消费者的问题。凡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垄断、占有优势地位的企业都是地方消协选择的对象。这类诉讼一般不会向消费者收取代理诉讼费用。面对质量问题投诉开发商需举证自证清白●案例:市内一新建楼盘在交付业主使用时,被后者在装修时发现毛坯房墙身质量较差。不过开发商方面以墙身未有出现漏水、开裂等问题为由,拒绝为业主进行修复。针对消费者维权举证难的问题,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自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纠纷的,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此举有效弥补了前《消法》的不足,有效解决了举证难的问题。在过去,消费者如果发现质量问题,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要由自己找证据。如今新《消法》明确了经营者的举证责任,其规定六个月内出现瑕疵争议,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人,&举证责任倒置&成为破解消费者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的利器。有业内人士指出,&举证责任倒置&对房地产市场较具约束力,因此备受消费者的赞同。之前,消费者缺少对于产品的了解,或者不愿意花高昂的鉴定费用,只能在维权中处处妥协。但是,新《消法》生效后,在买房中遇到的精装修质量、面积不足、设计缺陷等投诉时,开发商需举证&自证清白&,否则购房者的投诉便会成立。实用提示&后悔权&不包括电商购房行为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相比之下,房子属于大宗商品,按理在购买时,应该说是十分谨慎的行为。但现实中,一些购房者经常遇到交完定金或付完首付后悔。而对于这种情况,新《消法》并没有明确表示支持。所以,建议购房者一是要理性和认真;二是运用合同条款加强防患和维权。相比起常规网上购物,如今中山房地产市场上的网络媒体&电商&模式,其实不算是真正的电商。一般而言,购房者的买卖合同不是跟网站签订,而是跟开发商签订。网站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中介,所收取的费用类似于信息费或者中介费。因此,在上述情况下,要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比较困难。如果想要在买房的事情上追究网络媒体的责任,关键要看签合同的是哪一方。律师视点新法规衍生新问题律师认为新《消法》存潜在瓶颈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的吴冠华、邓颖君律师认为,3月15日起实施的&新消法&,不仅赋予了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个人信息保护权,消协公益诉讼等职能,其中不少条款可适用于房产买卖,客观上填补了一些法律空白,降低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但另一方面,鉴于&新消法&的立法背景主要针对网络购物、售后服务、质量这三大类投诉而修订,房地产纠纷并非本次修订法律的主要原因。而且,相对零售行业,房产属于大额商品,且销售方式已非常成熟,预计&新消法&从实施到落实,在楼市维权方面将遭遇以下一些瓶颈。首先,&罚一赔三&在房地产纠纷执行上存难度。针对欺诈行为,据两位律师介绍,中山楼市易出现欺诈行为的情况有2种:一是开发商楼盘宣传不实,二是房地产中介虚假承诺。对于开发商宣传不实的赔偿,中山在2013年曾发生业主集体维权的案件,但法院最终判决开发商承担的赔偿比例为5%左右,这固然与房产属于大额商品有关。对开发商说,即使执行&退一赔一&也是巨额罚款。另一方面,即使开发商宣传不实,但由于宣传是地段、朝向、配套、车位等方面的集合,购房者要求开发商赔偿存在重重举证难题。房地产中介虚假承诺是楼市维权的&重灾区&,但由于购房者防范意识不足,未将中介的承诺写入居间合同。因司法判例一般是以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即视为中介促成了交易,中介就有权收取中介费作为标准,故一旦交易出现障碍,即使购房者以中介曾作出口头承诺为由,普遍是无法退还中介费的。购房者要求中介承担&欺诈处罚三倍赔偿&的前提必须要有足够的防范意识,做好前期的证据收集。否则,&新消法&无助购房者退回中介费或作三倍赔偿的申请。其次,消协代购房者提起公益诉讼存客观难度。&新消法&规定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协会可代为提起公益诉讼。具体到楼市维权领域,虽然购房者属于&新消法&保护的消费者范围内,但由于房产与食品、药品相对其公益性不强,而且房产属大额商品,其维权成本高。在消费者协会经费有限的情况下,预计购房者申请消费者协会代为提起诉讼存在较大的难度。市场调查超7成消费者购房遇纠纷2014年既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20周年,同时又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的起点。在此背景下,为了解密目前民众在购房过程中备受困扰的问题,&3&15&前夕国内一大型网站进行了在线调查。