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卫生计生委办公室通知有法律效力吗

政府信息公开_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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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厦卫科教中医〔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日期:
称: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的通知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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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卫科教中医〔2014〕305号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的通知》(闽卫办中医发明电[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代章)
&&&&&&&&&&& 2014年9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厦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印发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当前位置: &&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全省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卫妇幼〔2014〕59号
& 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字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工会工委,省立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人口计生科研所,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4〕10号)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号)精神,为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省卫生计生委与省总工会联合于今年8月举办&共圆妇幼健康梦-全省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现将《全省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总工会2014年6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全省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实施方案一、竞赛目的&&& 通过在全省范围开展妇幼健康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激励广大妇幼健康服务战线工作人员钻研业务、岗位练兵,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展现妇幼健康服务系统勤于学习、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社会形象。二、组织机构&&& 成立全省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人员组成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负责竞赛筹备及组织工作。监督委员会由驻委监察室、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直属机关党委(工会)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监督竞赛过程,确保公平公正。专家委员会由妇幼健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省级比赛命题、问题解答和竞赛评判等工作。&&& 各设区市要参照省竞赛组委会构成,成立本地区赛事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地区选拔赛顺利开展。三、竞赛项目&&& 竞赛设&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个项目。&&& 竞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规范、基础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技能等(具体内容见附件2)。四、参赛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从事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妇幼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每名参赛队员参加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个项目中的1项竞赛。&&& 参赛人员要求具体如下:(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二)目前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机构聘用的、人事部门认可的正式工作人员,并至少在现机构工作2年以上;(三)省级、市级、县(区)级、乡镇(社区)级参赛人员从事妇幼保健和(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年限至少分别为10年、8年、5年、5年(截至日);(四)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五)医德医风好,群众口碑好,责任心强,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纪情况。五、竞赛阶段与组队要求(一)全省选拔赛:6-7月1. 设区市选拔赛(1)各设区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和工会自行组织,按照市、县、乡3个层级进行选拔,分4个竞赛项目开展,组成1支代表队参加省级决赛。各地组织开展的竞赛情况由各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工会联合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2)设区市组队要求:以设区市为单位(包括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组成10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由领队1名、参赛队员12名和联络员1名组成。参赛队员包括市、县、乡3个层级,每个层级推选4名队员,分别代表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个专业。领队由设区市卫生局分管领导担任,基妇科(处)或机关党委(工会)负责同志任联络员。(平潭综合实验区代表队中各专业的乡级人员不应少于1名)2. 省级选拔赛:(1)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省级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个专业组织选拔赛,每个专业选拔3名队员组成1支省属医疗保健机构代表队参加省级决赛。各省属医疗保健机构的参赛队员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产生,选拔赛通知另行下发。(2)省级组队要求:省级代表队由领队1名、参赛队员12名和联络员1名组成,领队由省妇幼保健院分管院领导担任,机关党委(工会)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二)省级决赛:8月&&& 全省选拔11支代表队参加省级决赛。省级决赛不分级别,每名队员按专业参加相应的竞赛项目,决赛由省妇幼保健院负责承办。决赛时间、地点由省卫生计生委另行通知。(三)组队参加全国竞赛:10月&&& 根据个人决赛总成绩,省级决赛选拔8名优秀选手,每个竞赛项目2名,包括省、市、县、乡4个层级,组成2队,备战全国竞赛。六、竞赛形式(一)竞赛命题1. 设区市选拔赛:由各设区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2. 省级选拔赛: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拟定。3. 省级决赛:专家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保密原则,负责省级决赛命题。(二)竞赛形式&&& 省级决赛分复赛和决赛2个阶段进行。1. 复赛。11支代表队参加复赛,包括综合笔试、操作技能和知识竞答3部分。(1)综合笔试。每名队员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参加本项目的综合笔试。笔试时间60分钟,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两种。(2)操作技能竞赛。每名队员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参加本项目的操作技能竞赛。操作时间约30分钟。(3)知识竞答。每支代表队选取4名队员参加,设区市代表队要包括市、县、乡3个层级队员,抽签分成2场进行。竞答时间约60分钟。2. 决赛。决赛包括个人决赛和团体决赛,均采取知识竞答形式进行。(1)个人决赛。复赛时每个竞赛项目个人总成绩位列前8名的参赛选手进入个人决赛。