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征地请愿书qq邮箱格式怎么写写?

入职请愿书怎么写
入职请愿书怎么写
09-10-03 &匿名提问 发布
 定义:  申请书是个人、单位、集体向组织、领导提出请求,要求批准或帮助解决问题的专用书信。  分类:  申请书的使用范围相当广,种类也很多。按作者分类,可分为个人申请书和单位、集体公务申请书。按解决事项的内容分类,可分为入团、入党、困难补助、调换工作、建房、领证、承包、贷款申请书等。  注意事项:  (1)申请的事项要写清楚、具体,涉及到的数据要准确无误。  (2)理由要充分、合理,实事求是,不能虚夸和杜撰,否则难以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  (3)语言要准确、简洁,态度要诚恳、朴实。  格式与范文分析:  (1)标题  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入党申请书”、“调换工作申请书”等,一般采用第二种。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45|回复: 2
注册时间最后登录在线时间70 小时阅读权限10积分18帖子精华0UID339236
论坛新兵, 积分 18, 距离下一级还需 32 积分
威望0 魅力0 红网币155 注册时间
要求查处广西贺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违法出让集体土地和动用公检法以暴力强制征地拆迁的请愿书&br&&br&&br&近两年来,广西贺州市人民政府、国土局不顾我们村民的强烈抗议,将我们村仅剩的10多公顷集体耕地和民房以极低廉的代价违法出让、违法征收给贺州市临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搞灵峰花园(即“远东国际城”)项目,并多次动用公、检、法、消防部队以暴力方式拆迁民房,已导致部分村民自焚以死相谏的严重后果,并诬告陷害抗议村民处以刑罚。贺州政府的行为已激起极大民怨,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剧增。因受贺州市各政府部门的包庇,他们的所有违法行为根本得不到查处,特向您请愿要求处理。他们的违法事实如下:&br&&br&一、贺州市政府未经征地即将集体土地出让给临江公司开发灵峰花园项目严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灵峰花园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官商勾结的违法工程。 &br&&br&1、根据贺州市国土局提供的资料,日,原县级贺州市政府通过委托贺州市建设局与临江公司签订了《贺州市灵峰花园工程建设项目开发合同书》,该《合同书》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即将我们村10.4829公顷的集体土地违法出让给了临江公司开发灵峰花园项目。&br&&br&该《合同书》违反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的强制性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br&&br&2、日,广西省人民政府下发“桂政土批函[号”《关于贺州市2002年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即征地批文,下称“205号文”)。&br&&br&该文只是批复同意将我们村的上述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为国有,并未将征收后的土地使用权划归临江公司的灵峰花园项目。该文还要求贺州行署督促县级贺州市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用地,经营性的用地必须经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但为防止土地落在他人手上,政府部门根本没有按该要求办事,而是简单通过 “贺发改规划[2004]21号”《关于贺州市灵峰花园开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再次将于日违法出让的集体土地再次确认给了临江公司开发灵峰花园。 &br&&br&3、贺州市政府还违反程序逾期在日才发布“贺政公告[2004]第3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方案公告》。该公告违法谎称“205号文”已批准灵峰花园建设项目征用集体土地10.4829公顷,实际上根本没有这回事,理由在前述第2条阐明。&br&&br&4、日,贺州市发改委发布“贺发改规划[2004]21号”《关于贺州市灵峰花园开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该文同样因灵峰花园的先前手续违法而违法。&br&&br&5、日,贺州市国土局发布“贺国土资公告[2004]第10号《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但该补偿安置方案因没有经过村民大会讨论而违法。&br&&br&6、日,贺州市国土局作出“贺国土资[2005]31号” 《关于责令限期交出被批准征收土地决定书》,违法要求第一批村民村民交出房产和集体土地。该《决定书》是为违法的灵峰花园征地且适用前面违法文件或者违法适用前面的文件作为依据因而也违法。