结果显示,超7成消费者购房过程中遭遇纠纷;超过6成购房者对所住房屋的纠纷处理并不满意。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前房地产消费市场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根据本次调查,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您是否遇到过房屋质量相关纠纷&的问题上,约75%的受访者明确表示遭遇过不同程度的纠纷;在&您对现在所居住房子的质量满意吗&的问题上,有近63%的受访者表示不满意开发商对于问题处理的结果,选择&满意,和最初设想相差无几&的受访者仅有6%左右。事实上,这两大具有递进关系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遭遇相关纠纷的几率大、对问题处理满意度较低。记者在早前随机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已购房者表示出现纠纷的节点主要集中在售后上,如逾期交楼、物业、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规划货不对板等导致无法收楼等问题如今较为常见。当面对这些问题时,业主在等待开发商答复与处理上的时间较长,且买卖双方在处理结果上往往难以在短时间内达成一致。这也导致了业主在维权时遭遇维权难、时间成本高等问题。另外,在&品牌房企曝出质量问题后,是否会影响你购买其旗下产品&的问题上,有约6成的消费者表示&影响很大,不会再买他家的产品&;36%的人表示&有影响但不大&。这体现出消费者对于品牌的信任度主要基于外界认知。不过,考虑到房屋质量问题存在个体性与偶然性较强的情况,部分消费者依然会根据其以往开发历史来判断其品牌质量。而对于&遇到纠纷后,您寻求解决的途径是什么&的问题,有约4成的受访者选择亲自与开发商进行交涉;18%的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值得一提的是,调查中居然有3成受访者&选择了&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的选项。这体现出尽管相关法规不断完善,部分消费者维权意识依然有待提高。有受访业内人士认为,本次新《消法》从降低市民维权难度方面进行了落实,相信未来消费者维权意识将进一步得到提高。记者手记让维权倒逼法制完善与行业自律近年来,每当发生消费者维权难、投诉无门等情况时,房地产商头上往往被插上缺乏社会责任、官商勾结、店大欺客的不雅标签。理性告诉我们,舆论这种对房产商的总体评价,往往带着污名化和妖魔化的感情色彩,客观上有失公允。平心而论,财富身家动辄上百亿的房产商,虽然看起来很强大,但在强大的权势面前还是很渺小。在道德谴责和责任追问中,问题很容易归咎到他们身上。然而,当购房者花费大半生的积蓄购买人生中最贵的消费品时,却发现自身合法权益被部分无良开发商侵犯得如此容易且无处申诉时,感性的冲动往往会盖过理性的克制。这既是人性使然,又是消费者对现实的一种无奈。因此,如何让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切实降低难度并更有尊严,成为了本次新《消法》20年来第二次修改的重点。尤其在新一届政府强调改革与监管常态化的背景下,如何实现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部门、开发企业&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三公&局面,除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外,让消费者成为市场经济最受保护的主角,让维权成功率成为倒逼法制完善与行业自律的动力,这似乎将成为了房地产市场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最佳诠释。延伸阅读:  相关文章精彩推荐家居二手房 租房&&房企近期频频曝出欺诈购房者 楼市假声音泛滥
  近期,关于欺诈购房者的事件频频曝出,万科[简介最新动态]、碧桂园[简介最新动态]等知名房企均涉事其中;此外,“二手房暴涨”的传闻也不绝入耳,中介被指恶意抬高价格预期。面对日益泛滥的楼市“假声音”,国务院在新出台的五项调控措施中,明确要求加强市场监管,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查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房企频频曝出欺诈购房者楼市“假声音”泛滥
  近期,关于欺诈购房者的事件频频曝出。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天津万科城市花园[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小区业主孙先生,十多年前买房至今拿不到房产证。而这也是万科在五天内第二次被曝出诚信问题,北京万科城市花园此前就因违约“24小时热水”,遭到了多名业主的投诉。
  有媒体引用王石说过的话,“契约精神我们认识不认识不重要,我们要有法律框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就要去执行,中国企业发展到现在还是缺少契约,契约精神的这样一种信任。”并指出,万科欺诈购房者的行为击破了其契约精神论。