个人决赛分项目进行,竞赛顺序为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每个竞赛项目竞答时间约45分钟。(2)团体决赛。复赛团体总成绩位列前8名的参赛队进入团体决赛。每支代表队选取4名队员参加,要包括市、县、乡3个层级队员,竞答时间约60分钟。省级医疗保健机构代表队不参加团体决赛。七、竞赛计分(一)复赛计分。个人复赛总成绩为综合笔试、操作技能和知识竞答3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50%、30%、2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其中复赛时各代表队知识竞答得分计为该代表队每名队员的知识竞答部分分值。团体复赛总成绩为所有队员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知识竞答成绩及地方组织工作情况(见附件3)4个部分,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40%、30%、20%、1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二)决赛计分。个人决赛总成绩为参赛选手复赛综合笔试、操作技能和个人决赛知识竞答3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50%、30%、2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团体决赛总成绩为团体决赛知识竞答成绩。(三)竞赛成绩并列时的优先规则。个人或团体复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按照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知识竞答单项成绩的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选手或参赛队。如果仍无法决出,现场通过知识抢答加赛题目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选手或参赛队。个人或团体决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现场知识抢答加赛题目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选手或参赛队。加赛题目分数仅作为排序使用,不计入个人或团体复赛、决赛总成绩。八、奖项设置(一)省级决赛的奖项设置1. 个人奖: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个项目个人决赛总成绩第1名为一等奖,第2-4名为二等奖,第5-8名为三等奖,其余参与复赛选手获个人优秀奖。其中获得第1名且符合有关规定选手,由省教科文体工会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2. 单项奖。4个竞赛项目的综合笔试、操作技能和知识竞答各单项复赛成绩位列前8名的个人和代表队获单项奖,成绩并列时酌情处理。3. 团体奖:(1)省级决赛设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团体决赛总成绩第1名为一等奖,第2-4名为二等奖,第5-8名为三等奖,其余参与复赛队伍获团体优秀奖。由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总工会联合通报表彰和奖励。(2)对组织工作出色的设区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和工会组织以及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由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总工会颁发优秀组织奖。(二)全国比赛的奖项设置&&& 全国比赛奖项包括个人奖和团体奖。其中个人奖按照4个竞赛项目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单项奖若干名,4个竞赛项目决赛获得第一名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参赛选手,由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向中华全国总工会申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团体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各地可以参照国家和省级决赛奖项设置,根据本地实际设置地区选拔赛奖项。有关荣誉称号的申报工作由各设区市工会、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负责落实。九、工作要求(一)各地要充分认识竞赛的重要意义,以竞赛为抓手,层层组织竞赛,激励广大妇幼健康服务战线工作人员钻研业务、勤练技能,切实规范妇幼健康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树立妇幼健康服务队伍良好社会形象。如发现设区市未组织竞赛,直接组队参加省级决赛的,取消地方组织工作考评成绩。(二)各设区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会同总工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成立本地区竞赛组织机构,制订本辖区竞赛方案,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请各设区市于6月30日前将本市的竞赛组织机构和竞赛实施方案以书面形式上报全省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7月30日前完成本市选拔赛,8月5日前将本地区竞赛活动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全省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三)各设区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会同总工会负责参赛人员资质审查,严格按照要求选拔参赛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四)省级决赛承办单位要按照竞赛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竞赛规程制定、竞赛现场准备等组织管理工作,强化保障与服务,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五)各地要注意竞赛活动的信息收集和经验总结,及时以简报形式上报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本辖区的竞赛情况,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 谢立、王修锦联系方式:2、(传真)&电子邮箱: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李茂华&70&附件:1. 全省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2. 全省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内容3. 全省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地方组织工作考评细则&&&&& &附件1全省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主& 任:阮诗玮&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丁文清&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会主任成& 员:柳公立&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主任&&&&&&& 王& 华& 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张元闽&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副主任徐& 祥&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吴红兵& 省卫生计生委财务处处长杨闽红&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处长崔晓榕& 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负责人王喜瑛& 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处长赵申杰& 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处长吴仕理&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负责人宋秋长& 省卫生计生委临时直属机关委员会负责人罗& 岩& 驻省卫生计生委监察室主任施作霖& 省妇幼保健院院长林& 元& 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监督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由王喜瑛处长兼任。 &附件2全省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内容&&& 竞赛设&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个项目。竞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规范、基础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技能。(一)围产保健1. 政策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年)》、原卫生部《贯彻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2011年版)》、《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2. 