&br&&br&对该《决定书》,村民已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议和起诉,但贺州市国土局违法在该期限内向申请强制执行,并在日和日、30日动用公、检、法、消防队暴力执行。&br&&br&7、日,贺州市国土局作出“贺国土资[2006]2号” 《关于责令限期交出被批准征收土地决定书》,违法要求第二批村民交出房产和集体土地。该《决定书》是为违法的灵峰花园征地且适用前面违法文件或者违法适用前面的文件作为依据因而也违法。&br&&br&对该《决定书》,村民已在规定的日之前向广西国土厅申请行政复议,但贺州市国土局违法在该期限内向申请强制执行,并在日、30日动用公、检、法、消防队暴力执行。法院的该次执行还将没有被列入《决定书》的民房也给一起征收拆迁了。&br&&br&二、贺州市国土局违法作出两份征收集体土地给灵峰花园的《决定书》并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村民法定的起诉期和申请复议期间内受理并采取暴力强制征收拆迁民房违反《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强制性规定。&br&&br&《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村民在法定期限届满后不起诉又不履行《决定书》的,行政机关才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否则就属违法。&br&&br&1、日,村民在法定的期限内向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对贺州市国土局第一次发出的征收《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br&&br&这些法院在日和日签收村民的诉状和证据后,超过法定的7天时间至今都不立案。&br&&br&2、日,贺州市国土局向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递交申请强制执行书,该法院也竟然受理,并迅速在日之后违法作出了《非诉行政执行裁定书》,并在日暴力执行。&br&&br&3、日,贺州市国土局对第二批村民发出征收《决定书》。&br&&br&4、日,第二批村民在规定的日之前向广西省国土厅申请行政复议,广西省国土厅通过贺州市国土局在日通知村民立案受理。&br&&br&&br&5、日,贺州市国土局申请法院执行第二批征收《决定书》,法院也再次受理,并在日、30日强暴执行,而此时广西省国土厅对该份《决定书》的行政复议尚未作出决议。&br&&br&执行法院在《非诉行政执行裁定书》中仅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二条作为法律依据,只字不敢提及《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其实法院也知道贺州市国土局的申请执行尚不具备法定条件,当然不敢以该法条作为依据,也不依法在《裁定书》中告知村民对《裁定书》有申请复议的权利并违法暴力征收拆迁了全村的民房。&br&&br&甚至在之后所有关于该项目的类似决定书,贺州市国土局只以通知形式下发给村民,不再履行义务告知村民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意图让村民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放弃这些权利。&br&&br&三、退一万步来说,即使贺州市国土局所提供的依据均合法,其也无权拆迁我们村民在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这些房屋依规定应由贺州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和实施拆迁。&br&&br&根据《广西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第五十六条,在本自治区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和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细则执行。按照政府的说法,我们村民房屋的集体土地确实在贺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那这些房屋的拆迁应适用该《细则》与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即我们村房屋应由贺州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来办理和实施拆迁,而贺州市国土局以征地代替拆迁就明显违反这些规定,是越权、违法的行政行为。 &br&&br&四、贺州政府部门还将在其他项目上已确权给我们村民的24多亩回建安置地、预留地违法无偿划入灵峰花园安置范围,妄图侵吞我们的这些集体土地,而我们所谓的回建地安排在地质灾害严重和根本无法治理的地方,置村民的生命财产而不顾。 &br&&br&贺州市政府于日给灵峰花园指挥部函发了“贺政函[2006]2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原县级贺州市人民政府贺政函[号文的批复》(下称“2号文”),将原县级贺州市政府根据广西省人民政府“桂政土批函[2002]17号”《关于贺州市区2001年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下称“17号文”)而下发“贺政函[号文”落实安置方案给我们村的8.48亩预留地以与灵峰花园二区村民回建安置地规划相抵触的理由给予撤销,即将该8.48亩预留地划入灵峰花园安置方案的补偿范围,实际上就是等于临江公司无偿多得8.48亩的土地开发房地产。