  而另一家华南知名房企碧桂园,在上周也同样曝出了欺诈行为。据浙江经视报道,有不少购房者反映,杭州碧桂园言而无信,取消了之前承诺的团购优惠,另其大为失望。有法律人士表示,该种情况应由碧桂园承担赔偿责任。
  315打假日临近,这些日益泛滥的楼市“假声音”不得不引起广大购房者警惕。而一直号称全球最大专业住宅的开发商,万科却在五天内两次曝出诚信问题,则从一个侧面反应出了目前楼市信用的严重缺失,以及强化企业信用管理的重要性。
   “两个月每平涨1万”中介被指恶意抬高价格预期
  除了房企存在的欺诈行为外,一些中介机构不负责的散布假消息,也是楼市“假声音”泛滥的重要原因。回顾历次虚假房价上涨炒作,似乎都少不了中介的影子。众所周知,预期对房价的影响举足轻重,虚假信息则着实影响了房价的稳定。
  今年春节刚过,一条看房人的微博便引发了许多讨论,“春节假期陪朋友看了一套二环的房子,单价比两个月之前涨了10000元/平方米,市场是要疯啊。据说现在的业主都不知道如何报价了,总觉得今天报的价格明天就低了。”
  据北京晚报报道,2月的二手房市场,回暖速度出人意料的快,肆意喊价、坐地涨价时有发生。除了业主的非理性喊价外,中介也被指是本轮报价上涨的又一推手。
  有业内人士称,中介公司为了获取更多销售资源、博取更高溢价,给予业主更高的价格预期,其在本轮价格上涨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建议改变二手房佣金制度,变单纯的按照成交金额提取佣金为根据成交套数提取佣金。
  国五条要求加强市场监管京二手房交易平台扩容
  面对日益泛滥的楼市“假声音”,国务院在新出台的五项调控措施中,明确要求加强市场监管,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查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而北京二手房交易平台在近期的扩容,就极好地诠释了中央加强市场监管的要求。
  据新京报报道,试点中最大的改变是政府将建设一个服务平台,发布二手房的房源信息,并核验房源的真假。也就是说,只要是交易的房屋,无论是个人还是通过中介,必须首先要在房管部门申请核验房源的真伪。这意味着,通过试点,人们将能告别虚假的二手房房源信息。
  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李文杰则认为,试点中,政府提供了免费核验房源,解决了当前二手房市场中虚假房源的问题,让二手房买家有了判断房源真假的渠道,因为只有政府的信息才是最有公信力的。
稿源: 中新网
编辑: 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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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企频频曝出欺诈购房者 楼市“假声音”泛滥
房企频频曝出欺诈购房者 楼市“假声音”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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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27日电 综合报道。近期,关于欺诈购房者的事件频频曝出,万科、碧桂园等知名房企均涉事其中;此外,&暴涨&的传闻也不绝入耳,中介被指恶意抬高价格预期。面对日益泛滥的楼市&假声音&,国务院在新出台的五项调控措施中,明确要求加强市场监管,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查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房企频频曝出欺诈购房者 楼市&假声音&泛滥
  近期,关于欺诈购房者的事件频频曝出。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天津万科城市花园小区业主孙先生,十多年前买房至今拿不到房产证。而这也是万科在五天内第二次被曝出诚信问题,北京万科城市花园此前就因违约&24小时热水&,遭到了多名业主的投诉。
  有媒体引用王石说过的话,&契约精神我们认识不认识不重要,我们要有法律框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就要去执行,中国企业发展到现在还是缺少契约,契约精神的这样一种信任。&并指出,万科欺诈购房者的行为击破了其契约精神论。
  而另一家华南知名房企碧桂园,在上周也同样曝出了欺诈行为。据浙江经视报道,有不少购房者反映,杭州碧桂园言而无信,取消了之前承诺的团购优惠,另其大为失望。有法律人士表示,该种情况应由碧桂园承担赔偿责任。
  315打假日临近,这些日益泛滥的楼市&假声音&不得不引起广大购房者警惕。而一直号称全球最大专业住宅的开发商,万科却在五天内两次曝出诚信问题,则从一个侧面反应出了目前楼市信用的严重缺失,以及强化企业信用管理的重要性。
  &两个月每平涨1万& 中介被指恶意抬高价格预期
  除了房企存在的欺诈行为外,一些中介机构不负责的散布假消息,也是楼市&假声音&泛滥的重要原因。回顾历次虚假房价上涨炒作,似乎都少不了中介的影子。众所周知,预期对房价的影响举足轻重,虚假信息则着实影响了房价的稳定。
  今年春节刚过,一条看房人的微博便引发了许多讨论,&春节假期陪朋友看了一套二环的房子,单价比两个月之前涨了10000元/平方米,市场是要疯啊。据说现在的业主都不知道如何报价了,总觉得今天报的价格明天就低了。&