专业知识。包括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母婴传播性疾病、高危孕产妇识别和管理等专业知识。3. 操作技能。包括产后出血识别和处理、新生儿复苏、肩难产处理。4. 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妇产科学(第8版)》(谢幸,苟文丽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南》(王临虹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手册(第3版)》(王临虹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二)儿童保健1. 政策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年)》、原卫生部《贯彻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及其技术规范、《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及《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等8个技术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2011年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婴幼儿喂养策略》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2. 专业知识。包括各年龄期儿童保健、儿童体格生长、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儿童营养、儿童五官保健、儿童常见病和伤害防治、儿童保健工作质量管理等专业知识。3. 操作技能。包括儿童体格测量与评价、母乳喂养指导、辅食添加指导。4. 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儿童保健学(第四版)》(刘湘云,陈荣华,赵正言主编.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三)妇女保健1. 政策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年)》、原卫生部《贯彻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2. 专业知识。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妇女盆底功能障碍防治等妇女常见病防治,以及更老年期保健等专业知识。3. 操作技能。包括妇科检查、宫颈癌细胞学取材及结果判断、分段诊刮。4. 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妇产科学(第8版)》(谢幸,苟文丽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妇女保健学》(熊庆,吴康敏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 政策规范。包括《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2. 专业知识。包括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术、皮下埋植剂放置取出术、终止早期妊娠技术和绝育术等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避孕药具规范使用,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方法的副反应和并发症的诊治和预防等专业知识。3. 操作技能。包括T型宫内节育器放置技术、环形宫内节育器取出技术。4. 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学分册)》(中华医学会主编.人民军医出版社,2004)、《临床诊疗指南(计划生育学分册)》(中华医学会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咨询指南》(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司编译.中国人口出版社,2009)。&附件3全省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地方组织工作考评细则&&& 为了对各设区市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组织工作进行考评,特制定本考评细则。考评结果满分10分,占复赛团体总成绩10%。具体如下:一、竞赛方案(1分)(一)各设区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联合工会下发竞赛方案或通知(1分)。(二)各设区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下发竞赛方案或通知(0.5分)。(三)无竞赛方案或通知(0分)。二、组织情况(4分)(一)县级、设区市级逐级组织开展竞赛(4分)。(二)设区市级组织开展竞赛(2分)。(三)未组织开展竞赛(0分)。三、表彰情况(3分)(一)设区市级&五一劳动奖章&个数&4个(3分)。(二)设区市级&五一劳动奖章&个数1-3个(2分)。(三)无设区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设区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联合总工会给予表彰(1分)。(四)设区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给予表彰(0.5分)。(五)未予以表彰(0分)。四、活动简报及工作总结(1分)(一)在竞赛启动、选拔赛等环节上报高质量的简报至少3篇(0.5分)。(二)及时上报竞赛工作总结和3张高质量竞赛照片(0.5分)。(三)未上报活动简报或工作总结(0分)。五、活动创新性(1分)(一)在竞赛形式、竞赛宣传等工作组织上,按照实施方案做好&规定动作&。同时创新&自选动作&,竞赛活动接地气且富有地方特色(1分)。(二)竞赛活动无创新点(0分)。关于2015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2015年全国护士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日开始,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日至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报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须于日至日到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完整资料,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正工作。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
考生如需查询相关考试信息请登录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甘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或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联系人:王亚琦、刘磊磊
咨询电话:0931-8539708
&&&&&&&&&&&&&&&&&&&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2015年1月4日&年&
关于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201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日开始,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日至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报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须于日至日到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完整资料,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正工作,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并提供2014年度考试成绩单。
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考生如需查询相关考试信息请登录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甘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或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201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事宜请关注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甘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官网:。
联系人:王亚琦刘磊磊(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考试科)