按照贺州市政府的说法,灵峰花园的征地依据为广西省政府“205号文”,那么该项目的安置地也应在广西省政府“205号文”10.4829公顷的征地范围内足额划出,不可能占用广西省政府“17号文”批复征地13.7872公顷的征地范围,“17号文”安置方案的8.48亩预留地是在“17号文”批复13.7872公顷的征地范围划出,不可能是在“205号文”的范围内划出,贺州市政府也无权否决根据广西省政府“17号文”派生出来的“贺政函[号文”,即不可能与其所谓根据“205号文”而作出的灵峰花园二区村民回建安置地规划相抵触,实际上是贺州市政府下发的“贺政函[2006]2号”文与广西省人民政府的“17号文”相抵触。因此,贺州市政府和临江公司没有任何理由侵吞我们村8.48亩的预留地和其他10多亩的安置地。详见下图说明:&br&&br&&br&&br&&br&&br&&br&关于要求贺州市人民政府纠正与广西人民政府“桂政土批函[2002]17号”相抵触的文件以继续落实失地农民预留地的报告&br&&br&&br&贺州市人民政府于日给灵峰花园指挥部函发的“贺政函[2006]2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原县级贺州市人民政府贺政函[号文的批复》(下称“2号文”)与广西人民政府“桂政土批函[2002]17号”《关于贺州市区2001年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下称“17号文”)相抵触,请贵委依职权对市政府的“2号文”提出质询并要求其纠正,以落实我们村民小组8.48亩集体预留建设用地和维护失地农民的正当利益。我们理由如下:&br&&br&一、“贺政函[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明确八步镇灵凤村第1、2村民小组集体预留建设用地问题的批复》(下称“120号文”)是在市政府督促下落实“17号文”批复第二条安置方案的结果,应继续落实。&br&&br&“17号文”第二条批复“你署(即市政府)要督促贺州市人民政府(即原县级市)严格按照征用土地方案依法制订和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120号文”批复的8.48亩集体预留建设用地是在“17号文”批准建设用地13.7872公顷的范围内确定划出,是在市政府督促下落实“17号文”批复第二条安置方案的结果。&br&&br&二、市政府“2号文”批复的规划占用“120号文”明确的集体预留建设用地与“17号文”批复的第二条相抵触。&br&&br&“17号文”是在日批复给市政府(即贺州地区行署),“120号文”是在日作出,但作为市政府安排灵峰花园二区村民回建安置地文件依据的“桂政土批函[号”《关于贺州市2002年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下称“205号文”)则是在后来的日才作出,而灵峰花园二区村民回建安置地规划是在日才作出,时间在前面的两份文不可能与在后来才作出的文件和规划相抵触,但只可能出现相反的情况。&br&&br&另外,原县级贺州市人民政府上报并经“17号文”和“205号文”分别批复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也是两个完全独立、相互不交叉的方案,灵峰花园二区村民回建安置地应在“205号文”批准建设用地10.4829公顷的范围内划出,而贺州市建规委对该安置地的规划超越“205号文”批复的征地范围并占用“120号文”依“17号文”批复的安置方案落实的8.48亩集体预留建设用地明显是抵触“17号文”的行为,市政府依该规划作出的“2号文”同样与“17号文”相抵触。&br&&br&基于上述理由,“17号文”和“120号文”应该继续得到落实,即我们村民小组的8.48亩集体预留建设用地应得到完全落实,该用地不得列入灵峰花园二区村民回建安置地范围。请贵委依职权对市政府与“17号文”相抵触的“2号文”提出质询并督促其纠正,使广西人民政府的批复文件得到切实执行,以维护我们失地农民的正当利益。&br&&br&特此报告。&br&&br&&br&&br&贺州市八步区八步街道办事处灵凤村&br&&br&第一、第二村民小组 &br&&br&&br&&br&&br&&br&附:&br&&br&1、广西人民政府“桂政土批函[2002]17号” 《关于贺州市区2001年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br&&br&2、贺州市人民政府“贺政函[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八步镇灵凤村第1、2村民小组集体预留建设用地问题的批复》&br&&br&3、贺州市人民政府“贺政函[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明确八步镇灵凤村第1、2村民小组集体预留建设用地问题的批复》&br&&br&4、广西人民政府“桂政土批函[号” 《关于贺州市2002年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br&&br&5、“贺政函[2006]2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原县级贺州市人民政贺政函[号文的批复》&br&&br&6、远东国际城建鞍路东侧安置规划图 &br&关于灵峰花园项目失地村民反映要求政府尽快妥善解决安置所存在问题的汇报&br&&br&&br&贺州市人民政府:&br&&br&近期,灵峰花园项目被征地的失地村民不断群体向我村委反映该项目安置所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已影响安置工作进展,使他们仍处于无房子、无土地、无生活来源的“三无”穷窘状况,强烈要求恢复和补发拆迁过渡费,并要求市政府尽快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他们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三个:&br&&br&问题一:关于应尽快妥善解决村民回建安置地所存在的地质灾害危险问题&br&&br&根据专家对马鞍山容易攀爬的八个踩点所作的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村民回建安置地确实存在地质灾害危险。同时,对马鞍山山体陡峭、林木茂密而无法踩点的其它地方是否存在地质灾害危险,专家仍有保留意见,也就是说,专家的评估报告并不否定无法踩点的地方没有地质灾害危险。 &br&&br&失地村民认为,村民回建安置地的地质灾害危险问题关系全体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该问题必须全面妥善解决、不留盲点,即不能仅仅处理评估报告中的八个踩点,如果村民回建安置地的地质灾害危险实在无法防治,应采取避让等安全安置措施,切实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br&&br&问题二:关于灵峰花园项目38亩的村民回建安置地应足额划出且不得占用江北东路项目的8.48亩集体预留建设用地的问题&br&&br&灵峰花园项目38亩的村民回建安置地应在自治区人民政府 “桂政土批函[号”(下称“205号文”)批复征收的10.4829公顷范围内足额划出,如果该村民回建安置地不在“205号文”批复征地的范围内足额划出并占用江北东路项目已依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土批函[2002]17号”(下称“17号文”)批复落实安置方案确权给我村第一、二村民小组的8.48亩集体预留建设用地,失地村民有理由怀疑该做法存在不正当交易,因为“205号文”与“17号文”的批复时间、批复征地范围、批复安置方案都完全不相同,不管村民回建安置地如何调整,均没有理由将江北东路项目的8.48亩集体预留建设用地调入村民回建安置地范围,否则就会与“17号文”相抵触。 &br&&br&失地村民认为,市政府应完全按照 “205号文”和“17号文”分别落实安置方案,即灵峰花园项目38亩的村民回建安置地应在“205号文”批复的征地范围内足额划出,不得占用江北东路项目已落实的8.48亩集体预留建设用地。&br&&br&问题三:关于村民回建安置地在未依照程序落实解决之前失地村民的拆迁过渡费不应停发的问题&br&&br&虽然有部分失地村民已领取了灵峰花园项目村民回建安置地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由于市政府在日审批的《远东国际城建鞍路东侧安置规划》所规划的村民回建安置地存在的地质灾害危险问题尚未解决,且该规划因占用江北东路项目已落实的8.48亩集体预留建设用地而与 “17号文”相抵触,实际上村民所得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无法实施的。&br&&br&失地村民认为,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法实施的过错并不在于自己,灵峰花园项目工程指挥部发出的停发拆迁过渡费的条件尚不具备,失地村民的拆迁过渡费不应停发,应继续提供和补发,以解决村民目前所面临的实际生活困难。&br&&br&我村委认为,失地村民所反映的问题是灵峰花园项目安置工作中存在的最突出的三个焦点问题,他们的房子和土地已被拆迁征收近两年且仍处于“三无”状态,市政府应体察民情并尽快妥善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切实做好安置工作,以免引起民怨而影响社会稳定。&br&&br&特此汇报,请予妥善处理为盼。&br&&br&&br&&br&贺州市八步区八步街道办事处灵凤村&br&&br&&br&&br&相关图片:&br&&br&&br&日、日、30日,广西贺州市政府和法院每次动用公、检、法、消防部队等约300人员违法强暴征收拆迁贺州市八步区灵凤村的集体土地和民房,共计违法征收拆迁10.4829公顷集体土地给贺州市临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灵峰花园(远东国际城)项目,引起村民严重抗议并自焚,消防部队则动用水炮攻击村民。目前,贺州市政府及公检法正着手对不服农民进行打击报复和诬陷治罪。&br&&br&一村民因不满违法强制拆迁的房屋只说了片言只语,就被法警出手打伤右眼。图为被法警打伤后的村民痛苦无奈的表情。&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br& &br&&br&&br&&br&&br&&br&标签:灵峰 &br& &br& &br& &br&''''''''''''''''''''''''''''''''-&br&市政府的各位领导,请你们为贺州人民的后代着想好吗?你们随意征收土地,建设新城市是应该的,发展才是硬道理!但你们也应该想想以后怎么办.你们提职了,我们的人民却再也没土地了,怎么去生活?为什么广东的政府那么聪明,他们知道把土地租出去而不是卖出去,农民可以领工资,还可以分红而我们贺州呢,就这样断了农民子孙后代的后路么?请各位领导想想好吗?我们也应该学学广东了,是租出去而不是卖出去呀!求求各位领导了,多为我们农民想想吧!!