  据北京晚报报道,2月的二手房市场,回暖速度出人意料的快,肆意喊价、坐地涨价时有发生。除了业主的非理性喊价外,中介也被指是本轮报价上涨的又一推手。
  有业内人士称,中介公司为了获取更多销售资源、博取更高溢价,给予业主更高的价格预期,其在本轮价格上涨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建议改变二手房佣金制度,变单纯的按照成交金额提取佣金为根据成交套数提取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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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日益泛滥的楼市&假声音&,国务院在新出台的五项调控措施中,明确要求加强市场监管,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查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而北京二手房交易平台在近期的扩容,就极好地诠释了中央加强市场监管的要求。
  据新京报报道,试点中最大的改变是政府将建设一个服务平台,发布二手房的房源信息,并核验房源的真假。也就是说,只要是交易的房屋,无论是个人还是通过中介,必须首先要在房管部门申请核验房源的真伪。这意味着,通过试点,人们将能告别虚假的二手房房源信息。
  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李文杰则认为,试点中,政府提供了免费核验房源,解决了当前二手房市场中虚假房源的问题,让二手房买家有了判断房源真假的渠道,因为只有政府的信息才是最有公信力的。(中新网房产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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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元/m²本次新《消法》增加的条款中,不少适用于房产买卖,填补了现行法律的一些空白,同时也降低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3月15日,20年来第二次修改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新《消法》)正式执行。据记者了解,本次新《消法》增加的条款中,不少适用于房产买卖,填补了现行法律的一些空白,同时也降低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修改后的新《消法》不仅赋予了消费者反悔权、个人信息保护权,还使得消协拥有了公益诉讼的职能。而新《消法》中关于举证责任倒置、商家欺诈赔付&退一赔三&的做法,更得到了消费者及律师的普遍认可。宣传欺诈加大处罚从&退一赔一&到&退一赔三&●案例:近日,市民张先生在与市内某楼盘签订《认购书》时,《认购书》上明确写着房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但实际却是&剪力墙结构&。为此,张先生认为楼盘存在欺诈行为,拒绝与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在近年的房地产市场中,虚假广告、欺诈宣传成为一种常见的招揽客户的&妙招&。规划失实、低价诱惑、噱头造势等广告比比皆是。事实上,不难发现,这种类型的广告大多以抢眼球为目的,且大部分会在不起眼的地方落款&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针对大量的虚假广告充斥着市场的情况,新《消法》强化了虚假广告代言人以及发布者的连带责任。新《消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新《消法》针对欺诈行为加重了处罚比重,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处罚从现行规定的&退一赔一&提高到新修改的&退一赔三&。该法规定的损失,不仅包括人身伤害损失、财产损失,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有法律人士认为,连带责任属于补充责任。从此次新《消法》的立法适用范围包含了房产行业,因为楼盘有义务提供真实的信息。而处罚标准提高到&退一赔三&,旨在提醒开发商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切勿有掺假、以假充真、虚假宣传等行为。此外,除了依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外,新《消法》还规定将欺诈纠纷记入信用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为业主集体维权消协可代表提出公益诉讼●案例:城区某楼盘业主在收房之前发现部分精装修用材和样板间不符,并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数百名业主利益因此受损。不过,开发商以合同未有标明为由,认为最终解释权归其自身所有,双方谈判陷入僵局。