咨询电话: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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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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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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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23秒时长:37秒时长:6分36秒时长:38秒
时长:30分钟时长:30分钟
本期调查:关于中医药特色旅游的调查问卷
结束时间:
市州卫生局直属单位市州疾控中心市州监督所省、市医院政府部门其他卫生厅局妇幼保健血液中心
当前在线人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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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申报2014年福建省卫生系统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闽卫科教函〔号
& 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字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闽卫人〔号)和《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福建省卫生系统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闽卫科教〔2013〕84号)要求,为加强对卫生系统中青年骨干人才的培养,促进提高科研能力和创新水平,现将2014年度福建省卫生系统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类别和支持领域&&& 项目分为基础项目和重点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围绕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职业病等疾病防治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的创新研究,可在2~3年内取得较好研究结果,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的项目。二、申报要求(一)总体要求1. 申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各设区市卫生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等单位。2. 项目申请者应为申报单位在编固定人员,且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申请者只能选择本通知项目中的一类申报,每名申请者申请数不超过1项,且仅能获得一次资助。已获得2013年度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立项资助的申请者不得再次申请。申请者的申请项目如已获得厅级及以上课题立项资助,不得以相同项目重复申报。3. 经评审获得省卫生计生委资助的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经费标准按照《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福建省卫生系统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规定执行。项目承担单位应以1:1以上的比例配套经费,并在申请书中做出承诺。配套经费须用于项目研究,不得以购买设备等方式冲抵配套经费。在确保项目如期完成的基础上,申请经费差额部分应由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自筹解决。项目经费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计〔2007〕86 号)等相关制度法规执行。已获得福建省卫生系统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由省级财政安排的其他卫生科研项目经费。厦门市开展的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所需经费,由厦门市自行负担。4. 项目实行限项推荐申报,各推荐单位的项目推荐数详见附件1。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和分配名额,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核把关,经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5. 项目研究时限原则不超过3年,起始时间为日,结束时间原则不超过日。项目起止时间内的研究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研究工作。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附上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权属、自筹配套经费落实等。6. 申请者应提供省医学情报所、省中医药文献信息中心、厦门市医药研究所医药信息中心等具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科技项目查新报告。涉及病原微生物检测、诊断等科学研究,需提供设区市卫生局出具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P2)证明。涉及生命科学和医学伦理问题,需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涉及实验动物,需提供省科技厅出具的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申请者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时可提出不超过3位建议回避的省内外同行专家名单,供遴选同行评审专家时参考。7.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时,不合格的项目,不再进行补正处理,不予继续评审。(二)基础项目的要求和资助额度1. 项目申报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具有较强的临床服务能力和学术水平。应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2. 具有副高以上任职资格和硕士以上学位。3. 年龄在45岁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4. 近三年(日之后)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至少1篇的CSCD文章,或入选福建省卫生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三层次后备人选。5. 基础项目每项资助额度8万元。(三)重点项目的要求和资助额度1. 符合基础项目所有申报条件。2. 近三年(日之后)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课题资助、福建省卫生厅医学创新课题资助,或近三年(日之后)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前三名)或入选福建省卫生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二层次后备人选。3.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18万元。三、申报材料及受理时限(一)递交的项目材料包括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两种形式。纸质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项目申请书(附件2)、查新报告等材料,申请者还需提供其符合申报条件的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职称评聘证书、获奖证书或发表论文复印件等相应材料证明,并随申请书附上,作为资格审查的条件之一。上述材料均A4打印,左侧装订,胶装成册,一式5份,其中至少1份是原件。电子文档须内容与纸质版文件一致,录入WORD和PDF两种规格的电子文件,发至指定邮箱。(二)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或所辖医疗卫生单位申报的项目按规定申报数进行筛选汇总,随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推荐函一并上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三)申报受理时限~25日(邮寄申请书以投寄日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四)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邮编:350003&&&&&&&&&&&& 联系人:蒋琦琳& &&& 电话/传真:1& 电子邮箱:附件:1. 各推荐单位的项目推荐数2. &福建省卫生系统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书(2014版)3.& 2014年福建省卫生系统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福建省卫生计生委(代章)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附件2):(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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