注册时间最后登录在线时间70 小时阅读权限10积分18帖子精华0UID339236
论坛新兵, 积分 18, 距离下一级还需 32 积分
威望0 魅力0 红网币155 注册时间
re:今天上午10点钟左右,广西贺州市八步区灵...
今天上午10点钟左右,广西贺州市八步区灵凤村再次发生暴力冲突事件!当时,有俩辆产车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土地平整施工,而这些施工的土地是没有经过任何测量,征收,就连土地征收程序也没有,都没有拿土地征收款,&br&而且是没有任何的合法的手续。为了此事村民们,不尽上报了贺州政府,还上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而没有任何的答复,实在是没办法了,村民没有任何的法律知识,也不懂法,只好用武力了!
注册时间最后登录在线时间70 小时阅读权限10积分18帖子精华0UID339236
论坛新兵, 积分 18, 距离下一级还需 32 积分
威望0 魅力0 红网币155 注册时间
re:今天上午10点钟左右,广西贺州市八步区灵...
今天上午10点钟左右,广西贺州市八步区灵凤村再次发生暴力冲突事件!当时,有俩辆产车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土地平整施工,而这些施工的土地是没有经过任何测量,征收,就连土地征收程序也没有,都没有拿土地征收款,&br&而且是没有任何的合法的手续。为了此事村民们,不尽上报了贺州政府,还上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而没有任何的答复,实在是没办法了,村民没有任何的法律知识,也不懂法,只好用武力了!        皇华村民请愿书,请求政府给老百姓一条活路。  皇华岛,处于重庆市忠县长江流域的河中间,当地群众世世代代在此幸福而平静地生活着。为了响应国家建设的号召支援三峡电站建设,岛上因三峡移民被搬迁四、五百人,当地县政府在向上一级政府报告移民情况时,谎称皇华村所有的居民已经搬迁完毕,隐瞒了岛上仍有800多人居住的事实。从2009年开始,忠县县政府为了圆自己的谎言,在没有向岛上居民下发任何国家及重庆市政府的正式文件的情况下,县政府安排忠县忠州镇政府以三峡孤岛的名义,要求居民以购房搬迁、自谋职业的方式强迫居民搬迁,政府给的赔偿方案是:19300元/人的包干费,加上极少量房屋赔偿;其他如土地,养老保险、青苗费、林地等政府就一概不赔偿,老百姓就这样被政府欺骗搬迁走了六、七百人,目前岛上还剩80多人没有搬迁。今年11月以来镇政府就不断有人到村里骚扰民众,逼迫销户,并声称他们有文件作为依据,但相关文件是不可能向普通老百姓公开的,属于内部机密。从11月28日起政府对岛上居民采取停航断电、毁坏道路的暴力措施,现在通讯基本已经中断,而且开始出现断粮的情况。更严重的是经常有彪形大汉上岛围攻民众,一位60多岁的患病老人身上的淤青至今还未散去。照此下去,岛上居民的生命安全状况外界根本无法知晓。我们是弱势群体,但我们都遵纪守法,为什么要被当地政府如此欺凌?我们只想捍卫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什么就那么难?