记者了解到,面对房屋质量、物业纠纷、规划配套等问题,以往单个购房者维权成本高、时间长、举证难,即便是三五成群投诉也难以与开发商对抗。对此,以往地方消协大多也只能通过点评、揭露批评等方式帮助消费者维权,但力度有限。而本次新《消法》首次明确了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消协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代表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有了第三方权威部门代表业主起诉,这一方面充实了消协的维权职责,另一方面有助于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扩大消费维权效果。据记者了解,公益诉讼是针对经营者侵害众多且不特定的消费者,使其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可能受到损害的情况,由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公益诉讼不是为了解决单个投诉问题,而是通过一个案子来解决众多消费者的问题。凡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垄断、占有优势地位的企业都是地方消协选择的对象。这类诉讼一般不会向消费者收取代理诉讼费用。面对质量问题投诉开发商需举证自证清白●案例:市内一新建楼盘在交付业主使用时,被后者在装修时发现毛坯房墙身质量较差。不过开发商方面以墙身未有出现漏水、开裂等问题为由,拒绝为业主进行修复。针对消费者维权举证难的问题,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自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纠纷的,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此举有效弥补了前《消法》的不足,有效解决了举证难的问题。在过去,消费者如果发现质量问题,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要由自己找证据。如今新《消法》明确了经营者的举证责任,其规定六个月内出现瑕疵争议,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人,&举证责任倒置&成为破解消费者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的利器。有业内人士指出,&举证责任倒置&对房地产市场较具约束力,因此备受消费者的赞同。之前,消费者缺少对于产品的了解,或者不愿意花高昂的鉴定费用,只能在维权中处处妥协。但是,新《消法》生效后,在买房中遇到的精装修质量、面积不足、设计缺陷等投诉时,开发商需举证&自证清白&,否则购房者的投诉便会成立。实用提示&后悔权&不包括电商购房行为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相比之下,房子属于大宗商品,按理在购买时,应该说是十分谨慎的行为。但现实中,一些购房者经常遇到交完定金或付完首付后悔。而对于这种情况,新《消法》并没有明确表示支持。所以,建议购房者一是要理性和认真;二是运用合同条款加强防患和维权。相比起常规网上购物,如今中山房地产市场上的网络媒体&电商&模式,其实不算是真正的电商。一般而言,购房者的买卖合同不是跟网站签订,而是跟开发商签订。网站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中介,所收取的费用类似于信息费或者中介费。因此,在上述情况下,要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比较困难。如果想要在买房的事情上追究网络媒体的责任,关键要看签合同的是哪一方。律师视点新法规衍生新问题律师认为新《消法》存潜在瓶颈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的吴冠华、邓颖君律师认为,3月15日起实施的&新消法&,不仅赋予了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个人信息保护权,消协公益诉讼等职能,其中不少条款可适用于房产买卖,客观上填补了一些法律空白,降低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但另一方面,鉴于&新消法&的立法背景主要针对网络购物、售后服务、质量这三大类投诉而修订,房地产纠纷并非本次修订法律的主要原因。而且,相对零售行业,房产属于大额商品,且销售方式已非常成熟,预计&新消法&从实施到落实,在楼市维权方面将遭遇以下一些瓶颈。首先,&罚一赔三&在房地产纠纷执行上存难度。针对欺诈行为,据两位律师介绍,中山楼市易出现欺诈行为的情况有2种:一是开发商楼盘宣传不实,二是房地产中介虚假承诺。对于开发商宣传不实的赔偿,中山在2013年曾发生业主集体维权的案件,但法院最终判决开发商承担的赔偿比例为5%左右,这固然与房产属于大额商品有关。对开发商说,即使执行&退一赔一&也是巨额罚款。另一方面,即使开发商宣传不实,但由于宣传是地段、朝向、配套、车位等方面的集合,购房者要求开发商赔偿存在重重举证难题。房地产中介虚假承诺是楼市维权的&重灾区&,但由于购房者防范意识不足,未将中介的承诺写入居间合同。