楼主发言:3次 发图:
  顶一下  
  天理何在  
  世道好乱!  
  @皇华岛居民 这就是房子被拆后居民的真实生活状况                        
  据我所知,皇华岛原来有1600多人,人多地少,交通不便,现在绝大多数群众已经响应政府号召进行搬迁,剩下来的近80人耕种了搬走的人的土地,当然不愿走了,如果他们只耕种自己的承包地,恐怕生存都有问题。图片上是已领补偿搬迁的户,他已在县城买了房子,平时自己打渔为生,在岛上现在还喂有几十只鸡,从图片上已能看到,对三峡水质明显有污染。
  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禁止在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孤岛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文件,确定皇华岛三峡工程库区孤岛处理及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范围,这是在外网都能查阅的文件,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三峡工程库区重庆市孤岛处理及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的批复》(渝府〔2009〕69号)文件正式批准实施。不然,岛上绝大多数也不会搬迁了,剩下的近80人漫天要价,但三峡移民的政策和搬迁补偿标准是不能改变的,剩下的人可以说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禁止在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孤岛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文件,确定皇华岛三峡工程库区孤岛处理及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范围,这是在外网都能查阅的文件,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三峡工程库区重庆市孤岛处理及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的批复》(渝府〔2009〕69号)文件正式批准实施。不然,岛上绝大多数也不会搬迁了,剩下的近80人漫天要价,但三峡移民的政策和搬迁补偿标准是不能改变的,剩下的人可以说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三峡移民相关文件规定,农民可以首选农业安置。我们现在唯一的要求就是农业安置,请问下方案在哪里?上面好像有乱咬人的声音说剩下的80人漫天要价,可是我们从来没提过任何货币要求,唯一就是按照文件要求农业安置。可是政府既不给农业安置,也不给征地赔偿费,只是强逼大家无偿让出土地。那些被欺骗的已经搬迁的人,请问政府是不是没给一分钱的征地赔偿,是不是伪造营业执照逼大家农转非的?就算农转非,那土地也得赔偿啊。所以对农民的生死不顾的,对群众的基本要求充耳不闻的,只顾自己政绩的,为了私吞征地拆迁款的相关人员及起爪牙们没有资格在这里说三道四的。
  三峡水库的水质安全事关中华儿女的身体健康,搬迁是正确的
  根据忠州镇实际情况和有关安置标准,忠州镇可选的安置点有如下五处:①顺溪1组扬挂坪,可供安置15人,建房地点村级公路边,人均耕地面积0.5亩,距顺溪场1.5公里,距县城1元公交;②灯树2组,可供安置15人,建房地点忠县至石宝公路边,人均耕地面积0.8亩,距县城1元公交;③复旦3组,可供安置20人,建房地点忠县至石宝公路边,人均耕地面积0.8亩,距县城3元客车;④佑溪3组,可供安置10人,建房地点忠县至石宝老公路边,人均耕地面积0.8亩,距县城2元客车;⑤麟凤5组,可供安置50人,建房地点村公路边,人均耕地面积1亩,距县城5元客车,移民户可在五个点选择或自主联系种植业安置地。1998年12月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编制的《长江三峡工程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第四章“农村移民安置规划”第三节“生产安置费来源于受淹土地(含耕地、河滩地、园地、林地、渔塘、柴草山)补偿费和小型水利设施补助费”。因此,土地补偿已经测算列入生产安置费中,反映没给一分钱的征地补偿的问题不存在。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村民联名请愿书怎么写
村民联名请愿书怎么写
写清楚事实,目的
签名清楚即可
的感言:谢谢
相关知识等待您来回答
法律领域专家  日上午10:51,收到一封来自武冈市市长信箱的回复    ,是关于“武信省长信箱函[2013]5号”信访的答复。  *先生:  你于日通过编号“HN5S1”号省长信箱反映:武冈市头堂乡七里村违法征地用于商业地产开发一事,于4月9日收悉,我局非常重视,派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答复第一条赫然写道:该宗土地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2012]政国土字第232号文件批准作为武冈市2011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根据湖南省2012年的文件批准武冈市2011年的建设用地,很想知道,武冈市政府在重点项目行政发文、工程开工上马是如何未卜先知的?看星象,还是看黄历?  很幽默!!!  未完待续……
楼主发言:7次 发图:4张
  这份武冈市的最牛“神”回复缘自几百号村民集体签名后与递交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和省长信箱的一份请愿书。  为何要写这份请愿书?因为,在湖南省武冈市头堂乡七里村,当地村民已有长达16年时间里不能审批宅基地修房子。  这是规划部门的政策。从1997年到现在,村民一直被政策牢牢卡死,修不了合法的房子,以致于很多村民现在还没有房子。但是一些户籍不是七里村的人,在七里村买块地就可以修屋,还可以通过审批。  由于这个政策,有的人家里只能继承祖上的一点老屋,平分下来每家的面积才三四十平米。还有的村民四五十岁了,小孩都十几岁了,还完全没有房子。(这个情况,在当地怨声载道,但老百姓无计可施)  试问,这个政策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武冈市头堂乡七里村几百名村民集体签名的请愿书  关于武冈市人民政府冻结建房审批十六年及严重违法征地行为的报告  第一章 七里村村民十六年血泪辛酸史——贫者无立锥之地  早在1997年,武冈市规划部门开始冻结头堂乡七里村修建新房地基审批程序(以下简称“冻结措施”),只允许拆旧房建新房的地基审批。  1997年以前,一些家庭由于贫穷没有建新房能力,未申请修建新房地基审批;1997年以后,赚到钱可以修新房子了,却又被冻结措施卡住,无法办理修建新房地基审批手续。自1997年至今,那些自身没有旧房可拆或者旧房地基所限制不能扩建的村民,就因为冻结措施至今都修建不了合法房屋,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无房户,沦为该“政策死角”的牺牲品。  ,十六年,是一个人从牙牙学语到高中毕业的长度;是香港回归到如今中国正式迎来“习李时代”的宽度;是从横跨悉尼、雅典、北京直至伦敦的广度;更是从“冻结措施”施行到村民“住无所居”的深度。  当地政府完全无视七里村村民的基本住房权益,如此行政不作为十六年,不管老百姓死活,典型的“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早就为当地老百姓所诟病。十六年来,老百姓怨声载道。  土生土长的老百姓建房自住,十六年通不过审批程序,得不到政策保证,成为无房户。倒是一些户籍本不属七里村、有极大“能量”的人士,却可以堂而皇之地在七里村的土地上修建新房,且能通过规划部门的“层层严格审批”。其中奥秘,深不可测。冻结措施的具体实施,是一把尺子量到底,或是“差异化”审批?人在做,天在看,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具体情况请上级领导调查核实。  这些因该“拍脑袋政策”造成的“法律意义”无房户中,有的在此次商业征地中将失去全部土地,当地政府却从未考虑为他们制定修建新房政策审批上的相关解决方案。  本村村民因为当年家庭贫困错失“建房审批”良机,此后十六年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外面的人”在自己村的土地上修建新房,自己却不能修建合法新房自住。被冻结措施一卡就是十六年,如今还要被政府逼成流浪的“失地无房户”。这次第,怎一个“痛”字了得?
  我们的土地全部都是水稻田,就是国家18亿亩红线内的基本农田。  十六年来,我们连基本住房都没有,现在又要把我们的土地以很低的价格征收,用来修建五星级酒店和高档商业住宅。修建五星级酒店是为了完成武冈市政府的接待任务。  一边是中央习主席批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一边是我们村民连房子都没得住,一边是武冈市政府为完成接待任务在基本农田上修建五星级酒店。基本农田转变为建设用地,当地政府拿不出国务院的批文。当地负责征地的领导对我们说:武冈去年财政收入7个多亿,支出二十几个亿,现在用钱全部靠转移支付。这个五星级酒店你们告到中央、焦点访谈也要建。  政府征收标准三万元一亩。我们村每人只有四分田,算下来,每人补偿只有一万二。一万二千元就把一个人今后的生活全部买断。房子还没有,田也被征了,哪里有活路?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duang怎么写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