因司法判例一般是以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即视为中介促成了交易,中介就有权收取中介费作为标准,故一旦交易出现障碍,即使购房者以中介曾作出口头承诺为由,普遍是无法退还中介费的。购房者要求中介承担&欺诈处罚三倍赔偿&的前提必须要有足够的防范意识,做好前期的证据收集。否则,&新消法&无助购房者退回中介费或作三倍赔偿的申请。其次,消协代购房者提起公益诉讼存客观难度。&新消法&规定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协会可代为提起公益诉讼。具体到楼市维权领域,虽然购房者属于&新消法&保护的消费者范围内,但由于房产与食品、药品相对其公益性不强,而且房产属大额商品,其维权成本高。在消费者协会经费有限的情况下,预计购房者申请消费者协会代为提起诉讼存在较大的难度。市场调查超7成消费者购房遇纠纷2014年既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20周年,同时又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的起点。在此背景下,为了解密目前民众在购房过程中备受困扰的问题,&3&15&前夕国内一大型网站进行了在线调查。结果显示,超7成消费者购房过程中遭遇纠纷;超过6成购房者对所住房屋的纠纷处理并不满意。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前房地产消费市场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根据本次调查,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您是否遇到过房屋质量相关纠纷&的问题上,约75%的受访者明确表示遭遇过不同程度的纠纷;在&您对现在所居住房子的质量满意吗&的问题上,有近63%的受访者表示不满意开发商对于问题处理的结果,选择&满意,和最初设想相差无几&的受访者仅有6%左右。事实上,这两大具有递进关系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遭遇相关纠纷的几率大、对问题处理满意度较低。记者在早前随机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已购房者表示出现纠纷的节点主要集中在售后上,如逾期交楼、物业、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规划货不对板等导致无法收楼等问题如今较为常见。当面对这些问题时,业主在等待开发商答复与处理上的时间较长,且买卖双方在处理结果上往往难以在短时间内达成一致。这也导致了业主在维权时遭遇维权难、时间成本高等问题。另外,在&品牌房企曝出质量问题后,是否会影响你购买其旗下产品&的问题上,有约6成的消费者表示&影响很大,不会再买他家的产品&;36%的人表示&有影响但不大&。这体现出消费者对于品牌的信任度主要基于外界认知。不过,考虑到房屋质量问题存在个体性与偶然性较强的情况,部分消费者依然会根据其以往开发历史来判断其品牌质量。而对于&遇到纠纷后,您寻求解决的途径是什么&的问题,有约4成的受访者选择亲自与开发商进行交涉;18%的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值得一提的是,调查中居然有3成受访者&选择了&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的选项。这体现出尽管相关法规不断完善,部分消费者维权意识依然有待提高。有受访业内人士认为,本次新《消法》从降低市民维权难度方面进行了落实,相信未来消费者维权意识将进一步得到提高。记者手记让维权倒逼法制完善与行业自律近年来,每当发生消费者维权难、投诉无门等情况时,房地产商头上往往被插上缺乏社会责任、官商勾结、店大欺客的不雅标签。理性告诉我们,舆论这种对房产商的总体评价,往往带着污名化和妖魔化的感情色彩,客观上有失公允。平心而论,财富身家动辄上百亿的房产商,虽然看起来很强大,但在强大的权势面前还是很渺小。在道德谴责和责任追问中,问题很容易归咎到他们身上。然而,当购房者花费大半生的积蓄购买人生中最贵的消费品时,却发现自身合法权益被部分无良开发商侵犯得如此容易且无处申诉时,感性的冲动往往会盖过理性的克制。这既是人性使然,又是消费者对现实的一种无奈。因此,如何让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切实降低难度并更有尊严,成为了本次新《消法》20年来第二次修改的重点。尤其在新一届政府强调改革与监管常态化的背景下,如何实现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部门、开发企业&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三公&局面,除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外,让消费者成为市场经济最受保护的主角,让维权成功率成为倒逼法制完善与行业自律的动力,这似乎将成为了房地产市场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最佳诠释。延伸阅读:  相关文章精彩推荐家居二手房 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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